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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律師助理等10餘人為女企業家代理債務執行,被貴州六盤水市水城區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今年1月,女企業家馬藝珈伊、侯某某(原北京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某律師【北京某某(昆明)律師事務所】等人被以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9名律師助理被取保候審。 上述人員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為發布微博、抖音和轉發,以及郵寄針對水城區政府某領導的舉報信。 目前,該案已移送六盤水市水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馬藝珈伊曾為六盤水市承建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幼兒園等10個政府項目,但被拖欠工程款。 相關材料顯示,至少有4筆經訴訟確定的債務總額為6954.63萬元。而企業統計認為,另有項目欠款15247.66萬元,即六盤水市水城區政府共欠企業約2.2億元。而地方政府一份彙報文件則承認有9000餘萬元欠款。 2022年,馬藝珈伊名下公司針對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訴訟進入執行階段後,侯某某(原北京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某某(昆明)律師事務所唐某律師為馬藝珈伊跟進執行。 去年9月起,侯某某、唐某向各級部門反映,並通過微博、抖音發布信息,批評水城區政府與水城區法院非法解凍,導致無法執行。侯某某去六盤水中級人民法院交涉時,曾被法警戴上手銬——他把上述視頻發布在微博和抖音。 當年11月20日,唐某在律所樓下和馬藝珈伊協商案情時,被水城區公安局抓走。親友證實,此後水城區政府再次和馬藝珈伊談判,要求以1200萬元平賬,剩餘所有欠債一筆勾銷,被馬藝珈伊拒絕。 同日,微博賬號「侯某某本人號」發求救信,稱自己是一名法律人,原北京某律所執業律師,曾從事律師工作十年。團隊成員、馬藝珈伊、唐某律師已陸續被抓,「我現在也被全國搜捕,定的是尋釁滋事。在這裡,我想澄清的是,我們沒有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 侯某某說,在代理執行過程中發現執行法院存在眾多違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為,便通過微博等自媒體平台發聲,但執行法院「不僅不予以糾正,反而聯合當地公安,使用刑事手段,抓捕債權人負責人、債權人代理人」。 七天後,馬藝珈伊被刑事拘留。此後侯某某也被抓獲。 《中國經營報》報道說,多方證實,馬藝珈伊等人被抓前,區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萬元化解所有債務,被她和代理律師拒絕,隨即案發。 今年1月,馬藝珈伊、侯某某、唐某等人被批准逮捕,9名律師助理被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的罪名均為尋釁滋事罪,所涉事項即律師等人曾在微博、抖音發布相關債務、訴訟信息。律師還曾將舉報水城區政府某官員的信,郵寄給了這名官員本人。舉報內容則涉及欠債不還、非法解凍、大量資金去向等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侯某某曾從事刑事偵查等公安工作,成為律師後專註執行、執行異議與執行異議之訴業務領域,為多家法律平台特邀講師,並創辦「侯小律法律大講堂」,曾主編《執行、執行異議與執行異議之訴辦案手冊》。 唐某亦專註於執行與不良資產處置法律事務等,其曾是原某省會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原德宏州某地檢察官、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原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專家庫成員。 