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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英權

英御用律師提法律建議 居英權有望擴大

英國內政部基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反對讓「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者擁有居英權,所以新的法律建議非常引人關注,目前持有BNO的人士僅有權訪英長達180天,並未能因此在英國工作或獲得等同英國公民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