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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家庭法院近期一項標誌性裁決引發司法界震動。高等法院法官安德魯·斯特魯姆(Andrew Strum)在涉及一名12歲跨性別兒童的監護權案件中,不僅駁回了母親使用青春期阻斷劑的申請,更對現行醫療規範提出根本性質疑。 判決書直指兩位匿名專家證人的證據存在重大瑕疵,並劍指2013年「傑米案」(Re Jamie)和2017年「開爾文案」(Re Kelvin)兩大司法先例,預示澳大利亞未成年性別治療法律框架或將迎來結構性調整。 匿名專家證據鏈斷裂 本案中,支持治療的性別醫學專家L副教授及其同事N博士的證詞遭到法庭嚴厲質疑。斯特魯姆法官發現,L副教授關於性別認同「絕對內在性」的核心論點「缺乏科學支撐」,其提交的研究數據也未能有效證明性別焦慮症與社會環境影響的隔離性。更引發爭議的是,N博士對該兒童的性別焦慮診斷恰與庭審日期「驚人吻合」,法官直言診斷時機「不僅僅是巧合」,暗示醫學評估可能受訴訟進程不當影響。 這一發現與《英國醫學雜誌》(The BMJ)近期調查結論形成呼應。該研究指出,美國近百家私營跨性別診所存在「快速通道治療」現象,部分醫生僅憑患者自述即開具青春期阻斷劑,而忽略系統性心理評估。 司法先例遭遇科學挑戰 判決書重點剖析了澳大利亞跨性別醫療兩大基石性判例: 1、 2013年「傑米案」(Re Jamie):確立父母可在無法院授權下同意使用青春期阻斷劑,核心依據是該治療「完全可逆」。但斯特魯姆援引英國《卡斯報告》(Cass Report)最新醫學證據指出,青春期阻斷劑可能導致骨密度損傷、神經發育障礙等不可逆後果,其風險–收益必須重新評估。 2、2017年「開爾文案」(Re Kelvin):進一步放寬異性激素治療限制,認為青少年具備足夠認知能力理解治療後果。然而本案揭示,涉事醫院採用「無條件確認」模式,未對患兒進行充分精神共病篩查,暴露出「醫學評估流程的系統性缺陷」。 法律範式重構進行時 斯特魯姆法官明確建議合議庭重新審視既往判例,強調「當父母對治療存在根本分歧時,法院必須成為最終守門人」。前家庭法院主席斯圖爾特·林賽(Stuart Lindsay)指出,這一判決為最高法院推翻「傑米案」和「開爾文案」鋪平道路,未來或需組建五人合議庭重塑法律標準。 醫學界分歧同步加劇。支持方仍援引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WPATH)指南,認為早期干預可降低青少年自殺風險;反對方則依據《卡斯報告》強調,80%存在性別困擾的未成年人同時患有焦慮、抑鬱等精神疾病,盲目醫療干預可能加劇健康危機。 匿名化制度再遭拷問 儘管保密法禁止披露涉案兒童及醫療團隊信息,林賽尖銳批評現行匿名制度「堪比國家安全案件」,阻礙司法透明與醫學監督。數據顯示,澳大利亞家事法庭近五年受理的性別治療爭議案中,72%的關鍵證人身份被永久隱匿,導致法律從業者難以追蹤案例演變脈絡。 這場由法庭延燒至診所的論戰,或將重塑未成年人身體決定權的法律版圖。隨著國際醫學界反思浪潮湧動,澳大利亞司法系統正站在重構兒童權益保護與醫療自主權平衡的關鍵十字路口。
大陸一名女企業家近日曝光其企業被欠債,不僅債要不回來,企業的對公帳號還被凍結,讓她不禁要問「法律哪裡出了問題?到底是誰在坑害中國人?」 山東淄博博明慧標誌服飾有限公司負責人趙蕾,1月28日(除夕)在抖音發布視頻,訴說她的企業向某公司要債,不僅債沒討回來,且其企業的對公帳號還被凍結三個多月。 趙蕾說,2023年1月,她的公司為一家「干能鑄造」公司製作工作服,合同值10萬元,但該公司未付預付款。當年底向該公司要帳時才發現,該公司正準備破產。干能鑄造的公司代表讓她從他們公司的倉庫挑選5萬元的貨物用來抵帳。 趙蕾說,律師建議她拿些貨,能抵多少抵多少;如果那家公司真的破產了,可能連一分錢也拿不到。無奈之下,她挑選了一些軸承、輪胎、流量表等物品,並與對方簽署了一份以物抵債協議書。她說,「我10萬塊錢換了這5萬塊錢的破爛。」 但後來她發現這些東西根本賣不掉,最終被迫於2024年4月把這些物品當廢品賣了,賣了不到4000元。 約莫過了半年,其企業的對公帳戶2024年11月遭司法機關凍結,理由是:她的抵帳違法,並要求她把此前拿的抵債貨物按原型號原產品一個不差地退回去,否則,就按原價5萬多元從她的帳戶把錢划走。 趙蕾說,她諮詢了幾個律師,律師建議她應訴,但沒有人能保證她能打贏官司。她說,她已經失去打官司的勇氣,「我(曾經)在淄博市仲裁委打經濟官司,我的五臟六腑都被打碎了。」 無奈下,她只好又費了很多精力,把那些賣掉的物品再花1萬多元買回來。趙蕾說,當人家把這些貨拉走後,她一個人回到辦公室,把門關起來嚎啕大哭。 在視頻中,她哭訴道:「我不知道我錯在哪裡!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被來回地割,我不知道法律哪個地方出現了問題?!」 趙蕾說,她還拿到那家欠債公司的債權人名單,涉及一百多家企業,企業資產「從幾萬到幾千萬,這些廠遍布全國各地,我在裡面就是個小蝦米級別」。這讓她十分悲憤。 趙蕾介紹,在這個債權名單上,有十多家公司像她這樣被收割兩次,其中一家公司因此破產。 讓她氣憤的是,那家欠債公司竟欠稅上千萬,「我都不明白怎麼欠的」。 