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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國誠專欄:第三隻眼睛看中共「兩會」

我向來把中共的「兩會」看成習近平個人意志的兩部傳聲筒,中共政策的「用印部」─蓋印章,或化妝室─為政策塗脂抹粉,或政治戲班子─為習近平上演樣板戲。因為「人大」既無民意監督,「政協」也無政治合作,「人民代表」既不代表人民,「政治協商」也不協商政治。

生病還是落馬?趙樂際未在人大會議上現身 引猜測

3月11日下午,中共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閉幕會。按照慣例,這場會議應由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主持,但令人意外的是,趙樂際並未現身,會議改由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鴻忠主持。

蔡霞: 習近平再造黨國體制(三) —— 中共黨與國家權力機關關係的歷史演化

各級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其最重要的職權功能之一是立法。立法修法,尤其是憲法的修訂,來不得半點馬虎。 那麼,習近平何以能如此順利地流氓修憲,玩弄全國人大——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於股掌之間?說到底,這是中共黨」打江山坐江山「的邏輯必然。讓我們對此做些簡要的回顧與分析: 中共完全控制的「橡皮圖章」 1949年前中共黨的絕大部分黨員來自鄉村貧苦農民、城市流氓無產者與產業工人和小知識分子。作為列寧主義類型的黨,毛澤東與中共黨深知,只有把列寧的「思想」——俄國人生澀難懂的抽象話語——轉換成連中國底層民眾都聽得懂的話,才能成功地動員他們加入中共鬧革命。於是諸如「打土豪、分田地」,「打江山、坐江山」之類的說法,就是中共最廣為人知的鼓動口號。所謂「打江山」,就是暴力革命奪取國家權力,用毛澤東的話說,即「槍杆子裡面出政權「。所謂」坐江山「,就是中共黨掌控國家權力。毛澤東從帶著隊伍上井岡山起,就琢磨著奪取國家政權。 1931年中共在井岡山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毛澤東既被選為中華蘇維埃人民委員會主席,又被選為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主席。前蘇聯的蘇維埃政權就是井岡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模版;中共黨的國家理論源頭,就是列寧的「堅持黨領導國家」的思想, 這成了中共黨理所當然地高踞於國家之上的」政治正確「盾牌。經過28年的暴力殺戳,中共奪得國家政權,宣告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從一開始就依附於中共黨而存在,全國人大從來沒有獲得過憲法所闡明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 媒體人黃鐘先生曾經指出:1949——1959年是中共黨形成黨在法之上體制的關鍵十年。中共黨在全國人大、中央政府、司法、軍隊、外交、情報等機關建立中共黨的組織體系,從立法、行政、司法到人事任免都由中共黨掌控,中共黨還明確了在國家的大政方針問題上,中央政府必須向中共中央請示彙報的規定。這樣,全國人大不可避免地淪為中共手裡的「橡皮圖章」,需要時拿出來用,不需要時擱置一邊。全國人大的所有職能都在中共黨控制範圍之內,全國人大自身的存在與延續,都取決於中共黨的政治需要。 也正因為此,毛澤東是中國最高權力的真正掌控者。毛澤東建政後在全國發動各類運動,包括參加韓戰,都只在中共黨內討論決定,根本不需要(1949年10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和全國人大(1954年9月以後)常委會審議批准;三年大饑荒全國至少餓死4000多萬人,全國人大沒有追究毛澤東和中共黨的罪責;1964年中共黨主席毛澤東與國家主席劉少奇意見分歧矛盾激化後,毛澤東對劉少奇說:你有什麼了不起,我動一個小手指頭就能把你打倒。果然,毛澤東發動文革打倒劉少奇,劉少奇拿著憲法也保護不了自己,最終劉少奇於1969年11月慘死於河南。 從憲法權威角度說,無論是宣布戰爭狀態、追究執政黨和中共政府重大責任、罷免國家主席等,都屬於全國人大的核心權力,也只有全國人大經過法定程序才能做出決定。但是,以暴力革命起家的毛澤東和中共建立起政治統治後,就不在乎曾經給民眾的民主承諾了。1960年代中期,毛澤東為了擺脫自身的一系列困境,以「繼續革命」的神聖口號,發動「文化大革命」,不惜摧毀已經建立的國家權力體制和政治秩序,全國人大在民粹運動狂暴衝擊下,長達9年多處於癱瘓狀態。直到毛澤東去世,中共黨中止文革,全國人大才得以重新恢復。 改革開放後中共黨與人大關係的動態變化 汲取毛澤東與十年文革的深刻教訓,胡耀邦在「撥亂反正」中率先破除「兩個凡是」;安徽農民冒死試驗家庭承包責任田;中共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改革開放;鄧小平提出搞民主法制,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體制……,這使中國有了新的希望。也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1980年代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顯出過一些新的氣象,客觀上給人大自身改革注入了動力,人大滋生出新的活力。 