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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叛逃官员揭官场内幕:体制内没人喜欢习近平

近日,一名叛逃到美国的前中共省级统战部高层官员公开露面,披露中共统战工作的运作内幕,证实新疆存在集中营。他还称,实大多数“体制内”的人都不喜欢习近平,但表面上仍要逢迎拍马。 马瑞林(Ruilin Ma),现年50岁,曾任甘肃省统战部机关党委副书记。 2024年2月,他携妻子和孩子离开中国前往美国,并一度隐姓埋名,在纽约一家面馆工作。但在近日,马瑞林决定公开身分,成为少数愿意站出来揭露中共体制内幕的前官员之一。 日前,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对马瑞林进行了专访。在此之前,CNN已通过审阅文件、照片及相关通话记录,确认马瑞林的确担任过中共的高层官员。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不明白播客(@bumingbaipod)分享的貼文 据马瑞林介绍,他出生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县城,在兰州读完大学后进入体制内工作,前后长达24年,最终升任甘肃省统战部机关党委副书记。 马瑞林表示,尽管生活条件优渥、事业稳定,但他最终选择离开中国。他说,在那个体制里待的时间越长,就越有负罪感,想要逃脱那种像牢笼一样的生活。 马瑞林在统战系统工作多年,他介绍,统战部创建于毛泽东时期,习近平掌权后,统战部编制近乎翻倍,从政治协商机构转变成与国安、公安紧密结合的庞大监控、宣传机器。如今,中共的统战触手已越伸越远,甚至伸到海外。他说,当局通常会通过海外所谓的“同乡会”或学生组织来招募线人、设立“秘密警察站”,在国外恐吓,甚至殴打异议人士。 马瑞林称,即便自己身在美国,但他相信中共在暗中监控他的行动。他表示曾见过一份内部文件,其中提到部分中共统战部线人在美国被捕的情况。 他指出,许多中国人即使到海外留学或生活,仍难以摆脱中共的信息控制,因为他们主要使用微信、小红书、抖音等由中共严格审查的平台,从而持续接收经过过滤的信息。 马瑞林透露,统战部门的工作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对台湾、香港和澳门民众进行所谓的“认知作战”,同时还负责中国境内的党外人士、少数民族、宗教团体,以及网红等新兴社会群体的管理与监控。 在谈及新疆问题时,马瑞林证实当地存在大规模关押少数民族的设施。他称,自己就是回族穆斯林。他坦言,在统战系统工作期间,自己的职责之一是监控与自己信仰相同的宗教群体,这让他长期沉浸在负罪之中。 在采访中,记者还问及习近平在中共内部的受欢迎程度。对此,马瑞林直言:“按我对大家的了解,私底下没人喜欢他,但是在台面上,人人都要称赞他。” 马瑞林表示,他知道自己公开发声,可能会给仍在中国的亲人带来压力,但他希望通过站出来揭露内幕,为过去参与的行为表达悔意,并向相关受害者道歉。  

从“禁止违规吃喝”到“民间烟火暗淡”

禁止違規吃喝,不是吃喝都違規——人民網以此為題,撰寫的評論文章,昨晚在我朋友圈裡刷屏了。 這篇文章批評一些地方層層加碼、一刀切執行“禁酒令”,不計民生地盲動蠻幹,把“禁止違規吃喝”等同於“禁止吃喝”,導致餐飲業沒了生意以及民間煙火暗淡。

知情者爆料 习近平被削权 宣布退位只是时间问题

近年以来,不断有传言称,习近平大权旁落。对此,独立时评人蔡慎坤一直持不同意见。日前,蔡慎坤突然表示,自己收到消息,习近平已被彻底削权,退位只待官宣,现在中共的权力已经回到三个老人的手上,军权掌握在张又侠手上。

