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47人“35+初选”案完成举证 11月底结案陈辞

遭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民主派“35+初选”案,其中16名不认罪的被告,陆续在西九龙法院接受审理,最后一名被告余慧明8月28日完成作供。案件暂定11月27日起由控辩双方作结案陈辞,其后法官可能作出裁决。

综合媒体报导,“35+初选”案共有47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试图操控投票,寻求争取35席或以上的立法会席次,从而有足够的票数否决财政预算案,使行政长官辞职,政府停摆。

这47名被告包括: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大批立法会前议员,包括:梁国雄、杨岳桥、区诺轩、胡志伟、毛孟静、范国威和郭家麒等。

这起案件2021年3月起审理,期间有31人认罪,16人否认控罪。高院早前进行举证审理,28日由最后一名自辩人、前医管局员工阵线主席余慧明完成作供。在庭上自辩4天的余慧明表示,绝不同意控方指她意图颠覆国家政权。法官将案件暂定押后至11月27日待双方作结案陈辞,料需时两三周。按法律程序,法官可在结案陈辞后作出裁决。

涉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案源于泛民主派2020年7月11至12日举行由选民投票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以争取立法会过半议席,以否决政府议案。

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曾警告,所谓初选的目的,是阻挠政府的所有政策,恐违反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1月,警方拘捕50多名初选案的泛民领军人物,其后当局依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各人。案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负责,不设陪审团。

港区国安法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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