這主要在三個方面:人大代表的選舉產生、各級政府的人事任免、人大對政府的監督。然而,人大新氣象好景不長,人大這個國家權力機關的地位作用,在40多年間經歷了馬鞍形的沉浮變動。 人大代表真竟選終究夢幻一場 1980年代初在籌備召開各省市的人大會議過程中,各地陸續出現競選人大代表的活動,特別是高校先後出現過競選熱潮。北京師範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央民族學院等都有大學生成為競選中的活躍人士,包括當時在北京師範大學讀書的劉少奇兒子劉源。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北大,當時北京大學校園裡的風雲人物如王軍濤、胡平、於大海等,後來成為海外華人中的著名民運人士。 競選是民主政治的起點,客觀上也是民眾普及民主意識、提升民主能力的最重要路徑和機會,年輕人再次成為草根民主興起的先行力量。面對民眾的熱情高漲和積极參与,中共高層領導人的態度逐漸發生分化:鄧小平陳雲等從一開始的鼓勵默許到後來的限制;胡耀邦等則始終如一地明確支持大學生的競選熱情。鄧小平1980年底再次強調四項基本原則以「堅持黨的領導」為核心,「並且要以適當的法律形式加以確定」。對競選人大代表中的一些情況,鄧小平判定為「非法組織、非法刊物的積極串聯,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的公開發表」,是「敵我矛盾」的性質,要進行一場「政治鬥爭」。當時北京市委下達通知說「競選是資產階級形式」,中國人民大學黨委決定黨員不得參加競選;北京大學一分校黨委書記,組織動員黨員和積極分子反擊候選人不符合四項基本原則的競選講話……。然而,胡耀邦則認為「競選出人才!」北大黨委副書記主動參加學生的競選答辯會,並表示校黨委要「用各種方式宣傳候選人」。但是,胡耀邦等終究抵擋不過中共政治老人的強大壓力,北京等地黨執行鄧小平壓制民主的旨意,封殺當選人大代表的北大學生胡平,使胡平畢業後長期未得分配工作。京城外,在湖南省委的支持下,湖南省師範學院校方粗暴干預選舉,由此引發湖南學潮。各地出現的情況表明,即便「五四」憲法和「八二」憲法闡明了國家的一切權力歸人民,然而事實上絕大多數人大代表都由中共黨指定或商定;凡是獨立參加競選而當上人大代表的,都受到過中共各種形式的打壓。 1990年代後,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生長,各地都有一些成功企業家爭當人大代表,這其中的情況相當複雜。一方面中共官方有心讓某些民營企業家成為人大代表——它並不意味著中共黨的政治體制具有開放性——而是在國家政治領域中出現的一種錢權交易。另一方面,有不少民間人士獨立參選人大代表。江澤民和胡錦濤時期,官方表面上並不直接打壓公民獨立參選人,實際是利用公權竭力為官方推薦的人選造勢,變相限止獨立參選人的活動,盡量阻斷他們與選民接觸的機會。儘管這給獨立參選人增加了不少困難,但民間人士的努力始終沒有中斷過。其中最為外界所關注的是湖北省的姚立法先生、北京外語學院的吳青教授等。 習近平上台後對社會實施嚴厲控制和打壓,民間人士參與政治的環境空前嚴峻。上海市、北京市、湖北等地都有獨立候選人遭到各種騷擾、恐嚇、圍堵、非法拘禁,一些獨立候選人手機被搶、電腦被扣、人身被監視看管。2016年北京人大代表選舉時,英國媒體BBC的一位資深記者前往約定的獨立參選人家採訪,到達參選人家門時只見大門被堵、窗戶被封、參選人被軟禁在家。記者與那群身份不明的圍堵者交涉周旋了半個多小時,非但見不到參選人,相反還遭到百般阻擾和暴力驅趕。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記者被迫放棄採訪。中共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制度,然而人民既沒有選舉權更沒有被選舉權,所謂「選舉」只是一種虛假的政治包裝而已。由此,各級人大及其人大常委會,尤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只不過是中共黨放心的人聚會的特定場合,各級人大會議都不可能違背中共黨的旨意。 人事任免中的多頭博弈 中共黨對各級人大的控制,最關鍵的環節是操控投票,迫使人大通過黨「推薦」的政府成員名單。各級政府組成人員須經人大代表投票表決同意,這是各級人大行使權力的最重要體現,也往往是人大代表的「民意」與黨組織的意圖博弈的重要關節點。 改革開放後,隨著解放思想的推進,有些省市的人大代表敢於表達真實的投票意願,不再完全依照中共黨的「指令」行事。只要民意過不了關,即便是等額投票政府組成人員,黨的組織意圖照樣落空。例如,原遼寧省惡名在外的貪官慕綏新,屬於既有能力幹事又敢膽大妄為貪腐的官員,曾被省委推薦為省政府某廳廳長人選,但多數人大代表投了反對票,慕綏新未能獲得新職。人大會議後,省委即任命慕綏新為該廳黨組書記,比廳長的權力還要大。於是民間嘲諷說:「人民不要的,黨要了。」這不是孤例,習近平作為任職候選人,也曾被人大代表否決過。 在習近平父母老關係的活動下,1985年5月習近平被調到福建廈門市任副市長(從正處級提拔到副廳級),不久後任常務副市長。1987年12月的廈門市人大會議上,習近平被提名為下一屆市長人選(正廳級),並且是等額選舉。然而,投票結果是習近平得票不過半數而落敗。不久,習近平就被調到福建省寧德地區擔任地委書記,提拔為正廳級幹部。因為,擔任黨的領導職務無需經人大代表投票。 人大代表投票選擇政府組成人員,這既是人大的核心權力之一,也是人大代表的「民意」與中共組織的意圖博弈的集中體現。1993年的浙江和貴州的兩省人大會議上,人大代表們不同意中共中央決定的省長候選人,於是人大代表們在會議上聯合提名,推出「民意省長候選人」。投票的結果是「民意」省長當選了,黨的意圖意空了。在中共黨頂層看來,這不僅是「選舉出了問題」,而且是對黨中央權威的嚴重挑戰,自然不能容忍這個趨勢在其他省蔓延。 