李云迪事件,最值得警惕的动向

这个社会,道德浓度已超标。 网络风纪委员弥望,私德审查官遍地。 这届网民,道德洁癖指数拉满。 主要是对外不对内,对人不对己。 用键盘行侠仗义,凭鼠标弘扬正气……许多人瞄准那些“乱象”,把检举、挖坟、揭批变成道德飞镖,飞矢所向,无往不利。 社会性死亡,则是他们留给不道德之人的“绞刑架”。 到头来,网民口头道德感普遍爆表,人均一个“道德完人”。 01    佛媛,病媛,幼儿媛……前不久,“媛宇宙”被舆论箭头瞄准。 “媛罪”就是:博眼球、蹭流量、玩带货、搞变现。 在“借势炒作”“哗众取宠”近乎被罪化的当下,这自然不能被容忍。 所以,很多“×媛”们得不到的男人,前1秒刚止住鼻血抹掉哈喇子,后1秒就端起了道德机枪。 心里想的是高开叉为什么不开得更高些,嘴上说的却是“道德不容摧,底线不可破”。 结果也如很多人所愿,佛媛之类“成功”被禁。  这“媛”那“媛”遭到口诛笔伐,在所难免——很多网红错估了形势、选错了方式,没意识到“黑红”路线已被时下的舆论生态堵死,没意识到黑白分明的舆论价值取向为流量反噬效应加了无限杠杆。 现实已朝着她们微微一笑:你想“先黑红,后洗白”?不好意思,有“劣迹前科”约等于永世难以翻身。  有些人说要给犯错者一条活路,立马会有一堆网民回怼:凭什么好人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坏人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 有些人说可以惩治不必一棒子打死,可许多人的“意大利炮”不认“节制”二字。 李云迪就被现实狠狠上了一课。 嫖娼该被依法处理,在现行法未对处理办法做出调整前,这点想必社会各方不会有太多异议。 法律会讲究“过罚相当”“比例原则”,舆论却不会。 “劣迹”两个字,会像五指山那样压在李云迪身上,封条上可能还写着“永封”。 套用网上的某个流行句式:养成一个李云迪,需要十几年,毁掉一个李云迪,只需一次嫖娼。 在人们看来,毁掉李云迪的,是李云迪自己。 准确来说,是“涉黄者李云迪”杀死了“钢琴家李云迪”。 02   李云迪的觉悟,终究是没跟上舆论水温的变化。 我之前在《中国娱乐圈已容不下渣男》里就写过:  如今的明星们,已坐在了火山口。他们随时得对表“八荣八耻”和主流价值观。 否则,就得随时准备接受舆论怒火的“淬炼”……不对,是“教育”。  “教育”完后,就可以去“舆论冷宫”了,再回头是百年身。 “退网退圈”套餐,管饱。 挖坟揭批,也不限流量。 网民早就调制好了批评公式的参数——“不作死就不会死”“出来混,迟早要还”。 许多网民叨念着“不作死就不会死”,却未必会在乎“死”跟“作”之间的因果等量对称;叨念着“出来混,迟早要还”,却不一定介意“该还多少还多少”。  就眼下看,随着多方积极切割,李云迪难逃被舆论炮决的结局。 03   说李云迪“混”或“作”,当然没问题。 在网上,也有些网民冒着“舆论不正确”的风险,拿李云迪的单身身份说事,并拿嫖娼跟睡粉、诱奸等行为的负外部性作比较。 用比烂逻辑去辨析,很容易遭遇“公众人物道德义务论”的阻击,还不如诉诸原欲论有力。 秉持道德视角去看待这起事件,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真正值得警惕的,其实是两点—— 一,用一元的泛道德化评价替代多元的情理法评判。 在这套道德评判体系下,你道德不彻底,就是彻底不道德。 情理法层面留下的置喙余地,被一句“挑战底线”给堵塞了。 与“一元化”评判倾向伴随而至的,是错与罪的界限被容易模糊,你犯了过错,就得接受大批判的高射炮狂轰猛炸。 就想问问:按这标准,古往今来,有多少名人是经得起“完人逻辑”审视的? 二,“捧则捧上神坛,批则批倒在地”的两极化趋势加剧。 做了好事?那就捧到神坛,加10086层滤镜,“暖心!”“感人!”“泪目!”最好全安排上。 有了劣迹?打倒在地,再啐上一摊唾沫,似乎已是十恶不赦。 没错,“这个世界的确不止黑白两色”,可有些人的道德观,就只有“非黑即白”二分法。 树典型与零容忍,分别对应了二者的舆论遭际。  04    尊崇道德,当然是好事,但如果什么都泛道德化,必定是灾难。 因为这会催生“不道德敏感症”,将不道德的社会代价跟“社死”的距离无限缩短。 