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介紹的是「不全飢餓」的情況。如前所述,在大饑荒期間,部分地區的中國農民處於間斷性「完全飢餓」狀態。「完全飢餓」可分為「飲水全飢餓」和「不飲水全飢餓」,前一種完全飢餓可以喝到水。大饑荒年代的農民都是屬於「飲水全飢餓」。
飲水全飢餓的整個過程通常可分為三期:1,興奮期,約3到4天;2,抑制期,約35-40天;3,麻痹期,約2-3天。
興奮期以消耗機體內儲存的糖原為主;糖原消耗殆盡,就轉為以分解脂肪為主。機體能量80%以上靠分解脂肪獲得;到末期時,由於脂肪消耗殆盡,同時代謝調節機能發生了深刻的障礙,組織蛋白質急劇地被分解。因此上述三個時期也可稱為:1,最初適應期;2,最大適應期;3,瀕死前障礙期。
和不全飢餓相比,完全飢餓水腫較不突出,在早期可能發生水鹽喪失。到了後期,當血漿蛋白減少、血液膠體滲透壓降低時可以出現水腫。但它並不是普遍出現的症狀。
完全飢餓的臟器形態改變沒有不全飢餓明顯,尤其是心臟一般並不萎縮。就各器官的重量喪失程度而言,心臟重量減少得最慢。但是心臟的收縮力的減小與其重量的減輕並不成比例。心臟的重量雖然減少得慢,但心力衰竭並不慢,因為心力還與糖的供應有關。所以,相當多的飢餓者死於心力衰竭。完全飢餓100天時,脂肪消耗了97%,脾消耗了60%,肝消耗了53.7%,睾丸消耗了40%,肌肉消耗了30.7%,血液消耗了30.7%,腎消耗了25.9%,皮膚消耗了20.6%,腸消耗了18%,肺消耗了17.7%,胰腺消耗了17%,骨消耗了13.9%,神經系統消耗了3.9%,心臟消耗了3.6%。最為重要的器官消耗得最少。 和不全飢餓相比,完全飢餓時往往體重喪失更多,達40%-50%或50%以上時才死亡。
人在極度飢餓的狀態下,人體的各種機能活動能力下降,而在一段時間內,其本能的飢餓反射極度強烈。由於生存本能的需要,他會不擇手段地去搜尋一切能吃的東西。這時,生存壓倒一切,動物性壓倒了人性。飢到極點的人們,為了找到吃的,不考慮親情、道德、人格和其它後果。據不完全統計,全國人吃人的記錄超過一千起 ,其中有吃自己親人的。讀者在本書上篇中已經看到,在各省的章節中記錄了很多人吃人的事件。
第二十三章 大饑荒期間中國的人口損失
在六十年代大饑荒期間,中國到底餓死了多少人?中外學者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在大饑荒發生期間,由於餓死人是一個十分敏感的政治問題,各級政府極力隱瞞和縮小人口死亡數字,沒有留下完整可靠的資料。再加上中國的人口統計數據比較混亂,很難用公布的人口數據推算。所以,中外學者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只能是一種估計,而各種估計之間相差很大。我在這裡先介紹中外學者的估計,再提出自己的看法。
這一章數字計算很多,讀者在讀這一章時必須有一個清醒的頭腦,最好手拿計算器,一邊看,一邊算,否則一頭霧水。
一、用國家統計局數據計算的結果
國家統計局的人口數據是公安部報送的,其根據是戶口登記。這是中央政府承認的官方數據。中國官方統計數據雖然比實際死亡人數少得多,但指出的這幾年的人口變化的趨勢是可信的。從人口統計數據上看,說是三年大饑荒,實際上從1958年冬天就開始了。官方人口統計數據表明,1958年死亡率高於正常狀態,出生率低於正常狀態。到了1962年,除四川等個別省份以外,全國的死亡率已經恢復到正常狀態,由於饑荒以後的恢復性增長,出生率高於正常的狀態。所以,本書對全國數據的分析計算中,從1958年算起。個別省份的起止年份,視其情況而定。
中國官方對大饑荒期間餓死人的問題諱莫如深。據當年在公安部負責人口統計的王維志向本書作者介紹,由於死亡人口過多,成了敏感的政治問題,各省的人口統計數字是絕密資料,只能讓極少數人看。如山東省的人口數只能五個人看:省委正副書記、正副省長、公安廳長。當年擔任糧食部副部長的周伯萍晚年對本書作者說:1961年,糧食部陳國棟、周伯萍和國家統計局賈啟允三人受命,讓各省填寫了一個有關糧食和人口變動的統計表,經匯總以後,全國人口減少了幾千萬!這份材料只報周恩來和毛澤東兩人。周恩來看到後通知周伯萍:立即銷毀,不得外傳。周伯萍等三人共同監督銷毀了材料和印刷板。事後周恩來還打電話追問周伯萍:銷毀了沒有?周伯萍回答銷毀了,周恩來才放心。 在這以後,沒有公布人口數字。從生產隊到公社到縣,都儘可能隱瞞或少報餓死人口。少報餓死人口不僅可以減小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還可以領取這些已死的人的口糧,這種「吃空額」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
