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民营企业家杨刚,几年前因参与一场轻微交通事故的争执,被警方处以15日行政拘留及罚款。杨刚不服将公安告上法庭,虽赢了案子,却是噩梦的开始。案子结束后不久,当地警方以杨刚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刑拘,拖了两年多后,最终判他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据《经济观察报》报导,2016年12月3日,佛山当地一名村民和杨刚手下一名员工发生车辆轻微碰撞,双方都找人前来帮忙,杨刚也刚好到场,最后双方发生激烈打斗。不过杨刚强调,他并没有参与打斗。
2017年7月12日,南海区公安局对杨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杨刚被判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人民币)。在行政拘留期间,杨刚表示不服。他认为,在双方冲突中,他本人自始至终没有参与殴斗,而梁汝昌等人参与了打斗,警方不但没有处罚梁汝昌等人,反而在7个多月后,对他进行行政拘留。他认为“(南海区公安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选择性执法,显失偏颇”等等。于是他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提起上诉,一审败诉。
杨刚不服,于是再次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二审时他终于胜诉。
但让杨刚想不到的是,二审胜诉带给他的并非“好事”,反而是“噩梦”的开始。
两个多月后,即2019年5月22日,南海区公安局以杨刚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他刑拘。
两年多之后,也就是2021年8月19日,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刚“寻衅滋事“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21年11月30日,佛山中院法官口头对杨刚的辩护律师称,此案二审该院将不会公开开庭审理。
12月1日,杨刚的辩护律师再次当面请求佛山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消息传出,大量网友表示同情。
有网友称,唉!真的没地说理去,明明赢了官司,却又被警察抓走。中国当局之所以演这一出,纯粹是在“杀鸡敬猴”呢!用这件事警告民众,不要和”公权利“争辩,不管你有理没有。如果有民众敢和“公权利”叫板,等待他的或许就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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