浙江省與貴州省人大會議結束後的當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即在北京召開部分省區市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工作座談會,當時的中組部副部長張全景做了《切實加強黨的領導,保證領導班子換屆選舉順利進行》的講話。此後,中共中央堅持省級人大和政府換屆「一把手」(正職)只能有一個投票「人選」,實際變相剝奪了人大代表聯名推薦「人選」的權力。 如何對付人大代表在人事任免上的「自主選擇」?中共黨確實想了不少辦法,高新先生曾在他的文章披露過一些情況,我再做些補充: 一是以中共黨的組織名義,要求被代表聯名推舉的「候選人」服從組織決定,聲明自己退出「候選人」之列,讓代表民意推選候選人落空; 二是不搞大會投票,以地、市為單位劃成若干分團,把責任砸實到地、市主官到頭上。若投票結果違背黨的意圖,輕則主官調離降職,重則找個反腐敗借口「雙規」審查。我曾親耳聽中紀委研究室主任說:」官員都不經查」,一抓一個準。 三是工作人員事先印有代表座位名單圖,代表按規定座位入座投票,代表寫票後將選票反扣在座位檯面上離開現場,由工作人員按座位順序收取選票。翻開投票一眼便知代表是否按組織要求寫票。這種種做法,等於廢除人大代表「無記名」投票規則。 四是投票時告知人大代表們,同意的」不動筆「,不同意的」請動筆「 。人大代表座位一個緊挨著一個,眾目睽睽之下,誰敢公開動筆表示自己不同意「候選人」?! 以上這種種做法,都是利用種種有形無形的脅迫,限制人大代表權力,以保證表面上是人大任免政府組成人員,實質人事大權牢牢把控在中共黨的手裡。 其實,所謂投票代表民意與黨的意圖博弈,說到底還是中共黨內的內鬥。各級人大代表中,中共黨員約佔70%,黨的意圖應該是有把握實現的,之所以出現「民選」省長,根子還在於黨內缺乏民主。中共黨內,上至中央下到省市,確定人選推薦名單的背後,是黨內不同勢力之間權力資源的爭奪。眾所周知,中共黨決策的潛規則是「小事開大會,大事開小會,特別重要的事不開會」。為新一屆政府選配負責官員屬於最重要的決策,其習慣性做法是黑箱操作強調「保密」,不可能事先召集黨員人大代表討論徵求意見。由於不同意見在黨內沒有機會表達,於是就在人大會議上用人大代表的權力來與中共組織抗衡。然而,由國家極權統治體制掌握一切資源所決定,黨組織能掌控所有幹部甚至其家人的命運。無論是誰,都可能一夜之間從達官顯貴跌落至階下囚徒。也就是說,一旦中共收緊黨內控制,黨員人大代表就鮮有敢違抗組織意志的。事實上,後來其餘的省人大會議再也沒發生過類似浙江、貴州兩省人大會議的情況。 筆者曾經參加過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班學員(省部級幹部後備隊伍)的討論,一位學員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權與中組部幹部調配使用權之間存在矛盾衝突,這位學員發問:「黨管幹部」原則與「人民授權」原則的衝突究竟該怎麼解決?事實上,當制度本身存在矛盾衝突時,常常是承擔相應職責的官員陷入困境左右為難,他們往往是制度的替罪羊和權斗的犧牲品。 「異化」的人大「監督」政府  監督政府及其官員是人大的職能之一。毛澤東在延安時期曾與黃炎培有過一次著名談話———後來被美譽為「窯洞對」,毛澤東說由人民民主監督共產黨。事實正相反,70 多年來中共一直凌駕於國家和社會之上,凌駕於憲法與法律之上,各級人大的監督職能形同虛設。這主要是三個問題:人大監察機構難以獨立存在;公權力違憲難以追究與糾正;人大的監督功能變成黨內的內鬥工具。 首先,各級人大監察機構難以獨立存在。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建立過政務院人民檢察委員會,直接監督政府,譚平山任人民檢察委員會主任。同時,中共黨建立黨內監察委員會,對政府官員實行間接監督。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五四憲法》,把中國定位於社會主義國家,確立起中共黨的一元化領導體制,從根本上改變《共同綱領》闡明的中共黨領導、多黨聯合執政的聯合政府性質。第一屆全國人大會議設立國國家監察部,專職行使監督政府和政府官員的職權,國家監察部向全國人大負責。1957年反右後,中共黨決定把全國人大監督政府的權力收歸於黨,撤銷國家監察部。1959年第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決議撤銷國家監察部,將監察部的人員和業務歸入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此後,中共的(監察委)紀檢委直接監督政府官員,全國人大的監督職權形同虛設。改革開放後一直沒有恢復相對獨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全國人大的監督職能始終處於懸空狀態。 其次,公權力違憲難以追究與糾正。中國長期以來有憲法無憲政,憲法就是一紙空文。從理論上說,制定憲法是為了實施憲法,並且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對於任何違反憲法的行為,尤其是公共權力的違憲行為,必須進行司法審查,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然而實際生活中,公權力違背憲法的強力行為處處皆是,卻長期得不到糾正。稍舉幾例: 比如,各級人大開會特別是全國人大開會,人大代表習慣性地使用「聆聽總理報告」,「受到很大鼓舞」之類的語句,批評質詢政府工作的意識極為薄弱,甘於扮演「舉手通過」的政治木偶; 又如,中國憲法第35條闡明公民有言論自由、結黨結社、新聞出版自由等權利,70多年來除了民國時期組建的八個民主黨派以外,中共黨始終嚴厲打擊民間的任何結黨結社活動。