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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的山东律师高丙芳,日前遭法院判刑4年,其代理律师批评指,此案是山东司法机构炮制冤案错案。事件引发大陆律师界愤慨。 大陆《新京报》报导,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法院12月20日的判决书显示,高丙芳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本案的第2被告、第3被告,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陈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高丙芳当庭提出上诉。 当天,高丙芳代理律师张新年在微博发文表示,失望至极,“高丙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至少超过了中国90%的律师!她如果有罪,中国律师几乎都有罪!山东省三级法院和三级检察系统的一些不学无术的人徇私枉法,欺上瞒下,炮制冤假错案已经到了不可理喻地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知名律师王才亮也在微博发文说,泰安岱岳区法院“歪判”高丙芳,他对此结果“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从他们逮捕高丙芳律师开始,就预设了这个结局,因为他们需要掩盖在这起冤案当中有人拿了黑钱的事实”。 王才亮说,该案五次开庭,他旁听了三次,“欠薪的老板逍遥法外,而法院把为农民工讨薪的律师关进了监狱,这还有天理吗?” 微博网民批评说,“恶意欠薪无罪,帮助讨薪者犯罪,无耻到极致。披著狼皮的帮凶!”“还去奢望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公诉人带保镖和防暴盾牌进法院 张新年介绍,开庭当天,岱岳区检察院公诉人被两个检察院警察护送进入法院,警察手持防暴盾牌,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后,法院安保人员才将这些警察赶出法院。 网民说,“这是做了多少亏心事,这样胆战心惊的?”“检察院这么心虚吗?”“不自信的表现,做了坏事怕被害才会这样(迫害妄想症),如果公平正义的做事情就不必这样。老话讲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代理农民工讨薪 律师被控罪 这起案件起因是,泰安高铁新区英雄山小学东校区校舍工程的承包。 2017年,山东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外包给泰安市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筑公司再将工程全部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赵某。赵某又将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米某,米某再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陈某,陈某雇用了农民工进行建设。 最终农民工被拖欠了数百万工资。被赵某拖欠432万馀元工程款的米某,仍自掏腰包垫付了农民工的工资。 米某多次以农民工名义去清欠办信访,后经清欠办人员介绍找到了高丙芳,高丙芳以75个农民工的名义向岱岳区法院提起75件诉讼,起诉陈某和粥店建筑公司支付260馀万元劳务费。除一人撤诉外,其馀74份判决中,岱岳区法院均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泰安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但不久后,情况出现反转。岱岳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意见、山东省检察院抗诉,岱岳区法院、山东高院均分别撤销原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高丙芳和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致法院判决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作出多份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侵害司法公信力,涉嫌虚假诉讼罪,建议量刑3到7年。 2023年3月,高丙芳首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并被取保候审,之后,高丙芳被逮捕。 2023年11月12、13日,该案开庭审理,高丙芳坚称自己对米某已经付清农民工劳务费事先不知情,坚持自己无罪。 之后该案开庭5次,代理律师张新年曾在一次庭审后在微博发文,“目前的现状是,包工头不仅几百万打了水漂,还正在面临将祸及其子孙后代的刑事责任!更荒唐的是,还把一位优秀的女律师也拉下水!” “试问,如果可以这样干,今后哪个包工头还会垫付农民工工资?哪个律师还敢代理此类案件?哪个民事法官还敢判弱势群体在同类案件中胜诉?受此错误判决的指引示范效应,今后包工头不敢垫付农民工工资,律师不敢代理此等纠纷,民事法官也不敢站在受害群体一方,势必造成更多的农民工权益受害”。
