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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外国势力

港特首请求人大释法 欲阻黎智英聘英律师辩护

港府律政司反对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其国安法案件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辩护,三提上诉均败诉后,特首李家超周一(28日)随即宣布请求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并于周二(29日)表示,会向法庭申请押后审理黎智英的国安法案件。 综合媒体报导,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案件12月1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黎智英早前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为其辩护,获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不服,两度上诉均被驳回,其后又上诉至终审法院。周一(28日),终院上诉委员会宣布,驳回有关上诉。 李家超周二主持行政会议前告诉媒体,周一晚间他已向北京提交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国安法条文,以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周一傍晚,身兼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的特首李家超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会,称向中央政府提交香港维护国安问题报告时,会提及黎智英获聘英国御用大律师一案,建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港区国安法第65条作出解释。 李家超称,寻求人大释法有三个原因。一是国安法凌驾于香港其他法律之上;二是国安问题是香港头等大事,必须落实国安法;三是国安问题复杂,有些勾结等潜伏行为看不到,且有可能在海外发生,防范不易。  他还称,海外有部分国家敌视港区国安法,更因此制裁中国,“干预”香港事务。 他并说,在现行制度下,港府没有有效的方法排除海外律师赴港审理案件时,不受到海外政府或相关组织施压,以及是否遵守保密原则。 在李家超表明要提请人大释法之前,近日早有多位亲中阵营人士纷纷做此倡议。 黎智英和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一案,预定12月1日开审,目前未知人大常委会是否会在开审前释法。 国务院港澳办声明称,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香港有关法院批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代理案件,与港区国安法关于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安行为和活动的规定相悖,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

遭控勾结外国势力 港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认罪”

已停运的香港《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周二(22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他们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法庭应控方要求,押后处理6名被告的判刑。 综合港媒报导,6名被告分别是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以及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和杨清奇。6人至今遭还押超过一年。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向法庭表示,部分被告会在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法案出庭作供,希望法庭在有关案件审结后才处理6名被告的求情及判刑,结果获法庭批准。据悉将出庭作供的包括张剑虹和陈沛敏。 当局指控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控方案情提及,港区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后,《苹果日报》指该法邪恶及破坏一国两制,呼吁公众持续反抗,又发表标题为“恶法生效 两制盖棺 泛民7.1继续抗争 为自由抗争”的文章。 反对黎智英聘英律师辩护 律政司上诉被驳回 高等法院10月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赴港为其辩护,律政司和大律师公会均表反对。律政司提出上诉,被上诉庭裁定败诉,律政司事后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周一(21日)颁下判辞,拒向律政司批出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律政司须支付讼费。 黎智英和3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一案12月1日开审。 港警2020年8月以“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逮捕黎智英等人,此后黎智英一直被扣押;2021年初,遭羁押的黎智英因违反国安法于狱中再度被警方拘捕,罪名是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协助罪犯”。

612基金秘书机场被捕 所有被告否认控罪10/25裁决

与香港“反送中”运动有关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秘书施城威日前被警方逮捕,他被指控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此前,施城威与该基金5名董事被当局指控违反《社团条例》,没有为该基金申请注册。 综合港媒报导,警方国家安全处11月5日在机场拘捕了38岁的施城威,指他涉嫌干犯港区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施城威获准以港币10万元交保外出候查,同时交出旅行证件,明年2月向警方报到。 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抗争活动演变成大规模暴力冲突,许多人因此被捕。泛民政党及团体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透过筹款协助被捕的抗争者进行辩护等。 今年5月,警方依国安法拘捕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以及该基金5名信托人:艺人何韵诗、年逾九旬的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 当时警方指他们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涉嫌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国安法第29条。但警方其后仅依社团条例起诉,指称陈日君等5人及施城威未在特定时间内为基金申请注册或申请豁免注册。 案件9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5日续审时,代表施城威的大律师梁晴怡指,施城威是一般雇员、合约式独立承包商,为612人道支援基金处理行政工作,行事须请示各信托人,权利义务与信托人不同。但裁判官质疑施城威并无承包合约,认为他有份统筹基金的工作,又质疑施城威的顾问公司和基金无关。 控方指,社团内任何成员如具有职务符合条件,即属干事,施城威获授权自行运用2万元以下款项,显示他与其他信托人之间有相互权利,等同干事秘书或司库职务,有否签署信托契约属“无关痛痒”。 辩方反驳指,控方所指的相互权利应为双向,并非由信托授权。 对于被控“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前述6人均否认控罪,法官将于本月25日做出裁决。

