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 港府援引百年案例 称毋须证明被告具煽动意图

香港网媒立场新闻及前高层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一案,6月26日开始结案陈词。控方结案陈词援引100年前的案例,声称毋须证明被告具煽动意图,立场新闻的煽动性“没有其他媒介可比”。

综合媒体报导,立场新闻母公司、时任总编辑锺沛权、时任代总编辑林绍桐,被控2020年7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串谋其他人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具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区政府等意图。

控方指控的煽动刊物涉及部落格文章、人物专访及报导等17篇文章,以及涉及民主派初选案、12港人潜逃案、境外势力倡议国际制裁、国安法相关执法行动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动案,及攻击中央和政权等6大范畴。

全案2022年10月31日起审讯迄今近8个月,6月26日起开始由控辩双方进行结案陈词。

控方代表律师引述2个超过100年的案例,包括1868年的爱尔兰案例,以及1909年的印度案例,提及传媒是最有效的媒介,使煽动意念“犹如毒药般扩散”,称政府有责任尽早辨别出煽动刊物以保护社会。

翻查资料,爱尔兰2009年已废除煽动罪,而印度最高法院去年5月下令冻结相关法例,直至政府完成相关检讨。

控方还援引1952年《大公报》被控煽动刊物案例,反过来证明控方毋须证明发布者的意图,仅需证明其知悉自己正在发布煽动刊物便可。

不过,法官回应表示,在早前的另一宗涉及煽动罪的案件中,他已裁定控方须就犯案者的煽动意图举证。

控方又称,媒体有能力影响甚至塑造公众舆论,形容现今社会“没有媒介比像立场新闻般的网媒有效”,重申法庭需要平衡新闻自由及国家维护国安的权利,基于案发时香港特殊的政治环境,法庭有正当理由限制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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