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法庭申请禁播“反送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

港府不满国际赛事屡将“反送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当成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播放,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请禁播《愿荣光归香港》的禁制令。律师指,香港缺域外执法权,禁令实际效用成疑。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香港律政司司长5日以自己为原告,向法院提出禁播《愿荣光归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禁制令的申请诉状,被告则为“从事相关禁制行为的任何人”。法庭一旦批出禁制令,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媒体或平台传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或展示《愿荣光归香港》的歌曲,包括纯音乐版及不同的语言版本。

《愿荣光归香港》在反送中运动期间经常被传唱,近一年来多次被国际体育赛事主办单位当作中国国歌播放。

律政司还要求禁止被告协助、促使、导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实施或参与上述行为,或者明知而授权、准许或容许他人实施或参与他人参与相关行为。

港府发言人称,是次申请禁制令的目的是,制止任何人在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或在具煽动意图的情况下,传播或表演《愿荣光归香港》等;或在具侮辱国歌意图的情况下,将《愿荣光归香港》作为香港国歌传播或表演等,以维护国家安全及国歌的尊严。

相关禁制令申请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讯日期待定。

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6日称,若法庭批出法令,所有香港司法管辖区内,包括互联网的服务提供者,譬如YouTube、Google,都不可以演奏、播出或分发《愿荣光归香港》,包括歌曲的旋律、歌词或以改变的形式,如不服从法令就会构成“藐视法庭罪”,最高刑罚是7年监禁。

对于在海外发布这首歌曲,港府能够如何执法,汤家骅坦言,有一定困难,因为香港法例有地域性,但强调如果在境外犯法,香港有权发出通缉令,要求外国移交疑犯或做出追查。

评论:在香港境内起震慑作用 惟无法长臂管辖

本身是律师的时事评论员桑普指,一般香港法庭的禁制令只适用于香港境内,无法在域外执行,实际效用成疑。

去年开始,港队参与的国际运动赛事,屡次发生主办方播错国歌事件,引起港府强烈不满,要求Google于用户搜寻香港国歌时,将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置顶”,惟被Google拒绝。

桑普指,今次律政司申请禁制令属“替代方案”,能在香港境内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这就是退而求其次去遵从中共的命令。没有办法在域外有效力,因为它没有办法做长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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