为农民工讨薪的山东律师高丙芳,日前遭法院判刑4年,其代理律师批评指,此案是山东司法机构炮制冤案错案。事件引发大陆律师界愤慨。 大陆《新京报》报导,山东泰安市岱岳区法院12月20日的判决书显示,高丙芳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本案的第2被告、第3被告,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陈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高丙芳当庭提出上诉。 当天,高丙芳代理律师张新年在微博发文表示,失望至极,“高丙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至少超过了中国90%的律师!她如果有罪,中国律师几乎都有罪!山东省三级法院和三级检察系统的一些不学无术的人徇私枉法,欺上瞒下,炮制冤假错案已经到了不可理喻地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知名律师王才亮也在微博发文说,泰安岱岳区法院“歪判”高丙芳,他对此结果“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从他们逮捕高丙芳律师开始,就预设了这个结局,因为他们需要掩盖在这起冤案当中有人拿了黑钱的事实”。 王才亮说,该案五次开庭,他旁听了三次,“欠薪的老板逍遥法外,而法院把为农民工讨薪的律师关进了监狱,这还有天理吗?” 微博网民批评说,“恶意欠薪无罪,帮助讨薪者犯罪,无耻到极致。披著狼皮的帮凶!”“还去奢望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公诉人带保镖和防暴盾牌进法院 张新年介绍,开庭当天,岱岳区检察院公诉人被两个检察院警察护送进入法院,警察手持防暴盾牌,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后,法院安保人员才将这些警察赶出法院。 网民说,“这是做了多少亏心事,这样胆战心惊的?”“检察院这么心虚吗?”“不自信的表现,做了坏事怕被害才会这样(迫害妄想症),如果公平正义的做事情就不必这样。老话讲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代理农民工讨薪 律师被控罪 这起案件起因是,泰安高铁新区英雄山小学东校区校舍工程的承包。 2017年,山东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外包给泰安市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筑公司再将工程全部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赵某。赵某又将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米某,米某再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陈某,陈某雇用了农民工进行建设。 最终农民工被拖欠了数百万工资。被赵某拖欠432万馀元工程款的米某,仍自掏腰包垫付了农民工的工资。 米某多次以农民工名义去清欠办信访,后经清欠办人员介绍找到了高丙芳,高丙芳以75个农民工的名义向岱岳区法院提起75件诉讼,起诉陈某和粥店建筑公司支付260馀万元劳务费。除一人撤诉外,其馀74份判决中,岱岳区法院均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泰安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但不久后,情况出现反转。岱岳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意见、山东省检察院抗诉,岱岳区法院、山东高院均分别撤销原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高丙芳和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致法院判决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作出多份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侵害司法公信力,涉嫌虚假诉讼罪,建议量刑3到7年。 2023年3月,高丙芳首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并被取保候审,之后,高丙芳被逮捕。 2023年11月12、13日,该案开庭审理,高丙芳坚称自己对米某已经付清农民工劳务费事先不知情,坚持自己无罪。 之后该案开庭5次,代理律师张新年曾在一次庭审后在微博发文,“目前的现状是,包工头不仅几百万打了水漂,还正在面临将祸及其子孙后代的刑事责任!更荒唐的是,还把一位优秀的女律师也拉下水!” “试问,如果可以这样干,今后哪个包工头还会垫付农民工工资?哪个律师还敢代理此类案件?哪个民事法官还敢判弱势群体在同类案件中胜诉?受此错误判决的指引示范效应,今后包工头不敢垫付农民工工资,律师不敢代理此等纠纷,民事法官也不敢站在受害群体一方,势必造成更多的农民工权益受害”。
