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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理想国|三人微信群里聊八卦被拘留合法吗?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的一则处罚决定书,引发媒体热议和公众关注。事情起因是杭州一名女教师在三人的微信聊天群中八卦他人,被警方以诽谤为由作出了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为女企业家代理债务执行,11名法律人被控“寻衅滋事”

律师、律师助理等10余人为女企业家代理债务执行,被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今年1月,女企业家马艺珈伊、侯某某(原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某律师【北京某某(昆明)律师事务所】等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9名律师助理被取保候审。 上述人员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为发布微博、抖音和转发,以及邮寄针对水城区政府某领导的举报信。 目前,该案已移送六盘水市水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马艺珈伊曾为六盘水市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幼儿园等10个政府项目,但被拖欠工程款。 相关材料显示,至少有4笔经诉讼确定的债务总额为6954.63万元。而企业统计认为,另有项目欠款15247.66万元,即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共欠企业约2.2亿元。而地方政府一份汇报文件则承认有9000余万元欠款。 2022年,马艺珈伊名下公司针对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诉讼进入执行阶段后,侯某某(原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某某(昆明)律师事务所唐某律师为马艺珈伊跟进执行。 去年9月起,侯某某、唐某向各级部门反映,并通过微博、抖音发布信息,批评水城区政府与水城区法院非法解冻,导致无法执行。侯某某去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交涉时,曾被法警戴上手铐——他把上述视频发布在微博和抖音。 当年11月20日,唐某在律所楼下和马艺珈伊协商案情时,被水城区公安局抓走。亲友证实,此后水城区政府再次和马艺珈伊谈判,要求以1200万元平账,剩余所有欠债一笔勾销,被马艺珈伊拒绝。 同日,微博账号“侯某某本人号”发求救信,称自己是一名法律人,原北京某律所执业律师,曾从事律师工作十年。团队成员、马艺珈伊、唐某律师已陆续被抓,“我现在也被全国搜捕,定的是寻衅滋事。在这里,我想澄清的是,我们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侯某某说,在代理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法院存在众多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便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声,但执行法院“不仅不予以纠正,反而联合当地公安,使用刑事手段,抓捕债权人负责人、债权人代理人”。 七天后,马艺珈伊被刑事拘留。此后侯某某也被抓获。 《中国经营报》报道说,多方证实,马艺珈伊等人被抓前,区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债务,被她和代理律师拒绝,随即案发。 今年1月,马艺珈伊、侯某某、唐某等人被批准逮捕,9名律师助理被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的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所涉事项即律师等人曾在微博、抖音发布相关债务、诉讼信息。律师还曾将举报水城区政府某官员的信,邮寄给了这名官员本人。举报内容则涉及欠债不还、非法解冻、大量资金去向等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侯某某曾从事刑事侦查等公安工作,成为律师后专注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业务领域,为多家法律平台特邀讲师,并创办“侯小律法律大讲堂”,曾主编《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办案手册》。 唐某亦专注于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等,其曾是原某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原德宏州某地检察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原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专家库成员。 2月26日,“法度law”联系到侯某某的辩护律师,其表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大方向是作无罪辩护,但也要等阅卷后再具体决定。 同日,“法度law”就此寻衅滋事案致电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桃红,但电话未接通。 “法度law”亦致电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谭建,询问是否为该案承办检察官时,对方并未否认,但告知“法度law”,需先拿证件到政治部登记,通过以后才能了解相关情况。 随后“法度law”两次拨打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电话没人接听。 “政府欠债,应该还钱,你抓律师和企业家干什么?”关注到此事后,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昊宸律师公开写文发问,“就想问问作出抓人决定的领导:你们这么搞,以后谁还敢帮政府做工程?有谁还敢借钱给政府?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么做会给政府公信力带来的多大损害?有没有想过你们正在做的事情,等于打了多少国家政策的脸?再问问对马艺珈伊批捕的检察官,马树山案的前车之鉴犹在,你们却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对于司法公正的信仰到哪儿去了?” 王昊宸律师在文章中说,期待马艺珈伊及其律师的案件能够看到最高检领导的亲自下场监督。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度Law

