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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唐山市专项工作组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民警陈志伟实名反映的问题发布《情况通报》后,陈志伟再度发声,公布了三张微信工作群聊截图,说明处警时间,表示“自己不是主要负责该起警情的民警”。 图片来源:陈志伟微博 此前,陈志伟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自己是2022年6月10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处警民警,于异地实名举报唐山市曹妃甸区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对其采用违规的审讯手段,获得非法笔录等,最终自己“背了黑锅”。 陈志伟说,“6·10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案发接警后到到达现场,用时近半小时,处警严重迟误。“当时我在派出所,根本不是负责处警的民警,并且我是在凌晨近3点才被通知有该警情,临时处警。从我接到命令到到达现场,实际用时是10余分钟。” 陈志伟还说,自己曾拒绝照读新闻稿写的“处警5分钟到达现场”,但被领导命令照读新闻稿。 陈志伟表示,2022年9月初,自己被转押到曹妃甸区看守所,曾两次手写申诉信,但未有结果。去年7月16日恢复自由之后,其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检察院、唐山市纪委监委信访等多部门实名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也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曹妃甸区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但均未有结果。 8月6日,唐山市专项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 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关于其反映实际出警时间为10余分钟,被有关领导要求念稿“出警5分钟”问题,经核查,系其在采访前与处警人员(已依法处理)商议隐瞒后对外公布。 官方通报后,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陈志伟表示,昨晚已有“唐山的人”来到其目前在外地的住所多次敲门,“说是我的事还得回唐山解决,领导想见我”,其出于安全的考虑没敢开门。 此外,陈志伟还公布了三张值班组微信工作群聊截图,称其在“6·10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案发前后,直至凌晨2时53分都不知道该警情,也没人命令其临时出该警,“我得知该警情的时间范围大致在2点56分左右”。 陈志伟表示,自己还有当时出、处警时的录音材料,包括案发现场的工作、调取嫌疑人车辆信息、在医院限制陈继志就医、登记陈继志身份证等内容,后续证据仍在整理中。“希望更高级别的调查部门介入我的实名举报问题,彻底还原案件所有的真实情况。” 2022年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当年6月21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称,对该案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 其中提到,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文章来源:法度Law
我们都是俗人,有的摆脱不了物质追求上的俗,有的摆脱不了精神局限的俗。 前两天的文章都被封禁了,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我的文章平时还是注意把握言论尺度的,不能说的永远不说,可以说的也只是委婉的说,随便说的更要谨慎的说。所以,对于前面两篇文章被封,并不是文章本身出了问题,而是触碰了敏感话题罢了。 每个职业都有层次划分的,今天我们来谈谈一个辅警的内心真实思想世界。 有一名辅警最近在微信群里发表了出格言论,还公然发出群成员的人身威胁。 他的言论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对辅警地位的鄙视和待遇的不满,表示要努力考上公务员,要骑在别人头上拉屎;二是做公务员不可能是服务底层百姓的;三是泄露出来基层派出所对公民随意施加权力的任性;四是认为考上公安正式编制就可以骑在别人头上,才能对得起十年寒窗苦读。 至于说出这些言论的人是不是辅警,目前还不确定,这种肮脏低俗的内心世界固然令我们惊讶,然而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到底什么样的环境下才会产生这种思想,这种思想在基层派出所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问题。 当前正在进行政法队伍整顿,那些滥用权力企图治理我们的人才是真正危害社会安定的根源,这种整顿应该常态化。 乖乖,这名辅警如果看到这篇文章,会不会给我们当地派出所发协助传唤函,然后开着警车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家里带走,站在标尺下面拿着自己的名字拍照,还要抽血输入危险人物资料库,在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在铁笼子里关上二十四小时。 权力是一副可以迷失人性的春药,剧毒无解危害无穷。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律侠普法)
新州警方周六(4月17日)公布了有关一名男子的监控画面图像,据信该名男子与悉尼南部一系列诈骗案有关。 在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一名来自悉尼Redfern的63岁男子接到了自称是中国警察打来的多通电话和短信。这名63岁的男子被告知,他在中国涉嫌诈骗,如果不支付巨额罚款,将被遣送回中国并被送进监狱。 2021年1月21日下午5点左右,这名63岁的男子与一名陌生男子在Chippendale见面,并交了现金。 警方随后收到有关诈骗的报告,并开始对该案件展开调查。作为调查的一部分,南悉尼警区指挥部的警察公布了一张监控器画面拍到的图像,并希望该名男子可以协助警方的调查。 根据监控器画面显示,该名男子是亚裔,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中等身材,留有黑色短发。 根据监控器画面显示,该名男子是亚裔,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中等身材,留有黑色短发。(图片来源:NSW Police Force) 任何有关于这起案件的信息的人,请拨打1800 333 000联系罪案举报热线或浏览https://nsw.crimestoppers.com.au。信息将被严格保密。警方还提醒公众不要通过新州警方的社交媒体网页举报罪犯。
2019年7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看守所内,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高某某在看守所内被羁押人士遭虐待致死,涉案者包括警察及其他被囚者。高某某在遭受近8个小时折磨后,突发抽搐症状死亡。 事后,新乐市看守所指导员陈某某、辅警姚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姚某某,当时看守所在押人员童某某、田某某等人先后被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灵寿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披露了案件细节。 据悉,当时高某某已经出现幻听幻觉、胡言乱语,在监区随意走动,而看守所领导、指导员陈某某却无视医护人员意见,指使看守所辅警对高某某违规使用非制式约束带,戴上手铐脚镣,将他束缚在监室内床上。 高某某在被束缚限制体位期间,一直持续地挣扎喊叫,陈某某等人没有及时解除对高某某的束缚限制体位措施,也没有及时对高某某采取救治及安全防范措施。辅警辅警姚某某、张某某还对其喷辣椒水,高某某被喷面部后更加痛苦地挣扎、喊叫。除此之外,他们还指使其他在押人员用鞋子对受害人进行抽打,在押人员随后还故意用在高温环境下捂盖被子。 最终,受害人高某某被折磨8小时后死亡。期间,多名涉案警察经过囚室,均未对高某被虐加以制止。至翌日上午6时左右,被折磨多时的高某出现全身抽搐等异常状况,急救人员到场时,发现高某已无生命迹象,经抢救无效身亡。 经过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高某某符合在窦房结病变的基础上,长期大量饮酒加重其循环、呼吸负荷,引发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限制体位、疲劳等因素对死亡过程有促进作用。该鉴定中心还建议:高某某被限制体位、喷警用瓦斯催泪喷射器、殴打、高温天气下盖3层被褥等外界因素为导致其死亡的次要原因。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的一份指定管辖决定书显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姚某某、王某某等六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一案,根据石家庄市检察院《商请指定管辖函》的意见,鉴于检察机关拟将此案指定由河北省灵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便于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指定该案由灵寿县法院管辖。 灵寿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姚某某、童某某、田某某等人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喷辣椒水、高温天气下捂盖被褥等恶劣手段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被监管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截止至11月29日,看新闻编辑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仍旧未发现灵寿县法院公布此案的宣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