反送中612基金案开审 九旬陈日君主教等人不认罪

担任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等5人,及基金秘书施城威,被控没有为基金申请注册。案件周一(26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所有被告否认控罪,裁判官周二(27日)裁定表证成立,辩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传证人,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作结案陈词。 2019年反送中期间,抗争活动演变成大规模暴力冲突,许多人因此被捕。泛民政党及团体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透过筹款协助被捕的抗争者进行辩护。 今年5月,警方依国安法拘捕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以及该基金5名信托人:艺人何韵诗、年逾九旬的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 警方指称他们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涉嫌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但警方目前只依社团条例起诉,称他们没有在特定时间内为基金申请注册或申请豁免注册。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万港元的罚款,但不会被判入狱。 综合媒体报导,案件26日起开审,各人在首日审讯中不认罪。陈日君等人的辩护律师指,相关基金并非社团,不需按照社团条例注册。案件争议为控方能否证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属《社团条例》下的本地社团,以及被告为基金干事。  前教廷部长:陈日君不应被港区国安法定罪 前教廷万民福音部长费洛尼(Fernando Filoni)枢机主教23日发表公开信,强调陈日君主张的自由权利,是所有政治与公民体系都应捍卫的,陈日君不应被定罪。 这是首位曾担任教廷高层官员的神职人员,公开挺身为陈日君发声,在天主教界投下震撼弹。教廷官方迄今未表态捍卫陈日君,引起不少国际媒体批评声浪。 费洛尼在信中表示,耶稣面对施洗者约翰受审时,也没有选择回避噤声,因此他要站出来为陈日君做真实见证。他认为,陈日君不论对其中国人的身分,或对信仰的天主教会,都无愧于心,不应受到定罪。 费洛尼说,讲出真理要付出代价,耶稣也曾为说真话付出代价,耶稣在一场审判中被认为冒犯了当时罗马统治者的权力,几乎要被判处死刑;现在另一场审判正在香港上演,香港是他深爱且住了8年的城市。 德国红衣主教穆勒:梵蒂冈“抛弃”陈日君 教宗方济各本月早些时候拒绝评论陈日君主教被捕事件,但表示他决心继续与北京进行对话。 梵蒂冈正努力于今年晚些时候与北京就任命中国主教问题续签有争议的协议。陈日君强烈批评该协议是对中国地下天主教徒的“出卖”。 德国红衣主教格哈德‧穆勒(Gerhard Muller)批评梵蒂冈“抛弃”陈日君。 穆勒本月早些时候告诉意大利报媒《Il Messaggero》,最近在罗马召开的枢机主教会议没有发言支持陈日君主教,他对此感到失望,“我们抛弃了他!”

612基金案 陈日君何韵诗等否认控罪 案件9月审理

担任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等5人,及基金秘书施城威,周二(24日)就其被控违反“社团条例”出庭。所有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9月审理。 综合港媒报导,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包括:艺人何韵诗、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以及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分别被控未遵循“社团条例”为基金注册,案件周二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首次出庭)。 6名被告在庭上否认控罪。辩方律师在庭上表示,自己并非要教控方如何工作,但本案控罪的最高刑责仅罚款港币1万元,控方却准备大量证据,耗费法庭大量时间,做法不合比例,似乎有些过分。 他说,案件只有少许的事实争议,而在法律争议方面,则会聚焦在612人道支援基金是否属于社团。 法院将于8月9日针对本案作审前复核,9月19日审讯,预计审期5天,控方有17名证人,并依赖8小时的影片。 除施城威外,5名被告因遭指控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5月初被捕,之后获得保释。何秀兰则因参加2020年“六四”集会案,仍在狱中服刑。 香港泛民政党和团体在“反送中”运动期间,为协助被捕抗争者聘请律师和诉讼,成立了612人道支援基金。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612人道支援基金2021年8月18日宣布停止接收新支援个案,且不再使用托管人“真普选联盟”的银行帐户,秘书处也于同年10月31日解散。 港媒报导,港警去年9月开始调查该基金,包括:捐款组织或捐款人,是否涉及“勾结外国势力”。

