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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第一天被辞退、到手的offer被撤销、 面试屡屡碰壁,拒绝录用的理由仅仅是求职者发起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 这是很多求职者正面临的困境。当在职场上遭遇违法辞退、欠薪,劳动仲裁,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选择,却让他们背上了职场 “案底”,不断带来新的难题。 到手的offer,丢了 24岁的邹玉没想到人生中第一次被认为有“犯罪”嫌疑,不是在警察局或法庭上,而是在办公室里。 这是今年9月邹玉才开始的新工作,在深圳一家电商公司担任运营。经过几天试岗,9月24日上午她刚跟公司签署完劳动合同,下午就被叫进了人事经理的办公室。 “你过去有没有什么经历是需要跟我分享的?” 一上来对方就抛出一个让邹玉摸不着头脑的问题,被进一步提示后,她才知道自己的“背景”资料存在异常。入职前她按要求上交了体检、无犯罪证明和征信材料等。现在人事经理却告诉她,在公司针对入职员工例行的背景调查中,发现她名下有一条“犯罪不良记录”。他们不清楚具体情况,希望邹玉能坦诚,到底隐瞒了什么“犯罪”经历。 邹玉懵了,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另外,如果自己真的有罪,为什么能在官方政务渠道顺利开出无犯罪证明。 “犯罪”事由不能明确,邹玉被告知需要暂时停职,等公司调查核实后再作安排。那天下午她结束工作后照例打卡下班,走出办公室不到半小时,就发现自己被移出了企业钉钉。 连续数天邹玉都陷入一种深深的自我怀疑中,她不停复盘,试图找到答案——是自己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了?还是因为那次跟人吵架?越想越觉得荒唐,这些年自己甚至没跟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事情在几天后终于明朗。所谓的“犯罪不良”记录其实是她跟前公司的劳动纠纷。几个月前,她被上家公司以表现不佳为由辞退并拒付赔偿金,她通过劳动仲裁才拿到了两个月工资补偿。 邹玉说,这段经历她并非有意隐瞒,她认为跟当前的工作内容无关,而且面试过程中也没有被问及。但就在仲裁记录被核实后不久,人事部门的同事正式发来辞退通知,“有过劳动仲裁记录的,公司有规定都不能要。” 邹玉从没想过那段经历会成为找工作的绊脚石。不是因为工作能力不足或存在道德瑕疵、而是因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被否定,这让很多有类似经历的求职者感到委屈又无可奈何。 制造行业的珂珂也遇到了一样的难题。今年8月,她正在进行新工作洽谈的最后环节,几轮面试和体检都已经通过,offer也发到了邮箱,只剩最后的背景调查——这个环节由用人企业委托的第三方背调公司进行,没多久她就接到背调公司打来的电话,“你名下是不是有个诉讼?” 当时珂珂和前司的劳动纠纷刚进行完一审。那家公司拖欠她两个月工资未发,后来又在毫无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裁员,并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珂珂联合被裁的30多位员工发起了集体诉讼。 那通电话之后,珂珂才隐约意识到,仲裁可能对自己的新工作有影响,她主动联络了HR告知。当时对方只是告诉她需要“内部报备一下”,但两天后,她便被通知offer撤销。 珂珂工作十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意外,她三天后就要去新公司上班了,眼下除了默默接受,似乎也没有其他选择,“他们的 offer里有一则条款,如果(公司)了解到的情况跟你提供的信息不符,公司有权撤销。”珂珂说。 毫不夸张地说,劳动仲裁经历已经成为一个显著的求职“污点”,对一些求职者来说,它更像甩不掉的职场“案底”,伴随的影响可能是漫长且未知的。小七也是在一次背景调查后丢了眼看就要到手的offer,对方给出的拒绝理由是四年前的一份仲裁记录,那次劳动纠纷发生在她大学毕业后不久,也是因为欠薪。她觉得又惊讶又可笑,“不是他说,我都完全忘了这件事。” 作为仲裁的胜诉方,她把当年劳动纠纷的仲裁书、聊天记录、赔偿的转账记录通通找了出来,想跟HR解释原委,遗憾的是,它们没能帮她扭转结局。 企业的“渔网” 如果把求职看作一场闯关游戏,像邹玉、珂珂这样有仲裁记录的候选人,往往很难通关企业的背景调查环节,他们会被调查员残酷地判予“红灯”,提前出局。 红灯,这是背调机构给用人企业的一种风险警示,当针对候选人的调查内容以报告形式呈现给用人企业,其中绿、蓝、黄、红四种警示灯将被用来判定个人资料的真实程度,绿色表示无异常,蓝色轻微异常,黄色中度异常,红色严重异常。 “蓝灯和黄灯还有争取的空间,红灯候选人(offer)大概率没戏。”陈安,一个从业八年的背调员分析道。他把自己和所在行业称为“渔网”,负责帮企业筛选人才,把控用人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职场对有仲裁记录的员工容忍度极低,在陈安所在的行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具体来说,陈安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核查候选人资料,有两种常用的渠道,一方面调查员会通过访谈相关证明人,来核实候选人的工作履历和工作表现;另一种被称为客观数据验证,核实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排查他们是否有诉讼、网贷等风险——这部分内容背调公司通常交给合作的数据商,如果劳动纠纷从仲裁庭走到法院程序,进入民事诉讼的范畴时,只需要输入候选人的一串身份证号码,就能从数据库中查到。 两种调查方式互为补充,即便是通过庭前调解化解的劳动纠纷,也很难逃过调查员的追踪。 只要仲裁过的候选人,陈安“一律打红灯。”当然他也指出,背调公司只做警示,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企业方。 当一份带有仲裁记录的背调报告传到自己手里,对西南地区某互联网公司的HR卫盈盈来说,不管该候选人跟岗位匹配度多高,都意味着需要重新评估了。 为什么选择仲裁?她希望候选人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还原当时的背景及原因。 用卫盈盈的话说,这个举动的目的主要是筛掉“瞎搞事情”的员工。卫盈盈的公司实行全员背调,来来往往的背调档案里,她经常注意到一些存在连续仲裁记录的求职者。另外,“员工自己想离职,却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逼公司去把自己裁掉拿到这笔钱”,在卫盈盈的公司也不少见。因此,只有企业认定的合理仲裁诉求,例如讨要欠薪而维权,他们才会特批录用。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标准,同样是互联网公司的HR张益全介绍了他们公司常采用的两种策略,如果查询到过往的仲裁记录——职级高的员工一律不予录用;基层员工的录用标准相对宽容,人事部门会和用人的业务部门沟通,隐性的劳动风险能不能接受?还要不要录用?“说白了就是这个员工是不是足够优秀,不然为什么要为他走特批程序?” 大部分时候,人事部门会比业务部门更敏感,几位HR解释,这是因为产生的劳动纠纷通常由人事部处理,对他们产生的影响也最直接。 “处理不好(劳动纠纷)老板会怀疑我们的能力,也会觉得我们日常没有做好员工沟通、关怀以及培训等工作(导致了仲裁)”,林玲是南方某一线城市酒店行业的HR,公司员工的背调通常由她直接负责,她会通过各大平台找到对应酒店的人事部做背调。 评估有仲裁记录的员工时,林玲所在的公司有一套近乎苛刻的招录标准。“除了拖欠工资达到数月,其他仲裁原因被采纳的都不多”,林玲说,“而且如果只是晚发了一两个月就仲裁公司,(候选人)肯定不会被考虑,被拖欠了半年左右的话,基本没问题”。另一类常见的仲裁原因,“讨要加班工资”也会被他们视为敏感,“除非我们自己公司对加班工资有很严格的把控,不然也会担心以后被员工用同样的理由仲裁”。 尽管评估细则上有所不同,但大部分HR的顾虑都是相似的,即为企业避险。张益全在人事领域从业十余年,曾供职于不同规模的公司,在他看来,不管是小型企业、还是体系完备的上市公司,都很难做到完全合规,遇到纠纷时,企业更倾向跟员工用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诉诸法律对公司的形象和利益都有损害。因此,有“前科”的员工往往意味着一种潜在风险。 公司对员工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背调越来越下沉和全员化,这是背调员陈安近年来的强烈感受。以前入职背调都是针对高管,现在很多小型公司的普通岗位,包括快递小哥、外卖员和滴滴司机等也需要背调。前不久他妻子刚生产完,他们请了一位住家月嫂,家政公司也把一份月嫂的背调报告摆在了他们夫妻俩面前。 当前的就业环境也加剧了这种趋势。多位HR提到,近年来随着就业环境越来越内卷,人才大量过剩,当一个岗位的候选人数众多,HR直接用有无仲裁记录为标准筛掉一批人,“很节省时间”。 正义的“回旋镖” 回过头来看,小七觉得自己四年前仲裁公司是一个大胆的决定,“可能年轻吧,刚出社会,不怕麻烦,就要一口气(跟不公平)磕到底。” 当年她大学毕业后第一次找工作,没有任何经验,找到一家夫妻作坊式的小店,底薪1000来块。她工作了一年多,底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不另计工资。