2月26日,「法度law」聯繫到侯某某的辯護律師,其表示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大方向是作無罪辯護,但也要等閱卷後再具體決定。 同日,「法度law」就此尋釁滋事案致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桃紅,但電話未接通。 「法度law」亦致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譚建,詢問是否為該案承辦檢察官時,對方並未否認,但告知「法度law」,需先拿證件到政治部登記,通過以後才能了解相關情況。 隨後「法度law」兩次撥打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電話,電話沒人接聽。 「政府欠債,應該還錢,你抓律師和企業家幹什麼?」關注到此事後,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王昊宸律師公開寫文發問,「就想問問作出抓人決定的領導:你們這麼搞,以後誰還敢幫政府做工程?有誰還敢借錢給政府?你們有沒有想過這麼做會給政府公信力帶來的多大損害?有沒有想過你們正在做的事情,等於打了多少國家政策的臉?再問問對馬藝珈伊批捕的檢察官,馬樹山案的前車之鑒猶在,你們卻還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於司法公正的信仰到哪兒去了?」 王昊宸律師在文章中說,期待馬藝珈伊及其律師的案件能夠看到最高檢領導的親自下場監督。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法度Law
近經常有朋友問,如何看待中國經濟短期、中期和長期的前景?如何走出當前的困境? 討論這個問題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我們應當認識到,狂飆猛進的、超常規的補課式發展,已經告一段落。中國未來的發展,需要建立在新的基座的基礎上。這個基座是什麼?我想最主要的有三個東西:有效的法治,有限的權力,正常的社會。有了這個基座,經濟不見得能夠像原來那樣突飛猛進,但可以使其發展建立在一個更健康更持久的基礎上。能否形成這個基座,這決定著中國經濟未來的前景。 這三個東西是什麼? 首先是法治。究竟什麼是法治?去年以來,有關部門出台了很多重振經濟的措施,包括鼓勵民營企業的發展等,但收效甚微。為什麼?不是文件少,政策力度不夠。可能我們得意識到一個問題了,將經濟運行建立在文件政策基礎上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需要的是法治,是真正的法治,只有真正的法治才能奠定經濟發展的堅實基礎,才能重建社會對於經濟發展的信心。 這不是說政策不重要,什麼時候政策都是重要的,而是說,法治是真正的基座,政策要在這個基座上起作用。 那究竟什麼是法治?有人首先想的可能就是法律,於是人們經常呼籲要制訂什麼什麼的法律。想得更深入一點的,也不外乎就是法律要健全,或者要有法必依。但其實,真的不是這麼簡單,甚至關鍵都不是在這裡。 法治和法律不能簡單等同。首先,沒有法律條文也可以有法治。許多國家有不成文法,有的國家甚至有不成文憲法,日常生活中也有各種約定俗成的不成文規定。其次,有法律也可以沒有法治。如果法律是由權力任意指定、任意解釋、任意執行的,就不是真正的法治。 那法治是什麼?法治體現的是規矩至上主義,是法律替代權力實行的社會治理。 再說有限的權力。強調法治不是說權力不重要,強調規則不是說政府的可以弱化。在現代社會中,一個強有力的政府是必需的。但要有兩個最基本的原則。第一,權力要在規則之下,權力是規則的維護者和運用者。第二,權力及作用範圍是有邊界的。因此,權力的關鍵不在強弱,而在性質與特徵。 我們這些年的問題在哪裡呢?是權力的迅速擴張,是權力跨越邊界的迅速擴張,是權力對經濟事務的過多直接參与。這是造成今天很多問題的重要原因。那權力為什麼會迅速擴張?是因為越來越篤信舉國體制,這樣就必然會越來越相信權力,越來越不信任市場,以為依靠權力的力量才可以更有利於一些最重要目標的實現,才可以克服市場的弊端。 