我们在私域中说脏话、看×片、发开车表情包,都可能被人泄露出去,然后迎来“社死”的结局。 强调底线,确实有必要,可若是将底线无限上移,那结果只能是底线不底。 那样一来,底线太容易被突破了,守不住底线会成为大面积的情形——谁都可能留下一堆把柄在别人手里。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所有人眼里都容不得沙子,结果大概率是所有人都可能变成沙子。 到头来,泛道德化极易走向道德的反面,底线上移很可能击穿更多的法理底线。 而反道德的道德泛化,无底线的底线上移,最终会将公共生活变成猎巫盛行之地。 05    道德泛化与底线上移的伴生症状,就是过度敏感。 “诲淫诲盗”的帽子说扣就扣。 “舆论正确”的线越压越低。 部分网民在影视作品评价中的“三观审查”现象,就是例证。 以往我们说《情深深雨蒙蒙》挺经典,现在很多人说“何书桓是渣男”“依萍是心机婊”。  以往我们认为《三国演义》太好看,现在有人说“宣扬尔虞我诈可还行?” 前些天,papi酱推了个《一场严肃的文艺作品推介会》的短视频,挺讽刺。 视频中,papi酱说,想给读者推介些文艺作品,团队成员问,比如呢? papi酱推荐了《泰坦尼克号》。结果马上被其他人否决:不好吧,Jack小三啊,Rose出轨啊。 papi酱又推荐了《加勒比海盗》,又被否决,理由是“暴力犯罪团伙啊”。 papi酱推荐《甄嬛传》,继续被否决,理由是“后宫内卷”“娘娘鸡娃,制造育娃焦虑”。 《水浒传》?也不行,“武松喝酒教坏小孩”“聚众啊”“破坏生态环境啊”。 《西游记》?同样不行,“唐僧职场PUA”“为什么要去国外取经?”“师徒四个没一个女的”。 papi酱只好推荐动画片,结果动画片也犯了禁忌。 《哆啦A梦》:大雄偷看静香洗澡。  《熊出没》:地域歧视,光头强说的是东北口音。 《美少女战士》:宣扬白瘦幼,为什么没有丑少女战士呢? 《白雪公主》:肤色歧视——为什么是白雪公主不是黑雪公主?还有魔镜宣扬容貌焦虑…… 举报《菲梦少女》人物染发,举报《喜羊羊与灰太狼》渲染暴力……循此逻辑,还有哪部作品是没问题的? 06    这股过度敏感、上纲上线的风气,不止会从道德角度延展开来,还会从更多维度生成。 最近的例子就包括:张文宏被某些人批“崇洋媚外”,宫崎骏的影片被恶意打低分。 拿宫崎骏这事来说,有些网友号召抵制“披皮右翼”宫崎骏打一分之时,可能连基本功课都没做。  他们不知道,宫崎骏是日本动漫人里的老左派,曾信仰马克思主义,多次表达反战主张,敦促安倍晋三承认日本发动侵华战争,连《人民日报》微博都称他为“日本动画界的良心”。 网页截图 但许多人也未必顾忌这些。举着道德或别的道义大旗,他们就能四处杀伐,把自己变成锤子,眼中无处不是钉子。 某种程度上,这些道德判官、揭批爱好者已成为Panopticon的人形监控器。 他们目光朝外,手中随时捏着“揭批”按钮,这让人想起网上的一句话:道德这东西,用于律己,就好过一切法律;用于律他,就坏过一切私心。 而在他们的监视下,胡适说的“(人人)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的“伪君子遍布”场景,也不可避免地出现。 07    抵御反道德的道德泛化、无底线的底线上移,方式就在于那四个字:回归常识。 《十三邀》里,罗翔曾讲到“积极道德主义”与“消极道德主义”的区别。他说—— 积极道德主义就是以道德作为惩罚正当化的依据,只要一种行为违背了道德,就要千方百计地对其进行惩罚。但是这样一种道德的治理方式,反而会导致很多人的无道德;  消极道德主义则主张,如果在道德上是值得谴责的,那它也不一定是犯罪,但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生活是被鼓励的,那它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一个社会的开放进步之路,伴随的必定是从积极道德主义转向消极道德主义的过程。 有意思的是,在《十三邀》那期节目中,罗翔在说到泛道德化倾向的可怕之处时,许知远一语点出了其要害—— “其实某种程度上是在摧毁道德。”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数字力场)