No.1名为“浮尸案” 伍子胥—(前6世纪-前484年),名员,字子胥。春秋时期楚国椒邑人,后来吴国封他于申,因此又叫申胥。伍子胥先祖伍举,以正直进谏楚庄王而得名声,因此其后代于楚国亦有名声。 浮尸案讲的是伍子胥的故事,楚平王曾请子胥父亲伍奢为太子太傅,负责教导太子建,却不料太子被奸人诬陷,伍奢也受到了牵连。楚平王设计杀了伍子胥的父亲与其兄长伍尚,伍子胥逃过一劫。之后,伍子胥帮吴王灭了楚国后,掘开楚平王的墓,“出其尸,鞭之三百。”正是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 但吴国的辉煌,仅是昙花一现。合庐的儿子夫差当政后,重用奸臣伯否,疏远伍子胥。其时越王勾践正在卧薪尝胆,一心灭吴,吴国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锐地感觉到即将发生的亡国之祸,数次进谏,“越王为人能辛苦,今王不灭,后必悔之。”夫差不听,偏信奸臣伯否的谗言,竟然赐刀令伍子胥自刭。刚烈的伍子胥,刎颈之前,对其舍人说,把我的眼睛挖出来悬在吴东门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经此门灭吴的。夫差得知此话大怒,令人用马革裹伍子胥之尸,浮尸钱塘江上。 卧薪尝胆的勾践果然灭了吴国。夫差临死时用白布蒙住双眼后才举剑自刭,说:“吾无面以见子胥也”。 由于伍子胥尸沉于钱塘江之事比屈原投江为早,有些文献则认为,中国端午节的习俗纪念的是伍子胥,而非屈原。伍子胥在浙江一带地区被称为潮神。 伍子胥(维基图片) No.2名为“兔死狗烹案” 文种—(生辰不详-前472年),字子禽,楚国郢人,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后辅佐越国打败吴王夫差,由于功高震主,遭越王勾践赐死。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人们所熟知。弱小的越国要想打败强大的吴国,没有这种非凡的、艰苦卓绝的精神是不行的。但仅有这样的精神还不够,还需要大智慧。非凡的精神更兼非凡的智慧,勾践与范蠡、文种,君臣戮力同心,成就了大事业。勿以成败论英雄,历史上成功的不知几多。 范蠡的非凡之处不仅在于他的成功,他的更高人之处在于他成功之后所说的一段话。越国灭了吴国,范蠡随即离开了越国,并给文种写了一封信说:“蜚(同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执迷不悟的文种不肯离开越国。越王赐文种一剑,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他带到先王那里去吧。”文种只好自杀。 后人以成语鸟尽弓藏概括其下场。现时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的府山公园越王殿中有刻石像,府山望海亭东侧有文种墓。 No.3名为“无兵造反案” 韩信—(前230年-前196年),淮阴人,是西汉开国三杰之一,又与彭越、英布并称为汉初三大名将。萧何誉为“国士无双”、蒯彻誉为“功高无二,略不世出”。韩信是谋略家、战术家、统帅和“谋战”派的军事理论家,在中国历史上以卓绝用兵才能著称,留下许多著名战例和策略。后世何去非评价为“言兵莫过孙武,用兵莫过韩信”。韩信为西汉立下汗马功劳,官拜汉左丞相、赵国丞相、齐王、楚王,曾“王侯将相”一人全任。 汉代韩信之死,最令人同情。楚汉相争,刘邦与项羽对阵,常吃败仗,多亏有韩信在。汉军出陈仓,就是“用韩信之计”。以后井陉之战,充分显示了韩信的谋略和军事指挥天才。收赵定齐,韩信立了大功。杀死龙且,斩断项羽臂膀。 刘邦几次大败,末了从韩信那里收精兵,方能再战。刚刚葬了项羽,刘邦就“驰入齐王壁,夺其军。”突如其来,夺了韩信的兵权。好一个“共天下”,原是如此。 蒯通劝韩信自立为王,又引了“兔死狗烹”,文种被害的故事告诫韩信,但韩信深信刘邦,执迷不悟。结果韩信没有逃脱“兔死狗烹”的结局,因其“功高震主”引起猜忌。最后韩信被吕后及萧何骗入宫内,诬以谋反之名处死于长乐宫钟室。后人称之“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说韩信谋反,不但奇怪,也不合逻辑。作齐王时,实力强大,蒯通一劝再劝,坚决不反;当了楚王,仍有一定实力,也不反;只待一个兵都没有的时候才反。这只是一个阴谋而已罢! No.4名为“忧愤悲歌”案 李纲—(1083年7月27日-1140年2月5日),字伯纪,祖籍福建,生于无锡东乡胶山,故自号梁溪居士(梁溪为无锡古称)。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进士,与赵鼎、李光和胡铨合称“南宋四名臣”。 北宋朝廷著名的抗战派领袖李纲,死时年仅五十七岁,有人说是活活气死的。一生坎坷,就像绑在井绳上的水桶,一忽儿上,一忽儿下,上上下下何其多也。三个皇帝,徽宗、钦宗、高宗,一个比一个昏庸。每个皇帝身边都有一大堆汉奸、投降派,令他一生屡遭贬谪。 宣和元年,上书力陈国事,“朝廷恶其言”,被贬到南剑州沙县当一个监税小官。金兵过黄河,局势危机,李纲运筹帷幄,准备大举反击。宰相李邦彦乘机中伤李纲,钦宗罢了李纲的官。消息传开,京城军民“不期而集者数十万,呼声动地”,为李纲请命。