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薯传入中国的非凡历程

现代人视红薯为一种健康食品,在纽约,一个烤红薯和一磅鲜嫩的地瓜秧叶,市场销售价格甚至高于白面食品价格。本文就讲讲蕃薯是怎样传入中国的,它对中国人口的发展、人民的生存和国家的强盛,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蕃薯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华人中,有不同的叫法。纽约华人管它叫蕃薯,这个“番”字,是“藩”字的简化字,中国古人把外国称为藩,就表明了蕃薯的原产地不是中国。蕃薯原产地是墨西哥。在殖民时期,16世纪哥伦布将蕃薯从墨西哥带回西班牙种植。后来由西班牙水手,把它传播到了非洲和菲律宾。蕃薯能够在中国大陆各地种植,归功于最初的传人,他的名字叫陈振龙。他是明朝福建人,生于1543年,卒于1619年。

蕃薯种植
蕃薯种植(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他原本是一个秀才,因为科考屡试不第,放弃了求功名,改为出海经商。他在乘船去吕宋(今菲律宾)经商时,当时那里正处于西班牙殖民者统治时期。他发现当地人种植的红薯,是一种既耐旱又高产的农作物,而且红薯生、熟皆可吃。他是一个善于学习又细心的人,他向当地农民学习了蕃薯的栽培种植技术,他想把这种农作物引种回家乡。当时殖民者对这种农作物控制很严,不准出口。于是他便动脑筋智取,他把一根去掉叶子的鲜薯藤和蔴的纤维混在一起,编成一根粗麻绳,躲过了海关检查,将鲜薯藤带回了福建。

他把这根薯藤切成数段,栽培到土壤中,成功培植出红薯,取名朱薯。然后在福建家乡教人种植。明朝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关中发生大旱灾,粮食欠收,陈振龙向福建巡抚金学曾建议,推广种植朱薯,他还献出了种植方法。于是金学曾令人试种,4个月以后,朱薯丰收,试验成功,经检验可食。随后便在福建全省推广种植。后来又在全国推广种植,于是当时中国的粮食产量大幅增长。

后人何则贤,在福建乌石山,修建了一座“先薯祠”,立石碑纪念陈振龙,尊称他是“蕃薯之父”。“先薯祠”遭毁后,后人又在原址建立了“先薯亭”。

红薯
红薯(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人口和国土幅员 随蕃薯种植增长

在明朝末年,中国仅有1亿人口。到清朝末年,人口为4亿。二者比较,清朝人口比明朝人口增加3亿。明朝末年国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清朝末年国土面积达1100万平方公里,如果算上藩属国,可达1316万平方公里。清末国土面积是明末国土面积的3倍。大家知道中国幅员广阔,哪个朝代都避免不了天灾人祸,而且民以食为天,人是要吃饭的,粮食是人民生活的基本保证。因此,在此环境下,中国人口和国土幅员之所以能大幅增长,除了当时的统治者使用武力对外扩张等原因之外,蕃薯的推广种植,使人民能吃饱饭起到了很大作用。

记得在1960年,正值中国经历3年困难时期,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人民吃饭实行粮食定量。当时笔者的家父离职休养,住在北京香山南路的中科院北京研究所的植物园,他在那里是义务劳动。在业馀,他和溥仪在荒山坡种植了一些蕃薯秧。到秋天收获季节,他们把收获的白薯,一部份送给了植物园食堂,一部份留给自己吃。我还骑自行车从北京城里出发,到那里驼回一袋子回家。就因为和溥仪在一起劳动等,这样一些小事,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我父亲被植物园的造反派从北京家中绑架回到植物园批斗,诬蔑他是植物园“走资派”的高参,是封建皇帝的“保护伞”。

1965年我任大学教师时,带领学生在北京远郊区密云县山区,参加农村“四清”工作队,与农民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当时山区农民一日三餐,主食早晚是两顿稀饭,是用高粱米或者玉米碴子熬的粥食,中午吃一顿干的,吃的就是蒸白薯。

那时北京山区农民把鲜白薯切成片,摊放在山坡处的石板上晒干,用石碾或者石磨把它碾压磨成白薯面,掺上玉米面,就可以蒸窝头吃,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白面馒头。

节选自《看中国会员专刊》第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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