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六四烛光晚会
今年是“六四”事件33周年,也是“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的第二个六四纪念日。港媒消息指,今年6月4日当天,往年举行六四烛光晚会的维多利亚公园足球场不出借。 香港明报24日援引消息称,有港人23日致电港府主管部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查询6月1至5日维园硬地足球场出租情况。康文署职员表示,6月4日全天都不出租,其馀日子球场可供租用。 警方就上述消息则表示,警方部署属行动细节,不会公开。 港警并表示,截至23日,并未接获任何团体通知拟于6月4日在港岛区举行公众活动。 多名民主派成员回复《明报》查询时也表示,今年未申请6月4日在维园集会。 民协主席廖成利称,民协去年退出支联会,支联会也已解散,在新时代下,民协今年不会以团体身分申请六四集会,会员以个别方法悼念,会方不会干涉。 新思维主席、立法会社福界议员狄志远则表示,暂无六四相关具体活动计画。狄志远认为港府毋须太敏感。他说,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社会较为平静,若港府接获申请租用场地,应依法审批,只要是合法集会,应获批准,“香港应有集会同言论自由,悼念六四不应该是禁忌”。 前支联会常委赵恩来表示未申请当天在维园举办集会;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也说,今年六四未申请集会。
六四32周年将至,香港与澳门相关团体都在向警方申请举行六四烛光晚会等活动,但两地警方都拒绝了相关申请。 香港支联会27日收到警方通知,对方称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 章),反对5月30日的“毋忘六四”大游行,并禁止6月4日的六四维园烛光悼念集会。 这是港警连续第2年拒绝批准支联会举办六四晚会。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告市民,上述两项活动是“未经批准集结”。他说,法庭最近就两宗公共活动的判决案,清楚显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不论暴力与否,都属犯法,最高可被判刑5年,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李家超被多次追问高呼“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违反国安法,他没有正面回应,重申不讨论“某些行为是否违法”,只表示根据国安法,任何人如果组织、策划、实施,以非法手段去破坏、推翻中国宪法下的根本制度,都属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支联会表示,将根据《公安条例》(第245 章)第16条,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期望委员会尽快安排上诉聆讯,让市民可以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悼念六四。支联会强调,悼念六四是香港人过去 31 年的集体回忆,将继续争取市民合法悼念六四的权利。 澳门往年均在市中心议事亭前地举办六四烛光晚会,去年澳门治安警察局以疫情为由禁止集会。民联会成员区锦新上周向治安警察局提出申请,于6月4日晚间举行六四烛光晚会,估计将有约100人参与。治安警察局25日回复,正式拒绝该申请。民联会计划短期内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治安警察局在拒绝六四活动时批示首次引用“刑法典”规定称,“屠城”、“逼害”等字眼为“虚假信息”,是“对中央政府造谣中伤”,是“煽动颠覆政权”。 区锦新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澳门六四集会早于“刑法典”通过前即已举行,而澳门主权移交至今21年,集会从未被指触犯有关罪行,现时突然被指违法,显属“罗织罪名”,侵犯澳门人的集会示威权利,破坏一国两制声誉,严重破坏北京要塑造澳门成为一国两制典范的国策。
六四32周年将至,香港与澳门相关团体都在向警方申请举行六四烛光晚会等活动。香港警方尚未表态是否放行维园“六四烛光晚会”,澳门警方则已表态不准举办六四烛光晚会,称活动宣传中的“屠城”、“逼害”等字眼是“煽动颠覆政权”。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支联会早前的计划包括:5月30日举行“毋忘六四”大游行、6月4日举行维园烛光晚会。但警方仍未表态是否放行维园“六四烛光晚会”。 支联会指出,近月香港疫情持续缓和,政府场所及设施逐步开放,群组聚集措施亦陆续放宽,期望在防疫的大前提下,市民仍可在合法、和平及安全的环境中悼念“六四”。 支联会表示会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的规定,向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申请准许群组聚集,让市民参与“六四”游行及集会。 澳门首称“屠城”等字眼涉“煽动颠覆政权” 澳门往年均在市中心议事亭前地举办六四烛光晚会。去年澳门治安警察局以疫情为由禁止集会,今年也再次拒绝批准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简称民联会)的集会活动申请,还首次引用“刑法典”规定称,“屠城”、“逼害”等字眼为“虚假信息”,是“对中央政府造谣中伤”,是“煽动颠覆政权”。 民联会成员区锦新上周向治安警察局提出申请,于6月4 日晚间举行六四烛光晚会,估计将有约100人参与。治安警察局25日回复,正式拒绝该申请。民联会计画短期内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治安警察局副警务总监黄伟鸿在回复批示中表示,民联会历年的六四烛光晚会宣传内容包括:追究屠城责任、停止政治迫害、结束一党专政等,为“煽动颠覆政权”及“推翻宪制”的内容,有关行为违反“刑法典”的相关规定,今次预告的集会目的,有相同的违法性质,民联会亦无法确保集会的防疫要求。 区锦新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澳门六四集会早于“刑法典”通过前即已举行,而澳门主权移交至今21年,集会从未被指触犯有关罪行,现时突然被指违法,显属“罗织罪名”,侵犯澳门人的集会示威权利,破坏一国两制声誉,严重破坏北京要塑造澳门成为一国两制典范的国策。
香港泛民主派26人去年参加未经批准举办的“六四”烛光晚会,其后被起诉非法集结等罪。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等4人30日在法庭承认控罪,案件预定5月6日宣判。 本案30日在区域法院审理,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在庭上认罪;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此前曾表示会认罪,但当天改称仍在考虑中。 法官押后朱凯迪的案件至6月11日与其他被告一并处理。至于黄之锋等4人已认罪,预定5月6日宣判。 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每年6月4日都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烛光晚会,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死难者。 当局去年以COVID-19疫情为由,首次禁止支联会举办集会,但支联会和泛民人士不理会禁制,当晚仍到场集会。 警方其后拘捕了黄之锋、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和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26人并起诉各人参加非法集结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在26名被告当中,众志前主席罗冠聪及浸会大学学生会前副会长张昆阳已远赴海外,法庭已对两人发出拘捕令。
香港24名泛民人士包括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罗冠聪、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因参加未经警方批准的“六四”烛光晚会而被警方起诉,罪名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黄之锋周四(6日)表示,他收到警方通知将会起诉他,案件预定9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 每年6月4日晚,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都会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六四”烛光晚会,但今年遇上COVID-19疫情,警方以防疫措施禁止多人聚集为由,拒绝支联会的集会申请。 但支联会核心成员当晚不理会警方的禁制,依然到维园集会,另有大批市民参加。包括黄之锋、李卓人,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秘书长蔡耀昌及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梁耀忠,以及民主派的胡志伟、朱凯迪、梁国雄、何秀兰、岑敖晖、罗冠聪(已离港)和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人也出席了集会,并收到警方的起诉通知。 支联会表示,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会和游行权利,“警方藉著疫情打压及禁制‘六四’集会,完全出于政治目的,企图熄灭已有30年的维园烛光,更收紧港人的自由空间”。 支联会强调,悼念“六四”无罪,面对“政治检控及政治打压”,支联会无畏无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