当因为打卡不合规被老板口头辞退时,她都觉得能接受。没想到临走前,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还要被克扣,她选择了仲裁。 那是一段艰难的维权,小七说。虽然仲裁庭支持了她的诉求,老板却想方设法拖延、拒绝赔偿。被逼无奈,她把裁决书的内容提前录制,带着音响去工作室循环播放。老板恼羞成怒,不但抢走了她的音响,双方差点发生肢体冲突,警察也来到现场调解。后来老板不服裁决选择上诉,历时两年多,她才最终拿到违法解雇的赔偿金以及拖欠的工资。 她一直坚持自己做了正确的事。离职后,不时有同事找来跟她打听如何维权,她听说,老板克扣工资的情况还在不断发生。 那个决定的影响在四年后显现。找工作被歧视后,她把自己的经历分享到了社交平台,引来很多相似经历的人的讨论。评论区里,她当年的仲裁决定也被网友戏称为“正义的回旋镖”,“迟早被砸中”。 过去的决定无法改变,如果相似的事再发生在自己身上,小七说她大概率没勇气做出同样的选择了,“尽量规避(仲裁)吧”。 事实上,从法律规范来看,“如果仅仅因为劳动者曾有仲裁记录,就取消offer或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春阳介绍,“可能构成不合理就业歧视。” 陈春阳建议,面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撤回offer,劳动者可以通过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或发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遭到了就业歧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她也提到,实务中更可能出现的是劳动者吃哑巴亏的情况,因为企业通常在背调后才会发放offer,拒绝求职者时可能也不会正式告知理由。入职后以仲裁记录本身为由解除的,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类似诚信规定,套用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诚信原则来解约,员工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也不高。 取证难、代价高,大部分遭歧视的求职者几乎从一开始就放弃了维权。在微信上收到正式被辞退的信息时,邹玉很久都没说话,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让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来她得到了两天的工资作为赔偿,拿到的证明书上写着她“自愿离职”。 仲裁的“污点”会一直伴随自己吗?丢了offer的小七现在仍感到忐忑不安。为了尽可能避免那段经历的影响,小七曾打电话到当时法院,希望能申请诉讼记录不公开,但没有获得支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产生后,只有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一般不公开;仲裁阶段可协议不公开、或特定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像小七这样进入法院审理的案件,判决结果均一律需要公开。目前在裁判文书网公开查阅,或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查阅能查到生效判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背调机构获取信息的方式并非通过官方的公开渠道。背调员陈安透露,现在市场上的大部分背调公司都有专门合作的数据商,即便公开的查询渠道有些会隐去当事人的真实姓名,甚至当事人成功申请了不公开的仲裁案件,数据商们也能精准获取个人的诉讼信息。 陈安一直觉得这是行业不合理的地方,“这些数据库的数据来自哪里?哪些数据可以展现、不可以展现,是不是应该有个标准?” “我自己作为从业人员,如果有一天我自己跟公司闹到仲裁,我也逃不掉(被查询和歧视)。”在陈安看来,想要真正有效解决因劳动仲裁引发的就业歧视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数据的规范化管理。 从用人企业的角度,多位HR也承认歧视“几乎难以避免”,很难给出有效建议。 而与此同时,“仲裁污点”的影响还在不断扩大,已经成了一些用人单位的威慑手段。因为项目提成被屡次拖延,一位员工跟老板提出辞职,并明确表达了仲裁意向。离开前老板再三提醒,“你考虑清楚,如果仲裁,以后去国企、事业单位肯定影响不好。” 颇具戏剧化的转折也发生在HR林玲身上。