她控訴道:「我現在才知道,中國社會現在經濟為什麼這麼差,為什麼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難道這不是法律有漏洞嗎?難道不是有人在設計陷害我們嗎?」 她還質問道:「經濟這麼差,這一個破產企業,能引起多少人受連累?」「現在經濟這麼差,不是有人設計的嗎?不是有人害的嗎?」「我想問一問,是誰在坑害我們中國人?是誰在坑害我們老百姓?」 分析:中國經濟將繼續下滑 趙蕾的境遇只是中國民企慘狀的冰山一角。 據大陸律新社研究中心報告,僅2024年上半年,中國已有超過48,100家企業破產,平均每天超過267家,破產企業數量遠超2023年的46,112家。 美國2月4日起對中國商品加征10%關稅。瑞銀認為,如果此項關稅持續,將導致中國出口下降,投資和消費減弱,對GDP增長造成0.3至0.4個百分點的拖累。 旅居美國的原上海企業家胡力任告訴海外中文媒體,中國經濟將繼續下滑,這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政治整體左轉,導致國際社會對中國(中共)完全失去信心;二是出口將會衰退,現在國際社會都在不斷地消減中國商品進口量;三是房地產市場暴跌帶來的嚴重影響。 他分析,「由於房地產價格暴跌,絕大多數相關企業就停滯開發,結果就產生了連鎖性的三角債。這種情況今後會越來越多。一些企業的財務隱患一旦爆發出來,這些企業就完蛋了。」 關於中國的未來,胡力任擔憂會步北韓之後塵,「習近平就是走這條路,他現在回頭都回不了頭了,已經回不了頭了。」
12月7日,澳洲昆士蘭台灣商會在陽光家園活動中心成功舉辦了一場企業講座,邀請三位傑出的專業人士為會員們帶來豐富的知識與實用建議。此次講座涵蓋了家庭法律、昆士蘭房地產市場以及澳洲移民政策三大主題,現場不僅提供了精美的下午茶,活動由副會長 Richard 主持,台商會 Anita 黃子綾會長精心準備了多份可愛萌萌包贈送給演講者和現場問題搶答的嘉賓。此次活動再一次吸引了眾多會員參與,現場氣氛熱烈。 商會提供多份禮品,在每位主講人結束時,做有獎搶答互動遊戲。(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本次講座特別邀請到家和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兼主任律師 Chai Hoe、澳盛地產集團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Katrina Shi,以及環球教育和多元文化交流協會代表 Bill Yao 的 Alan Chen 三位專家,圍繞各自專業領域,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並分享了實用建議。 主辦單位昆士蘭台商會黃子綾會長(中),與兩位主講人全球通移民公司Alan Chen (左) 及 澳盛地產集團 Katrina Shi (右)合影。(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Chai Hoe 律師主要就家庭法相關問題展開講解,包括同居、夫妻財產分割、婚前財產協議和大家頗受關心的父母出資為孩子買房的風險等法律熱點問題,幫助聽眾更好地了解如何保護家庭權益。 澳盛地產分析各州人口增長與地產價格的關係。(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Katrina Shi 澳盛地產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聯合孫樹藝高級銷售顧問,重點分析了過去5年布里斯班房地產市場的趨勢,並展望了未來發展方向,提供了專業見解和投資房產的重要個案實例參考。 家和律所何穎主任律師,解說家庭法和繼承法。(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Alan Chen 全球通移民公司創始人,則對2024年澳洲最新國家創新簽證(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NIV)政策進行了詳細解析,幫助與會者了解最新的移民機會與申請要點。 聽眾們聚精會神的凝聽中。(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此次活動不僅為會員們帶來了實用的知識與建議,更加強了商會成員間的互動與合作。昆士蘭台灣商會表示,將持續舉辦類似活動,為會員們提供更多學習與交流的機會,助力大家在澳洲的發展之路。 (昆士蘭台商會供稿)
