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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诚专栏:第三只眼睛看中共「两会」

我向来把中共的「两会」看成习近平个人意志的两部传声筒,中共政策的「用印部」─盖印章,或化妆室─为政策涂脂抹粉,或政治戏班子─为习近平上演样板戏。因为「人大」既无民意监督,「政协」也无政治合作,「人民代表」既不代表人民,「政治协商」也不协商政治。

生病还是落马?赵乐际未在人大会议上现身 引猜测

3月11日下午,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按照惯例,这场会议应由全国人大委员长赵乐际主持,但令人意外的是,赵乐际并未现身,会议改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鸿忠主持。

蔡霞: 习近平再造党国体制(三) —— 中共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的历史演化

各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最重要的职权功能之一是立法。立法修法,尤其是宪法的修订,来不得半点马虎。 那么,习近平何以能如此顺利地流氓修宪,玩弄全国人大——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于股掌之间?说到底,这是中共党”打江山坐江山“的逻辑必然。让我们对此做些简要的回顾与分析: 中共完全控制的“橡皮图章” 1949年前中共党的绝大部分党员来自乡村贫苦农民、城市流氓无产者与产业工人和小知识分子。作为列宁主义类型的党,毛泽东与中共党深知,只有把列宁的“思想”——俄国人生涩难懂的抽象话语——转换成连中国底层民众都听得懂的话,才能成功地动员他们加入中共闹革命。于是诸如“打土豪、分田地”,“打江山、坐江山”之类的说法,就是中共最广为人知的鼓动口号。所谓“打江山”,就是暴力革命夺取国家权力,用毛泽东的话说,即“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所谓”坐江山“,就是中共党掌控国家权力。毛泽东从带着队伍上井冈山起,就琢磨着夺取国家政权。 1931年中共在井冈山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毛泽东既被选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主席,又被选为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主席。前苏联的苏维埃政权就是井冈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模版;中共党的国家理论源头,就是列宁的“坚持党领导国家”的思想, 这成了中共党理所当然地高踞于国家之上的”政治正确“盾牌。经过28年的暴力杀戳,中共夺得国家政权,宣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从一开始就依附于中共党而存在,全国人大从来没有获得过宪法所阐明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 媒体人黄钟先生曾经指出:1949——1959年是中共党形成党在法之上体制的关键十年。中共党在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司法、军队、外交、情报等机关建立中共党的组织体系,从立法、行政、司法到人事任免都由中共党掌控,中共党还明确了在国家的大政方针问题上,中央政府必须向中共中央请示汇报的规定。这样,全国人大不可避免地沦为中共手里的“橡皮图章”,需要时拿出来用,不需要时搁置一边。全国人大的所有职能都在中共党控制范围之内,全国人大自身的存在与延续,都取决于中共党的政治需要。 也正因为此,毛泽东是中国最高权力的真正掌控者。毛泽东建政后在全国发动各类运动,包括参加韩战,都只在中共党内讨论决定,根本不需要(1949年10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1954年9月以后)常委会审议批准;三年大饥荒全国至少饿死4000多万人,全国人大没有追究毛泽东和中共党的罪责;1964年中共党主席毛泽东与国家主席刘少奇意见分歧矛盾激化后,毛泽东对刘少奇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手指头就能把你打倒。果然,毛泽东发动文革打倒刘少奇,刘少奇拿着宪法也保护不了自己,最终刘少奇于1969年11月惨死于河南。 从宪法权威角度说,无论是宣布战争状态、追究执政党和中共政府重大责任、罢免国家主席等,都属于全国人大的核心权力,也只有全国人大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做出决定。但是,以暴力革命起家的毛泽东和中共建立起政治统治后,就不在乎曾经给民众的民主承诺了。1960年代中期,毛泽东为了摆脱自身的一系列困境,以“继续革命”的神圣口号,发动“文化大革命”,不惜摧毁已经建立的国家权力体制和政治秩序,全国人大在民粹运动狂暴冲击下,长达9年多处于瘫痪状态。直到毛泽东去世,中共党中止文革,全国人大才得以重新恢复。 改革开放后中共党与人大关系的动态变化 汲取毛泽东与十年文革的深刻教训,胡耀邦在“拨乱反正”中率先破除“两个凡是”;安徽农民冒死试验家庭承包责任田;中共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邓小平提出搞民主法制,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这使中国有了新的希望。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80年代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出过一些新的气象,客观上给人大自身改革注入了动力,人大滋生出新的活力。 这主要在三个方面: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各级政府的人事任免、人大对政府的监督。然而,人大新气象好景不长,人大这个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作用,在40多年间经历了马鞍形的沉浮变动。 