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7名香港《苹果日报》高层遭港府指控勾结外部势力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检察官对涉案7人加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获国安法指定法官批准,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4日提讯。
今日提讯的案件共涉及三宗,检察官要求对这三宗案件分别新增“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罪指,7人与集团旗下三间公司及其他人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间(含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检察官另要求修改控罪,在各宗案件中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增添其馀各被告的名字。
法官今将黎智英等人的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4日,而涉及三间公司的案件则押后至2月10日处理,所有被告须继续还押。
黎智英原遭指控三项罪名:(一)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港区国安法生效后,请求外国对中共或港府实施制裁、封锁或敌对行为;(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则指他在香港与律师助理陈梓华、Mark Simon、“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外号“揽炒巴”的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制裁、封锁港府或中共;(三)遭指涉嫌协助李宇轩逃离香港,被控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的罪名。
黎智英另因2019至2020年间参与数项和平抗争活动遭港府指控“参与非法集会”,其中有四次参加集会已被定罪,目前合并刑期为20个月。
涉案被告除黎智英外,还有其他多名《苹果日报》高层: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笔名卢峰)、前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以及集团旗下三间公司(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
这六名被告遭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跟其馀被告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港府或中共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香港《苹果日报》今年6月24日被迫停刊,而壹传媒有限公司则在12月15日遭法庭颁令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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