12月7日,澳洲昆士蘭台灣商會在陽光家園活動中心成功舉辦了一場企業講座,邀請三位傑出的專業人士為會員們帶來豐富的知識與實用建議。此次講座涵蓋了家庭法律、昆士蘭房地產市場以及澳洲移民政策三大主題,現場不僅提供了精美的下午茶,活動由副會長 Richard 主持,台商會 Anita 黃子綾會長精心準備了多份可愛萌萌包贈送給演講者和現場問題搶答的嘉賓。此次活動再一次吸引了眾多會員參與,現場氣氛熱烈。 商會提供多份禮品,在每位主講人結束時,做有獎搶答互動遊戲。(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本次講座特別邀請到家和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兼主任律師 Chai Hoe、澳盛地產集團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Katrina Shi,以及環球教育和多元文化交流協會代表 Bill Yao 的 Alan Chen 三位專家,圍繞各自專業領域,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並分享了實用建議。 主辦單位昆士蘭台商會黃子綾會長(中),與兩位主講人全球通移民公司Alan Chen (左) 及 澳盛地產集團 Katrina Shi (右)合影。(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Chai Hoe 律師主要就家庭法相關問題展開講解,包括同居、夫妻財產分割、婚前財產協議和大家頗受關心的父母出資為孩子買房的風險等法律熱點問題,幫助聽眾更好地了解如何保護家庭權益。 澳盛地產分析各州人口增長與地產價格的關係。(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Katrina Shi 澳盛地產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聯合孫樹藝高級銷售顧問,重點分析了過去5年布里斯班房地產市場的趨勢,並展望了未來發展方向,提供了專業見解和投資房產的重要個案實例參考。 家和律所何穎主任律師,解說家庭法和繼承法。(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Alan Chen 全球通移民公司創始人,則對2024年澳洲最新國家創新簽證(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NIV)政策進行了詳細解析,幫助與會者了解最新的移民機會與申請要點。 聽眾們聚精會神的凝聽中。(昆士蘭台商會提供) 此次活動不僅為會員們帶來了實用的知識與建議,更加強了商會成員間的互動與合作。昆士蘭台灣商會表示,將持續舉辦類似活動,為會員們提供更多學習與交流的機會,助力大家在澳洲的發展之路。 (昆士蘭台商會供稿)
2023年,我在香港訪學了三個月。去報到那天的座談會上,我向一位同學介紹自己說: 我叫徐凱,內地執業律師,我是來湊數的。 這是我的真實想法,我當時想要更多的個人時間和空間,理清自己來時的路。我後來才知道,這個座談的主要緣由,就是歡迎我過去。 這三個月過得非常充實。在港島的街市中,在海邊的小徑上,在朋友家的餐桌旁,我回想起許多意義重大而曖昧不明的往事,那些害怕面對而刻意迴避的事實,每一件都深埋在心底,每一件記得清清楚楚。 2004年來北京讀書時,我不會想到要在這個城市住到今天。我從安徽農村來,想要學習法律,在法學院上的第一課,就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什麼是法律? 法律是以國家暴力為後盾,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專政工具。 出乎意料,和我的想像相反。 然而,接下來這二十年,我每天都體會更多一點,這個定義的現實感。 因為不知道怎麼和人說話,大學期間,我大多數時間都躲在宿舍和圖書館,以免和人發生接觸。我在農村是沒有看過報刊雜誌的,因此最喜歡期刊閱覽室,我經常看《經濟觀察報》的評論和專欄,還看了《財經》雜誌的一些新聞稿件,尤其是和股市和國企有關的調查報道。復讀那年,我在高中書店讀過一本書,《中國農民調查》,是報告文學,也很接近新聞題材,這本書主要寫安徽農民,記錄了當年農業稅和計劃生育引發的許多事件,給我留下了至今難忘的記憶。 也許新聞行業的工作,更接近我最初的想法,而且我可以工作的名義,強迫自己和別人交流。一舉兩得。 大三的一天,我看到有一個講座,《財經》編輯段老師來法學院做了分享,我等散場時去問他,我能去《財經》實習嗎?就這樣,2007年11月,我來到朝外大街泛利大廈,成了媒體行業的實習生。 我那時連個完整的句子都寫不好。第一篇網稿寫完,編輯編髮後,我發現除了署名,其他句子都不是我寫的。 第一次出差,是去山西太鋼集團的事故現場,他們的礦渣山坍塌,吞沒了半個村子,地址在婁煩縣,也就是古樓煩國。我在剩下的半個村子裡,看到電視機里正盛放著北京奧運會的煙花。當地政府封鎖了新聞現場,我爬後山進去,拍了照片,又從後山出去,走到馬路上,被當地警察發現,拖到鄉政府里問話。副主編張老師打電話給鄉黨委書記: 要保障我們記者的安全。 書記說,你說什麼呢,我們是黨領導的政府! 當天深夜,政府驅車送我回太原。走盤山公路到山頂的位置,突然停車,叫我下車,在黑壓壓的山色中,高聲問我有沒有錄音筆和相機。當然有,但到山頂也不能給你啊。 這就是我發表的第一篇新聞稿件,《婁煩礦渣山不能承受之重》,張老師改的標題。 但我仍然是個很差勁的記者,和同期實習記者相比,無論是採訪能力還是寫作水平,我都差得很遠。我當時的主管編輯不認可我。她給張老師寫了一封郵件說我說謊了,我說給某部委打了電話,但她查閱了我工作上的座機,發現沒有通話記錄。以及我各方面能力都比較差。 