钦宗无奈,命李纲复为尚书右丞,重负守城之责。不久,以“专主战议,丧师费时”之罪,贬为亳州明道宫提举。 高宗即位,任李纲为宰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李纲锐意革新,改革弊政,充实国库,整顿军备,准备北伐。其坚决抗战的主张,遭到黄潜善、王伯彦等投降派的反对,被视为眼中钉。在相位仅七十五天即被免职,放逐鄂州,之后隐居泰宁丹霞岩。 No.5名为“莫须有”案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宋相州汤阴人,北宋末、南宋初抗金名将,民族英雄。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 岳飞这个名字,在国人心目中是爱国者的别名,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种忠义却使后人在评判他的精忠报国时,只能遗憾地一声叹息! 就在抗金战争取得辉煌胜利的时刻,朝廷连下十二道金牌(红漆金字木牌),急令岳飞“措置班师”。在要么班师、要么丧师的不利形势下,岳飞明知这是权臣用事的乱命;但为了保存抗金实力,不得不忍痛班师。岳飞愤慨地说;“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诸郡,一朝全休!社稽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岳飞一回到临安,立即陷入秦桧、张俊等人布置的罗网,诬告他“谋反”,从他身上,秦桧一伙找不到任何反叛朝廷的证据,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莫须有”。韩世忠当场驳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绍兴十一年黄历除夕夜,高宗下令赐岳飞死于临安大理寺内,时年三十九岁。岳飞部将张宪、儿子岳云亦被腰斩于市门。民族英雄岳飞,就在“莫须有”的罪名下,含冤而死。临死前,他在供状上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这是悲愤的呼喊! 之后,宋孝宗为岳飞平反,追谥武穆、后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明朝加封三界靖魔大帝,配奉于各地武庙。中兴四将诸多说法中唯一一位出现在所有名单中的名将。 岳飞(维基图片) No.6名为“谋逆”案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谥忠肃,浙江省杭州市人。明朝重臣,民族英雄,与岳飞、张苍水并称“西湖三杰”。于谦官至兵部尚书。曾指挥明军取得京师保卫战的胜利。代宗朝,于谦官至少保、太子太傅,世称于少保。 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两袖清风”的成语就是这样来的。 景泰八年正月,石亨、曹吉祥、徐有贞等,趁景帝病重,联合发兵拥立英宗复位,史称“夺门之变”。英宗复位后,石亨和曹吉祥等诬陷于谦制造不轨言论,要另立太子,结果于谦被判犯谋逆罪,把于谦在闹市处死并弃尸街头,抄了他的家,家人都被充军边疆。锦衣卫登记没收他的财产时,家里没有多馀财物。 成化年间,其子于冕获赦,上疏为父鸣冤,宪宗亲自审理,并下诏予以平反。现北京市、杭州西湖旁均有纪念于谦的祠堂、故居。 No.7名为“反间计” 袁崇焕—(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号自如,明朝广东东莞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负责对后金作战。 袁崇焕这个名字,因为金庸的缘故,广为人知。袁崇焕像磐石,横亘在金兵入关的路上,坚不可摧。金兵几次撞击,如以卵击石,头破血流。 明天启六年,雄才大略的努尔哈赤领十万精兵围攻宁远。经略高第、总兵杨麒拥兵不救。一座孤城,很少的兵力,由袁崇焕率领,英勇抗敌。这是战争史上一个经典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例。结果金兵被击退,努尔哈赤负重伤,并于是年死在沈阳。 汉奸范文程,深谋远虑,为皇太极献计,绕过袁崇焕,取道蒙古,以趋直隶之背。皇太极亲率大军,一路畅通,包围北京。袁崇焕率兵入援。皇太极不敢与之正面交锋,用范文程反间之计,四两拨千斤,大获全胜。金兵在被俘的杨太监面前“悄悄耳语”,说今日撤兵,与袁崇焕有密约,里应外合,成就大事。杨太监“佯卧”,“窃闻”其言,回去报告给崇祯。崇祯深信不疑,下袁崇焕于锦衣卫狱,被明廷判以凌迟。 清乾隆年间,清政府因袁崇焕有大功于明遂为其平反。现存袁崇焕纪念馆等纪念场所。