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除了公布1982年普查數據以外,還公布了1953年和1964年兩次人口普查數據。當時公布數字中,1960年人口總數比1959年減少1000萬(1959年67207萬人,1960年為66207萬人),這個數字曾引起國內外媒體的強烈反響。日本共同社說「這是和平時期最大的人口事件」。
1960年人口比1959年整整少了一千萬。這個數字是不是人造的?為此我訪問了公安大學的張慶五教授。張教授從1955年到1986年一直在公安部三局從事人口統計工作,1986年以後才到公安大學任教。他說,1984年以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人口數都來自公安部三局。公安部每年出一本人口年報。有總戶數、總人口、男、女、城市人口、鄉村人口、出生數、死亡數、遷出數、遷入數。公安部的數字是各省公安廳所上來的,各省公安廳是各縣公安局上報的。而縣的數字是由公社、大隊、小隊逐級上報的。下面報多少,就寫多少,除了明顯的技術錯誤以外,公安部三局一般對下面來的數據不加改動。1960年人口比上一年減少1000萬,就是根據各省報上來的數字彙總的,沒有進行加工。由於基層幹部怕死人多擔政治責任,不願多報死人數。再加上一個人一份口糧,死一個人口糧就減少一份。所以死亡數是偏小的。在生產隊裡並沒有真正的人口統計,大隊要數字,小隊的幾個幹部回憶一下,今年死了多少人,生了多少人,其中男女各多少,會計記錄下來就上報。小隊的總人口是與糧食供應相關的,和出生、死亡數比,相對準確一些。
1983年還公布了歷年的人口總數、死亡率、出生率。詳見表23-1。
知道了每年的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就可以推算出每年出生多少人口、死亡多少人口。知道了三年大饑荒期間死亡人口總數,扣除正常死亡人數,就是餓死的人數。即: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當年死亡率-正常死亡率)×當年平均人口
說某年餓死多少人,除了當年的死亡率、當年的總人口(由於年初和年終人口數不同,計算時取平均人口)以外,正常死亡率也很重要。正常死亡定得高,則非正常死亡就少;正常死亡率定得低,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多。在計算1958-1962年間非正常死亡人口數時,有些學者將1957年的死亡率當作正常死亡率。
我在計算的時候注意了以下幾個問題:
1、由於死亡率和出生率都是用每年平均人口計算的,所以先要算出每年平均人口:(上年底人口+本年底人口)/2)。
2、在1949年以後的和平年代,如果沒有特別情況,出生率逐年提高,死亡率逐年下降。這種趨勢一直持續到1972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所以,如果沒有 「大躍進」,1957年和1964年間的人口趨勢是連續的。在這期間,死亡率趨勢是一條略微向下傾斜的直線,出生率是一條略微向上傾斜的直線。其間各年的死亡率和出生率都應分布在這條線上。這是估算正常死亡率和正常出生率的依據。
3、為了更好地排除偶然因素的干擾,我取1958年前三年(1955-1957)的平均數為起點,取1962年後三年(1964-1966)的平均數為終點。終點不取1962年而取1964年,是為了減少大饑荒以後有兩年人口補償性增長的不正常因素。但是,1964年人口普查,一次性地沖銷了前兩年多報的820多萬人口,使得1964年的死亡率有不正常的偏高。所以,計算正常死亡率時,後三年我取1963年,1965年和1966年。
由上述數字,我們可以算出:
正常死亡率={(12.28+11.40+10.80)/3+(10.04+9.50+8.83)/3}/2‰=10.47‰
正常出生率={(32.60+31.90+34.03)/3+(39.14+37.88+35.05)/3}/2‰=35.10‰
表23-1中列出了各年度的實際死亡率。當年的實際死亡率減去正常死亡率就是當年的非正常死亡率。用非正常死亡率乘以各年平均人口,就是各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1958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為:65324×(11.98-10.47)‰=98.64萬人。同樣可以計算出,1959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為274.4萬人,1960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為997.94萬人,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為248.94萬人。大饑荒期間非正常死亡人數總共為1619.92萬人。