能力差我認,但我沒說謊,那個座機它只能顯示最後一次打出的號碼啊。為什麼要趁我不在查閱我工位座機通話記錄。我回復郵件說明了情況,同時主動辭掉了工作。 就這樣,入職才兩個月,我就丟了第一份工作。 我太希望成為一個記者了,我給能找到號碼的每個新聞刊物主編打電話,即便每一個我都不認識。 《中國新聞周刊》的主編靳老師,我給她打電話,介紹自己,她說,真抱歉,她已經換工作到上海去了,在讀者文摘工作。 《中國周刊》當時創刊,主編是朱老師,我給他打電話,介紹自己,他給了我一份記者工作,我在中國周刊待了兩個月,沒過試用期,被辭退了。 人生前兩份工作,都沒有過試用期。但我仍然想要做記者。 《中國企業家》的金老師,《瞭望東方周刊》的黃老師,《中國新聞周刊》的陳老師,《中國投資》雜誌的一位老師(抱歉我忘記了她的姓氏),我找到每一個能找到的記者編輯,問她(他),你能給我一份記者工作嗎?每一個都幫助了我,給了我工作機會。但就如同此前一樣,每一份工作我都做不長、做不好,最後我在上面這些雜誌社,每個只待了幾個月時間,就都離職了。 2009年底,我不知道第幾次失業後,身無分文,借了一大把信用卡要還,也沒有朋友,常常漫無目的地走在北京街頭,走累了就坐在地壇公園的長椅上,心裡想起史鐵生。 此時,新聞媒體界發生了一起大事,舒立團隊集體出走《財經》,創辦了財新傳媒。這件事的一個直接後果是,《財經》雜誌大量采編職位出現了空缺。 就這樣,我又回到了泛利大廈,在這裡跌跌撞撞,又馬馬虎虎做了五年記者。 這五年期間,我努力工作,向著自己想像的方向不斷嘗試。漸漸地,我有一些報道得到了一些新聞獎項,但都不是我自己滿意的作品。2013年,我在重慶積累了足夠多的信源,去監獄中採訪了正在服刑的重慶廣電集團原董事長,採訪了時任重慶市長,前任市委宣傳部部長,以及許多環節的參與者,最終完成了一篇稿件叫做《紅潮》,講述了在重慶唱紅打黑時期,當地媒體在意識形態工具化和商業化之間的衝突。到這篇報道為止,我對這份職業想像中的自我期待被實現了。 在這幾年裡,我不斷練習提問、練習傾聽,部分克制了孤僻的天性,學習和別人說話。 在香港,我常常去文欣和冬冬家做客。原來他做記者的動機,有一部分和我是一樣的:正因為是一個非常內向的人,所以才選擇一份外向的工作。不是因為擅長,而是因為不會。 這份職業確實訓練並改變了我。慢慢學會交朋友。我漸漸認識到,與新聞熱點相比,具體的個人要重要得多。我開始交到一些朋友,也在工作中傷害過別人。 2010年,財政部有一位要員落馬,案涉北京的一名開發商。這位開發商的樓盤位於東二環上,叫富華大廈。我直接去富華大廈找人採訪,挨個房間敲門,就這樣見到了代替父親管理公司的小王。小王當時大學剛畢業,比我還小一歲,我自報家門,他卻一見如故,給我說了很多事。我後來結合其他採訪素材,寫了篇關於該要員的獨家報道,發在了《財經》雜誌上。小王看到以後,發簡訊痛斥我。我看到簡訊,心裡非常難過,不知道怎麼回復他。至今沒有回復過他。 那時我對自己說,我的工作是提供關涉公共利益的事實,雖然辜負了他個人,但合乎職業倫理。即便如此,此後十多年,每次路過富華大廈,我心中都隱隱作痛。 在香港,和朋友們聊起這件事,我終於意識到那個被迴避的問題是什麼,這麼多年來追索我的是什麼:被公共利益掩蓋的個人利益。 我之所以要寫那篇稿件,是因為我想要寫一篇獨家稿件,向我的同事和同行證明自己,這才是我最主要的動機。這篇稿件有關公共利益,也有關我的個人利益,二者並存。然而探究我行為的實際動力,我的個人利益是更加直接和主要的。這本是人之常情,但很奇怪,當我面對質疑的時候,就想不起來我有個人利益了,我用來安慰自己,在內心深處反駁小王的,全部是公共利益,似乎我一點都沒有個人利益在其中。 在具體的記者工作中,時常難以忍住越界的衝動。 2012年,陝西鎮坪發生了一起七個月嬰兒被強制引產的事件,嬰兒的父母是馮建梅和鄧吉元。鎮坪是一個袖珍的縣城,在這起事件中,我終於不再甘於只是一個中立的記錄者,試著幫助當事人從縣城逃往北京。在當年發表過的記者手記中,我記錄了當時的過程: 採訪結束後,鄧吉元決定再次離開。這是6月22日下午兩點多,他帶著女兒,鄧家大姐開車,載著鄧家老父親和我。由於是三省交界處,我們本來有三個方向可以走:安康方向,重慶方向和湖北方向。我提議走重慶方向,但安康市是他們最常走的,而且鄧吉元還想回家拿換件衣服。 我知道這條路線的風險。既然第一次沒走掉,現在盯著鄧吉元的眼睛遍布整個縣城。何況這條經由安康市前往西安的道路,每一步都可能被攔下來。那時,我能做的只是陪著他。我悄悄聯繫了張凱律師和騰訊微博的朋友,告訴他們,一旦有事,會請求他們幫助。我的想法是,就算走不掉,也要保證鄧吉元不被鎮政府的人帶走。 車行半個小時,一輛大型卡車就停在路中間。大姐下車,換了車技很好、曾經開過大車的鄧吉元,才堪堪過去。但隨後,大姐就發現,一輛鎮派出所的車不緊不慢跟著我們。我讓大姐靠邊,結果這輛車也跟著我們停下了。 往前幾公里,已是下午三點多,又看到一輛橫著「拋錨」的車,政府的人迅速包圍了我們的車輛,聲稱鄧吉元有問題,要帶他回去。鄧吉元不肯,但說不過對方。 網路圖片 隨後,那名採訪過鄧家的德國記者也出現在現場。場面愈發緊張起來,幾個所謂喝醉了的「村民」衝過來打鄧吉元,罵他是「漢奸」「賣國賊」。 我正在和趕來勸解的曾家鎮陳姓政協主席「敘舊」,突然看見離我們五六十米遠處的鄧吉元被人衝上去踹了一腳,我立即衝上去喊了一聲:「這麼多政府的人在場,怎麼有人打人!你們都不管?」 隨後有警察趕來。