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院致患者死亡 家属维权无果要靠外国人出面

三年前,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一起由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事故,导致姜海霞的母亲成为植物人,直至过世。由于当地相关部门互相包庇,掩盖事故真相,姜海霞维权无门,三年过去了,涉嫌非法行医的蓬莱市中医院依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直到姜海霞求助英国驻华大使馆之后,当地政府才稍稍重视。

医疗事故发生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2017年12月22日,姜海霞的母亲马桂珍因脑出血在山东省蓬莱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

12月24日,马桂珍转院至蓬莱市中医院外二科进行康复治疗。2018年1月11日,蓬莱市中医院对马女士进行高压氧治疗。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在场的医护人员仅有护士邢兆伟、邓树红及一名实习护士荆方正。而且病人及家属全程不知当天并无医生在场。而根据高压氧仓治疗手册规定,高压氧仓作为高危治疗仪器,在治疗过程中必须有符合资质的医生在场负责。

在治疗过程中,高压氧舱内的数据监测仪突然显示急救氧含量异常,姜海霞的姐姐呼救了三次以上却未有院方回应,以致马桂珍缺氧长达十几分钟。

根据医嘱,马桂珍应24小时不间断地吸氧,在高压氧治疗期间,更应该加压供应急救氧,十几分钟的缺氧给马桂珍的身体机能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事后,蓬莱中医院推卸责任,不承认有事故发生,也没有及时对马桂珍进行针对性治疗,导致马桂珍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成为了植物人。

主治医生确认是“医疗事故” 后因说实话被逼远走他乡

事故发生后,实习陪舱护士荆方正承认事故的发生,并向家属道歉。马桂珍的主治医师如实在病例上写明,确认了马桂珍的缺氧性脑病是由事故导致。但这份病例在马桂珍的主治医师辞职后被医院作废了,从此消失不见。

自由亚洲电台引述马桂珍的主治医师称,医院高压氧科不承认有事故发生。他被医院相关负责人三番四次地威胁,要他顾全大局,把这件事瞒过去,否则会影响他的“前程”。在压力之下,这位主治医师辞职,远走他乡。

恶意断氧 再造伤害

由于病情不稳,马桂珍无法转院,在后续治疗中,院方不仅收取药品回扣、辱骂病人,还出现多起护士恶意对待病人和家属的护理事故。

2019年6月8日,处于植物人状态的马桂珍被再次断氧。这一个小时的缺氧造成马桂珍的心肺功能断崖式衰竭。 

2020年9月14日,马桂珍因抢救无效离世。

主治医师在研究当晚病例和抢救过程后,认为疑点重重。他说,通过时间轴的对比,他发现马桂珍的死是中医院失职导致的,如果按照正常的抢救程序,马桂珍不至于死亡。

姜海霞说,蓬莱中医院曾有人和她说,医院不怕死人,只怕没死。她说,直到母亲身亡,她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

多次维权 投诉无门

2018年2月,姜海霞开始依法申诉和维权。她多次到山东省卫健局和蓬莱市卫健局反映情况,但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无人办理。

2018年8月,姜海霞向山东省纪委举报卫健局懒政,但纪委方面表示需要蓬莱市当地解决。

2018年9月,蓬莱市纪委官员认定卫健局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非法行医 却无任何罚处

2019年4月,姜海霞才知道,母亲在高压舱治疗时,值班的邢兆伟和邓树红只是护士,并无医师资质。姜海霞认为,母亲的事故责任在院方。邢兆伟、邓树红涉嫌冒充医生资质进行非法行医。

2019年4月,姜海霞及家属与蓬莱市中医院交涉赔偿事宜,院方推卸责任,双方不欢而散。一个月后,姜海霞举报护士非法行医。

7月19日,蓬莱市卫生监督所正式立案。据立案记录显示,蓬莱市中医院高压氧治疗均由护士操作,护士同时负责治疗记录并签名,存在医生离岗的事实。院方承认,在事故发生期间,在场的三名护士未遵医嘱擅自调整仪器数据。

马桂珍的主治医生表示,在他任职蓬莱市中医院的几年中,他也不知道任职高压氧科主任多年的邢兆伟及邓树红并无医生资质,当时对两人的称呼都是“主任”,“医生”。

2019年6月,姜海霞起诉中医院,法院却用各种理由拖延开庭。另外,姜海霞聘请的三名律师均迫于压力而退出诉讼。

蓬莱市卫健局最终认定,第一次医疗事故中,高压氧科的护士擅自修改氧气数值是遵守外二科的长期医嘱,并非涉及非法行医,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都符合非法行医罪。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维权无门 还要面对敲诈威胁

姜海霞说,自维权以来,她多次面临多方威胁。她说:“来自蓬莱卫健局副局长秦焕玉、中医院熟悉的人、地方的社会人士和医疗体系内的,都曾以‘善意’的面目告诉我,‘你要小心点,他们自己不动手,他们找一帮人随便对你做点什么,你就吃不了兜着走。’还有跟我面对面说‘你告什么告,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他们还纵容护士和护士家属纠集社会上的一些人到我母亲病房前寻衅滋事,他们纵容护士敲诈我家。”

因维权无门,姜海霞的英籍丈夫向中国驻英领事馆提交抗议书,这才引起当地政府的一点重视。

姜海霞说:“我依法诉讼、依法报案、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他们就把我们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而我老公的一封抗议书,我在5月份收到了他们的回复。我维权这么久,第一次回复我。”

姜海霞称,6月6日,政府成立的工作小组和她的第一次谈话。她说:“我把我所有的问题、证据跟他们当面谈了,谈了之后分管卫生系统的副市长隋玉娜问我‘我们需不需要集体向你母亲道歉,’我觉得很好笑,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官员,”

姜海霞灰心表示:“我老公跟我说,‘这个国家不安全,我们走吧。’说真心话如果我要出国,我在22年前就走了。谁不爱自己的国家?但是我连我母亲的权利都维护不了,我这种人有什么能力去反对国家?”

最终工作小组认定事故全责在蓬莱市中医院,然而赔偿金额仅有61万(人民币),远低于根据法律法条和由工作组法律顾问、根据实际伤害算出的190万元合理赔偿,并忽视了姜海霞提出的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的要求。

对此,姜海霞表示,她将继续进行刑事控告和追责,为母亲求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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