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佛教授落网看中共“千人计划”

最近,哈佛大学著名教授利伯(Charles Lieber)的案件有了结果。利伯大约在2010年前后被中共收买,加入了中共拉拢国外学者、让他们“带枪投靠”的“千人计划”。美国联邦调查局于去年1月,在哈佛校园里将他逮捕。关于利伯案件的大致情况,自由亚洲电台、《华尔街日报》和其他媒体都作了报道。本文分析此案细节,从中可以让我们对中共的“千人计划”有更深刻的认识。

一、哈佛名教授因加入中共的“千人计划”在哈佛校园被捕

利伯今年62岁,是哈佛大学的化学系主任、纳米技术的杰出专家,很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这位在哈佛和学术界享有很高声望的人,却栽在中共的谍报活动当中。利伯作为哈佛的资深教授,有终身教职,年薪可能达十万美元以上,并不缺钱;但他想扩大更多的科研资金来源,为他攀登诺贝尔奖铺路,也贪图在哈佛之外再从中共那里领一份月薪,于是就投靠到了魔鬼门下,用出卖美国的国家利益来充填他的金钱欲望。

美国国防部的刑事调查人员2018年就询问过利伯,问他是否与“千人计划”有关?当时利伯欺骗了国防部的刑事调查人员,矢口否认自己参与此事。这样他安然度过了一年多的哈佛校园生活。但是,联邦调查局最后还是查到了对利伯极为不利的确凿证据,于是在2020年1月到哈佛校园里逮捕了他。

利伯案件的审判当中,联邦检察官选择了比较容易裁定案情的角度,没有从出卖知识产权、泄露科研机密的方向去准备庭审材料,那会涉及到复杂的科技知识以及取证难度,陪审团也不容易听懂。对利伯的审讯很简单,就是让他交代,是否参与了中共的“千人计划”,是否隐瞒了所得到的金钱。

他被拘押期间,美国国防部和国立卫生研究院曾分别对他问讯,要他老实说明自己与“千人计划”的关系。利伯一开始曾经咬紧牙关,坚决抵赖,以为联邦调查局拿不到他秘密加入“千人计划”的证据就无法给他定罪。因此,利伯对这两个联邦机构撒谎欺骗,否认自己参与了这个计划,更没从中国大学领取薪水。然而,他的谎言被当场戳穿。调查人员向利伯出示了一份他多年前参与中国“千人计划”的合同,中方的合同签署单位是武汉理工大学,列明利伯的月薪是5万美元。他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生效已有多年。

利伯虽然身为哈佛教授,其应对犯罪审讯的能力与普通刑事犯罪者并无不同。他在问讯中分别对美国国防部和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两次欺骗隐瞒,不但不能蒙混过关,反而导致自己犯下了联邦重罪。

二、利伯被裁定有罪

在秘密加入“千人计划”这方面,利伯似乎交代得不多,依然有所保留,因为庭审案卷没有详细披露;但在联邦调查局的审讯当中,他关于从中共那里拿钱的细节似乎就遮掩不住了。联邦调查局的审讯录像显示,利伯说,“有很多国家——钱多到用不完……,金钱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这是中国用来引诱人的东西之一。”在录像中,利伯承认他在中国期间获得的钱以现金支付,他把钱交给妻子用于生活开支,但从未在美国报税。

据案情文件披露,中共用数百万美元赠款资助了利伯的研究项目;同时利伯还长期为武汉理工大学工作,中共一共给了他数十万美元薪金。他除了把大部分现金带回美国,还存了20万美元在中国的银行账户里。利伯每次携带超过1万美金的现金入境美国,依法必须申报,他可能在这点上也是多次违法的。

如果利伯在中国如实申报从中国获得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依照中美互免双重征税的协议,他可以在美国填报联邦个人所得税时,用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抵扣美国的应缴个人所得税。这样,他从中国获得的税后收入就可以合法地不必在美国纳税了。但是,贪婪的利伯不但在中国逃税,而且在美国也隐瞒从中国获得的收入而逃税。他这样做,也是为了在美国掩盖秘密加入“千人计划”、捞取中共金钱的事实。如此犯罪行为又给他带来了4项相关的逃税犯罪。