但令我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那個動手打鄧吉元的所謂「醉鬼」,竟然指著我跟警察說,剛才是和我打架!於是才有了警察認為我是當事人,要帶我回去調查的事。在我的堅持下,他們又改口說帶我回去「作證」。 當我被誣衊打架時,我找到事發時和我說話的政協主席,問他:你能不能說句良心話?對方囁囁嚅嚅說不清楚。當情緒與焦點引向在場的外國人之時,參與圍堵的另一人反反覆復罵我是漢奸,他說,釣魚島你怎麼不去關注?這麼大點事,你們就要來我們鎮坪弄? 以上過程,通過現場的多個信息源已在微博上直播了。經過這一場風波,走是走不掉了,當晚7點多,鄧吉元被帶回鎮坪縣公安局,而我被公安跟著,最終還耗時一個多小時做了份證人筆錄。 當晚10點半,在警察與宣傳人員的「護送」下連夜送趕到安康。等住下,已是次日凌晨三點。(《鎮坪七日》,2012年發佈於財經網,鏈接已不可見) 那時我開始意識到,我內心最大的渴望,是守護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寫出某篇獨家報道,或者在社交媒體上引起關注。我近距離接觸了一些媒體前輩和同行們,看見他們非常有意識地利用社會事件轉化個人影響力並牟利,我心中的疑惑不斷滋長。 2021年,為練習打坐,我去一家寺院住了兩周。這是禪宗叢林,每日要在禪堂打坐幾次。在寺院里,我見到很多怪事。 比如說,有一些信徒喜歡放生,因此寺院的池塘溝渠有大量死去的魚鱉。 比如說,見方丈是要磕頭的,是要給紅包的。只有方丈有權為居士皈依,當我去找方丈皈依時,沒有給他紅包,也沒有給他磕頭。於是他將在我晾在一旁,置之不理,我因此在丈室待了一上午,現場觀摩了這位方丈如何接待客人。 第一批客人是一家四口,一進門就五體投地,向方丈跪拜,每人手裡都拿著幾張百元紙鈔,獻給方丈。方丈接過來,直接扔到手邊的抽屜里,然後面露慈悲地接受恭維。 第二批客人是一位僧人,也曾在這家寺院掛單,後來自己要出去闖一番天地,去到另外一個縣城,盤了一家寺院,但諸事不利,回來向這位方丈請教。同樣給了錢,同樣跪拜。二者寒暄,方丈開始為這位僧人支招,應該找某某領導,佛協有一位秘書長與這位領導相熟,我現在就可以給你打電話找他,找到這位領導送點禮,他開口打招呼,事情就好辦。 直到午飯時間,他仍然沒有為我皈依。年輕侍僧小心翼翼提醒他,方丈才不情願地叫我過去,草草為我執行了皈依儀式,全程沒有看我。 我剛到時,大殿中仍有來自金陵刻經處的一些佛經和讀物,供信徒自取。但隨後有關部門整頓這類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這些佛經就從大殿中消失了。早粥時方丈訓話,依據領導指示和會議精神,大殿不能再出現這些佛經,要求巡視僧務必檢查落實。 當然,和任何行業的成功人士一樣,這位方丈的法號前,有一堆頭銜:佛協會長、政協委員、人大代表。 即便如此,在這家寺院中的暫居,給我留下了無法忘懷的體驗。寺院的鐘鼓、氣息和禪茶,來往勞作的修行者,默默無聞的學僧,集體打坐的禪堂,樣樣都鐫刻在我心中。 在這位宗教官僚身後,仍然活著的,是佛法的古老實踐:打坐,觀想,向內尋問。 不管外層有多少腐化,佛法常住。 當我回頭來看那個新聞行業時,恰如我對於寺院的感受。行業的複雜性在於,最虛偽背後,也有最真實之物。即便有那麼多腐化的現象,那麼多虛偽的人物,事實和思想的自由市場,仍然是當代社會的必需公共產品,仍然值得最大的努力和奉獻。 法律行業,亦復如是。 在座談會上,一位老師問我為什麼要轉行,我說: 為了賺錢。 雖然有很多因素促使我轉換職業,但收入是第一優先順序的考慮。到2014年,我仍然身無長物。我希望有養家糊口的能力。而記者這份職業,在財務上的性價比實在太低了。我那時居無定所,經常搬家。有一次搬家,為了減少負擔,把自己所有的紙質書都在朋友圈送人了,其中有許老師的隨筆《坐待天明》,送給了湖北一位朋友。後來記起是許老師簽了名送我的,內心後悔不已。我知道,這位朋友會比我更珍惜這本書,稍作安慰。 2014年,我剛轉行不到一個月,浦律師的案子就發生了。 當時,他和屈律師、步律師擔任雜誌社的法律顧問,我們有一些稿件,涉及工商檔案的,就會請雜誌社委託律師查檔。浦律師曾經辦理過重慶勞教系列案件、浙江於其一案件時,這些是我做過的選題,為此採訪過他多次。 2014年5月浦律師被捕後,公安機關找過我很多次,嚴重干擾了我的實習律師生涯。當時發生的情況,我如實記錄了下來,並且在2015年浦案開庭前,全文公開發布在微博上,在這篇文章的結尾,我又寫了一些很中二的話: 「今天我發表這篇記錄,心裡不是沒有猶豫、懷疑和恐懼,最擔心會影響到父母的生活,心裡真的很害怕,我沒有能力保護他們,難道還要給他們帶來麻煩么?我對於包括李某在內的警察也沒有任何情緒了,也許他們只是在做不得不做的工作而已。但我不能坐視浦受刑而一言不發,因為我仍然記得自己最初為何退學重考了法學院,仍然記得為何畢業去做了新聞記者,仍然記得自己對於所在國家和社會的幻想:在我想要生活的地方,我的家人朋友都有尊嚴,每個路人都有他的基本權利;在這樣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會因為這樣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如今浦案開庭在即,以此文為獻,致意二中院的法官:我仍然相信你們有作為裁判者的良心和自重。」