其實,市場體制是什麼?可以說,是一種基於自知之明的安排。也就是說,面對如此複雜的一個經濟體系,承認我不可能會比市場做得更好。不但不能做得更好,有時造成的問題可能會更大。政府最重要的職能,是為市場制訂規則,而不是什麼事情都要自己來做。 與法治相比,權力最大的特點是任意性。在過去那種簡單的經濟體中,權力有時還能勉強應付,但對於現在這種及其複雜的經濟體來說,權力的直接介入的結果往往是對經濟運行擾亂。當然,權力也會糾錯,但權力糾錯的方式往往是烙大餅。烙大餅體現的是權力的任意性。所以前些天我強調說,現代社會治理依賴的是明確、透明、穩定的規則體系,而不是收放自如的權力技巧(見《孫立平:今天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法治,法治決定未來》)。 第三點是正常的社會。這一點看似很虛,但實際上非常重要。正常的社會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這個社會要有很強的活力,要有起碼的寬容度,要有鼓勵創新和做事情的軟環境。 早在2022年初,我就曾經說,現在與其說需要改革,不如說需要一個寬鬆的社會環境,要以一定程度的靈活性,賦予經濟以活力,賦予社會以彈性。這個看起來很稀鬆平常,很簡單底線,但其實非常重要。中國過去幾十年的快速發展的原因,我將其稱之為自由流動資源的釋放和自由活動空間的擴展。也就是說,是社會的靈活性。正是社會中的這種靈活性,為後來中國經濟的發展積聚了力量。 但可以說,目前我們的社會太緊繃了。這幾天,有人又在炒作對莫言的起訴。不要小看這樣的事情,不要以為這就是一些自媒體在博眼球,這樣的事情多了,整個社會的氛圍就變壞了。這種事情就猶如馬路上的那些小石子,看起來不大,沒有大的妨礙,但多了,車就跑不起來。 現在,我們正面臨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初期階段,社會的活力直接決定我們的創新能力。最近世界上人工智慧的發展,使人們有了一種明顯的急迫感。我們能不能跟上這場科技革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社會是什麼樣的。前幾天我發表了《底層密碼:在AI上的差距似乎在急劇拉大,我們的差距究竟在哪裡》一文,討論了科技創新的軟環境。創新需要不僅僅是硬體。 再重複一遍在討論足球時我引用了無數遍的一句話:我們需要的是自由的意志與舒展的靈魂。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幾十年前有人說過的。 文章來源:老孫薦讀
日前,福州弒母案的嫌疑人吳謝宇、重慶姐弟墜亡案的嫌疑人張波、葉誠塵同日被執行死刑。這兩件轟動一時的案子終於落幕,然而相關的爭議仍遠未平息。 提到這幾個兇手,網上的輿論常常將之稱作「惡魔」,造成如此人倫慘劇,可見其內心殘忍無比,而之所以做下這樣的大案,只是出於極端的個人私利——許多帖子都罵他們是「精緻利己主義者」。 像這樣的解釋確實很吸引人,因為它為急於了解真相的公眾提供了一個簡單明了的答案。然而,這個思路其實是循環論證的:「壞人之所以干下壞事,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壞人。」 更不幸的是,這會阻礙人們對這些案件的社會成因進行深入反思,何必呢?既然這只是偏離社會規範的極端個案,那麼對公眾來說,需要做的只是提高個人防範意識,在人群中預先識別出這樣的壞人,免得自己下次遇到倒霉,不然還能怎樣?當然,這些害群之馬一旦暴露,就要將他們堅決清除出去。 根據《社會性動物》一書的觀點,這種「人格傾向論」其實是有問題的: 社會心理學的一個重要發現是,人們傾向於通過賦予過錯者某種性格特質來解釋其令人厭惡的行為,比如「精神病」、「虐待狂」或「邪惡之人」。大多數人,會在無意之中自發地這樣去做,通過這種方式對各類信息加以組織和分類,從而獲得對事件的控制感。 這種有關人類行為的人格傾向論基於以下假設:做出瘋狂舉動的人一定擁有某種瘋狂的人格,做出愚蠢事情的人一定是愚蠢的,只有邪惡的人才會做出邪惡的事情,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善良的,諸如此類。 這樣的思考方式頗能迎合人們的想法,因為這樣可以幫助我們把那些做壞事的壞人和我們這些「好人」區分開來。當我們想到令人厭惡的行為時,這種想法給我們以安慰——因為,作為好人,我們絕不會那樣去做。 