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过修改香港选制决定 特首选举圈子恐更小

3月11日,全国人大以2895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中国人大常委会被授权根据该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香港政府随后将根据修改后的附件一和二,修改香港本地法律。具体的修改细节预计将在几个月内出炉。这是继港区国安法后,北京对香港加强控制得又一举措,标志着香港的政治体制进入新的阶段。

中国官媒新华社当天列出决定的9条内容,包括现时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人数将增至1500人;新增将由港区人大代表、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组成的第五界别。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不少于188名委员提名,且5个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15名,行政长官候任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

BBC称,此前选举委员会的大量成员是亲建制人士,特首选举一直被诟病是“小圈子选举”。北京的改革方案似乎令这个圈子变得更小。

决定还将现在70席的立法会议席,增至90席。目前70席的立法会议席35席是地区直选选出,35席是功能组别。功能组别中包括5席具普选色彩的“超级区议员”席位,先由区议员相互提名,全港选民再一人一票选出,以往泛民占优势,而据多家港媒消息指,这5席在此次修改后将被取消。据香港01报导,修改的90席分别是地区直选20、功能界别30、选委会40。

决定还新增香港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 

原本对于特首的提名,中央的权利在最后阶段才有发挥余地。但透过审查机制,中央今后可能直接控制香港政制的人事任命。

人大通过修改香港选制的决定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支持和感谢,称人大的决定“完全合宪、合法”,并表示将会配合有关修订工作。香港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等也对中央的决定表示支持。

曾在2012年参选特首的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对香港01表示,事情发展到今日令人痛心失望,改制是“完全关闸”,日后特首选举不会再出现有意义的竞争。同样是188张提名票,他认为新制度下当年民主派可推举一名候选人的情况不会复见。

美国欧盟等密切关注事件。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赖斯(Ned Price)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全国人大会议作出的决定是直接损害香港的自治、自由及民主进程,同时限制政治参与,减少民主代表及抑制政治讨论。

欧盟发表声明指,人大的决定再次违反“一国两制”原则、中国的国际承诺和香港《基本法》。欧盟促请北京和香港政府恢复香港民主进程的信心,并停止迫害提倡民主价值的人。声明提到,欧盟将考虑采取额外行动,关注香港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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