中国媒体:批李云迪时义正词严 舆论监督时装聋作哑

“钢琴王子”李云迪嫖娼了。  这是昨天“@平安北京朝阳”通报的。 微博截图 李云迪是中国钢琴弹得最好的两个男人之一,另一个是郎朗。他嫖娼了,轰动可想而知,所有人的朋友圈大概都被这一消息刷屏了。什么沈阳爆炸,什么欧金中,什么昌平疫情,统统没什么人关心了。  凡俗小民津津乐道于名人的下三路可以理解,人性使然。但是庙堂之上的一些所谓严肃媒体,板起脸来,义正词严,特别逗。同样是这些媒体,当一些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件发生时,三缄其口。  四川华西都市报旗下的“封面新闻”,沾沾自喜做了一篇“独家报道”。  昨晚警方通报李云迪嫖娼后,封面新闻的记者连续多次拨打李云迪父亲的电话及微信电话,“电话通了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位记者又拨打81岁的李云迪老师的电话,要求进行采访。  “深夜10时,封面新闻记者第一次拨打李云迪的恩师但昭义的电话,他大为震怒,立即关闭手机。夜里11时30分,封面新闻记者再次致电李云迪恩师但昭义。”  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孩子和学生出事了,你接到记者电话是什么心情?深更半夜去打扰一个八旬老人,而且是一而再再二三,怎么就不怕他心脏受不了? 微博截图 现在的一些记者,已经不知道什么叫新闻伦理。  挖这种“独家新闻”,不但不牛,而且很丢脸。真正牛逼的媒体,应该去挖欧金中的独家,应该去挖郑州水灾的独家。欺软怕硬,算什么英雄好汉。  李云迪嫖娼,只是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违法但非犯罪,公众人物也有隐私权。一些媒体不去质疑有关方面通报李云迪嫖娼是否合适,这倒也罢了。甚至于简单转发一条短讯,也可以理解,毕竟这也是一个新闻。但是大张旗鼓,甚至补上一刀,进一步扩大伤害范围,这就很让人无语了。  媒体确实要遵守一些军规,不让你报道的不能报,否则吃不了兜着走。但是上头显然也没有要求大张旗鼓地报道李云迪事件,一些媒体上杆子凑热闹,像一堆苍蝇一样围着腥臭嗡嗡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为了蹭热点,连脸都不要了。  新闻每天都有,选择报道什么新闻、选择什么角度报道,最能看出一家媒体的水平和操守。  可以说,所有报道李云迪事件的大牌媒体,这次表现都不及格。从报道角度,到评论内容,多是陈词滥调,乃至虚伪不堪。  倒是一些自媒体人,从人性和法律的角度,写了一些不错的文章。  有些媒体人可能会喊冤,认为板子不应该打在他们身上。媒体如此表现,背后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是既然入了媒体这一行,面对一些不公现象,不敢发声不敢监督,就要有挨骂的自觉。如果受不了,那就转行,做品牌做公关,都是出路。没有情怀没有理想,趁早别在媒体干。  这次,正规军又被散兵游勇打败了。可见,如果屁股坐歪了,如果没有独立思考,如果只知欺软怕硬,堆砌再多的人,花费再多的钱,写出来的文章也是不堪入目。  屁股应该坐在哪边?坐在法律一边,坐在公理一边。  首先明确一点,李云迪嫖娼已经违反了法律,行拘没有任何问题,身为公众人物不知洁身自好,被批判也是活该。问题在于,他的嫖娼行为有没有必要向社会通报。  2020年11月,浙江披露了近5年的182695条嫖娼记录。可想而知,放大到全国,每年嫖娼人数是相当惊人的。  但是这些人的嫖娼行为,并没有全部被向社会通报。那为什么李云迪嫖娼了,就要游街示众呢?如果因为李云迪是名人,那么若干年前吴京醉驾被拘,为何并不影响他拍战狼拍长津湖呢?都是名人,都是被行政处罚,为何厚此薄彼?