人大代表真竟选终究梦幻一场 1980年代初在筹备召开各省市的人大会议过程中,各地陆续出现竞选人大代表的活动,特别是高校先后出现过竞选热潮。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学院等都有大学生成为竞选中的活跃人士,包括当时在北京师范大学读书的刘少奇儿子刘源。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北大,当时北京大学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如王军涛、胡平、于大海等,后来成为海外华人中的著名民运人士。 竞选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客观上也是民众普及民主意识、提升民主能力的最重要路径和机会,年轻人再次成为草根民主兴起的先行力量。面对民众的热情高涨和积极参与,中共高层领导人的态度逐渐发生分化:邓小平陈云等从一开始的鼓励默许到后来的限制;胡耀邦等则始终如一地明确支持大学生的竞选热情。邓小平1980年底再次强调四项基本原则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并且要以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对竞选人大代表中的一些情况,邓小平判定为“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积极串联,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公开发表”,是“敌我矛盾”的性质,要进行一场“政治斗争”。当时北京市委下达通知说“竞选是资产阶级形式”,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决定党员不得参加竞选;北京大学一分校党委书记,组织动员党员和积极分子反击候选人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竞选讲话……。然而,胡耀邦则认为“竞选出人才!”北大党委副书记主动参加学生的竞选答辩会,并表示校党委要“用各种方式宣传候选人”。但是,胡耀邦等终究抵挡不过中共政治老人的强大压力,北京等地党执行邓小平压制民主的旨意,封杀当选人大代表的北大学生胡平,使胡平毕业后长期未得分配工作。京城外,在湖南省委的支持下,湖南省师范学院校方粗暴干预选举,由此引发湖南学潮。各地出现的情况表明,即便“五四”宪法和“八二”宪法阐明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归人民,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由中共党指定或商定;凡是独立参加竞选而当上人大代表的,都受到过中共各种形式的打压。 199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生长,各地都有一些成功企业家争当人大代表,这其中的情况相当复杂。一方面中共官方有心让某些民营企业家成为人大代表——它并不意味着中共党的政治体制具有开放性——而是在国家政治领域中出现的一种钱权交易。另一方面,有不少民间人士独立参选人大代表。江泽民和胡锦涛时期,官方表面上并不直接打压公民独立参选人,实际是利用公权竭力为官方推荐的人选造势,变相限止独立参选人的活动,尽量阻断他们与选民接触的机会。尽管这给独立参选人增加了不少困难,但民间人士的努力始终没有中断过。其中最为外界所关注的是湖北省的姚立法先生、北京外语学院的吴青教授等。 习近平上台后对社会实施严厉控制和打压,民间人士参与政治的环境空前严峻。上海市、北京市、湖北等地都有独立候选人遭到各种骚扰、恐吓、围堵、非法拘禁,一些独立候选人手机被抢、电脑被扣、人身被监视看管。2016年北京人大代表选举时,英国媒体BBC的一位资深记者前往约定的独立参选人家采访,到达参选人家门时只见大门被堵、窗户被封、参选人被软禁在家。记者与那群身份不明的围堵者交涉周旋了半个多小时,非但见不到参选人,相反还遭到百般阻扰和暴力驱赶。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记者被迫放弃采访。中共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然而人民既没有选举权更没有被选举权,所谓“选举”只是一种虚假的政治包装而已。由此,各级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只不过是中共党放心的人聚会的特定场合,各级人大会议都不可能违背中共党的旨意。 人事任免中的多头博弈 中共党对各级人大的控制,最关键的环节是操控投票,迫使人大通过党“推荐”的政府成员名单。各级政府组成人员须经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同意,这是各级人大行使权力的最重要体现,也往往是人大代表的“民意”与党组织的意图博弈的重要关节点。 改革开放后,随着解放思想的推进,有些省市的人大代表敢于表达真实的投票意愿,不再完全依照中共党的“指令”行事。只要民意过不了关,即便是等额投票政府组成人员,党的组织意图照样落空。例如,原辽宁省恶名在外的贪官慕绥新,属于既有能力干事又敢胆大妄为贪腐的官员,曾被省委推荐为省政府某厅厅长人选,但多数人大代表投了反对票,慕绥新未能获得新职。人大会议后,省委即任命慕绥新为该厅党组书记,比厅长的权力还要大。于是民间嘲讽说:“人民不要的,党要了。”这不是孤例,习近平作为任职候选人,也曾被人大代表否决过。 在习近平父母老关系的活动下,1985年5月习近平被调到福建厦门市任副市长(从正处级提拔到副厅级),不久后任常务副市长。1987年12月的厦门市人大会议上,习近平被提名为下一届市长人选(正厅级),并且是等额选举。然而,投票结果是习近平得票不过半数而落败。不久,习近平就被调到福建省宁德地区担任地委书记,提拔为正厅级干部。因为,担任党的领导职务无需经人大代表投票。 人大代表投票选择政府组成人员,这既是人大的核心权力之一,也是人大代表的“民意”与中共组织的意图博弈的集中体现。1993年的浙江和贵州的两省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们不同意中共中央决定的省长候选人,于是人大代表们在会议上联合提名,推出“民意省长候选人”。投票的结果是“民意”省长当选了,党的意图意空了。在中共党顶层看来,这不仅是“选举出了问题”,而且是对党中央权威的严重挑战,自然不能容忍这个趋势在其他省蔓延。 