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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院会7月31日三读通过“外役监条例修正案”,加严受刑人遴选门槛,犯本刑10年以上重大犯罪者,不得进外役监。惟若替中共买票介入选举、发展共谍组织等涉侵害国家安全的受刑人,却有可能符合外役监遴选门槛。 台媒《自由时报》报导,外役监条例新法规定,遴选门槛为受刑人须至少服刑逾3分之1,累犯更须逾2分之1;且须符合可以假释前1年的资格;遴选资格排除重大犯罪者,包括:杀人罪、犯本刑10年以上、刑法致公务员重伤罪、脱逃罪、强盗罪、私行拘禁罪、掳人勒赎罪、加重诈欺罪、人口贩运罪、发起组织犯罪者,以及部分符合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毒品危害条例者等;还有犯贪污截留公款罪未缴回犯罪所得者。 法界对于此次修正外役监条例普遍持正面评价,惟这次修法并未排除替中国贿选、当共谍等涉侵害国家安全的受刑人。 报导以替中共买票影响选举公平的案例指出,台湾2020年总统大选期间,中国长沙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林怀接受中共金援,藉举办餐会、招待食宿及补助机票部分费用等,请托有投票资格的台商返台,将总统票投给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政党票投给国民党;林怀被依违反正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判刑3年2月、褫夺公权4年确定;8月22日将向台北地检署报到发监执行。 此类明显违反选举公平的案件,由于其犯罪态样未达外役监条例新法规定“本刑10年以上等重大犯罪”的排除标准,倘受刑人在狱中表现良好,只要服刑逾3分之1,符合可申请假释前1年的资格,即有机会申请外役监遴选。 此外,立法院2019年修正国家安全法并施行,将替中国发起组织等违反国安法的犯行,拉高刑度至本刑7年以上,得并科罚金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罚金,虽具吓阻效果,但因其尚不符合本刑10年以上的外役监遴选排除条款,受刑人只要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并达到可申请假释前1年的门槛,可能也有机会符合申请外役监遴选资格。 法务部次长黄谋信8月1日回应表示,受刑人除符合外役监遴选资格外,另需经评估在监行状善良、适于外役作业且无危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之虞,才可以参加外役监遴选。换言之,即使符合外役监条例所规定之积极及消极的形式要件,仍须经过外役监遴选办法规定之实质审核,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去外役监。
台北市信义区多年前发生的夜店杀警案主谋易宝宏,近日被员警爆料正在服外役监,引发基层警员怒火,以及新一波的朝野攻防。 综合媒体报导,一名基层员警日前上网爆料称,其警专学长就是台南杀警案当事人之一,政府说挺警察,但他得知北市夜店杀警案被告易宝宏目前在外役监服刑,让他觉得学长白死了,“到底为什么要把警察的尊严放在地上踩”。 易宝宏因卷入2014年台北市信义区夜店杀警案被判9年刑期,2019年入监服刑2年半多后,获准转外役监。近日,易宝宏被爆料坐爽劳后,基层员警炸锅,各政党总统候选人也相继提出批评,副总统、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也喊话法务部“重罪犯应该要实实在在的做完徒刑不能走旁门左道!” 法务部7月9日发新闻稿澄清,台南杀警案发生于2022年8月22日,外传杀警案发生1年后仍遴选易男至外役监服刑,并非实情;10日凌晨,法务部再次发布新闻稿解释修法进度,表示去年9月15日拟具“外役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核定后,同年月22日函请立法院审议,期以最快速度改善外役监制度,使遴选审查程序发挥筛选功能。 法务部指出,根据修正草案第4条规定,已明确排除涉及杀警等恶性重大犯罪、对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行为,包括: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犯罪属于10年以上的重罪、妨害公务造成重伤、脱逃、强盗、加重诈欺、掳人勒赎等重大暴力犯罪。 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外役监必须在假释或期满前一年才可申请,主要是让受刑人懂得自我管理,为未来复归社会做准备;在修法完成前,他已督促矫正署对于个案要从严审查。 法务部强调,将全力配合立法院之修法进度,持续与各朝野党团沟通,吁请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回应民众期待。 外役监条例修法时程受瞩目,总统府及行政院商量评估后,相继于10日、11日表示,可在下周立院临时会进行更密集、深入的讨论,目前在立法院的相关修法草案多达25案,朝野意见多元、分歧,且该修法涉及司法人权与矫正制度,盼在尊重立院职权下,朝野党团理性充分讨论,尽快取得修法共识,审慎完成立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