近年来,中国积压的冤假错案多年后被翻案的例子时有发生。前段时间,一直霸榜热搜的张玉环27年冤案让很多人都不禁感叹再多的赔偿金也买不回他最珍贵的时光。周四(24日)上午,天津市高级法院审理一宗一审二审均被判死刑的故意杀人案,检方在庭上建议改判为无罪,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这也意味着,身陷囹圄19年的杨松发沉冤昭雪的那一天可能很快来临。 杨松发也是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司法材料显示,2001年3月16日上午7时许,杨松发同事刘彩菊的尸体,在天津大港一处河岸附近被发现。凶手手段及其残忍,仅刘彩菊头部深达颅骨的砍伤就达13处之多,两前臂砍伤15处,全身伤口更多达二十余处。杨松发作为刘彩菊的前男友被指控“为了摆脱与刘彩菊的恋爱关系”而行凶。 2001年5月30日,杨松发被刑事拘留,6月13日被逮捕。 感情不和遂动了杀机? 杨松发1965年10月出生在河北省沧州市。2000年夏天,35岁的他已经离异,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在天津市原大港区(现已并入滨海新区)中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工作。同年,经人介绍,杨松发与同样离异的刘彩菊相识。当年法院也曾向多位证人取得证言,证明了杨松发与刘彩菊交往、同居的情况。杨松发被捕后曾经向警方供述,与刘彩菊同居期间,因两人性情不和,不喜欢刘彩菊,不愿意与其结婚,为此曾的确与刘彩菊发生过争吵,并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刘彩菊。 法院还查明,2001年3月3日下午4时,杨松发还在刘彩菊姐姐家偷拿一把菜刀,警方认为杨松发事先租车带杨彩菊来到河边,再用菜刀杀害刘彩菊并将菜刀抛弃。 2003年10月29日,天津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松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杨松发坚决否认自己有杀人行为,曾经的有罪供述是因为遭刑讯逼供所致,并上诉至天津市高级法院。2007年12月20日,天津高院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但是在监狱中服刑的杨松发一直坚持上诉自己无罪,他手写了委托书委托母亲杨宝兰代理申诉事宜,杨宝兰也坚持为儿申诉十余年。 疑点重重的“证据” 其实在复盘庭审的过程中,法院也发现过“完整的证据锁链”其实疑点重重。 杨松发的二审辩护律师曾经当庭表示,杨松发从未有过租车记录,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车轮印痕。此案中关键的证据现场鞋印大小与杨松发所穿鞋码不符。对于此案中的凶器菜刀,死者杨彩菊的姐姐所述家中丢失的菜刀样式与杨松发有罪供述中的菜刀样式存在矛盾,并且作案凶器菜刀也一直未能找到。 浑身是伤 屈打成招? 辩护律师还表示,在侦查阶段,杨松发本人遭到殴打、体罚、折磨,每次提讯后身体都有伤痕。 讯问笔录显示,杨松发第一次接受讯问的时间是从2001年5月30日下午3点30分持续到6月1日下午4点10分,近49个小时内,杨松发没有正常休息。所以有罪供述是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具备证据合法性,不能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且服刑期间杨松发拒绝减刑,不断喊冤。 在申诉材料中,他写道:“曾经遭遇刑讯逼供,自被羁押当天,就遭受到侦查人员的轮番殴打,前前后后共计6至8名办案警察对其实施了暴力,且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和吃东西,身上到处都是伤,两腕受伤、两肋的皮都掉了。不得以才会承认罪行。”而就在这些模糊不清的“有罪证据”,和一份屈打成招的“有罪供述”面前,天津高院二审认为,杨松发否认犯罪的上诉理由以及辩护人提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予采纳。 近8旬老母坚持为儿伸冤 据财新网报道,坚持为儿伸冤的杨宝兰已经年近八旬。谈起伸冤之路,她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没有办法”。 自从儿子杨松发出事后,一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大儿子的工作受到牵连,自己则靠缝纫手艺到处打零工,生活窘迫。 但是多年奔波的她始终相信儿子的清白,也从未放弃过为儿子坚持上诉,终于在2018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为由,指令天津方面再审。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原计划在2019年12月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却因故推迟到2020年1月,此后因为COVID-19疫情影响,又延期了大半年。 9月24日上午,天津市高级法院开庭再审此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检方认为,原审判决采用的有罪证据中,直接证据只有杨松发的有罪供述,在案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结合全案证据无法得出唯一结论,不能除出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判决认为杨松发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依法宣告杨松发无罪,法院最终也决定将择期宣判。 杨松发19年冤屈可能即将昭雪,很多网友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也有一部分网友一针见血的指出“迟来的正义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正义“。网络上的一位网友的热评显示:如今因为网络的发达才有这么多冤案展现在人们面前,而那些因为历时太久而放弃,或者顶着莫须有罪名离世的人们,这种冤屈又究竟有多少呢?
