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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唐山市專項工作組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民警陳志偉實名反映的問題發布《情況通報》後,陳志偉再度發聲,公布了三張微信工作群聊截圖,說明處警時間,表示「自己不是主要負責該起警情的民警」。 圖片來源:陳志偉微博 此前,陳志偉在網路上發布視頻稱,自己是2022年6月10日「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的處警民警,於異地實名舉報唐山市曹妃甸區辦案人員在辦案期間對其採用違規的審訊手段,獲得非法筆錄等,最終自己「背了黑鍋」。 陳志偉說,「6·10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案發接警後到到達現場,用時近半小時,處警嚴重遲誤。「當時我在派出所,根本不是負責處警的民警,並且我是在凌晨近3點才被通知有該警情,臨時處警。從我接到命令到到達現場,實際用時是10餘分鐘。」 陳志偉還說,自己曾拒絕照讀新聞稿寫的「處警5分鐘到達現場」,但被領導命令照讀新聞稿。 陳志偉表示,2022年9月初,自己被轉押到曹妃甸區看守所,曾兩次手寫申訴信,但未有結果。去年7月16日恢復自由之後,其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檢察院、唐山市紀委監委信訪等多部門實名舉報案件存在的問題,也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曹妃甸區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但均未有結果。 8月6日,唐山市專項工作組發布《情況通報》稱,陳志偉在辦理「06•10」燒烤店打人案件過程中,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且在醫院發現主犯陳繼志後,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放任陳繼志離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依法審理,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判決後其未提出上訴。 關於陳志偉反映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舉報未反饋、申訴程序拖延等問題,工作組通過調閱卷宗、查看留置訊問錄像、核對筆錄、查閱陳志偉本人懺悔書、與有關人員談話等方式進行了核查,其反映問題均不屬實。關於其反映實際出警時間為10餘分鐘,被有關領導要求念稿「出警5分鐘」問題,經核查,系其在採訪前與處警人員(已依法處理)商議隱瞞後對外公布。 官方通報後,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陳志偉表示,昨晚已有「唐山的人」來到其目前在外地的住所多次敲門,「說是我的事還得回唐山解決,領導想見我」,其出於安全的考慮沒敢開門。 此外,陳志偉還公布了三張值班組微信工作群聊截圖,稱其在「6·10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案發前後,直至凌晨2時53分都不知道該警情,也沒人命令其臨時出該警,「我得知該警情的時間範圍大致在2點56分左右」。 陳志偉表示,自己還有當時出、處警時的錄音材料,包括案發現場的工作、調取嫌疑人車輛信息、在醫院限制陳繼志就醫、登記陳繼志身份證等內容,後續證據仍在整理中。「希望更高級別的調查部門介入我的實名舉報問題,徹底還原案件所有的真實情況。」 2022年6月10日凌晨2點40分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區分局機場路派出所轄區某燒烤店發生一起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案件。當年6月21日,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稱,對該案及其他相關案件涉及的公職人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開展審查調查。 其中提到,經唐山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鬍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偉、光明裡派出所原所長范立峰,分別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區紀委監委、唐山市丰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文章來源:法度Law