浙江省与贵州省人大会议结束后的当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即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区市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当时的中组部副部长张全景做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保证领导班子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讲话。此后,中共中央坚持省级人大和政府换届“一把手”(正职)只能有一个投票“人选”,实际变相剥夺了人大代表联名推荐“人选”的权力。 如何对付人大代表在人事任免上的“自主选择”?中共党确实想了不少办法,高新先生曾在他的文章披露过一些情况,我再做些补充: 一是以中共党的组织名义,要求被代表联名推举的“候选人”服从组织决定,声明自己退出“候选人”之列,让代表民意推选候选人落空; 二是不搞大会投票,以地、市为单位划成若干分团,把责任砸实到地、市主官到头上。若投票结果违背党的意图,轻则主官调离降职,重则找个反腐败借口“双规”审查。我曾亲耳听中纪委研究室主任说:”官员都不经查”,一抓一个准。 三是工作人员事先印有代表座位名单图,代表按规定座位入座投票,代表写票后将选票反扣在座位台面上离开现场,由工作人员按座位顺序收取选票。翻开投票一眼便知代表是否按组织要求写票。这种种做法,等于废除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规则。 四是投票时告知人大代表们,同意的”不动笔“,不同意的”请动笔“ 。人大代表座位一个紧挨着一个,众目睽睽之下,谁敢公开动笔表示自己不同意“候选人”?! 以上这种种做法,都是利用种种有形无形的胁迫,限制人大代表权力,以保证表面上是人大任免政府组成人员,实质人事大权牢牢把控在中共党的手里。 其实,所谓投票代表民意与党的意图博弈,说到底还是中共党内的内斗。各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约占70%,党的意图应该是有把握实现的,之所以出现“民选”省长,根子还在于党内缺乏民主。中共党内,上至中央下到省市,确定人选推荐名单的背后,是党内不同势力之间权力资源的争夺。众所周知,中共党决策的潜规则是“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特别重要的事不开会”。为新一届政府选配负责官员属于最重要的决策,其习惯性做法是黑箱操作强调“保密”,不可能事先召集党员人大代表讨论征求意见。由于不同意见在党内没有机会表达,于是就在人大会议上用人大代表的权力来与中共组织抗衡。然而,由国家极权统治体制掌握一切资源所决定,党组织能掌控所有干部甚至其家人的命运。无论是谁,都可能一夜之间从达官显贵跌落至阶下囚徒。也就是说,一旦中共收紧党内控制,党员人大代表就鲜有敢违抗组织意志的。事实上,后来其余的省人大会议再也没发生过类似浙江、贵州两省人大会议的情况。 笔者曾经参加过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班学员(省部级干部后备队伍)的讨论,一位学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与中组部干部调配使用权之间存在矛盾冲突,这位学员发问:“党管干部”原则与“人民授权”原则的冲突究竟该怎么解决?事实上,当制度本身存在矛盾冲突时,常常是承担相应职责的官员陷入困境左右为难,他们往往是制度的替罪羊和权斗的牺牲品。 “异化”的人大“监督”政府  监督政府及其官员是人大的职能之一。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曾与黄炎培有过一次著名谈话———后来被美誉为“窑洞对”,毛泽东说由人民民主监督共产党。事实正相反,70 多年来中共一直凌驾于国家和社会之上,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形同虚设。这主要是三个问题:人大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存在;公权力违宪难以追究与纠正;人大的监督功能变成党内的内斗工具。 首先,各级人大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存在。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立过政务院人民检察委员会,直接监督政府,谭平山任人民检察委员会主任。同时,中共党建立党内监察委员会,对政府官员实行间接监督。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五四宪法》,把中国定位于社会主义国家,确立起中共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从根本上改变《共同纲领》阐明的中共党领导、多党联合执政的联合政府性质。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设立国国家监察部,专职行使监督政府和政府官员的职权,国家监察部向全国人大负责。1957年反右后,中共党决定把全国人大监督政府的权力收归于党,撤销国家监察部。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撤销国家监察部,将监察部的人员和业务归入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此后,中共的(监察委)纪检委直接监督政府官员,全国人大的监督职权形同虚设。改革开放后一直没有恢复相对独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的监督职能始终处于悬空状态。 其次,公权力违宪难以追究与纠正。中国长期以来有宪法无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从理论上说,制定宪法是为了实施宪法,并且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对于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违宪行为,必须进行司法审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然而实际生活中,公权力违背宪法的强力行为处处皆是,却长期得不到纠正。