香港國安法效應 芬蘭中止與港引渡協議

《香港國安法》繼續引起國際迴響,繼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組成的五眼聯盟以及德國法國先後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歐洲國家芬蘭10月16日也公告,中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因為雙方締結移交逃犯協議的情況發生變化,所以現時沒有適用的條件。另外兩個歐盟國家愛爾蘭和荷蘭也都已決定中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三國將作出聯合聲明。 

《香港國安法》繼續引發逃犯移交協議的暫停潮,北歐國家芬蘭16日也中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成為第七個因國安法暫停引渡協議的國家,與香港簽訂協議的國家數目因此大減將近四成。  

芬蘭政府16日在官網發出公告指出,總統尼尼斯特(Sauli Niinistö)已批准司法部暫停協議的建議。芬蘭擔憂《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可能會讓罪嫌被引渡到司法不獨立的中國。 

芬蘭與香港雖然有引渡協議,但過去一直沒有使用過。芬蘭外交部長哈維斯托(Pekka Haavisto)在《香港國安法》7月生效時已經表示,根據嚴厲的《香港國安法》,嫌疑人可被移送到中國,因此,芬蘭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將不再適用。哈維斯托說, “要與歐盟共同討論特別是香港問題,這非常重要,對我們而言,情況已經改變,跟簽署協議時已不相同,不應再適用。 ” 

他表示,引渡可能涉及秘密審判,或更糟糕的情況是,被移送到中國大陸的人可能面臨死刑的威脅。在新的情況下,芬蘭官員絕對再三考慮這些問題。他個人認為,引渡協議已經無法適用。哈維斯托也表示,所有歐盟成員國都廢除了死刑。 

引渡協議屬於芬蘭司法部管轄,司法部可以正式凍結或終止協議,部長亨利克松(Anna-Maja Henriksson)也表示,儘管目前有引渡協議,但在當前的情況下,沒有人可以從芬蘭引渡到香港。

尼尼斯特(Sauli Niinisto)16日也證實,因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所以將中止芬蘭和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芬蘭司法部已經批准該項提案。芬蘭政府表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限制了香港的自治權後,香港的法律地位也不再明確。 

另外兩個歐盟國家愛爾蘭和荷蘭都已決定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芬蘭打算與這兩國發聯合聲明作出宣布,三國同時通知中止香港引渡協議,愛爾蘭和荷蘭都暫停引渡協議,歐盟將只餘下捷克和葡萄牙仍在執行跟香港的引渡協議,香港共與19個國家簽訂逃犯引渡協議。 

歐盟7月底公布應對《香港國安法》的一系列措施,當中包括檢討《香港國安法》對個別成員國與香港的引渡協議。在歐盟這個措施公布前,愛爾蘭司法部在7月中已說,因應國安法實施,正在檢討愛爾蘭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中國駐芬蘭使館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要求芬蘭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以免損害中芬關係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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