書中更進一步指出:「人格傾向論會令我們自以為是,按照這種假設,我們在外部壓力下是無懈可擊的——而事實上外部壓力往往會導致我們做出愚蠢、瘋狂或殘忍的舉動。這種假設使得人們不再關注環境的改善,而是狹隘地去關注人格。」 不僅如此,值得補充的是,這種思維傾向很容易讓人倒向「有罪推定」,理由很簡單:「壞人」和「好人」不一樣,如果被認定為壞人,那麼懷疑壞事是他乾的,又有什麼不對?如果還有什麼蛛絲馬跡能印證這種懷疑,那這就是板上釘釘了。 網路圖片 不管這些人怎麼可恨,有一點是事實:他們在犯案之前,沒有前科,像吳謝宇甚至看不出一點「心術不正」的跡象——別說我們了,連最了解他的母親豈不都毫無察覺?在犯事之前,他們看著可也不像是「壞人」,那又有誰知道我們周圍那些平日里很正常的人,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 要說「殘忍」,那也是個籠統的說法,在不同的事件中可能相去甚遠。張波、葉誠塵的殘忍,本質特徵是「無情」:對張波的兩個孩子,他們看起來毫無共情能力,彷彿他們需要新生活,舊傢具就要統統扔掉。然而對吳謝宇來說,他對母親則有著極深又極複雜矛盾的感情,恰在另一個極端,他的殘忍,是意識不到母親乃是和自己不同的另一個人。 不過有一點,是他們共同的,那就是他們在試圖擺脫一段親密關係時,都採取了最極端的手段。世人無法理解他們怎麼能下如此狠手,是因為我們普通人都受到了一系列制約:「虎毒不食子」的文化心理;弒母的重罪當然更為社會所不容;更不用說,「殺人償命」的鐵律和法律的懲罰手段。然而,所有這些,在他們這裡都失效了,那麼問題來了:這些制約在他們這裡是怎麼在心理上被突破的? 這是單純的「生性殘忍」無法解釋的,因為就算殘酷無情的人,也未必愚蠢,如果明知事發後自己也會被處以死刑,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以吳謝宇來說,弒母之後固然花天酒地了一陣,但就算沒被抓到,自己的人生也肯定是毀了,難道這麼簡單的現實他都預見不到嗎? 順著這個邏輯想下來,我們就會發現一個關鍵點:這些人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極端舉動,是因為他們在處理矛盾衝突時,想不出別的辦法,而把殺人看作是唯一的解決方案。 張波與前妻已經協議離婚,女兒歸前妻,兒子歸他,但葉誠塵仍一再說無法接受他有孩子,逼迫他「處理」掉。也就是說,哪怕孩子送人,她都不能接受,因為她要的是對方絕對屬於自己,彷彿人生重啟,之前的全部清空。這顯然是蠻橫的無理要求,問題是張波竟然無條件答應了。 吳謝宇弒母的動機雖然複雜隱蔽得多,但至少從事後來看,有一點是肯定的:他想要擺脫母子的粘纏關係,至少有不止一條路可走,然而他卻選擇了最具毀滅性的弒母一途。 也就是說,這些人在面臨問題時,反應模式都很僵化,不會理性權衡不同方案的利弊,甚至想不出替代方案,卻選擇了最高風險的零和博弈。換言之,在他們心目中,很多事都具有絕對屬性:要麼全有,要麼全無(all or nothing)。他們不接受妥協、理性計算利弊,而孤注一擲賭一把。 像這種心態,可不只是他們才有,實際上在我們這個社會上普遍存在,甚至是許多人解決矛盾時的典型處理方式。我這麼說,當然不是同情這些犯下罪行的人,他們理應為自己的行為受到應有的懲處,但我想說的是:僅僅把他們視為異類和「壞人」,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法律的震懾和嚴厲打擊當然是必要的,但我想,從社會層面來說,要降低這類事件,除了「堵」,還需要「疏」:讓所有人明確自己行為可能遭受的後果,不抱僥倖心理之餘,也得讓他們知道,解決問題完全可以有代價更小、更理性的替代選擇,沒必要採取那種極端做法。 當然,要杜絕或許不可能,但我相信,社會條件的改善才是根本。想想看,所有前現代社會幾乎都是暴力泛濫的,而我們之所以能生活在一個和平年代,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法治的逐步完善,使得現代人開始理性地意識到,用暴力去達成目標是得不償失的,完全可以有其它和平手段可以選擇。也只有這樣,才有進步。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維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