稍举几例: 比如,各级人大开会特别是全国人大开会,人大代表习惯性地使用“聆听总理报告”,“受到很大鼓舞”之类的语句,批评质询政府工作的意识极为薄弱,甘于扮演“举手通过”的政治木偶; 又如,中国宪法第35条阐明公民有言论自由、结党结社、新闻出版自由等权利,70多年来除了民国时期组建的八个民主党派以外,中共党始终严厉打击民间的任何结党结社活动。文革前以成立反动组织为罪名,1978年后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罪名,许多公民因此被判刑入监;有的至今依旧身陷牢笼; 再有,2020——2022年习近平亲自部署、亲自指挥抗击武汉新冠病毒疫情,各地执行绝对清零政策所采取的极端措施反人道反人权,不少人因此而被夺去性命。然而,中国政府至今隐瞒真实的死亡人数,全国人大对此并未作出任何批评性反应,更别提追究中共党魁和政府责任; 还有,中国每天都在“打内战”。全国各地城管、辅警越权滥用暴力,动辄没收平民摊贩售卖物品,公开抢劫私人财物、当街暴打民众,甚至随意抓捕民众,他们连80多岁的耄耋老人、身残肢障的行动困难者都不放过。这在中国各地司空见惯,却不见各级人大站出来伸张正义,制止粗暴野蛮“执法”; 总而言之,长期以来公权力违宪违法在中国成为“常态”,与宪法难以进入司法实践直接相关。中国的宪法学家曾经不断提出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然而几十年的呼吁,至今没有任何进展。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举国哗然,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等八位学者先后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在中国语境中,被称之为“合宪性审查”。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不做任何回答,仅由中国国务院宣布废止原有的收容遣送办法,以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取而代之。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都未能推动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贺卫方教授曾经叹息:法学家们所期望推动的法治进步,只走了半步。 人大的监督功能变成党内的内斗工具。1978年以后,“马上夺天下”出身的各级官员大多数到了退休年龄。各地通行的做法是把人大、政协的领导职务作为“老干部”退休前的过渡性位子,即所谓退居“二线”。于是,人大这个国家权力机关事实上成为了老干部临退休前的“养神干政”机构,免不了与在“一线”(政府)任职的少壮派官员产生各种矛盾摩擦。这类摩擦分两种情况:一是正常的批评监督政府;另一是夹杂着人际矛盾或者利益冲突的制肘现任领导。这就使得人大常委会显得不那么“听话”,在职官员感觉“党的领导”在人大被削弱了。 大约在2006年前后,中共实行了新的做法:地方(省市县)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把人大常委会直接置于党组织的直接控制之下,实质是以加强党的领导的名义,确保权力意志的通行无阻。由此人大的监督功能——仅有的有限制约强权意志的某种制度性设置也被实际上废除了。 总之,改革开放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带来过生气活力,一度改变过其“橡皮图章”的面貌。然而由“一党专政”的极权制度本质所决定,中共党难以容忍“人民权力”的有限行使。从1980年代的人大代表竞争性选举开始,中共党就想方设法地阻碍人大履行权责,挤压人大代表的民主空间,最终在胡锦涛的第二个五年任期内又基本恢复了全国各级人大的“橡皮图章”原状。 即便如此,习近平并不满足,他上台后更加变本加厉地削弱全国人大的权力地位,直到在他初步达到改变全国人大性质定位的目标。请看: 2015年,习近平破天荒地实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政府、两高院向他(以中央常委会名义)汇报工作的制度,并强调这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 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宣布,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立法工作目标任务,立法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底,习近平直接操控中共有关部门进行取消国家主席任期制的秘密修宪活动,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的张德江按照中共中央的安排参与修宪事务; 2021年,习近平要求人大成为“四个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民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种性质定位明显违背宪法。 2024年,习近平在人大会议上当众敲桌子,训话全国人大委员长赵乐际,而赵乐际在习近平训话后立即掏笔补作记录。这一突兀互动表明,习近平公开无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应有权威。由此,这成为引发各种媒体议论的热点之一。 归根到底,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中共党高踞于国家之上的“一党专政”本质丝毫没有改变,只是毛泽东有所顾忌,做的较为隐蔽巧妙,有学者概括为表面一套实际上另一套的“阴阳体制”,而习近平则索性撕掉一切伪装,赤裸裸地显出党控制一切权力的极权统治本相。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总理李强在报告中16次提及习近平且出现口误 被嘲

在中国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总理李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前后16次提及“习近平”,且在报告中出现口误,引发嘲笑。不少网友批评“无才无德,吹棒太过”!

