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就是共同贫穷

近期,习近平当局扫荡企业界和演艺界,借口很多。借口之一,是“共同富裕”或“第三次分配”。 

如果说,在当前中国的国情下,商人致富难免涉及程度不同的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但商人经商必然也有他们自己的才干、能力和贡献。经商致富,乃平常之理。同理,艺人致富,其中有些人或有偷税漏税或权钱交易之嫌,但艺人通过自己的知名度、高人气、明星效应获得高片酬、不菲的票房收入,以及为商家代言等广告收入也属平常之事。 

换言之,中国商人和艺人的收入比起中共官场和官员贪污、受贿等不法所得,相对而言要光明得多、阳光得多。习近平扫荡演艺界和企业界,何不扫荡官场?当然,选择性反腐不算,那是权力斗争。有人以为,习当局扫荡企业界和演艺界是“杀富济贫”,是中国历史上杀富济贫的又一次重演。其实,连这个都不是。不是杀富济贫,而是杀富济富、杀富济官、杀富济官府。 

所谓共同富裕,就是共同贫穷。因为,从演艺界和企业界收刮的钱财绝不会分给老百姓,而直接进入共产党的国库、党库,甚至直接进入权力者的腰包。在这一过程中,削平的是商人和艺人的财富,让他们与普通老百姓趋同,唯独肥了官府。换言之,所谓共同富裕乃是又一次强迫的财富转移,并非从商人、艺人头上转移到老百姓头上,而是从商人、艺人头上转移到官府。 

破解这个所谓“共同富裕”的真伪太简单,就请习近平和共产党公布领导人及各级官员的财产,就像大多数国家所做的那样。习当局断然不会这么做。于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只准我们富裕,不准你们富裕;只准我们特殊,你们必须平均。 

所谓“三次分配”,是同样的道理。第三次分配,就是第三次抢劫。臂如,企业家或企业的慈善捐款如果是捐给政府,那是直接抢劫,官府对企业的抢劫;如果是捐给社会,谁来接受?人民如何直接得到好处?多半情况,仍然是政府“代表”人民,中途劫夺,据为己有。 

在扫荡企业界和演艺界的同时,习当局宣称,收回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这是中共第四次打农民的歪主意,第四次对农民土地的抢夺,巧取豪夺。 

第一次,土改(1949年之前)。“打土豪、分田地”,从地主、富农手中抢夺土地,假装分给农民,进而裹挟农民支持共产党,加入中共军队;第二次,公社化(1950年开始)。中共夺取政权后,以实施公有制为名,从农民手中夺走土地,收归党有;第三次,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之后)。为挽救崩溃的中国经济,即中共政权赖以维系的经济命脉,“松绑“农民,赐给他们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但土地所有权仍属于中共;第四次,收回联产承包责任制(2021年)。即再次收回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 

古代中国,耕者有其田。如今的共产中国,农民既丧失土地所有权,也丧失土地使用权,实为亘古未有之奇观。 

面对习当局的扫荡、任性而为,中国社会鲜少抵抗之心,更无反抗之力,仿如阿富汗社会遭遇塔利班。在中国,历经大半个世纪的国家恐怖主义,人民被吓破了胆,胆颤心惊。共产党则膨胀到极点,为所欲为。正所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习近平有信心,中国人民的奴性会任其蹂躏,足以让他的抢夺计划安全实施;不仅不会遭遇反抗,相反,还有喝彩之声。仇富心态,愿人穷恨人富,原本就是中国文化的负面特质,共产党早已把它发挥、利用到极致。此时,借民粹主义巩固自己的权位,对习近平而言,又是一桩顺手牵羊的快事。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