文革前以成立反動組織為罪名,1978年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罪名,許多公民因此被判刑入監;有的至今依舊身陷牢籠; 再有,2020——2022年習近平親自部署、親自指揮抗擊武漢新冠病毒疫情,各地執行絕對清零政策所採取的極端措施反人道反人權,不少人因此而被奪去性命。然而,中國政府至今隱瞞真實的死亡人數,全國人大對此並未作出任何批評性反應,更別提追究中共黨魁和政府責任; 還有,中國每天都在「打內戰」。全國各地城管、輔警越權濫用暴力,動輒沒收平民攤販售賣物品,公開搶劫私人財物、當街暴打民眾,甚至隨意抓捕民眾,他們連80多歲的耄耋老人、身殘肢障的行動困難者都不放過。這在中國各地司空見慣,卻不見各級人大站出來伸張正義,制止粗暴野蠻「執法」; 總而言之,長期以來公權力違憲違法在中國成為「常態」,與憲法難以進入司法實踐直接相關。中國的憲法學家曾經不斷提出建立違憲審查機制,然而幾十年的呼籲,至今沒有任何進展。2003年孫志剛事件發生後舉國嘩然,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等八位學者先後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收容遣送制度進行違憲審查——在中國語境中,被稱之為「合憲性審查」。然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不做任何回答,僅由中國國務院宣布廢止原有的收容遣送辦法,以新的救助管理辦法取而代之。孫志剛以生命為代價,都未能推動建立違憲審查機制。賀衛方教授曾經嘆息:法學家們所期望推動的法治進步,只走了半步。 人大的監督功能變成黨內的內鬥工具。1978年以後,「馬上奪天下」出身的各級官員大多數到了退休年齡。各地通行的做法是把人大、政協的領導職務作為「老幹部」退休前的過渡性位子,即所謂退居「二線」。於是,人大這個國家權力機關事實上成為了老幹部臨退休前的「養神干政」機構,免不了與在「一線」(政府)任職的少壯派官員產生各種矛盾摩擦。這類摩擦分兩種情況:一是正常的批評監督政府;另一是夾雜著人際矛盾或者利益衝突的制肘現任領導。這就使得人大常委會顯得不那麼「聽話」,在職官員感覺「黨的領導」在人大被削弱了。 大約在2006年前後,中共實行了新的做法:地方(省市縣)黨委書記兼任人大常委會主任,把人大常委會直接置於黨組織的直接控制之下,實質是以加強黨的領導的名義,確保權力意志的通行無阻。由此人大的監督功能——僅有的有限制約強權意志的某種制度性設置也被實際上廢除了。 總之,改革開放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帶來過生氣活力,一度改變過其「橡皮圖章」的面貌。然而由「一黨專政」的極權制度本質所決定,中共黨難以容忍「人民權力」的有限行使。從1980年代的人大代表競爭性選舉開始,中共黨就想方設法地阻礙人大履行權責,擠壓人大代表的民主空間,最終在胡錦濤的第二個五年任期內又基本恢復了全國各級人大的「橡皮圖章」原狀。 即便如此,習近平並不滿足,他上台後更加變本加厲地削弱全國人大的權力地位,直到在他初步達到改變全國人大性質定位的目標。請看: 2015年,習近平破天荒地實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中央政府、兩高院向他(以中央常委會名義)彙報工作的制度,並強調這是保證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制度性安排; 2017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宣布,全國人大立法工作的首要原則是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確定的立法工作目標任務,立法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由常委會黨組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底,習近平直接操控中共有關部門進行取消國家主席任期制的秘密修憲活動,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的張德江按照中共中央的安排參與修憲事務; 2021年,習近平要求人大成為「四個機關」: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成為自覺堅持黨的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民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這種性質定位明顯違背憲法。 2024年,習近平在人大會議上當眾敲桌子,訓話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而趙樂際在習近平訓話後立即掏筆補作記錄。這一突兀互動表明,習近平公開無視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應有權威。由此,這成為引發各種媒體議論的熱點之一。 歸根到底,從毛澤東到習近平,中共黨高踞於國家之上的「一黨專政」本質絲毫沒有改變,只是毛澤東有所顧忌,做的較為隱蔽巧妙,有學者概括為表面一套實際上另一套的「陰陽體制」,而習近平則索性撕掉一切偽裝,赤裸裸地顯出黨控制一切權力的極權統治本相。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總理李強在報告中16次提及習近平且出現口誤 被嘲

在中國的全國人大會議上,總理李強在做政府工作報告時,前後16次提及「習近平」,且在報告中出現口誤,引發嘲笑。不少網友批評「無才無德,吹棒太過」!