(《在浦案中作證》,2015年發佈於新浪微博,鏈接已不可見) 浦律師被判緩刑走出看守所之後,我曾問他,再也不能以律師身份出庭,會不會遺憾?他反問我: 你怎麼知道我的律師證永遠拿不回來了呢? 是啊,我也相信,他終有一日會拿回來。 我律師執業以來,每天在想辦法賺錢。我覺得,一份工作在商業層面成立,才有可持續性。在這樣的商業工作里,每個具體的業務里,我喜歡那些技術層面的細節,戰術層面的策略,經常沉浸其中,得到深深的滿足感。 但我還想要更多。我還想要有超越性的意義。我還想要探索人之為人的真實面目,我還有很多困惑,沒有被回答。 我想要提問,想要質疑,想要探索,可以這樣做的前提,是表達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圍繞著這個主題,我開始做法律援助,即便很多時候,我也不喜歡乃至厭惡很多言論。但我經常會想起,霍姆斯法官的話: 那些我所痛恨的思想,同樣自由。 在往後的日子裡,我的心中也不斷迴響起這句話。 就是在這種探索中,我遇到了弦子麥燒案。2018年,當弦子和麥燒被起訴時,我主動聯繫了前同事麥燒。在當時的我看來,這是一起表達自由的案件,麥燒把弦子的自述文章轉發到了微博上,成了名譽權糾紛的被告。之所以引發關注,只是因為涉及明星八卦。後來我慢慢認識到,這起表達自由案件格外不同的是,它正好回應了我們這個時代,社會思潮的真正重心: 性別平權。 在代理過程中,我重新理解了我的成長經歷。我有兩個表妹。表妹小燕和我一起在奶奶家長大,她比我小一歲,但農活卻比我幹得多。所有人都視為理所當然,包括我自己。 另外一個表妹,小靜比我小五歲。我讀大學時,她讀初中。那年,她和弟弟來北京看望父母,也就是我的姑姑姑父。有一天,我過去找她們玩,遇見一家人要吃肯德基,因為我的表弟過生日。那是2004年,對安徽農村的小孩來說,去吃肯德基是件很盛大的事。於是,我看到那天上午一家人都很高興。但在出發前,我姑父和小靜說: 你就不用去了。我們會帶一些回來給你吃。 我仍然記得二十年前,我的表妹當時的眼睛。 我更多回想起來的,是我的媽媽。我想起了媽媽童年的生活,她是女孩中的老三,不受寵。嫁給我父親以後,她因為個性要強,在農村的生活網路中很孤獨。 我以前寫過我的媽媽: 媽媽小的時候,被外婆扔進水溝差點淹死。在家裡吃飯,作為獨子的舅舅吃掉了大部分米飯,她和姐妹們只能吃紅薯配腌菜作為主食,這造成了她對鹹菜至今抱有宗教狂熱般的喜愛,每頓都得有。(《媽媽回北京掃地了》,2018年發佈於簡書平台,鏈接:https://www.jianshu.com/p/b7d396f21f8a。) 這個案件一開始我只是麥燒的代理律師,後來開始代理弦子。弦子在法庭上的發言,本身就在反對基於性別的刻板印象:弱勢的、被規訓的、充滿羞恥感的女性受害者。我想像過她報警那天發生的事: 長夜將盡未盡,長日將臨未臨,21歲的女孩在大學宿舍里省思。幾個小時前,夜幕降臨,她走進過一間化妝室。幾個小時後,太陽升起,她走進了一間派出所。這些都將成為未來故事的開端。 我看到彼時彼地,她冉冉升起的自我。那麼驕傲。寫滿了不服。(2022年《當事人走窄門》) 正是弦子和麥燒的持續勇敢戰鬥,最終換來了對方不得不撤訴的案件結果。 在權利倡導型司法個案中,當事人權益和公共利益可以兼顧,前提是有效公眾參與。所以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申請公開審理,申請人民陪審員參加,申請雙方當事人到庭,既為查明事實,也為公眾參與。但法院始終堅持不公開審理,導致重要的司法議題,比如當事人出庭、證據採信和證明標準,沒有得到足夠討論。 沒有充分地將社會關注轉化為司法建設,是我覺得遺憾之處。 2018年幾乎同一時間,我遇到了鄒思聰何謙案,這起案件迫使我重塑了自己和社會的關係。 鄒思聰是個年輕記者,我們通過網路認識,在該案案發之時尚未見過面。2018年,他在公眾號上發表的署名C的文章時,涉及指稱一位公眾人物性騷擾的內容,我看到了,雖然有一些吃驚,但並沒有過多關注。鄒思聰問我,對方是否會起訴他,我說,大概率是不會的。事後證明,我錯得離譜。 就我當時和如今的觀念來說,這種事是司法不應介入的場域。有證據證明是虛構的,發布者承擔侵權責任;有證據證明發生了性騷擾行為的,性騷擾者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兩者皆不足證實,真偽不明,則法院不應當支持任何一方的訴請。這個中間地帶,留給公民社會自行生長。 父權式的司法機關不是這樣處理案件的。沒有中間地帶。 2018年11月,鄒思聰接到起訴狀,發給我,我一時不知道如何處理。我並不認識化名C的何謙,我也沒有見過鄒思聰。我認識對方當事人,他是媒體界前輩,某個圈子的核心人物,那個圈子也曾幫助過我。在那個時刻,我認為我的道德準則在受到考驗:是對鄒思聰置之不理,還是在某個幫助過我的圈子的對立面?兩種選擇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把這個案子介紹給同事,避免讓自己處於這樣的衝突之中。 我那時就很清楚,在我過去工作認識的圈子裡,這起案子會引發紛爭,捲入這種圈子紛爭,就我一心只為賺錢的律師事業而言,只有損害,沒有幫助。 就在我和當時的律所同事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接到了來自這個圈子的好幾通電話,這些電話讓我內心生出了反感,也在內心確信了某些事實,產生了幫助鄒思聰和何謙的想法。 