此外,在三年大饑荒期間,由於嚴重營養不良,大批婦女閉經和子宮脫垂,男子精子減少,失去了生育能力,加上飢餓使得夫妻生活減少,因而出生率普遍下降。從三年大饑荒的實際情況來看,飢餓對生育率下降的影響遠勝於死亡率的提高。例如,上海市1960年的死亡率為6.8‰比1957年的6.0‰上升不多。但1960年的出生率為27.6‰,1961年的出生率只有22.4‰,比1957年的45.6‰下降了很大的幅度。 所以,上海在三年大饑荒期間,很少餓死人,但有約14萬正常年景下應當出生的人口沒有出生。
有了正常年景的出生率和各年的實際出生率,可以算出各年因饑荒少出生的人口數。例如,
1958年少出生人口為:65324×(35.10-29.22)‰=385.4萬人。同樣可以計算出1959年少出生人口為687.3萬人,1960年少出生人口為949.9萬人,1961年少出生人口為1127.8萬人。大饑荒期間共少出生人口3150萬人。
也就是說,按照國家公布的數據,由於大饑荒,使全國總人口減少(1619.9+3150)萬人,即4770多萬人。
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計算三年大饑荒造成全國總人口的減少。由表23-1中各年度的自然增長率,我們採用計算正常死亡率和正常出生率的辦法,算出正常年景的人口自然增長率。有了正常自然增長率,有了1957年年底的總人口,就可以推算出,如果沒有大饑荒,1961年底應當有多少人口。而由於大饑荒,使得1961年底只有65859萬人。應有人口和實際人口的差額,就是大饑荒造成總人口的減少。
我採用1955年、1956年、1957年和1964年、1965年、1966年,兩個三年的平均自然增長率,計算出的正常自然增長率是24.38‰。以1957年底人口64653萬人為基數,按這個自然增長率,1961年底應有人口為71192萬人。所以,三年大饑荒使全國總人口減少(71192-65859)萬人,即5333萬人。這其中包括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兩部分。
為什麼用後一種計算辦法得出的總人口減少比分年度計算出來的要多563萬?這是因為,第一,在分年度計算時,由於上一年的影響,1959年、1960年、1961年總人口比正常年景少,總人口少了,得出的死亡人數和少出生人數也就少了。第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中,總人口的自然增長數和按自然增長率算出來的人口增長數對不上。 以上兩種計算中,都用了總人口數和自然變動數,把原來人口統計中的誤差轉移過來了。
人口金字塔是以條形圖的形式直觀地表現某一年人口的年齡結構與性別結構的組合圖形。它以縱軸表示年齡,橫軸表示人口數量或比重。橫軸的左邊表示男性人口,橫軸的右邊表示女性人口。年齡最小的放在底層,然後逐一將相鄰各年齡組向上疊加。中國三次人口普查都繪出了人口金字塔圖。從圖23-1中可以看出,在與大饑荒相應的年齡組上都留下了可怕的缺口。
二、用各省官方數據計算的結果
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的情況相差很大,以1957年人口死亡率(官方數據)為例,廣東8.43‰,雲南卻高達16.29‰,而全國平均水平為10.8‰。不考慮地區差別,用統一的標準估計中國全國的情況,必然存在較大誤差。前面我們用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進行了計算,現在,我們用各省數據進行計算。
各省的數據來自《中國人口》這一套書。《中國人口》每省一分冊,包括香港和澳門,共32分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此書是由教育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領導下,組成專門編輯委員會組織編寫的。各省分冊由各省組織有關人員編寫。1986年以後陸續出版。各省的數據也是經各省官方審定的,非正常死亡數據也是縮小了的,但比國家官方數據接近實際一些。我從除了西藏、台灣的28本書中,將各省、市、自治區的總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數據抄錄如表23-2。