负责此案的联邦检察官指出,利伯向调查人员提供误导性陈述并在联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假报收入,从而隐瞒他与中共“千人计划”的关系,他追逐金钱的欲望超越了法律界限。马萨诸塞州地区代理美国检察官纳撒尼尔·门德尔(Nathaniel Mendell)在庭审结束后发表了一份声明说:“现在,毫无疑问,查尔斯·利伯向联邦调查员和哈佛大学撒谎,试图掩盖他参与中国千人计划的事实。他向国税局谎报了他所得到的钱,并向美国隐瞒了他的中国银行账户。陪审团按照证据和法律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联邦检察官在庭审中对利伯提出了6项指控,其中2项是用虚假陈述欺骗联邦政府;4项是相关的逃税问题。对利伯的这6项指控都属于刑事上的联邦罪,最后陪审团裁定,6项罪名全部成立。这个案子引人注目,它不仅折射出中共大规模科技盗窃活动的一个小小侧面,也让人们不禁感叹:世界名校哈佛大学堂堂的著名教授不仅利欲熏心,而且毫无守法意识,为了钱财在法律的“刀尖”上“跳舞”。

三、“千人计划”吸收了上万国外科技专家

“千人计划”的英文是The Thousand Talents Program (TTP),它的另一个名称是Overseas High-Level Talent Recruitment Programs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是中共2008年成立的,目的是招募国际领先的科研、创新和创业专家。2007年,中共17大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2010 年,中共和国务院把这个计划提升为国家人才发展计划,对被吸收人员给予最高级别的奖励,以加强中国的创新和国际竞争力。2019年,这个计划改名为“国家高端外国专家招聘计划”,其官方代表机构是中央统战部的西部留学人员协会。

千人计划
2018年在中国深圳举办的“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受聘仪式。(Public Domain)

中共对加入“千人计划”的国外科技专家授予教授职位,算是国务院授予的最高荣誉,其中充分考虑到这些人的具体情况又分为两种:对那些可以利用寒暑假和学术休假、经常到中国去提供科技机密的专家,这种教授职位是永久聘任的,可以一直从中共那里拿薪水;对那些在国际领先大学或研究所实验室担任全职工作的人,他们的假期有限,不一定有寒暑假和学术休假,就只能是短期任命,来一次算一次,给予奖励。

“千人计划”共分为三类:一类是“创新千人计划”,面向55岁以下在国外的华人学者;第二类是“外籍千人计划”,面向招聘时55岁以下的非华裔外国人;第三类是“青年学者千人计划”或称“中国海外青年人才工程”,面向40岁以下的华人学者。

这第一类计划从2008年开始执行。中共的真正目的并非普通的学术交流,而是科技窃密。所以中共对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学、人类学这些学科的人基本上没兴趣,只想要能提供科技机密的人;而且它对国外二流、三流大学里的人也没兴趣,只想找国际一流大学里的人。从这种挑选性可以看出,中共想通过收买顶尖学术机构的科技专家,用不多的钱窃取国外的知识产权。

随着第一类“创新千人计划”取得进展后,第二类“外籍千人计划”也跟着启动;然后,中共的胃口越来越大,2013 年又启动了第三类“青年千人计划”。与此同时,中共还有一个长江学者计划,目的与“千人计划”相同。各省市也推出了类似计划。

虽然这科技窃密计划名称上叫“千人计划”,其实它没有人数限制。为了掩盖科技窃密的真相,中共也会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找少数人,吸收进这个计划;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人其实没有什么知识产权。中共找少数几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人,其实是为了点缀一下,堵住这些领域里跃跃欲试的人的嘴,免得他们若一个都不被吸收,会把科技窃密计划的真面目说出来。从维基百科列出的23个“千人计划”聘用的中外学者当中发现,广州暨南大学的冯帅章就是社会科学领域的,在国内留任了。

据美国《自然》杂志2018年刊登的一篇文章表示,那时中共的“千人计划”已经吸收了7千名科技专家为中国输入外国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机密。从2018年到现在,又过去了3年,估计现在通过各种科技窃密计划,中共吸收的科技专家可能已接近上万人。

四、“千人计划”给加入科技窃密的专家多少好处?