孙立平:重振经济靠什么?其实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三条

近经常有朋友问,如何看待中国经济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前景?如何走出当前的困境? 讨论这个问题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我们应当认识到,狂飙猛进的、超常规的补课式发展,已经告一段落。中国未来的发展,需要建立在新的基座的基础上。这个基座是什么?我想最主要的有三个东西:有效的法治,有限的权力,正常的社会。有了这个基座,经济不见得能够像原来那样突飞猛进,但可以使其发展建立在一个更健康更持久的基础上。能否形成这个基座,这决定着中国经济未来的前景。 这三个东西是什么? 首先是法治。究竟什么是法治?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重振经济的措施,包括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等,但收效甚微。为什么?不是文件少,政策力度不够。可能我们得意识到一个问题了,将经济运行建立在文件政策基础上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需要的是法治,是真正的法治,只有真正的法治才能奠定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才能重建社会对于经济发展的信心。 这不是说政策不重要,什么时候政策都是重要的,而是说,法治是真正的基座,政策要在这个基座上起作用。 那究竟什么是法治?有人首先想的可能就是法律,于是人们经常呼吁要制订什么什么的法律。想得更深入一点的,也不外乎就是法律要健全,或者要有法必依。但其实,真的不是这么简单,甚至关键都不是在这里。 法治和法律不能简单等同。首先,没有法律条文也可以有法治。许多国家有不成文法,有的国家甚至有不成文宪法,日常生活中也有各种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定。其次,有法律也可以没有法治。如果法律是由权力任意指定、任意解释、任意执行的,就不是真正的法治。 那法治是什么?法治体现的是规矩至上主义,是法律替代权力实行的社会治理。 再说有限的权力。强调法治不是说权力不重要,强调规则不是说政府的可以弱化。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是必需的。但要有两个最基本的原则。第一,权力要在规则之下,权力是规则的维护者和运用者。第二,权力及作用范围是有边界的。因此,权力的关键不在强弱,而在性质与特征。 我们这些年的问题在哪里呢?是权力的迅速扩张,是权力跨越边界的迅速扩张,是权力对经济事务的过多直接参与。这是造成今天很多问题的重要原因。那权力为什么会迅速扩张?是因为越来越笃信举国体制,这样就必然会越来越相信权力,越来越不信任市场,以为依靠权力的力量才可以更有利于一些最重要目标的实现,才可以克服市场的弊端。 其实,市场体制是什么?可以说,是一种基于自知之明的安排。也就是说,面对如此复杂的一个经济体系,承认我不可能会比市场做得更好。不但不能做得更好,有时造成的问题可能会更大。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是为市场制订规则,而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做。 与法治相比,权力最大的特点是任意性。在过去那种简单的经济体中,权力有时还能勉强应付,但对于现在这种及其复杂的经济体来说,权力的直接介入的结果往往是对经济运行扰乱。当然,权力也会纠错,但权力纠错的方式往往是烙大饼。烙大饼体现的是权力的任意性。所以前些天我强调说,现代社会治理依赖的是明确、透明、稳定的规则体系,而不是收放自如的权力技巧(见《孙立平: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法治,法治决定未来》)。 第三点是正常的社会。这一点看似很虚,但实际上非常重要。正常的社会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要有很强的活力,要有起码的宽容度,要有鼓励创新和做事情的软环境。 早在2022年初,我就曾经说,现在与其说需要改革,不如说需要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要以一定程度的灵活性,赋予经济以活力,赋予社会以弹性。这个看起来很稀松平常,很简单底线,但其实非常重要。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快速发展的原因,我将其称之为自由流动资源的释放和自由活动空间的扩展。也就是说,是社会的灵活性。正是社会中的这种灵活性,为后来中国经济的发展积聚了力量。 但可以说,目前我们的社会太紧绷了。这几天,有人又在炒作对莫言的起诉。不要小看这样的事情,不要以为这就是一些自媒体在博眼球,这样的事情多了,整个社会的氛围就变坏了。这种事情就犹如马路上的那些小石子,看起来不大,没有大的妨碍,但多了,车就跑不起来。 现在,我们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初期阶段,社会的活力直接决定我们的创新能力。最近世界上人工智能的发展,使人们有了一种明显的急迫感。我们能不能跟上这场科技革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前几天我发表了《底层密码:在AI上的差距似乎在急剧拉大,我们的差距究竟在哪里》一文,讨论了科技创新的软环境。创新需要不仅仅是硬件。 再重复一遍在讨论足球时我引用了无数遍的一句话:我们需要的是自由的意志与舒展的灵魂。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几十年前有人说过的。 文章来源:老孙荐读

他们为何如此残忍?

