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国制裁法列香港基本法 中国人大暂不表决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并未如外界所料,表决通过将反外国制裁法列入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实施;有报导透露,原因包括实施较为复杂,以及香港各界没有成熟讨论。 

官方香港电台报导,人大常委会会议20日闭幕,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没有提及表决反外国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报导引述港区人大常委谭耀宗说,会议有审议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列入中国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但委员长会议决定暂时不表决,将继续研究有关问题。 

他说,这样反而令反外国制裁法更有效。 

谭耀宗日前向港媒透露,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会表决通过把反外国制裁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的决定草案。 

星岛日报20日则报导,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可能暂时不表决上述决定草案,原因是反外国制裁法在港实施较为复杂,相关讨论又不完全成熟。 

报导指出,香港社会尤其是商界和金融界对于反外国制裁法在港实施议论纷纷,比如应该如何实施,以及应该由本地立法实施或是照搬中国大陆全文在港实施,都会有不同的结果和影响。 

此外,港府对实施这项法律也完全没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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