2020年9月10日是中国第36个教师节,虽然说在现代中国,教师已经完全摆脱了文革时期“臭老九”的称呼,成为了一个有社会地位的职业。但是在中国也有这样一位教师,含冤入狱10年,出狱后一直写信给自己伸冤。这名老师叫汪康夫,今年已经78岁的老人,从1978年开始,一直到今天,过去的42年,一直都在陈述自己的冤情。 1966年,在江西省吉安市莲花县琴水小学(现属萍乡市)任职小教师的汪康夫被公安带走,随后法院认定:汪康夫以找学生“谈话”、帮学生“治病”、教学生“游泳”为名,使用各种流氓手段,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1978年,劳改结束两年后,汪康夫就不断以写信的方式向法院伸冤,时间长达42年,但最终都以各种理由被驳回。但汪康夫仍不放弃,他说再绝望时自己也不曾闹访,要维持一个读书人的体面。近期这件案子已经有了新进展,除了去世和联系不上的,剩余的10名女同学54年后均否认被老师强奸。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漫漫翻案路上,汪康夫还真的看到过两次“希望”。第一次是在1980年,汪康夫向莲花县法院多次申诉后,法院组织了复查,对当年一审法官、参与向学生“问话”的教师贺恩莲、曹静安等有关人员做了重新调查。在调查笔录中,一审法官和曹静安提到过:“当时对认定的两个学生没有进行检查。”贺恩莲也谈到,“谈话时我们是带有引导式的”,“我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过检举材料。”但法院最后还是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 第二次希望出现在1986年。在汪康夫持续申诉后,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法院复查了此案,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直到2011年4月18日,汪康夫的律师魏方红去吉安中院调取案卷时,看到一份曾由吉安地区中级法院和吉安地区检察院作出的联合调查报告,该报告结论是“认定无罪,否认原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魏方红称,该报告法院禁止拍照复印,自己未能拿到照片或复印件,只能把结论摘抄给汪康夫。 按当年的指控,被汪康夫”染指”的12名女生除了1人已经去世之外,其余的都已经子孙满堂。汪康夫出狱之后,本来并不想打扰学生生活,但他犹豫再三,还是联系到了当年的“受害人们”,想知道她们为什么要那样莫须有的指控自己。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洪仔妹(指控“被强奸”的人之一)告诉自己,当时班上来了两个人,问她汪老师平时有没有在班上对我动手动脚?她回答说没有。对方大声呵斥说:“你不老实,班上的其他同学都交代了。” 因为洪仔妹胆小害怕,又不认识对方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个手印就走了。另一位指控“被强奸”的尹福珍也说,当年自己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她,是她们让她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但是自己从未说过被老师强奸。 两名女学生如此快速笃定回复,这让汪康夫非常振奋,他似乎又看到了希望。汪康夫渐渐找到了其他的 “受害人”,李莲新作为这些“受害人”之一,她也表示,诬告汪康夫,是受当年教导主任逼迫。据汪康夫的学生李利元(曾经的班长,非“受害者”)描述,汪老师性格很好,教学能力也强,还经常会带学生做课外活动,总是能和学生打成一片,谁能想到,这竟然有一天会成为他入罪的依据。 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1999年,江西省高院通过信访转办函将本案转给了萍乡市中级法院。当年的莲花县已经不再归属吉安市,被划分到萍乡市。次年,萍乡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复驳回申诉。 2004年,萍乡中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吉安中院回复,1987年已经给了答复,请向省高院申诉。江西省高院未就申诉回复。汪康夫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省人大回复:来信已转萍乡市中级法院酌处——绕一个圈,多年的奔走又回到原点。 直到2016年,这件案子终于被媒体关注到了。汪康夫的律师魏方红当时也向媒体表示,2011年4月下旬,他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听说是汪康夫申诉案,说“这个人我们知道”。最后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拒绝接受材料。汪康夫告诉媒体,他曾向江西省高级法院寄过七八十次申诉信,都无回复。其中,2013年10月13日寄往省高院立案庭的EMS快递被以“原址查无此人 用户拒收”的理由退了回来。2016年7月11日,中国媒体记者采访了江西省高级法院主管刑事立案的信访办范姓法官和戴姓法官。他们均否认此前见过汪康夫的来信。 然而直到看新闻编辑发稿时间为止,汪康夫和他之前的学生还在为翻案努力着,摘掉”强奸犯”的帽子成为年至古稀的汪康夫余生的唯一愿望。他说“我只希望能清清白白离开人间。如果我死了,就让儿孙继续替我告下去。”