因为和公司产生了一些纠纷,林玲说自己被公司逼迫自行离职,并遭到“背调”威胁,“人事圈就这么大,到时候别人(背调)问就一句话的事”。 “见识了无良企业恶心人的程度,我那些因为劳动仲裁记录不想用人的理论一瞬间破碎了。”林玲说。和公司僵持了一段时间,因为缺乏公司违法辞退的证据,也担心仲裁留下“污点”,她最终妥协自行离职。 日后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多从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是那段经历后林玲给自己的告诫。至于现在,她和几位“污点”求职者一样,更紧迫的任务都是,找到工作。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极昼工作室
最近看到很多公司裁员的段子,比如把HR打进医院,又比如用横幅封住公司大门等等。 乃悟一直说最近去劳动仲裁的现场看看。今早打开高德地图,输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德提示: 刚刚有人去过这里。 北京阵阵寒风里,位于506创新园内的朝阳劳动仲裁院门口的队伍很长。门口发放律师广告的大爷大妈们说,这里每天都会接待100多位前来申请劳动仲裁的人。快过年了,不少人回老家过年,这几天人其实已经算少的了。 一位大爷回忆这里最热闹的时候,是2019年。律师们会在门口放上一张桌子,咨询的队伍比里面的队伍还长。 疫情期间,仲裁院限号,只有预约后才能立案,人数变少了很多。现在放开了,人虽然也多,但远不如2019年。乃悟问大爷这是为啥,大爷淡淡说: 公司活着你才能仲裁,公司死了你找谁仲裁去? 大爷正说着,旁边一个年轻人大声告诉来发律师广告的大爷大妈,追回来的工资我一分不要,全给律师,只要能追回来。 另一个年轻人附和说,讨要工资是一种态度,自己不缺这点钱,经济好坏和他无关,说完指了指门口的外卖小哥: 我去送外卖都能有一万多。 挺好的,是谁说一个人的命运必须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进门之前,一个发广告的大叔拉住了乃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记者,我2018年在饿了么送外卖,工伤还没认定。正说着,一队农民工要进大厅,周围发律师广告的大爷大妈议论说: 他们不懂法,不懂收集证据,来这儿也没戏。 仲裁院大厅很像银行大堂。每一个窗口前都坐着人,剩下的则等待着叫号。不一样的是,这里没有VIP服务,也没有和蔼可亲的制服小姐姐。有的只是偶尔大声吐槽自己公司,历数万恶资本家的声音: TMD,人事最不干人事儿。 有位54岁的大叔说,公司不承认跟自己签了劳动合同;30多岁的王先生此前干教培,公司叫金课在线。去年公司裁员,不仅没有补偿,连工资都拖欠了半年。一开始公司承诺补发工资,王先生等了整整一年,一分钱也没有到账。 公司现在和他说,你要告就去告吧。 王先生家住山西,已经结婚了。他给乃悟算账。公司欠他几万块工资,为了讨薪,他每次都要来北京,一次的交通加食宿就要几千块。他还算好的,有的同事被拖欠了20多万。 一身保安服的李师傅今年46岁,他说自己是被“骗”到北京的。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上大学,一个读小学。父母身体不好,还动过手术,妻子有腰椎前盘突出,没法做重活。 以前,全家就靠他一个人在江苏打工的5000块月薪生活。疫情这三年,工作越来越难找。一个多月前,李师傅从视频平台上看到一个招聘启示,说北京招保安,月工资能有6000,节假日有3倍工资,还能帮他们拿保安证,报销来回的路费。 李师傅说他掰着手指一算,假如自己春节不回家,加上元旦,10天就能挣上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离家更近,活儿也要比之前的轻松。于是他立刻辞去了江苏的工作,带着母亲借来的3000块钱,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然而到了北京,干了一个多月后,李师傅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他只拿到了2200块钱的实习工资,中介承诺的2800元补助没有,车票报销也没有。他打电话给中介,还被对方骂了一顿。 他把入职时签的合同拿给乃悟看,上面既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领导签字,只有李师傅自己的签名,属于废纸一张。他现在唯一的证据,只有微信里的聊天记录。仲裁局能不能立案,谁也说不好。 李师傅说他重新找了个保安的工作,现在住在一个集体宿舍,一个月要交500住宿费。一方面是继续仲裁,一方面是想挣点钱回家: 不然没法交代。 仲裁院对面有个咖啡店。临走前,乃悟在咖啡店给他买了一杯热茶。李师傅反复给乃悟鞠躬,抱着那杯热茶始终没有喝。 