世界媒体看中国:人民·权力·权力游戏

3月5日星期天,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年会开幕。在中国官方媒体大力宣传中国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运作的重要意义和效用之际,世界媒体则多是将关注重点投向中国共产党领袖习近平的权力独揽以及与之相关的中共权力运作和治国举措。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代表之谜 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宣扬“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人民军队忠于党”,即中共权力的根基是武力,另一方面又宣扬中共的权力地位是来自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其政权的根基与合法性是来自它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以及它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授权。 近年来,显然似乎为了配合和加强后一种说法,中共当局又提出一种新说法,即“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强调中共政权的合法性的基础是中国人民对它的信任和授权,而不是来自中共对中国人的武力胁迫。 在今年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年会召开之际,中共控制下的中国官方媒体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当家做主”以及全国人大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官方说法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宣传,强调全国人大是中国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运作,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 然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认定和代表产生过程的问题在中国是一个官方媒体不得公开报道或评论的禁区。中国公民以个人身份进行公开的议论也会被封杀。全国人代会代表的资格及其产生过程之谜集中体现在习近平的人大代表身份上。 在3月5日中国全国人大今年的年会开幕的当天,中国官方宣传机构新华社发表只有一句话的简讯:“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 早些时候,台湾以及日本媒体指出,习近平并非出身江苏,祖籍也不在江苏,也没有在江苏任职,官方媒体在至少过去的10年里一直是报道习近平的居住地和工作地是北京市,习近平何时到了江苏以及如何变成江苏省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并且当选目前仍是一个谜团。 2021年11月,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2021年11月5日,北京市举行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城区中南海选区怀仁堂投票站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 显然,在2021年11月,习近平还是北京西城区的选民。 在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习近平作为内蒙古代表出席会议,尽管他的出生地、祖籍、任职或曾经任职地都跟内蒙古无涉。 中国官方媒体当时报道,习近平为此提出的解释是:“在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时,党中央提出,中央领导同志应选择老少边穷地区参加选举。我选择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选举,表达了党中央对民族边疆地区的重视,体现党中央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 江苏省是中国最发达的内地省份之一。截至目前,中国官方媒体没有解释为什么习近平今年要舍弃边疆欠发达的内蒙古到江苏参加人民代表选举。 全国人大与中共的权力游戏 全国人大是当今中国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又是中共所宣扬的中国最高一级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现,中国官方媒体今年有关全国人大的宣传也围绕这个主题,突出强调人大及其代表们的议事议程是中国人民所热切关注或应当关注的热门话题。 在星期天全国人大开幕之际,官方的北京青年报旗下的“政知新媒体”报道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开幕。近几天,各参会代表团密集召开全团会议,讨论通过以代表团全团名义提交的建议内容。政知君注意到,多省份代表团的建议已披露,这些建议背后有大背景。” “政知新媒体”所报道的多省份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包括重庆市和四川省代表团联合向大会提交的建议是《关于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建议》,湖南代表团提出的是《关于支持加快推进湘桂运河建设的建议》、《关于支持长株潭培育建设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议》。 中国国内外的批评者多年来抱怨说,中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共手中的玩物,它们名义上代表人民,但对人民所关切的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却不管不问。 在批评者看来,中国各级人代会该管该问却不管不问的问题包括疫情清零政策导致的严重的经济损害和不必要的生命损失应当由谁负责?坚持了将近3年的疫情清零政策导致的各省市财政亏空对中国人退休和医保福利的影响等问题。此外,在人大开会期间,中共宣传机构对媒体的控制会特别加强,严禁媒体发出与中共当局所主导的主旋律不符的声音。 在人代会开幕之际和在此之前,国际媒体普遍报道或展望今年的人代会一如既往,是中共当局以及习近平的权力操作。 