何謙回國來應訴,我第一次見她,就對她說: 如果我發現你說謊,就立刻退出這個案件。 可惜的是,在訴訟過程中,何謙從來沒有給我這個機會。我看到的她,始終是誠實和準確的。 在代理這個案件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收到侮辱信息,來自過去媒體工作中認識的一些人,他們說我: 為了出名不擇手段 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蒼蠅 對方當事人兩次向律協投訴我。在開庭前,我在這個公號上發了一篇文章,請求公開審理,他投訴我炒作。開庭後,北青報發了一篇快訊,既沒有寫案件實體內容,也沒有採訪我,他依然向律協投訴我炒作。 即便我代理被告應訴,對方才是發起訴訟的那個人;即便當時已有五位女性在微博上公開指控他;即便對方律師團隊沒少「炒作」(我不認可這個詞,也歡迎對方律師公開發聲,這裡為了上下文對比使用),起訴前發文宣稱「米兔運動必須回歸法治軌道」,訴訟後寫手記說「有人想要你社死你該怎麼辦」。 我在這個案件,始終面對著沉重的倫理抉擇。 就我作為被告代理律師的立場,當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重合的。何謙和鄒思聰的公開表達,旨在公開討論,因此我們會努力促使這一目標的實現:何謙實名回應,申請公開審理,歡迎媒體關注。對方的網路發言,無論本人還是律師,我們也只做公開回應,不會像對方那樣各種投訴。我認為,在公眾參與的個案中,訴訟策略和訴訟目標應當保持一致,這是邀請公眾參與的道德基礎。 就我作為個人的立場,不能辜負她和他的誠實和勇敢,無法迴避這樣深刻的信賴和託付。 因為「朋友圈」的重疊,我時刻審查自己的言行,以免傷害到我自己的一些朋友。但真正創傷我的,正是來自「朋友圈」的辱罵和拉黑,我不由自主地懷疑,是不是被他們說中了?也許他們看出來了我的本性,我就是那樣糟糕的人。我內心深處本來就有無限的羞恥感和自我懷疑,現在得到了他人的證實。 在香港,我問一位朋友,這些年來的工作,你覺得最難的部分是什麼?她說: 社會運動創傷。 她解釋說,這創傷並非來自權力,而是來自想像中的共同體。她的經驗和我是一致的。給我留下創傷的,不是浦律師的案子,不是弦子的案子,也不是亮馬河的案子,只有這個案子。 然而,就我個人成長來說,這個案件帶給我的自由,迄今為止是無與倫比的: 我徹底成為沒有圈子的人。 三十多年來,在學校、單位或圈子這樣的集體里,我總感覺格格不入。即便如此,我仍然渴望被接納,嫉妒那些受歡迎的人,自卑到迎合那些有意貶低我的人。在這個案件以後,我慢慢接受自己,不能成為圈子的成員,正是我之為我的本來面目。 […]
河北邯鄲一位初中生在遭遇校園霸凌後,被三個男同學聯手殺害後埋在蔬菜大棚里。這一惡性事件發生後,輿論的一大焦點無疑是:三名兇手都是未成年人,卻犯下如此可怕的重罪,到底應該如何懲處這些「小惡魔」? 看看網上洶洶群議就會發現,很多人都主張嚴懲,「這幺小就能殺人,長大了還了得?」有些人不滿於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兇手的免死金牌:歷代法律規定,7歲以下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香港《少年犯條例》仍沿用,但國內刑法第17條則定為14周歲以下。 豆瓣上一位「午後的水妖」則主張讓未成年的家長負起連帶責任: 在權力框架中,對權力下游的保護,會轉變成對權力上游的賦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實際操作中變成未成年罪犯保護法,就是這樣的實踐結果。 要解決的方法其實很簡單,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不但需要替刑,並且因教育無方剝奪監護權。兩個監護人,冠誰的姓就懲罰誰。 這樣一來,不但能解決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還能順帶改善出生性別比,降低冠父姓的比例。 這個建議不乏有人為之叫好,認為能管用,但在實踐中可能相當危險,帶來難以預料的新問題。因為這一思路說到底是「一長制」的翻版:家裡出了事,唯家長是問,其結果,勢必會讓監護人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管教,將「忤逆」的苗頭儘力扼殺在搖籃中。不論出發點如何,這對兒童權益勢必是不利的。 當然,那種主張嚴懲的聲音之所以高漲,也是出於現實的恐懼,因為近年來一些惡性案件似有低齡化的趨勢:2018年,湖南一名12歲的六年級男孩持刀殺死母親;2019年,大連一名未滿14周歲的男孩殺死10歲的女孩;去年夏天,湖北荊州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孩將一名4歲半的女孩推入糞坑致死。 對於習慣了「殺人償命」的中國人來說,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兇手只因不到年齡,就可以逍遙法外:在上述案件中,只因兇手不到14周歲,常常不予立案,甚至事後照常上學。