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鏈女事件發酵 民眾罕見關注《婦女權益保障法》

江蘇省徐州鐵鏈女事件的發酵讓「婦女權益」備受關注,以致於正在修法過程中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近期,中國人大針對「婦女權益保障法」 修正草案公開徵集意見,罕見收到42萬條意見。有學者認為,這項草案對違法者的懲戒偏輕,並不能成為法官判案的依據。

據大陸媒體報導,2021年12月20日,《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提請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初審,並在人大網上公開徵求網友們的意見。

可能是受到鐵鏈女的影響,該項法案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罕見接到42萬條法律意見。與同期徵求意見的其他法律草案只收到寥寥數條意見相比,可謂天差地別。

對於《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不同網友有不同的見解。長期致力於女性權益研究的西南政法大學人權法學教授趙樹坤表示,現行《婦女權益保障法》許多條款是宣示性的。而法律能否發揮效果,關乎法律責任及處置機制是否明確。

趙樹坤認為,這次草案中關於違法的懲戒及追責內容較輕。草案雖然訂明相關單位保障婦女權益的義務,但違反法律的責任多為 「責令改正」,這樣令違法者不需要付出太多代價。她認為,應該適當增加對違法行為的處置措施。

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律師呂孝權則認為,法院基本不使用「婦女權益保障法」判案,因為這部法律太過原則性,缺乏可操作性。

呂孝權認為,解救拐賣婦女的過程之所以困難重重,是因為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監督問責機制不到位,建議在草案規定法律責任舉措,將如何防止拐賣婦女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

呂孝權建議,草案應該考慮加入「有關職能部門發現被拐賣婦女」後的「強制報告」制度。他說:「涉案所在地的村委會作為最基層的群眾組織,對每戶的情況都應摸排了解。比如豐縣的案子(徐州八孩案),董集村村委會怎麼可能不了解情況?他們發現有拐賣的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履行強制報告職責。」

其實在中國,與江蘇省徐州鐵鏈女案相似的案件很多。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草案時,委員李銳曾坦言,目前中國現實情況是,婦女被拐賣、性侵、家庭暴力等問題無法得到根本解決。

對於中國民眾將希望寄託於法律一事,時事評論人吳建民在其節目《建民論推牆》中稱,其實民眾不知道,中國的法律從來都不是「懲惡揚善」的,也就是說它保護的從來都不是普通民眾。強姦,綁架,非法拘禁,這三條罪名任何一條都是重罪,但是3條都犯了,就變成了輕罪——拐賣罪。因為拐賣婦女百分之百會有強姦,百分之百會有綁架,百分之百會有非法拘禁。只犯一條罪的只是小流氓,但是全都犯了就變成了「拐賣婦女」。在中國「拐賣婦女」的處罰是非常非常輕的。大學生掏個鳥窩判10年,但是拐賣罪,最高只判3年。為什麼?因為中國的法律就是一個鼓勵流氓的法律,能同時犯下那麼多罪的人肯定是黑老大或暴力集團!這是當局保護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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