“千人计划”为获得国外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机密,为该计划的参与者提供了相当优厚的奖励。需要说明的是,“千人计划”收买国外学者的钱,从一开始就强调是属于“奖励”。如果国外的学者到中国讲课,只是按教科书讲一些基本或专门领域的普通知识,这些知识没有知识产权,中共不可能为他们上几堂这样的课就发给高额奖励,顶多给一点讲课费而已。

所谓的高额奖励,当然是奖励“千人计划”参与者为中共的科技发展所做的“贡献”;反过来,这些参与者也很清楚,“无功不受禄”,你不为中共“立功”,中共不会给你高额奖励。所以,中共和“千人计划”参与者彼此都心知肚明,必须拿出“真材实料”来换取高额奖励,而这些内容多半是受到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保护而不能泄露的未公开研究成果或实验室科技机密。

在科技界,凡是已经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都可以从国际学术期刊上查到,而且文献目录很详细。中国的院校和研究机构订阅这些杂志,就可以掌握最新的学术动态。中共自然不会笨到另外花大钱请人到中国讲这些已经公开的资讯,。中共想要的是那些不能公开的资讯。其中的一类是受到研究资助单位保密协议的规定,研究者个人不能对与项目无关的人泄露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另一类是,研究成果已申请专利,别人要获得这些专利,必须支付专利使用费并服从专利使用方面的相关协议。

之所以说中共的“千人计划”是窃密计划,就是因为它的目标不是从学术期刊上可以阅读的公开学术资讯;该“计划” 锁定的是各国保密的科技知识和技术机密,或是不支付专利使用费就不能获得的技术。中共很懂得人性的弱点,科技专家照样可能贪财图名,于是就出钱去高额“奖励”学者专家,让这些人为了满足私利,冒着违反自己原来所在国家科技知识保密协议或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风险,把自己掌握的、而中共又需要的科技机密送给中共。正因为存在着这样的高风险科技偷盗,中共才会对“千人计划”的参与者给予高额“奖励”。

这样的高额“奖励”的数额有多大?维基百科是这样介绍的:提供一次性高达1百万人民币的“奖金”,加上在中国的住房支出、去中国的交通开支等。美国《自然》杂志2018年的文章则表示,“千人计划”的参与者可以得到1百万人民币的起步奖金,还可以在中国申请获得3-5百万人民币的研究资金,也能获得生活补贴、搬家补偿、回国外探亲报销和子女学费补贴等等。

五、哈佛名教授愚蠢和悲惨命运

利伯通过“千人计划”的安排,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长达10年。武汉理工大学还任命利伯为武汉理工大学 — 哈佛大学纳米联合重点实验室(WUT-Harvard Joint Nano Key Laboratory)的主任。但是,哈佛大学声称,他们对该实验室一无所知,也从未批准合作事宜;哈佛大学后来要求武汉理工大学把哈佛大学的名字从利伯的合作项目中删除。看来,利伯在武汉理工大学的实验室并不是正大光明地获得哈佛校方批准的合作项目,而是违反校际合作规则、由利伯本人偷偷摸摸地与武汉理工大学搞出来的。武汉理工大学的系所设置里,已不再有这个利伯的重点实验室。这也说明,该“重点实验室”并非武汉理工大学在本身的科研基础之上成立,而是为方便该校消化吸收利伯出卖的科技机密而存在。人在室在,人捕室亡。

利伯
参与中国“千人计划”的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利伯(Charles Lieber)(左)。(图片:Charles Eshelman/Getty Images)

虽然中共希望“千人计划”的参与者在中国定居,但他们当中大多数并没这样做,仍然回到国外,既保留国外的职位,又捞中共给的好处。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如果在中国留下来,会受到国内学校里教师的排挤和妒忌,心情并不舒畅。但是,两头通吃是有风险的,可能被外国政府查究,因此很多人会象利伯一样,隐瞒自己在中国出卖科技机密换钱的行迹,试图在国外蒙混过关。自从中美冷战被中共点燃之后,美中关系开始紧张起来,两国之间的谍报对抗公开化了,一些在国外居住、加入了“千人计划”的华人专家害怕了,只好逃回中国,从此不在美国露面。

利伯在哈佛落网了。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一清二楚,当陪审团做出裁决后,法官当庭宣读陪审团关于利伯有罪的裁定时,利伯几乎没有反应。他不是对裁决十分震惊,而是似乎已经麻木了。

利伯不仅在学术生涯上走到了尽头,而且在生理上也快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他目前正患晚期淋巴瘤,这是一种不易治愈的疾病。他余生的命运将由法庭宣布,针对利伯作出虚假陈述的指控被判成立,使他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由于他此前没有犯罪记录,可能改成6个月监禁;利伯被指控的其它罪名是税务犯罪和违反外国银行账户披露相关规定,此类案件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很少会被判入狱。对这个病入膏肓的著名哈佛学者而言,如此声败名裂地走完人生路程,不管他服刑时间多长,已经了无人生趣味,所谓生不如死,就是这种状况。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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