湖南衡陽一位差23天未滿14周歲的男孩,將11歲的女孩拋屍湘江,還揚言:「我殺人不用坐牢!」 每次出現這樣的事,呼聲最高的往往就是採取嚴刑峻法,有的人甚至覺得把兇手判處無期徒刑都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最好乾脆肉體消滅,否則一想到這樣的人有一天還能出獄,就感覺毛骨悚然。 網路圖片 僅僅將兇手一殺了之,並不能解決問題,我們只有充分了解這類案件背後的社會成因,才能更好地防範、減少這些不幸事件。每次發生這樣的慘劇,縈繞在公眾心頭的一大疑問是,「孩子為何如此殘忍?」 在一般人的設想中,「孩子」應當是一個「天真純潔」的群體,遠離成人世界的污濁,至少是「未受玷污」的。這一觀念的前提是「人性本善」,深信只要保持初心就能一直善良,然而現實可能更為無情。 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一書中感嘆,天京事變中,「殺人最殘酷者則為太平軍中之童子軍」,「所有革命造反的團體中,其中都以幼童組織,最為激烈、最為忠心、最為厲害,也最為殘酷」。 確實,從緬甸到非洲的娃娃兵,都以手段殘酷著稱,其狠毒有甚於成人。實際上,《水滸》里最殘忍好殺的李逵,在很多方面也像是個巨嬰。既天真又兇殘,這看起來似乎很矛盾,到底是為什麼? 曾獲諾貝爾獎的動物行為學家康拉德·洛倫佐在《攻擊與人性》中指出一個普遍現象:「在色彩如廣告招貼的魚類中,年幼者幾乎更富於色彩,更兇悍,而且比成年者更堅決地向版圖的所有者攻擊。」 他提出了一種解釋: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攻擊性在物種內部必定需要得到抑制,否則狼群如果互相撕咬,那這個種群就會在進化過程中歸於消亡,並且越是兇猛的動物越需要這種抑制機制(所謂「虎毒不食子」),要不然太危險了;然而,人類本身不像虎狼那樣天生就有鋒利的爪牙,這就需要發展出一套文化機制來抑制自相殘殺。 如果順著這個邏輯,那麼孩子就不是「天生純良」的,恰恰相反,他們需要充分社會化才能控制好自己與生俱來的攻擊性——孩子殘忍,正是因為他們沒輕沒重,也不像成年人那樣清楚自己行為的後果。 我有了孩子之後就理解了這一點。小毛從小就很溫和,幼兒園學前班時,一個女孩子很喜歡他,當被家長問起為什麼時,她說:「因為只有他不亂打人。」然而那些「亂打人」的男孩子,並不是天生頑劣,而是不知道如何掌控自己的行為,恰到好處地表達自我。有個小男生也很喜歡小毛,但他表達喜歡的方式就是緊緊抱住小毛,甚至去打他,動手的時候又沒輕重,結果就是小毛看到他就逃。 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既不至於傷害他人又不至於壓抑自我,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挑戰,也需要長久的教養,經歷這樣的社會化進程,最終才能成為一個文明人。然而不幸的是,在當下這個時代,許多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這都是缺失的。 網路圖片 在「邯鄲初中生被害案」中,三名兇手都是留守兒童。湖南衡陽14歲男孩殺死11歲女孩的案子,兩人都是留守兒童;那名持刀殺死母親的12歲湖南男孩,也是留守兒童,他弒母的起因就是母親打工回來發現他學業很差,暴怒之下打罵了他,而他對母親既不畏服也無感情,當下暴起傷人,甚至在弒母之後還問:「我什麼時候能回學校?」 這當然不是說留守兒童都有問題,但毫無疑問,長久不能在父母身邊,得到關愛和依戀的滋養,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這意味著他們沒有被充分告知,什麼才是正確的行為,也難以產生對他人的共情,只能靠自己孤獨地摸索。雖然有些人依靠自己艱難走過來了(我不少朋友就是),但可想而知,勢必有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越走越遠。 如果是這樣,那我認為這些事件中孩子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殘忍,不是天生邪惡,而是他們缺乏教養和引導的結果。父母不在身邊,就算回家來往往也只問學業而不管內心,校園生活則更枯燥又嚴厲,對於一些根本不知如何處理自己情緒和攻擊性的男孩來說,欺凌弱小就成了他們宣洩的渠道,直到做下可怕的事。 留守兒童,原本是城鄉二元分隔體制的產物,否則父母進城打工,完全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就近入讀。這是人為製造的親情隔離,不管它考慮的出發點是教育資源還是管控人口流動,其結果都是讓無數農民工家庭承受了創傷,最終結出了苦果。 留守兒童不應該再有了。雖然這一社會解決方案未必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但在更多悲劇發生之前,我們至少應當正視悲劇的根源。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維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