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串谋颠覆国家政权

港47人案 14人遭判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法院5月30日裁定14人罪成。这是中共实施港区国安法压制异议分子以来,香港针对泛民人士最大案件做出的重要判决。人权团体批评,这是对民主政治进程与法治的彻底蔑视。 综合媒体报导,这是香港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这场审判未设陪审团,法官则是从香港当局领导人亲自挑选的一群法官中选出的。 由于裁决结果备受关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30日早上6时许,即有数十位市民排队等候旁听,事实上,有一些市民从前一晚即开始排队,而美国、英国与欧洲的外交官也都出席旁听。 法院周围则是戒备森严,还有数十名警察与警车巡逻。警方还派出装甲车“剑齿虎”停泊于法院外。每辆驶入法院的车辆,均需由警员带警犬绕车搜索,另有警员详细检查车底等位置。 涉案的47人中,有31名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认罪,以及有16人否认控罪,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法官裁定刘伟聪与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馀14人罪名成立,其中有4人是前立法会议员。法官将另外择期宣布刑期。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罪行,刑期从3年到终身监禁不等。 这起案件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与泛民人士提出,有47名被告,当局依国安法控告他们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企图借由操控投票,使其取得立法会35席或以上,从而有足够票数否决港府财政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辞职,政府停摆。 他们在2020年7月11至12日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取得过半数议席,以否决政府议案,逼港府回应“反送中”运动所提出的“五大诉求”。 “五大诉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对示威的“暴动”定性、撤销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就“反送中”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底追究警队滥权情况、立即实行“真双普选”。 戴耀廷也提出“揽炒十步曲”,包括无差别否决政府拨款。根据基本法,财政预算案若两次遭否决,特首就要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若再否决预算案,特首就得辞职。 人权观察:对民主法治彻底蔑视 针对香港法院裁定14人犯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声明指,这是对民主政治进程与法治的彻底蔑视,所有香港人期望的只是有机会自由地选出他们的政府,无论中国政府及其精心挑选的香港法院怎么说,民主都不是罪行。 “人权观察”中国部代理主任王松莲在声明中指出,北京曾承诺给予香港人普选权,因此应该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公然剥夺香港法律与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港泛民47人“35+初选”案完成举证 11月底结案陈辞

遭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民主派“35+初选”案,其中16名不认罪的被告,陆续在西九龙法院接受审理,最后一名被告余慧明8月28日完成作供。案件暂定11月27日起由控辩双方作结案陈辞,其后法官可能作出裁决。 综合媒体报导,“35+初选”案共有47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试图操控投票,寻求争取35席或以上的立法会席次,从而有足够的票数否决财政预算案,使行政长官辞职,政府停摆。 这47名被告包括: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大批立法会前议员,包括:梁国雄、杨岳桥、区诺轩、胡志伟、毛孟静、范国威和郭家麒等。 这起案件2021年3月起审理,期间有31人认罪,16人否认控罪。高院早前进行举证审理,28日由最后一名自辩人、前医管局员工阵线主席余慧明完成作供。在庭上自辩4天的余慧明表示,绝不同意控方指她意图颠覆国家政权。法官将案件暂定押后至11月27日待双方作结案陈辞,料需时两三周。按法律程序,法官可在结案陈辞后作出裁决。 涉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案源于泛民主派2020年7月11至12日举行由选民投票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以争取立法会过半议席,以否决政府议案。 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曾警告,所谓初选的目的,是阻挠政府的所有政策,恐违反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1年1月,警方拘捕50多名初选案的泛民领军人物,其后当局依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各人。案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负责,不设陪审团。 港区国安法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泛民35+初选部分被告盼速判刑 认罪减刑恐成港区国安法常态

涉违港区国安法的泛民“35+”初选案尚未开审,但已有29人表明会认罪,其中3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表示希望尽早安排求情及判刑。同样涉违国安法的“黎智英案”的多数被告,此前也全部认罪。分析指,国安法案件属政治案,基于刑期和经济考量,估计以认罪换取减刑会成为同类个案的常态。 泛民“35+”初选案于2020年7月进行,旨在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争取立法会选举过半数一席,以否决政府议案。 该初选案得到近61万名选民投票,但事后遭当局以违反港区国安法为由拘捕多名组织者和参与者,起诉47人,其中29人先后表明会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大律师杨岳桥等5人。这5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讯,代表杨岳桥和另2名公民党前议员的辩方大律师表示,3人希望能尽快求情和判刑。 另一宗主要的国安法案件涉及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他遭当局指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8月进行案件管理聆讯时,他和三家相关公司皆否认控罪,但控方确认其馀8名被告全部认罪。 梁颂恒:未审先囚对被告构成压力 美国之音报导,香港前本土派立法会议员梁颂恒相信,前述两宗主要的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多数被告均选择认罪,与审讯不设陪审团有很大关系。 梁颂恒说:“国安法的案子有几个重要现象。首先是由指定法官审理,而且不设陪审团。面对香港目前的政治情况,国安法案件到底是否一般司法案件,是否可以凭著法理去抗辩,大家心里清楚。” 他说,民主派初选案的被告未经审讯而被羁押超过一年半,非常不合理,“一个人长时间被单独囚禁,每天只对著一道铁栏三道墙壁,其实是相当折磨人的,对意志和精神造成的压力是相当大。‘未审先囚’不是文明社会应该看到的现象。既然还没审讯,你又怎么知道被告一定会坐牢呢?” 被告若认罪 刑期或扣减三分之一 他说,香港的法制容许被告因认罪获得减刑,一般约可扣减三分之一刑期。 梁颂恒相信,港区国安法被告选择认罪会成为常态。他说,“你会发现,当局就很多案件会申请不披露内容,也就是媒体的禁制令。这意味著,就算我选择打官司,我能透过官司去表达的讯息也十分有限。最后成本付出了,却看不到潜在回报。” 林彦邦:律师费开支非常高 香港独立记者林彦邦则相信,黎智英案和“35+”初选案的47名被告纷纷认罪,既有刑期因素,也涉及经济考量。 林彦邦认为,这些被告已估计胜诉机率非常小,“在法院继续把程序走完,主要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观点在法院说出来,作为历史纪录,但是如果坚持这样做,自己坐牢的时间到底有多长,这是谁也说不准。还有,如果法庭程序很长的话,律师费的开支也是非常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