离开仲裁院的时候,一位年轻女士带着两个孩子也从里面出来。妈妈在前面走,小朋友默默跟在后面,过马路时,哥哥拍拍弟弟的背说,看车。 看见乃悟盯着他们看,旁边一位散广告卡的大妈凑了过来,在乃悟耳边悄悄说: 他们是工亡的家属,争议赔偿的。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星球商业评论)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的一名张姓女子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共计6000多元的补偿金。但9月14日,她应约前往劳动仲裁部门领取补偿金时,公司方面却用三轮车拖来两桶硬币,还称“劳动仲裁也没说必须现金、百元大钞,公司一分不少支付了就行了。”这件事被报道后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这位张姓女子是资中当地人,今年4月20日入职资中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咨询师助理。任职几个月后,她没有接受公司的要求转岗,并且在没有填写《辞职人员工作交接核查表》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公司。8月13日,公司以她旷工为由,通知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得知被解雇的结果后,张某便以公司未依法按时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未支付加班费为由,申诉至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加班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 9月2日,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在15日内支付张某经济补偿1000元、加班工资3074.57元、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000元,共计6074.57元。9月14日,张某接到了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称公司要给她现金,让她去一趟劳动仲裁部门。然后当张某等到公司人员来了之后,就按照公司的要求写了收条、按下手印,然后和公司人员一起到一楼拿钱。但下楼之后她才发现,公司声称给的现金竟是用三轮车拖来的。一共两个医疗废物桶装的硬币,一个装了1/3不到,一个1/2不到,而且几乎全是一角的硬币。 张某看到这两桶硬币傻了眼,本来准备将硬币提到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清点,但是工作人员称张某要现在当面自己数清,张某又提出把硬币拿到劳动仲裁部门去,让公司人员在劳动仲裁人员的监督下帮自己清点,但对方也未同意。因此,双方争吵无果。回家后,公司又多次打电话让她去领钱,她没再理会对方。张某认为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对自己的侮辱,并称公司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愉悦自己。 然而资中允熹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俞某9月14日在接受中国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却表示,张某在公司上班期间一直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公司为其安排调岗也不同意,张某同意离职后还要求减免之前在公司进行眼袋手术的尾款和未缴社保折现。公司不同意,她第二天就去劳动仲裁告了。 俞某还称,硬币也是有效的可流通货币,而且这种做法并没有侮辱张某的意思。当时桶内也有一块的,还有些许纸币,只不过的确都是零钱。劳动仲裁也没说必须现金、百元大钞。只要裁决了,该履行支付的,公司一分不少地支付给她就行了。而王某要去银行清点,那就是她自己拿去银行的存款行为,到时候再说钱少了就与公司无法证明,所以公司员工才没有同意张某提出的去银行让柜员清点的做法。 对此,资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证实,经劳动仲裁,涉事公司向张某支付补偿金等。在公司提出现金支付后,他们通知了张某到场领取。但双方写好收条后,便去了人社部门一楼交涉。“我们仲裁了,具体他们怎么支付,我们就管不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