根據表23-2中的數據,採用本章前面的辦法,即先算出正常死亡率和正常出生率,再算出非正常死亡和少出生人口。計算正常死亡率時,取前三年(1955,1956,1957)和後三年(1963,1965,1966)的算術平均數。計算結果如表23-3。
由表23-3計算結果可知,大饑荒使中國人口損失了5318萬人(其中非正常死亡2098萬人,少出生3220萬人)。各省的死亡率數據基本上是以官方統計為基礎的。到了20世紀八十年代,人們有了比較實事求是的態度,不少省份對數進行了一些修正。應當比原有的統計數更接近實際一些。但是,即使到了八十年代,餓死人還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政治問題。有些省份用這些數據計算出的非正常死亡據,比調查者的數字偏小。例如,中監委李堅當年到安徽調查的估計是,非正常死亡是300萬人。文革中,中共中央原組織部長安子文下放安徽勞動,回京後對李堅說,安徽餓死500萬人(見本書第四章「安徽不安」)。而我上述計算的結果只有226萬人。薄一波對趙健民說山東餓死300萬人,這裡計算的結果只有184.43萬人。四川省政協主席廖伯康著文認為,四川省餓死1200萬人,上表中只有787萬人。《福建黨史月刊》2001年第1期載文認為, 福建省三年非正常死亡萬人數為22萬人,少出生65萬人,該文是用省公安廳的數字計算的。而表23-3中福建非正常死亡只有18萬人。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當年在省里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幹部,如果八十年代還在該省或在中央擔任要職,他有可能干預這些省份的死亡數據,以減輕其歷史責任。我在調查中發現過這種情況。所以,用各省的數據計算的非正常死亡人數雖然比國家統計局的數要接近實際一些,但還是一個比實際情況縮小了的數據。
根據各省官方數據計算,早在1958年,全國就有172萬人非正常死亡,1959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為475萬,至1960年達到頂點,非正常死亡為1109萬人。隨着落實救荒措施,以後非正常死亡人數迅速減少,1961年為300萬人,至1962年,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已基本走出饑荒,但個別省份如四川還在餓死人,全國總計仍有42萬人非正常死亡。此圖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比實際要少,但反映的各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的變化趨勢是可信的。
三、國外人口學家的研究結果
國外學者對中國大饑荒引起的人口減少作了很多研究,提出了種種不同的數字。艾德爾認為1960年-1961年非正常死亡2300萬,莫舍估計1960年非正常死亡人數在1100萬至3000萬之間。希爾估計1958-1962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為3000萬,同時有3300萬嬰兒沒有出生或延遲出生。科爾認為1958-1963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2700萬。傑勒德•卡羅特認為,1958-1963年有2700萬人過量死亡,有2900萬嬰兒沒有出生,他後來在另一篇論文中重新估算,認為在1960年,死亡人口為4090萬。
國外學者在研究這個時期非正常死亡人數時,首先用人口學的方法,對《中國統計年鑑》上的人口數據進行修正。
《中國統計年鑑》上公布的各年底人口總數、出生率和死亡率,是戶籍管理部門統計的,具體說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三局(治安局)四處(戶政處)提供的。戶政處有關人口的數字是省公安廳和縣公安局逐級報上來的。據當年在公安部戶政處工作的張慶五和王維志向本書作者介紹,中國的人口數據最基層是由生產隊的會計或文書上報的,他們不專門從事這項工作,上報的數字就不太準確。當時生產隊人口報表上有總人口,出生數,死亡數,遷出、遷入數。總人口是按糧、油、布的供應人口統計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基本是回顧的:生產隊幹部在一起回憶一下:今年死了幾個人,生了幾個孩子。所以,按糧、油、布的供應人口統計的總人口數相對準確一些,但死人過多的年份總人口有多報的情況。死亡率和出生率是根據上述三個數字計算出來的。考慮人口調出和調入以後,總人口增加數(當年底人口總數減去上年底人口總數)和自然人口增加數(出生人數減去死亡人數)應當是相等的。但是,各省報上來的這兩個數字彙總後卻有不小的差別。見表23-4。
