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庭27日裁决“唐英杰案”及“光复香港”口号

香港法庭明(27)日将对“唐英杰案”及抗议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否呼吁分裂做出裁判。24岁被告唐英杰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两者皆可被判终生监禁。

港区国安法去年生效后的第二天(7月1日),唐英杰在香港岛街头骑著一辆挂著“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途中有警员尝试抓他不成,最终造成他自己与两名警员受伤,他被警察制服,成为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被告。

除了前述两项国安法罪名,检方还指控唐英杰违反“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伤害罪”,这是“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

据美国之音引述路透社报导,法庭对唐英杰的庭审为期15天,7月27日将对他作出判决,同时也将对抗议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否呼吁分裂做出裁判。唐英杰对当局指控的三项罪名均不认罪。

香港在反送中运动期间,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听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包括:游行中的呼喊、张贴在网上、潦草地写在墙上,以及印在小册子、书籍、贴纸和T恤上,连咖啡杯上都有。

“光复香港”是唐英杰案核心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口号的含义进行了激辩。首席政府检察官Anthony Chau辩称,这是一起恐怖主义行为,且唐英杰曾试图煽动分裂国家,依据国安法,这两项都是“严重”罪行,如果罪名成立,可能会被判处数年甚至无期徒刑。

审判的基石是,检方一直辩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之口号“意味著香港独立”,而这是中共无法接受的立场。中共认为香港这个金融中心是其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个口号是由香港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于2016年在参选香港立法会新界东地方选区补选时提出的竞选主题和口号。梁天琦曾主张推动香港独立运动,因参与2018年旺角革命,被控袭警罪和参与暴动罪而获刑6年。

检方的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学教授刘智鹏在法庭上说,口号中的文字,不论单独或是分开,只能有一种含义:“它们与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有关。”

刘智鹏还提及2019年7月21日的一次集会,当时高呼口号的抗议者毁坏了中联办外的一个国徽。检方告诉法庭,当天的行为和使用的口号均具有“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的目的”。

辩方的学者证人、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主任李立峰教授通过一份对抗议者所做的数百个现场和电话采访,以及对超过2,500万个在线帖子进行统计分析的报告中表示,口号与独立之间“没有实质性联系”或相关性。李立峰在法庭上说:“主题口号确实被众人以众多方式所理解。”

另一位辩方的学者证人、香港大学政治学教授李咏怡告诉法庭,这个口号是为了“团结所有年龄段的热爱自由的人”。但她也认可该口号对某些人来说,可能具有支持独立的含义。

辩护律师格罗斯曼表示,世界各地的抗议者通常都是举著标语而不会面临被起诉,如果口号的含义是开放式的,唐英杰应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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