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读者,想必都有听说移民部实施了留学签证审理标准;“真正的学生”评估,内容的细节相当的多,几乎涵盖了学生签证从开始申请到学生毕业后的各个方面。之前,笔者曾接待过一些想自己或者帮助亲人申请学生签证的客户,他们中大多数人都不约而同地对笔者表示说,现在的留学新政放宽了,特别是香港人来澳留学更方便了,并且在完成学业后便可以申请永久居留了,希望笔者帮助他们把香港的亲戚朋友都办来留学。对此笔者只能苦笑一番。的确去年年底对香港人的政策调整到,对于香港人己经在澳洲持有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在移民居留方面的要求有所下降;比如说新政下,符合申请485签证的申请人,可以获得5年期的485,在满足居住时间的要求下,可以申请永居签证191/189类别,与之前的法例相比可以说十分宽松。但是请广大读者注意,这次调整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移民部强调留学申请人必须是“真正的学生”的政策没有放寛!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学生签证的审批的要求不仅没有放松,而且有所收紧,很多人不知其细节内容?所以很容易被广大读者所忽视。鉴于这一因素,笔者今天就来谈谈所谓的“真正的学生”。
首先,对于所有在2011年11月5日以后递交的学生签证申请,即TU类临时签证中的几乎所有子类别都是用于这一新的政策。移民官在判断你是否有真实临时入境的意图时,不仅会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与所需材料清单进行对比,而且还会从整体上掂量申请人的背景与近况。换句话说,就算你提供的材料全部符合要求,但是如果移民官从你的材料中察觉出你不是“真正的学生”,你的申请则很有可能被拒。从去年移民部宣布对香港人的新政策后,很多来自香港的学生签证申请都被拒绝,原因是申请人不能通过“真正学生评审”。那么移民官到底是从哪几方面来衡量申请人的真实意图呢?笔者以下简要列举几点。
其一:申请人在自己国家的情况。这些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种因素。比如说申请人要在澳洲学习的一个课程,明明在自己国家就能很容易地入学学习,为何还要不远千里,花费巨额资金跑来澳洲留学?又或是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从而促使其学成之后回国?或者说申请人的经济背景是否会促使其完成学业后回国发展。当然,还有其他各种因素比如申请人在本国服兵役的情况、其国家社会、政治局势是否稳定等。
其二:申请人在澳洲可能出现的情况,这些情况一般会包括申请人在澳洲是否有亲人,以及同他们联系的紧密程度。或是申请人是否想利用学生签证来掩盖其移民倾向,或者延长在澳洲居留的时间。还有就是申请人对澳洲所学课程的了解程度以及准备情况等因素。
其三:课程对申请人将来的影响。这点比较好理解。主要就是考虑申请人想要学习的课程与其现有的教育程度和水平是否相符,以及该课程能否帮助申请人在毕业后回到自己国家找到理想的工作,并获得相对来说理想的收入。
其四:申请人过往的出入境纪录。如果申请人之前有过违反签证规定或者逾期居留的纪录,那肯定会有很大影响的。
其五: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则要考虑其监护人的意图。
其六:其他各种对申请人有利或者不利的因素。读者会感到奇怪,去年对香港学生签证持有人放寛的政策,为甚么又对在香港申请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必须通过“真正学生”评审,这样做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当时的联盟党政府,只是向国际交代一下对港人的关注,没有一致的政策,放宽收容香港人。
还有当香港的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后,再申请旅游签证便变得更困难,这是申请人意想不到的。
综合以上六点来看,其实去年的政策比较符合(前联盟党的不欢迎移民的政治理念),移民部近几年里政策调整的趋势。以往不少人藉著旅游签证和短期工作签证来澳后非法居留,寻求移民目的。而随著这两类签证审理的收紧,一些人又将目光转移到了学生签证上。加上受经济危机及疫情的影响,很多来自亚洲的旅游签证申请人都被拒绝入境。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的读者,千万不要误读这次对留学/移民新政。在准备学生签证申请时,不仅要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真正的学生”评核要求相比较,而且最好谘询相关专业人士的建议,以避免时间和金钱上不必要的损失,更甚者失去入境澳洲旅游的机会。
笔者纵观最近的政策,其实前移民部长把其个人意愿强加到移民法例当中,意图随心所欲,在本质上和独裁者已经分别不大了,离公平公正已经越来越远了,只要他不喜欢,他就可以按他的意愿限制某些签证,例如技术移民,2008年前,只要一个月到三个月就可以有结果了。
十多年过去了,但是现在有些申请人等了三年多了还杳无音信,根据以上移民部对“真正的学生”发出的评估指引,申请人绝对是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只要移民官带轻微的“主观色彩”,申请人就拿不到签证了,更不用幻想完成课程后可以申请485类别签证,并在居住满时间后申请永居,希望现在工党政府上台可拨乱反正,修改前政府的移民政策?
笔者奉劝真正想到英语国家留学的学生,可以先选择其它国家,澳洲可以排到最后。假如来自香港的申请人,最好入境澳洲后才申请学生签证,原因是在澳洲申请学生签证,假如被拒绝后可以上诉,祇要申请人一直上学,便可以用行动证明本身是“真正学生”,取得学生签证。相对于在海外的申请人便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海外学生签证申请,假如被拒绝后是没有上诉权力,十分不公平。
另外,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笔者希望读者有任何签证的问题可以先致电笔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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