日前,福州弑母案的嫌疑人吴谢宇、重庆姐弟坠亡案的嫌疑人张波、叶诚尘同日被执行死刑。这两件轰动一时的案子终于落幕,然而相关的争议仍远未平息。 提到这几个凶手,网上的舆论常常将之称作“恶魔”,造成如此人伦惨剧,可见其内心残忍无比,而之所以做下这样的大案,只是出于极端的个人私利——许多帖子都骂他们是“精致利己主义者”。 像这样的解释确实很吸引人,因为它为急于了解真相的公众提供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答案。然而,这个思路其实是循环论证的:“坏人之所以干下坏事,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坏人。” 更不幸的是,这会阻碍人们对这些案件的社会成因进行深入反思,何必呢?既然这只是偏离社会规范的极端个案,那么对公众来说,需要做的只是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在人群中预先识别出这样的坏人,免得自己下次遇到倒霉,不然还能怎样?当然,这些害群之马一旦暴露,就要将他们坚决清除出去。 根据《社会性动物》一书的观点,这种“人格倾向论”其实是有问题的: 社会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发现是,人们倾向于通过赋予过错者某种性格特质来解释其令人厌恶的行为,比如“精神病”、“虐待狂”或“邪恶之人”。大多数人,会在无意之中自发地这样去做,通过这种方式对各类信息加以组织和分类,从而获得对事件的控制感。 这种有关人类行为的人格倾向论基于以下假设:做出疯狂举动的人一定拥有某种疯狂的人格,做出愚蠢事情的人一定是愚蠢的,只有邪恶的人才会做出邪恶的事情,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善良的,诸如此类。 这样的思考方式颇能迎合人们的想法,因为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把那些做坏事的坏人和我们这些“好人”区分开来。当我们想到令人厌恶的行为时,这种想法给我们以安慰——因为,作为好人,我们绝不会那样去做。 书中更进一步指出:“人格倾向论会令我们自以为是,按照这种假设,我们在外部压力下是无懈可击的——而事实上外部压力往往会导致我们做出愚蠢、疯狂或残忍的举动。这种假设使得人们不再关注环境的改善,而是狭隘地去关注人格。” 不仅如此,值得补充的是,这种思维倾向很容易让人倒向“有罪推定”,理由很简单:“坏人”和“好人”不一样,如果被认定为坏人,那么怀疑坏事是他干的,又有什么不对?如果还有什么蛛丝马迹能印证这种怀疑,那这就是板上钉钉了。 网络图片 不管这些人怎么可恨,有一点是事实:他们在犯案之前,没有前科,像吴谢宇甚至看不出一点“心术不正”的迹象——别说我们了,连最了解他的母亲岂不都毫无察觉?在犯事之前,他们看着可也不像是“坏人”,那又有谁知道我们周围那些平日里很正常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要说“残忍”,那也是个笼统的说法,在不同的事件中可能相去甚远。张波、叶诚尘的残忍,本质特征是“无情”:对张波的两个孩子,他们看起来毫无共情能力,仿佛他们需要新生活,旧家具就要统统扔掉。然而对吴谢宇来说,他对母亲则有着极深又极复杂矛盾的感情,恰在另一个极端,他的残忍,是意识不到母亲乃是和自己不同的另一个人。 不过有一点,是他们共同的,那就是他们在试图摆脱一段亲密关系时,都采取了最极端的手段。世人无法理解他们怎么能下如此狠手,是因为我们普通人都受到了一系列制约:“虎毒不食子”的文化心理;弑母的重罪当然更为社会所不容;更不用说,“杀人偿命”的铁律和法律的惩罚手段。然而,所有这些,在他们这里都失效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制约在他们这里是怎么在心理上被突破的? 这是单纯的“生性残忍”无法解释的,因为就算残酷无情的人,也未必愚蠢,如果明知事发后自己也会被处以死刑,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以吴谢宇来说,弑母之后固然花天酒地了一阵,但就算没被抓到,自己的人生也肯定是毁了,难道这么简单的现实他都预见不到吗? 顺着这个逻辑想下来,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关键点:这些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极端举动,是因为他们在处理矛盾冲突时,想不出别的办法,而把杀人看作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张波与前妻已经协议离婚,女儿归前妻,儿子归他,但叶诚尘仍一再说无法接受他有孩子,逼迫他“处理”掉。也就是说,哪怕孩子送人,她都不能接受,因为她要的是对方绝对属于自己,仿佛人生重启,之前的全部清空。这显然是蛮横的无理要求,问题是张波竟然无条件答应了。 吴谢宇弑母的动机虽然复杂隐蔽得多,但至少从事后来看,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想要摆脱母子的粘缠关系,至少有不止一条路可走,然而他却选择了最具毁灭性的弑母一途。 也就是说,这些人在面临问题时,反应模式都很僵化,不会理性权衡不同方案的利弊,甚至想不出替代方案,却选择了最高风险的零和博弈。换言之,在他们心目中,很多事都具有绝对属性:要么全有,要么全无(all or nothing)。他们不接受妥协、理性计算利弊,而孤注一掷赌一把。 像这种心态,可不只是他们才有,实际上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普遍存在,甚至是许多人解决矛盾时的典型处理方式。我这么说,当然不是同情这些犯下罪行的人,他们理应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我想说的是:仅仅把他们视为异类和“坏人”,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的震慑和严厉打击当然是必要的,但我想,从社会层面来说,要降低这类事件,除了“堵”,还需要“疏”:让所有人明确自己行为可能遭受的后果,不抱侥幸心理之余,也得让他们知道,解决问题完全可以有代价更小、更理性的替代选择,没必要采取那种极端做法。 当然,要杜绝或许不可能,但我相信,社会条件的改善才是根本。想想看,所有前现代社会几乎都是暴力泛滥的,而我们之所以能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法治的逐步完善,使得现代人开始理性地意识到,用暴力去达成目标是得不偿失的,完全可以有其它和平手段可以选择。也只有这样,才有进步。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维舟

中国法院将“等待嫖娼”当“着手嫖娼”处罚 引巨大争议

最近,中国法院一份行政判决引发热议。山东省临沂市一名男子在没给钱,也没实施嫖娼行为,甚至连酒店房间都没找到的情况下,在酒店的走廊被民警抓获。法院判定“虽是等待嫖娼,其客观上已着手实施了嫖娼行为”。有网友认为,法院并未依法判案,如果照此下去,“等待杀人”也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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