难道嫖娼比醉驾更具社会危害性? 这是很令人费解的地方。  这种尤其常见于针对名人的“通报”做法,有无法律可依?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撰文指出——  行使公权力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得为”。然而,遍查《治安处罚法》,无一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权向社会进行通报。不仅如此,该法第5条第2款明确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李云迪虽涉嫌行政违法被处罚,但其作为公民的人格权并没有被剥夺,依然享有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尊严。  如果对一项尚未确定的处罚决定进行公开通报,不仅不符合类似“无罪推定原则”,而且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行政权独大的现状难以受到控制。  一个性质并不严重的违法行为却要使行为人付出惨痛代价:家庭可能破裂、社会评价降低、被行业联合“封杀”。并且这些不利后果很大程度上是公开“通报”导致的。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实践中流行的通报制度的弊害。  可以说,公开“通报”对行为人造成的社会惩罚,不亚于行政拘留和罚款所带来的痛苦。嫖娼导致的“道德污名化”,使得行为人为人所不齿,几乎被整个社会乃至家庭所抛弃。这就是“通报”超出行政处罚本身的“溢出效应”。  我完全赞同韩旭教授的观点。  有些事即使现在不能做合法化处理,但总归可以在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人格尊严方面,做得更文明一点。  最新消息,广州已于今天中止了李云迪广州城市形象代言人的资格。此外,李云迪还受到了从业抵制。可以说,因为这个通报,李云迪被整个社会抛弃了。  李云迪遭受人生最大损失的同时,我们也失去了再度欣赏他美好音乐的机会,这何尝不是社会的损失? 从昨天到现在,我的朋友圈里,有人震惊,有人八卦,有人惋惜,有人调侃,但少有人大骂李云迪是人渣。  成年人的世界中,没有什么非黑即白,何况李云迪并未结婚,也没听说有女朋友,他的生理需求如何解决,纯属他个人私生活范畴。  让一个正常人没有情欲,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阉割。让世界没有性工作者,过去不可能,现在不可能,相信未来也不可能。既然它们都不可能在人类社会被杜绝,为什么要动用公权力去保护“性”这种东西?  一个把所有不雅行为都曝光在众人面前的社会,是该欢呼,还是该深思?  洗头洗脚可以,按摩也可以,几乎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可以通过付钱寻求舒适,但是唯独那个方寸之地,竟然需要出动公职人员来保卫。可以理解为历史和国情的原因,但是这合不合理,是可以探讨的。  叔本华说,人生实如钟摆,在痛苦与倦怠中徘徊。  一个不缺金钱,长相端正,口碑尚好的年轻艺术家,为何长期单身,最后会去嫖娼,进而被社死?人性的幽暗,复杂难明。所有的解释,也许都可以归结为压力和缺爱。  怎么看,都是一个悲剧。对于这件事,最合适的题材是深度报道,标题不妨叫《钢琴家李云迪之“死”》。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码头青年,原文内容因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被微信平台删除)