忧政治风险 香港职工盟教育基金注销停运

遭亲中港媒点名涉违国安法的“职工盟教育基金”,周四(12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通过撤销公司注册,现正处理停止公司业务运作。 综合港媒报导,前职工盟主席郑清发坦言,通过撤销公司注册的决定,是为了减低其他人承受的“政治风险”。他表示,教育基金过往负责劳工和职业安全宣传教育,却被指违法而走上停运之路,对此感到无奈。 职工盟教育基金的网站已关闭无法浏览。据网站的存档显示,职工盟教育基金2002年成立,注册为非牟利慈善机构,主要为基层工人和失业人士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课程,并提供就业支援服务。近年增加服务至长者、妇女、青年、少数族裔及残障人士的培训、就业及服务。 郑清发表示,教育基金辖下的培训中心去年10月已停止收生。 隶属泛民主派的职工盟,因不敌国安法的政治压力,2021年10月宣布解散;联盟多名重要人士先后被捕入狱。 职工盟屡遭亲共港媒狙击 亲共媒体《大公报》、《文汇报》此前数度发文指称,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拨款给职工盟长达20年。2020年,NED旗下的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获拨款港币272.3万元,给予香港合作伙伴协助成立新工会。 职工盟教育基金当年的财务报表显示,总收入暴增近1,200万元。亲共媒体以此质疑职工盟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并称执法部门正循危害国安方向全面调查。 香港警方2月发函给职工盟,要求提交组织运作、过往活动、收入来源及开支等资料。职工盟主席黄迺元等人3月到警察总部递交回复,但未透露回复的内容。随后警方于3月31日将黄迺元、副主席邓建华及司库锺松辉3月31日带走,指称他们没有向警方提交资料,涉违反《社团条例》。正在服刑的前秘书长李卓人亦受查。警方另搜查职工盟会址等多个相关地点。 亲共传媒还点名职工盟,指称其“宣称解散”后,旗下6间公司有3间改名,“企图‘漂白’”,又转移大量资料至“影子机构”City-Up进修学院的培训中心。《大公报》4月又报导称,职工盟多个属会在职工盟公布解散后改名继续营运,“渗透社会各阶层,疑伺机作乱”。 职工盟创办人之一的李卓人,去年4月16日遭判未经批准集结罪入狱14个月。2012年起担任总干事的蒙兆达,去年9月离港赴英并辞职。黄迺元批评建制派媒体,企图利用职工盟过去与外国民间组织连结的工作,指控职工盟是外国代理人,表示职工盟绝不认同这种政治定性。职工盟去年10月经会员大会特别会员大会通过解散。

黎智英及前苹果日报6高管又还押至年底再审

涉违港区国安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已停刊的《苹果日报》六名前高管,今(12)日七人首度一起出庭应讯。国安法指定法官接纳控方要求,将案件延至12月28日再处理交付高等法院原讼庭审理的程序。七人均未提保释申请,继续还柙惩教署看管。 据港媒报导,黎智英等七人连同旗下三间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勾结外国势力等罪,被分成三案审理,今日七人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应讯。 今日是法官第三度将案件延后审理。法新社记者推文指,控方表示将对被告加控国安法及非国安法罪名,需要时间准备被告的翻译文件。 黎智英被控三罪 目前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黎智英被控三项罪名: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控方称,黎智英去年7月1日至12月1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以及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以及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间与李宇轩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在李宇轩被警方拘捕后,协助他离开香港。 第二案 第二案涉五名被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及《苹果日报》前总编辑罗伟光。 控罪指称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第三案 第三案涉《苹果日报》前四名高层:笔名“李平”的前主笔杨清奇、前副社长陈沛敏、笔名“卢峰”的前主笔冯伟光及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 控罪指称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张剑虹、罗伟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港警已抓七“苹果人” 前资深编辑冯伟光机场被捕

