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效应 芬兰中止与港引渡协议

《香港国安法》继续引起国际回响,继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及新西兰组成的五眼联盟以及德国法国先后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欧洲国家芬兰10月16日也公告,中止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因为双方缔结移交逃犯协议的情况发生变化,所以现时没有适用的条件。另外两个欧盟国家爱尔兰和荷兰也都已决定中止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三国将作出联合声明。 

《香港国安法》继续引发逃犯移交协议的暂停潮,北欧国家芬兰16日也中止与香港的引渡协议,成为第七个因国安法暂停引渡协议的国家,与香港签订协议的国家数目因此大减将近四成。  

芬兰政府16日在官网发出公告指出,总统尼尼斯特(Sauli Niinistö)已批准司法部暂停协议的建议。芬兰担忧《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可能会让罪嫌被引渡到司法不独立的中国。 

芬兰与香港虽然有引渡协议,但过去一直没有使用过。芬兰外交部长哈维斯托(Pekka Haavisto)在《香港国安法》7月生效时已经表示,根据严厉的《香港国安法》,嫌疑人可被移送到中国,因此,芬兰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将不再适用。哈维斯托说, “要与欧盟共同讨论特别是香港问题,这非常重要,对我们而言,情况已经改变,跟签署协议时已不相同,不应再适用。 ” 

他表示,引渡可能涉及秘密审判,或更糟糕的情况是,被移送到中国大陆的人可能面临死刑的威胁。在新的情况下,芬兰官员绝对再三考虑这些问题。他个人认为,引渡协议已经无法适用。哈维斯托也表示,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废除了死刑。 

引渡协议属于芬兰司法部管辖,司法部可以正式冻结或终止协议,部长亨利克松(Anna-Maja Henriksson)也表示,尽管目前有引渡协议,但在当前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从芬兰引渡到香港。

尼尼斯特(Sauli Niinisto)16日也证实,因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所以将中止芬兰和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芬兰司法部已经批准该项提案。芬兰政府表示,《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限制了香港的自治权后,香港的法律地位也不再明确。 

另外两个欧盟国家爱尔兰和荷兰都已决定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芬兰打算与这两国发联合声明作出宣布,三国同时通知中止香港引渡协议,爱尔兰和荷兰都暂停引渡协议,欧盟将只余下捷克和葡萄牙仍在执行跟香港的引渡协议,香港共与19个国家签订逃犯引渡协议。 

欧盟7月底公布应对《香港国安法》的一系列措施,当中包括检讨《香港国安法》对个别成员国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在欧盟这个措施公布前,爱尔兰司法部在7月中已说,因应国安法实施,正在检讨爱尔兰与香港的引渡协议。 

中国驻芬兰使馆表示强烈不满及反对,要求芬兰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以免损害中芬关系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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