日本广播协会NHK的报道标题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主要人事安排已内定,政府要职是接近习近平的人”。 法国《西法兰西报》3月5日的报道标题是:《中国:习近平准备开启他的第三个(国家主席的)任期》。该报道的导语是:“在连任中共领袖六个月之后,习近平准备在星期天开幕的全国人大年会上正式第三次被封为中国国家主席。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也是他的一个机会,可以让他任命他的人马占据政府所有的最高职位,其中包括李强成为总理。” 英国《卫报》的标题是:“习近平通过关键性的(人大)会议对政府全面改组以强化中共对权力的把持。” 美国《华盛顿邮报》展望今年中国人代会的报道标题是:“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在巩固其权力之际开始‘大力’全面改组(政府)”。 政府如何改组依然是谜 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所说的习近平即将开始的对政府的全面改组(overhaul)显然是指中共中央在这次全国人大开会之前举行的中共中央二中全会2月28日发表的公报以含糊的措辞提及的内容: 全会“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习近平就《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同意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截至目前,外界不清楚中共当局所说的“广泛征求意见”是什么时候向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征求的,意见是如何汇总取舍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改的是什么。 在当今中国,中共通常对这些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大事在提出和公布之前对民众、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保密,甚至对中共中央委员会保密。研究中共权力运作的专家指出,中共在向全国人大‘提议’修改宪法、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从而为习近平无限期连任铺平道路之前,就对中国民众、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委员会保密到最后一刻,然后突然提出,迅速通过。

程晓农:人大换届看财政

今年3月5日,中国五年一度的人大换届后的人代会即将召开。这次会议的看点何在?可能还有人想起十年前温家宝交卸时在记者招待会上的一番发言,但那是胡锦涛时代尾声的表演,此戏谢幕不可再。今年李克强交卸时,应该除了应景报告、黯然退场之外,不会有吸引眼球的讲话了。今年人代会的真正看点是财政难题,而财政困境的关键是地方财政之全面苦度,这代表着中国进入经济困难的起始点。 一、中国:财政困境看地方 为什么在中国,财政困境看地方?因为,所有的困难首先集中在地方财政这个层级。地方财政进入全面困境之后,即使中央财政勉强自保,全国各地都会因为地方财政全面困难而爆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 要了解中国的财政制度,就必须了解中国的中央、地方这两级财政“收收放放”的复杂关系之演变史。中共建立政权之后,实行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其财务核心就是,全国财政由中央政府一把抓,地方政府用钱,必须得到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经济改革开始以后,中央政府不得不把财源更多地用到民生上,这便造成了军费困难,为此不得不实行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裁军;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靠国家计划委员会统管全国经济发展的僵化做法,也不得不重新调整,要给地方政府和国营企业更多自主权,其中当然就包括给地方政府一些财权。这就是中央-地方财政关系中首次的财政放权阶段。 但这种财政分权的办法,造成了八十年代地方财政权力增加、而中央财政财权萎缩的局面。于是朱镕基1994年开始,把全国财政收入集中了到中央财政。1994年以前,全国财政收入当中,中央财政占三成,地方财政拿七成;而1994年开始,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全国财政收入的六成到七成,地方财政只剩三到四成。所以,中央-地方的财政关系,再度进入了中央财政的集权阶段。 朱镕基集中财权的做法,关键在实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税制,即占税收大头的税种归中央财政,而地方政府能掌握使用的都是小税种。这种情况下,沿海的经济大省经济实力强,它们可以通过引进外资、加快土地开发等办法,补充自己的地方财力;但大部分省份的经济实力弱,财政入不敷出,只能仰赖中央财政每年给予补助,即中央财政对大部分省例行的财政拨款。 1994年以后,中国各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地方税收、中央财政拨款和卖地收入。在地方财政当中,地方的税收和中央财政拨款属于“一般公共预算”,其开支受中央政府的监督;而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则被中央政府归入了“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 当时朱镕基把与土地相关的收入全都留给了地方财政,因为他不懂,与城市土地开发相关的财政收入,会因为城市化和房地产开发而不断增加。中共的宪法规定,“国家可以……对土地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地方政府只要宣布,哪块土地需要征用,就可以把这里的居民迁走、旧房拆毁,然后这块土地就可以高价卖给房地产公司,收入落入地方财政的腰包。这就是地方政府后来大力推进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的由来。 随着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筹钱,房地产便成了支撑地方经济和地方财政的支柱。于是,中国各省的地方财政全部转向依靠卖地的土地财政阶段。