我們都是俗人,有的擺脫不了物質追求上的俗,有的擺脫不了精神局限的俗。 前兩天的文章都被封禁了,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我的文章平時還是注意把握言論尺度的,不能說的永遠不說,可以說的也只是委婉的說,隨便說的更要謹慎的說。所以,對於前面兩篇文章被封,並不是文章本身出了問題,而是觸碰了敏感話題罷了。 每個職業都有層次劃分的,今天我們來談談一個輔警的內心真實思想世界。 有一名輔警最近在微信群里發表了出格言論,還公然發出群成員的人身威脅。 他的言論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對輔警地位的鄙視和待遇的不滿,表示要努力考上公務員,要騎在別人頭上拉屎;二是做公務員不可能是服務底層百姓的;三是泄露出來基層派出所對公民隨意施加權力的任性;四是認為考上公安正式編製就可以騎在別人頭上,才能對得起十年寒窗苦讀。 至於說出這些言論的人是不是輔警,目前還不確定,這種骯髒低俗的內心世界固然令我們驚訝,然而需要我們去深入思考的問題還有很多,到底什麼樣的環境下才會產生這種思想,這種思想在基層派出所是個別現象還是普遍問題。 當前正在進行政法隊伍整頓,那些濫用權力企圖治理我們的人才是真正危害社會安定的根源,這種整頓應該常態化。 乖乖,這名輔警如果看到這篇文章,會不會給我們當地派出所發協助傳喚函,然後開著警車在眾目睽睽之下從家裡帶走,站在標尺下面拿著自己的名字拍照,還要抽血輸入危險人物資料庫,在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在鐵籠子里關上二十四小時。 權力是一副可以迷失人性的春藥,劇毒無解危害無窮。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律俠普法)
新州警方周六(4月17日)公布了有關一名男子的監控畫面圖像,據信該名男子與悉尼南部一系列詐騙案有關。 在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間,一名來自悉尼Redfern的63歲男子接到了自稱是中國警察打來的多通電話和簡訊。這名63歲的男子被告知,他在中國涉嫌詐騙,如果不支付巨額罰款,將被遣送回中國並被送進監獄。 2021年1月21日下午5點左右,這名63歲的男子與一名陌生男子在Chippendale見面,並交了現金。 警方隨後收到有關詐騙的報告,並開始對該案件展開調查。作為調查的一部分,南悉尼警區指揮部的警察公布了一張監控器畫面拍到的圖像,並希望該名男子可以協助警方的調查。 根據監控器畫面顯示,該名男子是亞裔,年齡在30至40歲之間,中等身材,留有黑色短髮。 根據監控器畫面顯示,該名男子是亞裔,年齡在30至40歲之間,中等身材,留有黑色短髮。(圖片來源:NSW Police Force) 任何有關於這起案件的信息的人,請撥打1800 333 000聯繫罪案舉報熱線或瀏覽https://nsw.crimestoppers.com.au。信息將被嚴格保密。警方還提醒公眾不要通過新州警方的社交媒體網頁舉報罪犯。
2019年7月,河北省石家莊市新樂市看守所內,一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嫌疑人高某某在看守所內被羈押人士遭虐待致死,涉案者包括警察及其他被囚者。高某某在遭受近8個小時折磨後,突發抽搐癥狀死亡。 事後,新樂市看守所指導員陳某某、輔警姚某某、王某某、張某某、姚某某,當時看守所在押人員童某某、田某某等人先後被石家莊市靈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公布了靈壽縣檢察院的起訴書,披露了案件細節。 據悉,當時高某某已經出現幻聽幻覺、胡言亂語,在監區隨意走動,而看守所領導、指導員陳某某卻無視醫護人員意見,指使看守所輔警對高某某違規使用非制式約束帶,戴上手銬腳鐐,將他束縛在監室內床上。 高某某在被束縛限制體位期間,一直持續地掙扎喊叫,陳某某等人沒有及時解除對高某某的束縛限制體位措施,也沒有及時對高某某採取救治及安全防範措施。輔警輔警姚某某、張某某還對其噴辣椒水,高某某被噴面部後更加痛苦地掙扎、喊叫。除此之外,他們還指使其他在押人員用鞋子對受害人進行抽打,在押人員隨後還故意用在高溫環境下捂蓋被子。 最終,受害人高某某被折磨8小時後死亡。期間,多名涉案警察經過囚室,均未對高某被虐加以制止。至翌日上午6時左右,被折磨多時的高某出現全身抽搐等異常狀況,急救人員到場時,發現高某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無效身亡。 經過河北醫科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高某某符合在竇房結病變的基礎上,長期大量飲酒加重其循環、呼吸負荷,引發循環、呼吸功能衰竭死亡,限制體位、疲勞等因素對死亡過程有促進作用。該鑒定中心還建議:高某某被限制體位、噴警用瓦斯催淚噴射器、毆打、高溫天氣下蓋3層被褥等外界因素為導致其死亡的次要原因。 根據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的一份指定管轄決定書顯示,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姚某某、王某某等六人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一案,根據石家莊市檢察院《商請指定管轄函》的意見,鑒於檢察機關擬將此案指定由河北省靈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為便於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決定指定該案由靈壽縣法院管轄。 靈壽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姚某某、童某某、田某某等人以毆打、違法使用械具、噴辣椒水、高溫天氣下捂蓋被褥等惡劣手段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虐待被監管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截止至11月29日,看新聞編輯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仍舊未發現靈壽縣法院公布此案的宣判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