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2月23日批准还柙数日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回家。这也是首次有《香港国安法》罪名被告获准保释。而在一天后,香港律政司就向终审法庭提出紧急上诉,要求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但暂时并没有聆讯日期。
据《苹果日报》报导,港府律政司在24日正式提交上诉文件,标明“紧急”(URGENT)字样。律政司同时申请临时命令,要求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另外,律政司还要求终审法院进行紧急聆讯,包括在公众假期开庭。不过,目前聆讯日期尚未公布。
法广报导称,73岁的黎智英此前向高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他以多重条件保释。律政司代表即庭申请重要法律论点证明书,以便上诉至终审法院,同时引用条例要求暂时维持还柙现状,但李法官拒绝受理。
据美国之音报导,黎智英的保释条件相当苛刻。法庭要求他交付保释金1000万元港币,还要有3人担保,每人各缴担保金10万港元。法院还要求黎智英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住处。
法庭还规定,黎智英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请求外国制裁香港和中国;不可与外国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访问,包括电视、电台或网上节目;不可在网上和社交媒体等发表文章和发布信息。黎智英每周要到警署报到三次。法庭宣布,黎智英的案件将于明年4月16日开庭审理。
据港媒报导,黎智英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后,他为香港民主发声的推特帐号星期四(24日 )已经停用,所有文章消失。他的友人强调,黎智英不会逃亡,就算要付出自由的代价都不会走。
黎智英此次获保释之前至少两次被拒绝保释。黎智英12月11日被加控违反港版国安法,涉嫌“勾结外国势力”,他12日出庭提讯被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拒绝保释。黎智英12月初因“欺诈罪”被港警羁押,当时也被拒绝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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