近日,中国媒体报道的“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的新闻上了热搜榜单。距今21年前,辽宁省沈阳市的曹姓两兄弟被指盗走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判无期徒刑。兄弟俩在狱中被办案警察强行按下手印认罪,入狱至今整整20多年始终没有放弃证明自己无罪的方法,不停寻找证据上诉,但通通被法院驳回。后经过调查发现当年证人翻供竟是法官做的手脚。时至今日,兄弟二人仍未平冤昭雪。 1999年的元旦,辽宁省沈阳市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仓库中的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盗走。同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的嫌犯。 从1999年8月29日被刑拘直至同年10月9日,曹庆三和曹波三分别作出讯问笔录7份和6份,其中均有半数是在办案部门要求二人“反省”后作出。而在检方介入后,两人则不约而同地翻供了。曹庆三称,当时他并没有承认盗窃,是在挨了打的情况下,由办案警察拿着写满字的笔录,抓着他的手指强行按的手印,警察还说“你弟弟都认了,你还不认吗?”曹波三则称,案发当日他只是帮哥哥联系了车辆,并未到过现场,他确实不清楚坚果的来历,“民警跟我说,我哥已经认了,我要是也认罪,就能帮他分担一点量刑,俺们不懂法,就这样信了”。 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就多次供述称,他们的工作是为前来商场配货的外地商人搬运货物,赚取劳务,通常每一件货收取一块钱,而这批临近保质期的美国产开心果和大杏仁,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各没收财产10万元。二人不服,提出上诉,但办案部门却说“快过年了,现在没人管这事”,就此没了下文。2000年3月15日起,曹家兄弟俩进入凌源市第五监狱服刑。入狱服刑后,他们仍旧持续申诉。2001年6月14日,曹庆三在狱中收到了沈阳铁路中院作出的第一份驳回申诉通知书。对于这一结果他们表示不服,仍然不断在狱中写信喊冤。但令兄弟俩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改变他们兄弟人生轨迹的“小三子”,竟然和他们在狱中偶遇。 2002年6月,兄弟俩所在的七监区新来一批罪犯,他们一眼就认出了“小三子”。经过几经打听,终于获知了那人的真名为蔡某涛,并得知蔡某涛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入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随后,曹庆三便开始偷偷接近蔡某涛,并从他的影集里偶然发现其中一张照片背面竟写有自家大姐曹秀玲位于新城子区烟台村的住址,而这个地址也是他们当年约定好支付尾款的地点。2004年12月8日,这张被偷偷藏下的照片被作为新证据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 2006年3月,沈阳铁路中院的法官孟向东曾到凌源市第五监狱终于开始提审蔡某涛,案卷材料显示,蔡某涛在2006年7月13日、15日接受狱侦科提审时,均承认自己就是“小三子”,并盗窃黄超家坚果的事实供认不讳,但称自己并不清楚曹庆三知不知道货是偷的。本来有转机的案件到了2007年11月23日,沈阳铁路中院却再次将申诉驳回,原因竟是“小三子”翻供了。2014年9月4日,辽宁省高院同样以“蔡某涛的供述前后不一致”为由将申诉驳回,认为不能证明蔡某涛就是“小三子“。“小三子“的翻供也将曹家兄弟俩的申诉之路彻底堵死了。 数次获减刑后,曹庆三蹲了十七年半监狱后出狱,他通过律师帮助,找到了两名曾与蔡某涛在同一时期呆过严管队的狱友,才得知了法院驳回申诉的缘由。蔡某涛的狱友阿龙在2017年9月3日的调查笔录中说道,蔡某涛的事上级挺重视的,多次提审,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沈阳铁路中院的法官来提审后,他审讯室门口听到法官不让蔡认罪,“他(法官)说都太多时间了,你瞎说啥呀,你不知道你判什么刑了吗,你是死缓,你现在认,考虑后果了吗?” 曾和蔡某涛同在严管队的另一狱友张伟,于2017年8月24日作所的律师调查笔录亦显示,蔡某涛承认案子是他做的,与曹庆三无关,“曹庆三只知道他叫‘小三子’,不知道他的大名,所以才被关进去的”。后来法院来调查,蔡某涛回来后对他称,自己说了假话,因为法院的人让他别认,如果要认的话,肯定要严判,因为他已经是死缓。