这是本世纪初中国经济最繁荣时期的十几年的状态,在财政方面,这个阶段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捞各的钱,彼此相安无事。 二、总理喊话:“谁家的孩子谁抱” 如今,这个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安无事的局面,终于结束了;而地方政府集体为钱和中央政府的争斗已经拉开了序幕。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结局呢?其中的道理很简单,靠房地产拉动经济,是不可能永久“玩下去”的,房地产泡沫大到不能不破的时候,地方财政的困境就必然发生。 温家宝在任时装傻,假装不懂这一点。李克强在位十年,一开始也不懂,后来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危险:那就是,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落袋花光了,但各地开发土地的几十兆巨额债务,却留给了中央政府。而中央财政就算把军警全都裁光,政治局全体不领薪水补贴、自己开私家车、秘书的“活”全都自己干、自己烧饭泡茶,中央政府的所有机关也数年“不吃不喝”,也仍然还不上这笔巨债。这就是目前李克强卸任前遇到的痛苦局面。 去年5月25日下午3点,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各省、市、县的官员都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这个讲话的录音稿马上就在网上和微信上传开了。会上李克强讲了一段话:“最近已经有几个省给国务院打报告,提出来要借钱。我这里明确的跟大家说……我这里也给大家报个底账,除非有特大的自然灾害,还有一笔总理预备费,其他的钱就靠你们地方”。 李克强的意思很清楚,地方政府没钱了,想找中央财政要,但中央也没钱,你们各地自己想办法。而总理上述喊话的意图,被中国财政部长刘昆今年1月9日解读得明明白白。他针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强调说,“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将进一步打破(中央)政府兜底的预期”。 共产党国家是集权制度,它本身必然会造成地方政府的“大锅饭”观念,自家的“孩子(债务)”想让中央财政来“养”。何况,朱镕基集中财权之后,实行对多数省市的中央财政拨款补助体制,这种体制又鼓励和养成了地方财政的“大锅饭”思维。这才有了李克强的如此喊话。 那么,到底地方政府的债务是如何形成的?地方财政的债务主要是两部分,全都与土地开发有关。要把一块土地卖给房地产公司来开发住宅,地方政府至少必须先付钱做几件事。其一,补偿被拆迁的居民;其二,平整土地、修建道路、安装水电、安排地铁或公交。这都要在短期内投入大量资金。此钱何来?一个办法是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券;另一个办法是,地方政府设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即所谓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用地方政府手里的土地,向地方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或发行债券。 这两种支出花出去以后,不管能不能通过卖地收回成本,这些钱都是借来的,债务到期了,无论是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是发行债券,到期了都必须还债。而中国的房地产泡沫破灭以后,房地产公司多数都岌岌可危,不敢再买地了,也没钱买地了;这样,地方政府就没钱还债了。 三、地方财政的帐外金库枯竭 上面提到,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被中央政府归类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也就是说,在财政监管的层面,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政府的帐外金库。如今,账外金库开始枯竭了。本来,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国债一样,以地方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但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太大,靠税收不够还债,只能用卖地收入作为债券偿还的资金来源。而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名义上是企业,不能用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担保,但实际上却是由地方政府用地方财政局的财政存款作担保的,最后也靠用卖地收入来还债。 其实,即便是在中国经济尚且繁荣的时候,地方政府的债务也可能出现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困难。中共的财政部知道,这种局面完全可能发生,是整个财政系统的潜在危机。但是,为了掩盖中国的财政金融危机,中国财政部采取了一种欺诈性做法,假装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不算是地方政府的债务,而是模糊地称其为隐性债务问题,拖着想混下去。 然而,现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破灭了,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急剧萎缩,于是,地方财政的帐外金库开始枯竭。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地方政府的到期债券这种显性债务,还是地方融资平台到期的所谓隐性银行债务,就都难以偿还了。 仅就中共公开承认并每两个月公布一次的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即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数量来看,2022年底全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高达35兆(350,618亿元),其中四成债券6年内到期,必须偿还,剩下的债券到期偿还的时间稍多4年。中共偿还到期债券的办法,逻辑上有三个,一是动用地方财政收入偿还本息,二是动用卖地收入还债,三是借新债还旧债。