若论社会危害性 官场的“性贪”远比嫖娼的明星大

对钢琴家嫖娼的官方通报,引起了较为强烈的舆论反弹。 微博截图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韩旭,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对此通报也公开提出了质疑。 韩旭教授认为,官方通报于法无据,涉嫌行政违法。此外,官方方通报不符合宪法原则和“比例原则”,损害公民各项基本权利。 韩教授还指出,“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能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永远不可能建成”。他对此事的具体意见,大家可阅读他专门就此事发表的文章《全媒首发 | 韩旭教授:涉嫌卖淫嫖娼人员是否应该被通报?》。 《中国慈善家》杂志也发表了题为《嫖娼通报被“社死”,满足公众知情权就要牺牲个人隐私权吗?》的文章。文章指出,就法律层面来说,嫖娼行为属于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无可厚非,但无权将这种涉及个人隐私的嫖娼行为公之于众。毕竟,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只对卖淫嫖娼者规定了拘留、罚款的惩罚措施,不包含通报。 除了这些从法律层面提出的质疑,还有很多其他的质疑。 比如有人就指出,如果因为嫖娼就要下架这些艺人的文艺作品,那中国古代很多诗人词人都曾公开狎妓,他们的诗词是否应该全社会禁止诵读传播呢?古今中外很多知名的文学家、音乐家、画家都有嫖娼的行为,但没有人否定他们的艺术成就,他们的作品正常流传,如今却要对这些嫖娼的艺人一棍子打死。 各种角度都很道理,老褚作为一个过气的前时政记者,要从另一个更现实更紧要的角度说这个问题。 有读者说,这些明星的社会影响力很大,他们嫖娼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此应该通报让更多人知晓。 若非要论社会危害性,手握公权力的“性贪”的社会危害性远比这些艺人明星嫖娼大。嫖娼,甲掏自己的钱换乙的色,虽然违反《治安处罚法》,并不太大妨碍社会的公平正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就不一样了,直接严重危害社会的公平正义。 前不久,中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江苏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大搞钱色交易”。此外,最近还有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主席姜国文等被通报“搞权色交易”;河北省政府原副省长李谦是“搞钱色交易”,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等,既“搞权色交易”又“搞钱色交易”。 何为权色交易?中纪委案件审理室编著的《纪律审查证据收集与运用》一书明确界定:“搞权色交易”,属于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对方提供帮助,并与对方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属于权色交易。稍微翻译一下,“权色交易”可以发生在上下级、官商之间,是一种交换。 “权色交易”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搞,该官方出版的书中还明确认定,有资格违反这一条的主体是具有一定职权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从官方的这些界定和规定中,我们不难发现,官场的权色交易是一个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色谋取利益并以此换取色,那么在提拔干部和承揽工程项目时就会大量存在不合法不公正的情况。 上司和下属搞权色交易,那势必影响公正的人事提拔,影响到地方局部的政治生态是否清正,上司权力范围内的人事安排就势必会脱离规章制度而失去规范。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称,在江西赣州官场,一些女干部与原市委书记史文清的不正当关系成为公开的秘密。这样的地方官场,还有何公平正义可言,失去了公平正义,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再说官场的钱色交易。中纪委案件审理室编著的《纪律审查证据收集与运用》一书明确界定:与对方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同时向对方赠送钱物以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的,属于钱色交易。仔细琢磨发现,“钱色交易”更像是包养情人而不是嫖娼,因为官方定义里强调了“赠送钱物以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官员们的那点工资,够搞“钱色交易”长期包养情人?为了实现“钱色交易”,势必要贪污受贿卖官卖工程,这对社会的危害难道不比一个艺人拿自己的钱去嫖娼大? 官员们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另一个危害,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有些官员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是替人揽工程,这样的工程不可能保质保量,轻则导致豆腐渣工程出现浪费社会资源,重则会出现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我曾看过湖北一名厅官的忏悔录。他忏悔说,“我和前妻婚后长期不和谐,我在婚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道德上对她有些亏欠,因而总想经济上不能再亏欠她,应更多补偿她。我为她创造条件,让她参与高利贷、收受现金和装修款、红木家具等违法犯罪活动。” 可是,这个忏悔录只是小范围传播,并没有对社会公开,老褚也是采访中偶然得知。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官场的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远比明星嫖娼的社会危害性大。既然官方觉得明星嫖了哪个娼值得公开向社会通报,那官员们和哪些异性搞了权色交易、如何搞的权色交易,岂不是更值得通报。 试想,如果将官员们和哪些人搞了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的细节全部公开通报,双方的家庭乃至家族都会受到极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以后哪个下级还敢去色诱上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这些年,官员嫖娼被抓的也不少,可是也很少通报。对艺人嫖娼的公开通报,这是典型的选择性通报。 对社会危害更大更广更重的官场“性贪”不通报有选择性的盯着那些艺人,这不正常。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老褚记)

公安系统要有大地震?! 孙力军落马傅政华卸一职

中国司法部长傅政华,已卸任司法部党组副书记一职。加之21日缺席了中共政法系统的“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会议引发猜测。有分析称,辽宁省长唐一军可能会接替傅政华,不仅出任中共政法委委员,而且还将担任司法部部长一职。

王岐山隐身一个多月后 陪习两次高调亮相引关注

中国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在公众视野消失一个多月以来,近日连续两次陪同习近平出席相关活动。值得注意的是,王岐山陪同习近平露面之前,他的学生兼好友、红二代任志强发表文章,批评中共当局掩盖疫情真相、并暗批习近平是“想当皇帝的小丑”后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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