世界媒體看中國:人民·權力·權力遊戲

3月5日星期天,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年會開幕。在中國官方媒體大力宣傳中國名義上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運作的重要意義和效用之際,世界媒體則多是將關注重點投向中國共產黨領袖習近平的權力獨攬以及與之相關的中共權力運作和治國舉措。  「全過程人民民主」與人民代表之謎 中國共產黨一方面宣揚「槍杆子裡面出政權」、「人民軍隊忠於黨」,即中共權力的根基是武力,另一方面又宣揚中共的權力地位是來自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其政權的根基與合法性是來自它代表先進的生產力以及它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授權。 近年來,顯然似乎為了配合和加強後一種說法,中共當局又提出一種新說法,即「全過程人民民主」,以強調中共政權的合法性的基礎是中國人民對它的信任和授權,而不是來自中共對中國人的武力脅迫。 在今年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年會召開之際,中共控制下的中國官方媒體將以「全過程人民民主」與「人民當家做主」以及全國人大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官方說法為基礎進行相關的宣傳,強調全國人大是中國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運作,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具體體現。 然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資格認定和代表產生過程的問題在中國是一個官方媒體不得公開報道或評論的禁區。中國公民以個人身份進行公開的議論也會被封殺。全國人代會代表的資格及其產生過程之謎集中體現在習近平的人大代表身份上。 在3月5日中國全國人大今年的年會開幕的當天,中國官方宣傳機構新華社發表只有一句話的簡訊:「3月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參加他所在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 早些時候,台灣以及日本媒體指出,習近平並非出身江蘇,祖籍也不在江蘇,也沒有在江蘇任職,官方媒體在至少過去的10年里一直是報道習近平的居住地和工作地是北京市,習近平何時到了江蘇以及如何變成江蘇省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並且當選目前仍是一個謎團。 2021年11月,中國官方媒體報道說,「2021年11月5日,北京市舉行區和鄉鎮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在西城區中南海選區懷仁堂投票站參加區人大代表的選舉投票。」 顯然,在2021年11月,習近平還是北京西城區的選民。 在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會議上,習近平作為內蒙古代表出席會議,儘管他的出生地、祖籍、任職或曾經任職地都跟內蒙古無涉。 中國官方媒體當時報道,習近平為此提出的解釋是:「在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時,黨中央提出,中央領導同志應選擇老少邊窮地區參加選舉。我選擇在內蒙古自治區參加選舉,表達了黨中央對民族邊疆地區的重視,體現黨中央加快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 江蘇省是中國最發達的內地省份之一。截至目前,中國官方媒體沒有解釋為什麼習近平今年要捨棄邊疆欠發達的內蒙古到江蘇參加人民代表選舉。 全國人大與中共的權力遊戲 全國人大是當今中國名義上的最高權力機構,又是中共所宣揚的中國最高一級的「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體現,中國官方媒體今年有關全國人大的宣傳也圍繞這個主題,突出強調人大及其代表們的議事議程是中國人民所熱切關注或應當關注的熱門話題。 在星期天全國人大開幕之際,官方的北京青年報旗下的「政知新媒體」報道說:「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開幕。近幾天,各參會代表團密集召開全團會議,討論通過以代表團全團名義提交的建議內容。政知君注意到,多省份代表團的建議已披露,這些建議背後有大背景。」 「政知新媒體」所報道的多省份代表團提出的建議包括重慶市和四川省代表團聯合向大會提交的建議是《關於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促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建議》,湖南代表團提出的是《關於支持加快推進湘桂運河建設的建議》、《關於支持長株潭培育建設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議》。 中國國內外的批評者多年來抱怨說,中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共手中的玩物,它們名義上代表人民,但對人民所關切的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問題卻不管不問。 在批評者看來,中國各級人代會該管該問卻不管不問的問題包括疫情清零政策導致的嚴重的經濟損害和不必要的生命損失應當由誰負責?堅持了將近3年的疫情清零政策導致的各省市財政虧空對中國人退休和醫保福利的影響等問題。此外,在人大開會期間,中共宣傳機構對媒體的控制會特別加強,嚴禁媒體發出與中共當局所主導的主旋律不符的聲音。 在人代會開幕之際和在此之前,國際媒體普遍報道或展望今年的人代會一如既往,是中共當局以及習近平的權力操作。 