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交关系法生效 加强管控对外协议

澳洲联邦议会于周二(12月8日)下午正式通过了“外交关系法案”(Foreign Relations Bill )。澳洲外交部长正式被赋予权力,在认为会损害澳洲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取消或提前阻止各州、领地、地方政府和公立大学与外国政府达成的协议,例如维州与北京之间有争议的“一带一路”协议。

据澳洲人报报道,工党、绿党和澳洲参议员Stirling Griff等要求添加一项有关司法监督的修正条款,即允许受影响者采取司法手段,根据《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对外交部长Marise Payne的否决决定提出异议。但在一国党(One Nation)和中立参议员Jacqui Lambie的支持下,第二份外交关系法案在参议院正式获得通过。

Payne表示,这项外交关系法案已经具有一些透明度、审查和问责条款,其中包括三年后对该法案进行审查;外交部长的决定将被记入登记册;虽然不是通过《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但受影响的实体有权要求对外交部长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以及外交部长需要向议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议会也可以否决外交部长作出的裁定。

Payne指出,已经仔细校准了外交关系法案的范围和受该法案影响的实体的责任水平。

反对党外交事务发言人Penny Wong则对此予以抨击,称Payne参议员没有针对该法向工党咨询。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周三(12月9日)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立法属于各国内部事务,我们不予评论”,并声称中方与维州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成功的合作实践,增进双方民众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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