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人妒是庸才!

笔者从事移民法律专业多年,经过无数的历练,面对过很多极具挑战性的移民案件,为众多的客户解决了无数问题,赢得了很多的赞赏。笔者一直认为所作出的努力都是应当的,客户寻找笔者的帮助是付费的,所以这是我责任所在,不能贪懒。

读者要明白,寻找笔者办理案件的人都对自身的案件十分重视,认为自身欠缺专业移民法律知识,害怕对条例一知半解而误事。为了提升案件的成功率,希望笔者为其案件把关,从而获得签证。笔者完全理解客户的心情,他/她们把自身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笔者处理,当然是经过深思熟虑,考察过笔者的专业及口碑才作出决定。笔者也是有自知之明,并不是精通所有签证,所以遇上没有经验或没有处理过的案件(十分罕有)是不会随意接受,会坦白告诉客户,另找高明。近十年来笔者发现,自己累绩了丰富的经验(换来满头白发),自认为有难度的案件,假如交给其他专业人士来处理,他/她们更不能应付!

笔者对审议案件常常有独到的见解,能发现很多别人没注意的问题,因此很多案件都能反败为胜。而更多是用时间换机会,准备更充足的文件及证明,说服移民部、上诉庭及移民部长,为客户取得合法居留。

这类案件多不胜数,比如;逾期多年的黑民为他/她们取得永居。被欺骗感情的女子,诞下孩子后成功在移民部长干预下取得永居身份。申请技术移民时,忘记附上英语成绩,成功在联邦法院胜诉取得永居身份。客户永居签证被取消后,笔者为其上诉到AAT取回签证。申请人到移民部访问时,被拘押到拘留中心,被要求立即递解出境,笔者为其申诉,最终数天后被释放回家。一位获得永居签证却长期居住在海外的客户,最终永居签证过期4年多,笔者为她重新恢复永居身份,回澳洲跟家人团聚。一名在澳洲被判监禁一年的人,被送回国,笔者重新为他的品格理由上诉,最终获得签证返回澳洲跟家人团聚。一名客户获得永居身份后,回国发展,因犯罪行为被判入狱6年,其间永居签证过期,出监后不能回澳洲,最终笔者重新为他取回永居身份。一个家族多名成员,申请保护签证被拒绝后便没有上诉,多年后笔者为他们上诉,在移民部同意下重新获得上诉机会,最终家族三人全部取得永居身份。一名客户在其教会的推荐下,约见一名律师,谘询后被断言其家人们的保护签证申请成功率机会是“零”,返回寻找笔者的意见,笔者却认为其保护签证成功机会十分之高,最终在递交申请后到获得永居签证刚好一个月整。一名手持临时商业签证的客户被骗取金钱,生意亏损严重,只剩下八个月时间便签证到期,到期前必需递交永居申请,最终得到笔者的指导下生意获得生机,在签证到期前及时申请永居,最终一家取得永居身份。一个家庭三名孩子在澳洲出生,但父母和孩子们都是黑民,通过笔者的帮助下先为三名孩子(六岁以下)取得澳洲公民身份后再为父母取得永居,一家在澳洲安居。一家族两名成员因在澳洲居留时间不足,四年中只居住满12个月,希望笔者为她们延长其永久居留签证一年,因自知居住时间不足,不能入藉成为澳洲公民,但笔者向她们保证,她俩虽然未能居住满四年,但仍然可以申请成为澳洲公民,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最终成为澳洲公民。一名客户在海外取得永居移民签证却被当地区的移民官员刁难,在贴签时取消其永居身份,笔者据理力争,为她们把申诉带回澳洲联邦法院上诉,最终移民部承认其海外官员的行为不对,客户们一家取回永居签证。

以上案例只是笔者所处理数千个成功案例其中一少部份,对很多申请人及同行来说以上成功案例可说是匪夷所思,特别是人道类别签证,笔者是少数熟悉相关条文的人,并愿意多花时间心机作出深入研究,再者自身熟悉移民法律,藉著丰富经验很多所谓难题实在可以迎刃而解!

很多客户的案件在寻找笔者帮助前已经谘询很多专业人士,最终笔者给予独特见解,案件的难题被克服最终客户取得签证。但这样的事情发生频密后,结果是惹来很多“有心人”妒忌,为了争取生意,不惜想尽办法误导申请人,更下流地污名化笔者。笔者也明白“不招人妒是庸才”的道理,时常保持“沉默是金”,读者们假如您在遇到申请签证有困难时,在没有约见笔者谘询前不要放弃希望,笔者可以为您把关开路,另辟天地。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Stanley Chan 澳洲移民及法律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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