日本廣播協會NHK的報道標題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前,主要人事安排已內定,政府要職是接近習近平的人」。 法國《西法蘭西報》3月5日的報道標題是:《中國:習近平準備開啟他的第三個(國家主席的)任期》。該報道的導語是:「在連任中共領袖六個月之後,習近平準備在星期天開幕的全國人大年會上正式第三次被封為中國國家主席。此次全國人大會議也是他的一個機會,可以讓他任命他的人馬佔據政府所有的最高職位,其中包括李強成為總理。」 英國《衛報》的標題是:「習近平通過關鍵性的(人大)會議對政府全面改組以強化中共對權力的把持。」 美國《華盛頓郵報》展望今年中國人代會的報道標題是:「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鞏固其權力之際開始『大力』全面改組(政府)」。 政府如何改組依然是謎 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所說的習近平即將開始的對政府的全面改組(overhaul)顯然是指中共中央在這次全國人大開會之前舉行的中共中央二中全會2月28日發表的公報以含糊的措辭提及的內容: 全會「審議通過了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習近平就《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草案)》向全會作了說明。全會同意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截至目前,外界不清楚中共當局所說的「廣泛徵求意見」是什麼時候向什麼人以什麼方式徵求的,意見是如何匯總取捨的,(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改的是什麼。 在當今中國,中共通常對這些涉及國家根本制度的大事在提出和公布之前對民眾、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保密,甚至對中共中央委員會保密。研究中共權力運作的專家指出,中共在向全國人大『提議』修改憲法、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從而為習近平無限期連任鋪平道路之前,就對中國民眾、全國人大、中共中央委員會保密到最後一刻,然後突然提出,迅速通過。

程曉農:人大換屆看財政

今年3月5日,中國五年一度的人大換屆後的人代會即將召開。這次會議的看點何在?可能還有人想起十年前溫家寶交卸時在記者招待會上的一番發言,但那是胡錦濤時代尾聲的表演,此戲謝幕不可再。今年李克強交卸時,應該除了應景報告、黯然退場之外,不會有吸引眼球的講話了。今年人代會的真正看點是財政難題,而財政困境的關鍵是地方財政之全面苦度,這代表著中國進入經濟困難的起始點。 一、中國:財政困境看地方 為什麼在中國,財政困境看地方?因為,所有的困難首先集中在地方財政這個層級。地方財政進入全面困境之後,即使中央財政勉強自保,全國各地都會因為地方財政全面困難而爆發一系列經濟社會問題。 要了解中國的財政制度,就必須了解中國的中央、地方這兩級財政「收收放放」的複雜關係之演變史。中共建立政權之後,實行蘇聯模式的計劃經濟,其財務核心就是,全國財政由中央政府一把抓,地方政府用錢,必須得到中央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經濟改革開始以後,中央政府不得不把財源更多地用到民生上,這便造成了軍費困難,為此不得不實行了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大裁軍;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靠國家計劃委員會統管全國經濟發展的僵化做法,也不得不重新調整,要給地方政府和國營企業更多自主權,其中當然就包括給地方政府一些財權。這就是中央-地方財政關係中首次的財政放權階段。 但這種財政分權的辦法,造成了八十年代地方財政權力增加、而中央財政財權萎縮的局面。於是朱鎔基1994年開始,把全國財政收入集中了到中央財政。1994年以前,全國財政收入當中,中央財政佔三成,地方財政拿七成;而1994年開始,中央財政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全國財政收入的六成到七成,地方財政只剩三到四成。所以,中央-地方的財政關係,再度進入了中央財政的集權階段。 朱鎔基集中財權的做法,關鍵在實行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分稅制,即占稅收大頭的稅種歸中央財政,而地方政府能掌握使用的都是小稅種。這種情況下,沿海的經濟大省經濟實力強,它們可以通過引進外資、加快土地開發等辦法,補充自己的地方財力;但大部分省份的經濟實力弱,財政入不敷出,只能仰賴中央財政每年給予補助,即中央財政對大部分省例行的財政撥款。 1994年以後,中國各省的地方財政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即地方稅收、中央財政撥款和賣地收入。在地方財政當中,地方的稅收和中央財政撥款屬於「一般公共預算」,其開支受中央政府的監督;而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則被中央政府歸入了「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 當時朱鎔基把與土地相關的收入全都留給了地方財政,因為他不懂,與城市土地開發相關的財政收入,會因為城市化和房地產開發而不斷增加。中共的憲法規定,「國家可以……對土地實行徵購、徵用或者收歸國有」,地方政府只要宣布,哪塊土地需要徵用,就可以把這裡的居民遷走、舊房拆毀,然後這塊土地就可以高價賣給房地產公司,收入落入地方財政的腰包。這就是地方政府後來大力推進土地和房地產開發的由來。 隨著地方政府熱衷於賣地籌錢,房地產便成了支撐地方經濟和地方財政的支柱。於是,中國各省的地方財政全部轉向依靠賣地的土地財政階段。