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人大可任免副總理 分析:凸顯習對權力的恐懼 劉悅 2021-03-13 全國人大11日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簡稱《組織法》)。修改後,人大可任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港媒援引政治學者分析稱,《組織法》的修改,是把全國人大徹底黨化,完全由中共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