《中國統計年鑑》上出入最大的是出生率和死亡率。主要原因是出生和死亡人數漏報。嚴格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後,出生人口漏報較多。在生活物資按人頭定量供應的年代,出生人口漏報不多,但死亡漏報很多。對家庭和生產隊來說,這個人死了,如果銷了戶口,一切生活物資供應就停止了。如果死亡不報,其它人還可以享用這份資源。死亡不報還有政治原因。死亡過多,對地方官員來說,影響他的仕途。對中央政府來說,死亡人數過多,有損其政治形象。王維志說,基層人口數字報到縣裡、省里以後,上面看到死亡人數太多,就問:「你的數準不準?再核一核!」經過這種暗示,把數字改到上級滿意時為止。在1958到1962年間,死亡普遍少報,而出生少報的情況較少。這就造成自然增長人口(出生人口減去死亡人口)高於總人口(是按分配生活資源統計的,相對準確一些)的增長。
鑑於中國的人口統計數據的不準確,人口學家則採用人口學的方法來修正。
相對於年度人口數據(即戶籍數)而言,人口普查數據要準確得多。中國1953年和1964年進行了兩次人口普查。1953年的人口普查項目較少,主要調查年齡、姓別、民族等基本特徵。1964年的人口普查在1953年普查的基礎上增加了三個項目,成為九項。1982年進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這次普查比前兩次規模更大,普查項目更多。除了原有的人口數、性別、年齡等項目外,還新增了普查前一年內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等。
在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之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1983年公布了千分之一生育率抽樣調查結果。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對大約100萬人口中的約30萬名15至67歲的婦女進行了抽樣調查,即對1940年以來的41年的婚姻和生育史的回顧性調查。這一調查是由計劃生育人員挨家挨戶進行訪問。可靠性較高。
有了幾次人口普查和生育率調查數據,人口學家們就採用人口學的方法,對出生率和死亡率進行修正。
美國普查局中國科科長班尼斯特(J.Bannister,她自己起了一個中國名字:班久蒂)是一位國際著名的人口學家。據李成瑞和她接觸時的印象,這位學者沒有政治偏見,對中國比較友好。她也用千分之一生育率調查的數據,重新對出生率進行估計。並用人口普查數據重估死亡率。她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中國人口出生率及死亡率的總趨勢。她的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對估計中國三年大饑荒期間的人口變動提供了基礎數據。
美國人口與人口學委員會主席、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安斯利•科爾(Ansley Coale)對中國人口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他的研究成果發表在《從1952年到1982年中國人口的急劇變化》(《Rapid population Change in China ,1952-1982》)一書上。他依據我國計生委的千分之一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和三次人口普查資料,重估歷年出生率。再根據他推算出來的歷年出生人數,減去實際存活人口,重新估計了死亡率。
法國國立人口研究所所長卡洛(G.Calot)(又譯傑.卡羅特)也用他自己的辦法重新修訂了中國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
現將幾位人口學家對中國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修訂結果列如表23-5。