這是本世紀初中國經濟最繁榮時期的十幾年的狀態,在財政方面,這個階段里,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撈各的錢,彼此相安無事。 二、總理喊話:「誰家的孩子誰抱」 如今,這個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相安無事的局面,終於結束了;而地方政府集體為錢和中央政府的爭鬥已經拉開了序幕。為什麼會是這樣一種結局呢?其中的道理很簡單,靠房地產拉動經濟,是不可能永久「玩下去」的,房地產泡沫大到不能不破的時候,地方財政的困境就必然發生。 溫家寶在任時裝傻,假裝不懂這一點。李克強在位十年,一開始也不懂,後來他終於明白了其中的危險:那就是,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落袋花光了,但各地開發土地的幾十兆巨額債務,卻留給了中央政府。而中央財政就算把軍警全都裁光,政治局全體不領薪水補貼、自己開私家車、秘書的「活」全都自己干、自己燒飯泡茶,中央政府的所有機關也數年「不吃不喝」,也仍然還不上這筆巨債。這就是目前李克強卸任前遇到的痛苦局面。 去年5月25日下午3點,國務院召開「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各省、市、縣的官員都通過視頻參加了會議。這個講話的錄音稿馬上就在網上和微信上傳開了。會上李克強講了一段話:「最近已經有幾個省給國務院打報告,提出來要借錢。我這裡明確的跟大家說……我這裡也給大家報個底賬,除非有特大的自然災害,還有一筆總理預備費,其他的錢就靠你們地方」。 李克強的意思很清楚,地方政府沒錢了,想找中央財政要,但中央也沒錢,你們各地自己想辦法。而總理上述喊話的意圖,被中國財政部長劉昆今年1月9日解讀得明明白白。他針對地方政府的債務危機強調說,「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做到『誰家的孩子誰抱』」,「將進一步打破(中央)政府兜底的預期」。 共產黨國家是集權制度,它本身必然會造成地方政府的「大鍋飯」觀念,自家的「孩子(債務)」想讓中央財政來「養」。何況,朱鎔基集中財權之後,實行對多數省市的中央財政撥款補助體制,這種體制又鼓勵和養成了地方財政的「大鍋飯」思維。這才有了李克強的如此喊話。 那麼,到底地方政府的債務是如何形成的?地方財政的債務主要是兩部分,全都與土地開發有關。要把一塊土地賣給房地產公司來開發住宅,地方政府至少必須先付錢做幾件事。其一,補償被拆遷的居民;其二,平整土地、修建道路、安裝水電、安排地鐵或公交。這都要在短期內投入大量資金。此錢何來?一個辦法是地方政府直接發債券;另一個辦法是,地方政府設立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即所謂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用地方政府手裡的土地,向地方銀行獲得抵押貸款或發行債券。 這兩種支出花出去以後,不管能不能通過賣地收回成本,這些錢都是借來的,債務到期了,無論是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是發行債券,到期了都必須還債。而中國的房地產泡沫破滅以後,房地產公司多數都岌岌可危,不敢再買地了,也沒錢買地了;這樣,地方政府就沒錢還債了。 三、地方財政的帳外金庫枯竭 上面提到,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被中央政府歸類為「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也就是說,在財政監管的層面,賣地收入相當於地方政府的帳外金庫。如今,賬外金庫開始枯竭了。本來,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與國債一樣,以地方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但由於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量太大,靠稅收不夠還債,只能用賣地收入作為債券償還的資金來源。而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公司名義上是企業,不能用地方政府的稅收來擔保,但實際上卻是由地方政府用地方財政局的財政存款作擔保的,最後也靠用賣地收入來還債。 其實,即便是在中國經濟尚且繁榮的時候,地方政府的債務也可能出現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困難。中共的財政部知道,這種局面完全可能發生,是整個財政系統的潛在危機。但是,為了掩蓋中國的財政金融危機,中國財政部採取了一種欺詐性做法,假裝地方融資平台的債務不算是地方政府的債務,而是模糊地稱其為隱性債務問題,拖著想混下去。 然而,現在中國的房地產泡沫破滅了,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急劇萎縮,於是,地方財政的帳外金庫開始枯竭。這種情況下,不管是地方政府的到期債券這種顯性債務,還是地方融資平台到期的所謂隱性銀行債務,就都難以償還了。 僅就中共公開承認並每兩個月公布一次的地方政府顯性債務(即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數量來看,2022年底全國地方政府的債務餘額高達35兆(350,618億元),其中四成債券6年內到期,必須償還,剩下的債券到期償還的時間稍多4年。中共償還到期債券的辦法,邏輯上有三個,一是動用地方財政收入償還本息,二是動用賣地收入還債,三是借新債還舊債。從2022年中國各地方政府還債的實際做法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還債能力究竟如何。 