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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一男子目睹生气的妻子跳河未进行任何施救行为,于12月10日被法院认定犯下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 今年40岁的鲍某在2020年1月与朱某结婚。8月12日晚,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由朱某开车回家。但两人在路上发生了争吵、扭打,朱某随即下车步行。鲍某先是驾车追上,劝她上车,但朱某执意不肯,鲍某便开车先行离开。不久后鲍某又掉头找到朱某,此时的朱某正站在桥边,鲍某目睹其翻过栏杆跳进河中,但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而是逗留10分钟后驾车离开。 当晚鲍某回家后,就打电话约朋友蒋某一起吃夜宵。蒋某表示,当时感觉鲍某不对劲,但自己问他有什么不开心时,鲍某也只说“事情有点大”,然后自顾自的闷头喝酒。16日,鲍某又与蒋某喝酒时提到了12日晚自己好像看到有人在黄桥上掉了下去,还叮嘱他不要将此事说出去。 朱某跳河两天后,也就是8月15日,鲍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妻子失踪,当时他还向警员表示自己问了妻子好友,还到工作单位去找,都没有下落。8月18日,警方通知鲍某到武原派出所辨认一具在海盐盐嘉塘桥下的河里被发现的女尸,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死者朱某的哥哥朱明(化名)。 当天朱明在派出所看到路段监控视频后发现,自己的妹妹事发当日与妹夫鲍某有过争吵,又回想起自己在来时的路上问鲍某,妹妹生前两人有没有吵架,但当时鲍某表示并无此事。其实朱明知道妹妹婚后曾向娘家人抱怨,称鲍某常用自己的钱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为弄清真相,他要了事发时鲍某驾驶汽车的行车记录等交给警方。结合朱明提供的证据和事发时的路面监控,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并对鲍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11月,该案被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时发现,对于是否看见妻子跳河的提问,鲍某始终含糊不清,只是一直称当晚喝醉了,记不清了。但根据路面监控及行车记录发现,鲍某驾车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都十分平稳,并没有他口中醉酒状态下常见的情况,所以足以判断鲍某虽然饮酒但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 而针对鲍某称只模糊记得妻子跳河,自己喝醉酒并不很确定,检察官认为,路段监控视频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驶至跳河位置,没有犹豫,结合公安侦查阶段鲍某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曾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河,从而判断鲍某的辩解不成立。最终,鲍某也承认了的确 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救助措施。 检方认为是鲍某的辱骂、殴打才引发了朱某的自杀。当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时,鲍某目睹了经过。作为丈夫并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海盐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宣判鲍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在澳洲,家事法院是秉行无过错离婚原则的,就是说就算一方在婚内出轨,或者在婚内和另一方同居,都不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重婚。在澳洲,重婚是如何定义的?今天这篇文章,澳大利亚盛晶律师行将以小问题的形式,来解答一下跟重婚相关的问题。 1.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已经与一个人合法结婚了,却仍然与另一个人结婚的行为。 2.重婚在澳洲合法吗? 重婚在澳洲是不合法的。 在澳大利亚,一个人在任何时间内只能与一个人结婚。不仅如此,连结婚仪式都不可以举行。1961年《婚姻法》第94条规定(Section 94 of the Marriage Act1961),已婚人士不得与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结婚仪式。 3.重婚是刑事犯罪吗? 是的。1900年《犯罪法》(Crimes Act 1900)规定: “无论是谁,在自己存在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前配偶(包括妻子或者丈夫)的生命存续期间,仍与他人结婚,应判7年监禁。”(“Whosoever, being married, marries another person during the life of the former spouse(including husband or wife), shall be liable to imprisonment for seven years”). 重婚罪不仅在新州是非法的,而且在整个澳大利亚都是非法的。举例说明,如果陈先生在中国与张女士在民政局合法登记结婚,来到澳洲后又和赵女士注册结婚。就算陈先生认为和张女士已经分居,只要他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陈先生还是犯了重婚罪。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在注册第二次婚姻时,已婚者的原配偶在法律上已经失踪了7年并被推定为已死亡,或者已婚者真的相信自己的原配偶已经去世,则不会犯重婚罪。 4.重婚是如何被发现的? 多数重婚的案件都是在家事法院被发现的。在澳洲注册结婚的时候,会要求我们填写个人的婚姻状态,可以是从未结过婚、离异、或者丧偶。如果一个人曾经有过一段婚姻且没有办理离婚程序,而在随后注册第二段婚姻的时候选择了从未结过婚这个选项,那么这就属于重婚了。 在澳大利亚家事法院审理的Amarnath&Kandar[2015]FamCA 1138案中,丈夫发现妻子先前已与另一名男子结婚,且并未离婚。但在他们的结婚证书中,妻子说她“以前从未结过婚”。法官最终决定将妻子的案件转介到检察官来提起诉讼。法官认为,这样做是他们的责任,因为妻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1961年《婚姻法》。 5.如果发现对方重婚,对财产分割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说第一个婚姻闹离婚分财产,那可能第二个婚姻的财产分配就暂时没法进行,要等第一个先判完之后才可以进行分割。 我们也有接到过谘询,如果发现重婚,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吗?首先我们需要澄清的是,澳洲秉行的是无过错离婚原则,就是不管谁对谁错,分财产更看重的是婚姻时长、双方的经济和非经济贡献、双方未来的需求等。即使重婚在澳洲是一种刑事犯罪,那也只能将案子转给检察官起诉,并不能仅仅因此,家事法院的法官就会让重婚的一方净身出户。 以上是我们针对重婚这一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进行的简单解答。当然,我们在本文中回答的几个问题都是最基本的法理,家庭法的复杂性就在于每段关系的背景都是不一样的,至于如何操作和实施还需要根据每个案子不同的情况详细分析。如果您有任何澳洲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谘询,欢迎联系澳大利亚盛晶律师行。 声明:以上信息是针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的通用分析和解释,并不能将其作为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任何依据上述信息做出的法律行为或产生的法律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稿:盛晶律师行 地址:Suite 703, 265 Castlereagh St, Sydney 2000 传真:61 2 9261 4700 电话:61 2 9267 4988 手机:61 0411 814 5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www.sunlaws.com.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