港警持续对已被迫停刊的《苹果日报》相关人员进行拘捕。6月27日晚传出该报前主笔、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在机场准备搭机离港时,被警方国安处人员以涉嫌勾结外国势力拘捕。冯伟光被捕是第七个因国家安全缘故而被逮捕的《苹果日报》员工。 综合媒体报导,港警发表声明说,一名57岁的男子因“密谋勾串外国或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在机场被捕,警方正在进行调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据了解,冯伟光(笔名卢峰)27日晚10时带著简单行李抵赤?角机场,准备乘客机前往英国时被捕,目前扣留在机场警署。据知,他正寻求律师协助。 香港记者协会声明表示,强烈谴责警方再次针对新闻工作者行动,要求警方立即交代事件。记协指,继早前被捕的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后,这次是第二个撰写评论文章的前《苹果日报》员工被捕,重申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均是香港的核心价值,若连文人的笔杆也容不下,香港将再难以被视为国际城市。 冯伟光于1985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社会科学学士;1988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硕士;1989年曾任职《百姓》半月刊记者,在港采访声援北京民运的大游行;1997年起,冯为《苹果日报》撰写社论,离职前亦任《苹果日报》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亦是“众新闻”专栏作家。 传港府开条件:以《苹果日报》员工个资交换解冻资金复刊 另据中央社引述《南华早报》报导,传出保安局开出条件,只要《苹果日报》交出所有员工个人资料及敏感讯息,即可获得资金解冻,进而有机会复刊。报导引起各界议论,联想港府“以复刊作诱饵,取得报社员工个资及对外往来讯息”的“交换条件”。 报导称,《苹果日报》母公司(壹传媒)管理层正与法律团队一起审查,权衡港府的这一要求,以取回被冻结的资产。消息人士透露,一些《苹果日报》员工坚决反对这一举动,担心个资被泄可能招致中共报复。一名熟悉谈判情况的前工作人员直言,“我们不希望从公司收回工资,因为一旦所有员工的姓名都交给政府,同事们将生活在新的恐惧中”。 报导说,《苹果日报》管理层尚未向员工告知保安局的要求,但强调员工隐私是“重中之重”。若管理层想将员工个人数据交给第三方,必须征得员工同意。 保安局此举在网路上引来正反阵营的一致批评。《苹果日报》支持者纷纷指责港府这一举动,甚至以“卑劣”二字形容;亲共者也指港府“开倒车”,“向境外势力妥协”。 港警近期对《苹果日报》的拘捕行动始于6月17日,当天拘捕了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周达权、《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副社长陈沛敏及执行总编辑张志伟,指称这五人均涉“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张剑虹、罗伟光于翌日被落案检控,另外3人则获准保释;当局并冻结壹传媒集团三家公司约1,800万元港币资产。接著6月23日,笔名“李平”的主笔杨清奇被捕。 创刊26年的《苹果日报》6月24日起正式停刊。而去年8月,警方大举搜查《苹果日报》大楼,拘捕创办人黎智英、其次子黎耀恩、张剑虹及周达权。黎智英的左右手Mark Simon身在外地,正被通缉。

李宇轩被控勾结外国势力 港法院押后至3月底再审

日前从中国被遣回香港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被警方指控三项罪名: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串谋协助罪犯及无牌管有弹药,案件3月24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李宇轩因正在强制检疫隔离中,没有出庭应讯,法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31日再审。 综合港媒报导,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按既定程序,押后案件至3月31日再审。不过,届时李宇轩仍在隔离,仍无须出庭,候讯期间李须还押,并由惩教看管。 案件24日在法院审理时,李宇轩因被强制检疫隔离而没有到庭,其律师代表亦未到场。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表示,了解李宇轩见过律师,但因其法律代表不在席,故申请将案件按程序押后至3月31日,并表示届时将再次申请将案件押后。 被控与黎智英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李宇轩被控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与早前被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有关。李被指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间,在香港与黎智英等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对港府或中共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李被控的另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是指他于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间犯下可逮捕的罪行(即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后,知悉或相信他就该罪行有罪,仍与黎智英等人串谋,并在无合法权力依据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协助他离开香港到台湾,而意图妨碍拘捕或检控他。 而指控李的第三项罪名则是无牌管有弹药罪。警方指李在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尔顿中心一单位无牌管有232枚使用过的催泪弹、7枚使用过的海绵弹及38枚使用过的橡胶子弹。 李宇轩妹妹:哥哥只是在法治下争扎求存的港人之一 李宇轩22日被遣回香港后,其妹曾在推特发推说,哥哥离港时目睹司法机构在“港区国安法”下的崩坏,如今他回来了,司法机构更是快速地衰败,所有反对派声音被肃清。她指,哥哥只是在法治下争扎求存的港人之一。 李宇轩是12港人案中于日前被遣回香港的8人之一。12港人关注组指,截至23日晚,包括李宇轩在内仍有4人未能联络家属,让他们的家人深感无奈及担忧。 特首林郑月娥23日被问及此事时,只强调警方会依法办事。 除李宇轩涉国安法案件外,其馀7人所涉案件都在23日分别开庭处理被告归押事宜,不过所有人都因被强制检疫而无法出庭,案件被押后至本月底或4月8日再讯。该7人分别是: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和郭子麟。 30岁的李宇轩去年8月10日以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后获警方保释候查,并要求交出旅行证件及限制离境,其后李宇轩于8月下旬与另11人欲偷渡至台湾途中遭中国海警截获拘押,后遭法院以偷越边境罪成判刑7个月。

