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导称,江苏徐州一个70多岁、不知什么是“贷款”的潘姓老农去银行取钱,却被告知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法院已经判决他向银行偿还500万元贷款和利息,并对其采取了执行措施。幸运的是,从未借过钱的潘老经过申诉后,终于洗清了冤屈。
网易新闻10月25日报导,2018年2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收到一位潘姓老人寄来的求助信,说潘老想去银行取一些现金,不但没取出自己多年来一点点攒的钱,还发生了上述的一幕。
潘老说自己以务农为生,从未向任何人借过钱,也没有去过法院,更没收到过法院的传票,怎么就成了被执行人呢?老汉痛心的说,自己只是个庄稼人,从未贷款、从未向银行借过钱。“别说500万元了,欠人家500块钱不还我都睡不着觉,我是真不知道咋就欠了银行这么多钱,我这辈子也赚不到500万啊!”老人委屈的向当地检察院诉说。
检察院在调查时,对比银行提供的资料时发现:潘老的身份证信息正面与之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银行提供的相同,但是背面的信息却不一致。因此怀疑潘老可能摊上一起伪造证据制造的虚假诉讼。
原来,在2014年9月,一家电子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合同约定期限7个月,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当时,潘老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以一家电子设备公司股东的身份与其他4人分别和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或出具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自愿为电子公司向银行的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在银行发放贷款后,电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期满后,电子公司连同提供担保的潘老等人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令电子公司偿还500万元本金及利息,潘老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要洗清潘老的“连带责任”,除了到房管局和车管所验证潘老被人安上的“有房有车”的担保条件是造假文件外,还需要验证潘老的签字与担保文件上的签字笔迹,证明不是本人签字。检察官从潘老的亲属在几年前曾帮他买过一份保险,根据投保单上有潘老本人的签字,经过鉴定比对,担保合同上潘老的签字确系伪造,非潘老本人签署。
2018年8月铜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再审撤销了原审判决。直到2019年11月,这起虚假诉讼案终于得以纠正,潘老被冻结的银行卡也恢复正常使用了。
潘老布满皱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说:“这下,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但检察院没有提出对该银行泄露、利用储户资料的追究。
潘老汉到银行存款,身份资料交给银行后遭到伪造和利用,憨厚的百姓不懂得深究其责,最后不了了之。近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储户的28亿存款抵押出去,现今巨款无法追回。企业储户面临巨大损失。这样的银行,也让每个储户2心里捏了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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