从2022年中国各地方政府还债的实际做法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还债能力究竟如何。 据中国财政部今年1月30日公布的《2022年12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介绍,2022年全国地方政府还债数额是27,758亿,其中由地方财政从正规预算和卖地收入中拿钱偿还的只占14%,其余86%的债务都靠借新债还旧债;2022年地方政府一共发行债券47,566亿元,其中的一半都用来偿还到期债务。由此可见,地方财政尽管多年来拼命卖地,但仍然财源枯竭,只能指望不断借新债,用推迟还债来逃避眼下的偿债困境。而目前卖地收入骤降,经济萧条之下,地方财政收入不断萎缩,这就预示着,今后地方政府不得不把偿还债务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借新债上了。 四、2023年:中国各级财政进入苦境 地方政府的债务到底有多大?这关系到地方财政的苦境到底有多长?如果说,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券大体上还算透明公开的话,那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基本上就是一个黑箱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是指,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地方政府通过各自的融资平台公司(也被称为城投),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2020年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隐性债务”总额是53兆,基本上是借新债还旧债,还债能力非常低。把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券余额35兆,加上融资平台的债务53兆,合计就高达88兆;再加上中央政府的债务余额22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高达110兆。这110兆债务,大体上相当于中国121兆GDP的91%;其中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相当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税收、卖地收入和中央财政补助)的260%;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根本不可能还清债务了。 一个国家的财政债务和GDP的比率,在国际上被称为财政风险警戒线,通常公认的警戒线是60%;也就是说,中国的政府总负债率已经比财政风险警戒线高出30多个百分点了。而且,其中大部分不是国债,是地方债务。为什么强调地方债务比率高,会很危险呢?因为,国债还可以向国际投行发行债券来融资,地方政府的债务没有国际信用,基本上不能从国外融资。所以,中国的这种以地方债务为主的巨额债务,只能在国内拖下去,变成债多不还、“破罐子破摔”了,这种局面现在正变得越来越危险。 中国的经济不只是面临房地产泡沫破灭造成的总体困境,过去20年来,中共一直依靠做大财政和金融泡沫,才得以维持到今天。一旦这个财政和金融泡沫破灭,中国将面临一场全面而极其严重的经济灾难。 五、银行充当财政的钱袋 地方政府没钱还债,要靠借新债来还旧债。那么,地方政府一直以来都是向谁借钱的?它们主要是向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借钱。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的钱,都是民众的储蓄。目前全国银行的资金中,2022年底住户存款一共是120兆;对比中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110兆,中国各级财政的110兆债务占住户存款的91%。这意味着,各级财政因为欠下了巨额债务,其实已经把民众的储蓄大部分拿空了;而且,地方政府无力还债,只能借新债还旧债,也就是把欠条不断换新,用今年的欠条替换五年前的欠条,债主永远只看到“白条”,再也看不到自己的钱还回来了。 地方政府一直在玩“民众存款搬家”的把戏,就是把民众的银行存款偷偷地通过中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搬到财政金库里去用;存款搬家以后,地方政府在银行里留下的只是一张永不兑现的欠条,只不过欠条不断以旧换新而已。 在中国,政府可以从银行里拿走民众的储蓄,因为所有银行都受政府控制。中国的银行大部分是上市公司,小部分城市和村镇银行也是股份制的,但银行在政府面前都要下跪。因为中国的银行分两类,一类是全国性大银行,中央政府是主要股东;另一类是地方银行,地方政府或地方势力是主要股东。至于持有零散银行股份的个人股东,对银行的运作完全不能过问。 所以,银行必须听政府的命令,不敢违背政府的意愿。这就是共产党治下金融制度的特点,银行是政府的“钱袋”。地方财政要用钱,只需要给本地的地方银行打个招呼,发一份公文,让本地的官办融资平台公司走一下程序,就把银行里民众的存款拿去用了。这种“民众存款搬家”的把戏,能不能永远玩下去?关键在于,会不会早晚把银行的银根抽空,导致银行对存户的日常兑付发生困难。这种情况去年下半年已经陆续在中国许多银行发生了。 很显然,地方政府玩“民众存款搬家”的把戏,早晚一天要出大问题。中共的财政危机现在是靠从银行里拿走民众存款来应付财政开支,这只是把财政危机转化成银行的金融危机而已。等到财政危机逼得银行无以为继,金融危机因而爆发,整个局面就没办法收拾了。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今年“两会”大幅缩减媒体名额 3000记者仅剩几百

中国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港媒报导,今年会期将因疫情而缩短近半,记者名额也由往年约达3000人的规模大幅削减至数百人,并取消面对面采访,改为线上或电访。从外地进入北京采访“两会”的记者需提前做病毒核酸检测。

人大会议临近美迟交《人权法》报告 港区代表准备进京

中国人大会议将于5月22日召开,28日闭幕。据香港01报导,港区人大代表团团长马逢国表示,港区代表在北京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除了入住的北京饭店和召开大会的人民大会堂外,不能随便进出和接受探访,会议结束后集体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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