香港终审法院押后宣判保释案 黎智英再还押

香港终审法院2月1日首次审理涉及港区国安法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保释上诉案,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押后宣判,黎智英继续还押。 综合媒体报导,黎智英被控欺诈以及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去年12月中获高等法院批准以形同软禁、极度严苛的条件保释,包括:不得离开住所、交出千万港元保释金等,成为首宗港区国安法疑犯在法庭获批保释。其后,港府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香港终审法院去年12月31日批出上诉许可,并颁令黎智英再度还押。 香港终审法院2月1日正式聆讯这一保释上诉案,控辩双方主要争议于港区国安法下的保释诠释及门槛。5名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押后宣判,黎智英继续还押,尚未知能否保释回家过中国新年。 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陈辞时多次强调,港区国安法是中国全国人大决定订立的,法庭须在此前提下理解及诠释法例。他又认为,虽然有关中国国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条未正式立法,法庭考虑批出国安法疑犯保释时,仍要考虑被告会否干犯未立法但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例如23条禁止香港政治组织与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庭上有多名法官多次质疑律政司一方的说法,指若保释条件包括限制居住地点、使用电子装置等,能够起预防作用,为何不能考虑;以及若连有保释条件都不能考虑,国安法是否等同不准保释。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黄继明陈辞表示,考虑国安法案件的保释时不应单独看第42条,亦要看第4及第5条,当中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人权及依法保护居民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享有的自由,第42条不应凌驾普通法的无罪假定原则。 黄继明表示,若被指控间谍的被告交出电脑、电话、传真机,截断电话线、WiFi,但控方仍认为他不能批准保释,他认为看不到有什么情况可以批出保释。 黄继明批评,控方尝试循环论证说因为国安法严重,所以不应批准保释。他引述英国案例指,即使有恐怖分子被控,都曾在严格保释规定下批出保释,而若依据律政司的论据,一旦涉及恐怖分子就不能保释。 黎智英1日早上由囚车押上法庭,法院外有支持者及反对者高喊口号。黎智英的家属,包括二子黎耀恩及女婿皆进入法院,开庭前在犯人栏旁与黎智英交谈。多名民主派人士亦出席旁听,包括:李卓人、林卓廷、余若薇、梁家杰、黄浩铭,以及天主教陈日君枢机等。 有黎智英的支持者说,国安法被告人在法庭很难申请保释形同未审先判,违背普通法无罪假设的原则。图为支持者在法院外手持声援黎智英的标语。(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未审先判 港府处事政治化” 香港市民吴先生向美国之音表示,国安法被告人在法庭很难申请保释形同未审先判,违背普通法无罪假设的原则;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港人的言论及表达自由都被大幅收窄,坦言担心举牌抗争支持黎智英恐遭拘捕,但他又认为香港人不应该被灭声,应该捍卫发声的权利。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香港政府处事越来越政治化,官员以落实北京管治精神为前提的倾向,易使律政司的决策出现偏差。他说:“这个是一个政治决策的层面,不涉及法律层面,但是我刚刚都讲过,律政司本身不是一个法律审判的机构,律政司是一个政府部门来的,它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而政治化,或者政治倾向很明显的,自然就会使到它们的行为是要确保是达到它们的目的,这里已经很清楚的了。” 旁听人士取票后离场引关注 香港《苹果日报》早前报导,欧盟27国成员担心香港司法在港区国安法下已不再独立,决定旁听黎智英案件,但有关消息公布后,2月1日排队旁听的市民突然大增,但有不少南亚裔人士取票后离开,未进入法庭旁听。 东区区议员郑达鸿在脸书转贴了通宵排队人士领取旁听票后未入庭的新闻报导。他留言表示,聘请人领取所有旁听票,家属与其他人就不能入场听审。他质疑,这与上月12港人在深圳受审,官方曾明言家属可以旁听,但最后不能有何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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