據中國財政部今年1月30日公布的《2022年12月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債務餘額情況》介紹,2022年全國地方政府還債數額是27,758億,其中由地方財政從正規預算和賣地收入中拿錢償還的只佔14%,其餘86%的債務都靠借新債還舊債;2022年地方政府一共發行債券47,566億元,其中的一半都用來償還到期債務。由此可見,地方財政儘管多年來拚命賣地,但仍然財源枯竭,只能指望不斷借新債,用推遲還債來逃避眼下的償債困境。而目前賣地收入驟降,經濟蕭條之下,地方財政收入不斷萎縮,這就預示著,今後地方政府不得不把償還債務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借新債上了。 四、2023年:中國各級財政進入苦境 地方政府的債務到底有多大?這關係到地方財政的苦境到底有多長?如果說,地方政府直接發行的債券大體上還算透明公開的話,那麼,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債務基本上就是一個黑箱了。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是指,在法定政府債務限額之外,地方政府通過各自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被稱為城投),直接或者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以及違法提供擔保等方式舉借的債務。 2020年底,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隱性債務」總額是53兆,基本上是借新債還舊債,還債能力非常低。把地方政府直接發行的債券餘額35兆,加上融資平台的債務53兆,合計就高達88兆;再加上中央政府的債務餘額22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債務餘額高達110兆。這110兆債務,大體上相當於中國121兆GDP的91%;其中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相當於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稅收、賣地收入和中央財政補助)的260%;也就是說,地方政府根本不可能還清債務了。 一個國家的財政債務和GDP的比率,在國際上被稱為財政風險警戒線,通常公認的警戒線是60%;也就是說,中國的政府總負債率已經比財政風險警戒線高出30多個百分點了。而且,其中大部分不是國債,是地方債務。為什麼強調地方債務比率高,會很危險呢?因為,國債還可以向國際投行發行債券來融資,地方政府的債務沒有國際信用,基本上不能從國外融資。所以,中國的這種以地方債務為主的巨額債務,只能在國內拖下去,變成債多不還、「破罐子破摔」了,這種局面現在正變得越來越危險。 中國的經濟不只是面臨房地產泡沫破滅造成的總體困境,過去20年來,中共一直依靠做大財政和金融泡沫,才得以維持到今天。一旦這個財政和金融泡沫破滅,中國將面臨一場全面而極其嚴重的經濟災難。 五、銀行充當財政的錢袋 地方政府沒錢還債,要靠借新債來還舊債。那麼,地方政府一直以來都是向誰借錢的?它們主要是向銀行、證券公司、投資基金借錢。銀行、證券公司、投資基金的錢,都是民眾的儲蓄。目前全國銀行的資金中,2022年底住戶存款一共是120兆;對比中國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債務餘額110兆,中國各級財政的110兆債務佔住戶存款的91%。這意味著,各級財政因為欠下了巨額債務,其實已經把民眾的儲蓄大部分拿空了;而且,地方政府無力還債,只能借新債還舊債,也就是把欠條不斷換新,用今年的欠條替換五年前的欠條,債主永遠只看到「白條」,再也看不到自己的錢還回來了。 地方政府一直在玩「民眾存款搬家」的把戲,就是把民眾的銀行存款偷偷地通過中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搬到財政金庫里去用;存款搬家以後,地方政府在銀行里留下的只是一張永不兌現的欠條,只不過欠條不斷以舊換新而已。 在中國,政府可以從銀行里拿走民眾的儲蓄,因為所有銀行都受政府控制。中國的銀行大部分是上市公司,小部分城市和村鎮銀行也是股份制的,但銀行在政府面前都要下跪。因為中國的銀行分兩類,一類是全國性大銀行,中央政府是主要股東;另一類是地方銀行,地方政府或地方勢力是主要股東。至於持有零散銀行股份的個人股東,對銀行的運作完全不能過問。 所以,銀行必須聽政府的命令,不敢違背政府的意願。這就是共產黨治下金融制度的特點,銀行是政府的「錢袋」。地方財政要用錢,只需要給本地的地方銀行打個招呼,發一份公文,讓本地的官辦融資平台公司走一下程序,就把銀行里民眾的存款拿去用了。這種「民眾存款搬家」的把戲,能不能永遠玩下去?關鍵在於,會不會早晚把銀行的銀根抽空,導致銀行對存戶的日常兌付發生困難。這種情況去年下半年已經陸續在中國許多銀行發生了。 很顯然,地方政府玩「民眾存款搬家」的把戲,早晚一天要出大問題。中共的財政危機現在是靠從銀行里拿走民眾存款來應付財政開支,這只是把財政危機轉化成銀行的金融危機而已。等到財政危機逼得銀行無以為繼,金融危機因而爆發,整個局面就沒辦法收拾了。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今年「兩會」大幅縮減媒體名額 3000記者僅剩幾百

中國全國「兩會」即將召開,港媒報導,今年會期將因疫情而縮短近半,記者名額也由往年約達3000人的規模大幅削減至數百人,並取消面對面採訪,改為線上或電訪。從外地進入北京採訪「兩會」的記者需提前做病毒核酸檢測。

人大會議臨近美遲交《人權法》報告 港區代表準備進京

中國人大會議將於5月22日召開,28日閉幕。據香港01報導,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馬逢國表示,港區代表在北京期間將採取封閉式管理,除了入住的北京飯店和召開大會的人民大會堂外,不能隨便進出和接受探訪,會議結束後集體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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