有了以上各位人口學家修正的死亡率和出生率,有了各年的平均人口數,就可以算出三年大饑荒期間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計算辦法是,用1955-1957年的三年平均數作為起始點,用1964-1966三年平均數為另一點。如果不發生三年大饑荒,出生率和死亡率是連續的。即1959-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和正常出生率在這兩個點的連線上。為簡單起見,取這兩個點的平均數為正常死亡率和正常出生率。
用班久蒂的數據計算:正常死亡率為:
{(22.33+20.11+18.12)/3+(12.45+11.61+11.12)/3}‰/2=15.96‰
正常出生率為:
{(43.04+39.89+43.25)/3+(40.29+38.98+39.83)/3}‰/2=40.88‰
用班久蒂提供的各年度死亡率減去正常死亡率,就是各年度的非正常死亡率。非正常死亡率乘以各年的平均人口(用班久蒂修正後的總人口數字,見下表),即各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1958年為300.1萬人,1959年為386.8萬人,1960年為1833.5萬人,1961年為456.7萬人。1958-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為2887.1萬人。
同樣辦法,計算出各年少出生人口:1958年199.7萬,1959年為803.4萬,1960年為921.33萬,1961年為1195.1萬。四年共少出生人口總數為3119.5萬人。
用班久蒂修訂的數據計算,大饑荒期間中國人口減少總數為(2987.1+3119.5)萬人,即6106.6萬人。
用同樣的辦法,根據科爾修訂後的出生率和死亡率,計算出正常死亡率為16.2‰,正常出生率為40.2‰。即:
正常死亡率:
{(22.4+20.8+19.0)/3+(13..5+11.1+10.4)/3}‰/2=16.2‰
正常出生率:
{(41.3+40.2+41.1)/3+(40.7+39.7+38.3)/3}‰/2=40.2‰
用科爾修訂後出出率和死亡率,計算出他的自然增長率(出生率減去死亡率),可求出科爾修訂的總人口數(以1954年底總人口60266萬為基數)。
有了各年的平均人口,有了正常死亡率和正常出生率,就可以計算出這幾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應出生而沒有出生的人口。
1958年:64522×(20.4-16.2)=271萬人;同樣可以算出1959年為463萬人;1960年為1468萬人,1961年為278萬人。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為2481萬人。
少出生人口:1958年:64522×(40.2-37.7)=161.3萬人,同樣可以算出1959年為776.3萬人,1960年為974.9萬人,1961年為1155.8萬人。四年少出生人口為3068.3萬人。
用科爾修訂的數據計算,大饑荒對中國人口總影響為非正常死亡和少出生相加,即5549.3萬人。
用卡洛修訂後出出率和死亡率,計算出他的自然增長率(出生率減去死亡率),可求出卡洛修訂的總人口數(以1954年底總人口60266萬為基數)。
依據表23-8中列出的卡洛提供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用1954年總人口為基數,用卡洛的自然增長率,計算出卡洛的年平均人口,計算的結果是,正常死亡率為15.96‰,正常出生率為39.87‰。1958-1962年五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為2850.9萬(1958年為130.3萬,1959年214.0萬,1960年1632.8萬,1961年721.4萬,1962年為152.4萬)。四年少出生人口3197.85萬(1958年為237.8萬,1959年834.5萬,1960年936.2萬,1961年1184.1萬,1962年為5.25萬)。
用卡洛修訂的數據計算,大饑荒對中國人口的總影響為上述兩項加,即6048.8萬人。
現將依據三位國外學者的的修訂數據計算的結果列下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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