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9年11月25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答复称案件申诉材料就已经受理。但是直到2020年8月20日,记者向该庭询问申诉受理进展时,第三接谈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复查,“人手有限,没这么快”,其表示会尽快与主审法官沟通。2020年8月24日,记者曾电话联系到沈阳铁路中院负责此案复查的法官孟向东,他表示监狱狱侦科的调查都不真实,“就是做了个扣”。当被问及复查细节时,孟向东表示要与法院宣传部门联系。截至发稿,沈阳铁路中院也并未作出任何答复。
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这也是张玉环经历的第五次审判,终于在被羁押9778天(26年)后,洗刷干净罪名回到老家和亲人团聚。 事情最初起源于1993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有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当时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几天之后的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据新京报报道,张玉环称自己在狱中的头等大事是写申诉状,曾利用节假日写过数百份申诉材料。他在狱中曾经历过6天6夜的刑讯逼供,审问他的狱警见他次次喊冤,甚至还放出狼狗咬他,直到现在张玉环的手上都还有被狼狗啃咬过的痕迹。从南昌市监狱到老家进贤县,距离不过百公里,从26岁离家,到53岁无罪归乡,整整27年。回到家的张玉环几乎一无所有:27年来,父亲去世母亲已白发,妻子改嫁,房子塌了,名下的田土也没了……曾经是家里顶梁柱的他,以前经常到外地做木工活,狱中归来后手艺却早已荒废。他说,自己当年离开家的时候大儿子4岁,小儿子才3岁,因为他这个在牢狱中的父亲,两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常常受到别人的排挤和冷落,受到别人的欺辱时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现在终于清白出狱了,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己不会开冰箱,不会用煤气灶,对手机也一窍不通。现在他唯一的心愿就是不想给儿子加重负担,只希望能分得一些田地,和母亲在家种田养老。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据澎湃新闻7月20日报道,因卷入一起贩毒案,江西省抚州市一名叫黄志坚的男子先后因贩卖、运输毒品被判死刑、死缓,最终获改判无罪,总共被羁押3076天。黄志坚的无罪判决书显示:判定赔付黄志坚人身自由权赔偿金106660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黄志坚不满判决结果,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车款和精神抚慰金总计264万元。但是最终遭到了法院的驳回。 江西民众黄志坚2011年卷入一起贩毒案,2013年江西南昌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其死刑。黄志坚上诉后,该案于2017年进行重申,江西南昌市高院以同样罪名判处黄志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志坚不服依然上诉,2019年江西高院改判黄志坚无罪,2020年1月20日,黄志坚获释,至此他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8个春秋。 黄志坚被无罪释放后称,人的自由是最宝贵的,生命有限,自由无价,其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即被作为死刑犯长期戴脚镣重点监管,饱受折磨、备受煎熬,精神受到严重打击,所以并不满意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仅5000元的决定,认为法院没有认识到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意义,漠视赔偿请求人遭受的巨大精神创伤。而且在被羁押前两个月,自己全款购买的奥迪Q5越野车因本案被扣押没收,现已无法恢复正常使用,故而提出赔偿100万元精神抚慰金和车款573888元。 但是南昌市中级法院认为,此案已经依照《国家赔偿法》作出相应赔偿,赔偿时间从2011年8月19日起计算至2020年1月20日,共计3076天,赔偿金额为1066603元(3076天×346.75元/天)。至于被扣押没收的车辆并未随案移送至南昌中院,故对其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7月16日,黄志坚委托其代理律师方超波继续向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