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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人发现,大陆多地法院在上传司法裁判文书时,隐去案件审判员的姓名,有的文书甚至连案号都隐去了。事件被曝光后,引发热议。有业界人士质疑,如此处理,“案例的真实性只有发布者能保证了”。有网友讽刺,那些不敢露出名字的案卷上,写满了心虚!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日前,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时发现,大约有2万篇文书,审判员的姓名被隐去了,在名字的位置上显示的是“XXX”。除此之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人员的名字,也被用同样的方式隐去了。甚至有部分法院文书,连案号都做了模糊处理。比如,多份由杭州市中级法院发布的文书,其案号均为“(2024)浙01民终XXX号”;而北京金融法院的部分文书,其案号进一步被模糊处理为“(XXXX)京XX民终XX号”。 报导称,这些被隐去审判员姓名的文书集中在2024年和2025年,多出现在四川、内蒙古、河北、,浙江、山东、河南、天津、北京等地的法院文书中。 对于部分法院隐去法官姓名的做法,不同地域的多位法官表达了诧异。 有法官称,最高法曾要求隐去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尤其是对自然人姓名“能隐则隐”,但并没有提及需要对审判组织成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有法院系统的人士称,案号并不属于被隐名处理的范畴,且并无模糊处理的必要。 甚至有业内人士称,“如果这样隐名,那案例的真实性只有发布者才能保证了”。 事件引发民众关注,有网友讽刺,“没问题不怕给人看,怕给人看就是怕被人发现有问题。”还有网友称,“文书网本来就不再上传大部分判决书了,有些案子,根本搜不到。”
网络图片 文|李宇琛 三月,春回大地,按说该是万物复苏。但有些地方的法槌落下,却带着点倒春寒的凛冽。告别这个魔幻的三月,盘点那些法治舞台上的奇景,你会发现一条简单粗暴的逻辑正在上演:我审故我在,你辩故你滚。 这不是演习,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剧,主角们身份各异,有法官,有九旬老母,有“被指定”的被害人,还有一群即将拿着二维码的律师。 剧本第一幕,发生在河南南阳。 主角叫毕祺祺,是个90后法官。他妈冀廷梅,一个曾经带着乡亲们搞玉器市场发家致富、拿过各种表彰的能人,突然就成了“黑老大”。 连带着十几个亲戚,咔嚓一下,全进去了。 毕法官觉得这事儿不对劲。母亲冀廷梅搞的市场,商户们交管理费,按材料里的说法,七百多个商户都站出来说“我们自愿的”,没觉得被强迫。可警方不信,非说这就是强迫交易,是涉黑,还放话威胁证人: “你港片看多了,以为请律师有用?” 甚至连律师都被围堵,被称为“假律师”。 毕法官寻思,别人不顶用,亲儿子总得上吧。刑诉法和司法解释写得明明白白,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给近亲属当辩护人。这在法律圈,基本算道送分题。他把申请递到南阳淅川法院。结果,法院拿着这道送分题,愣是做成了一道: 奥数压轴题。 苦思冥想了一个多月,法院就是不给答复。上一级法院也打太极,“等回复。” 一个法官,想在法律框架内救自己的妈,发现自己被自己服务的系统给“等回复”了。这扇门,对他这个“内部人”都关得严丝合缝。 毕法官心里苦,但估计说不出。他爹妈被抓三年,他一直试图在体制内沟通,结果发现,越温和,越容易被当空气。 这扇门背后,可能藏着法院的难处。最大的难处,也许是怎么在不得罪某些力量的前提下,把程序走得像那么回事。 毕竟,南阳这案子,怪事不止一桩:七百证人不如几句恐吓,律师阅卷难,看守所玩失联,案子还能拆开审: 程序正义?那是什么,好吃吗? 所以,毕法官能不能给他妈辩护,这真不是法律问题,南阳法院在等什么?等风头过去,等大家忘了,等冀廷梅家属自己放弃? 毕法官的遭遇,像投入水池的一块石头,激起的涟漪不止一圈。 第二幕,舞台转到浙江温州苍南。 这里有个更魔幻的角色,叫王建东。他身兼被告人何华芳的丈夫和“被害人”双重身份。你说这剧本写得巧不巧? 更巧的是,王建东作为“被害人”,想在庭前会议说句良心话:“我没被骗,没损失。” 法院直接给他来了个指令,不准说你没被骗,也就相当于说: 你只能支持、赞成、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 任何不同意见,免谈。 这操作,让人梦回古代公堂——“大胆刁民,还不从实招来?不招就大刑伺候!” “兼听则明”的老话,看来没传到苍南。他们可能觉得,司法效率更重要。什么叫效率?就是大家都别废话,跟着检察院的调子走就对了。 王建东的律师想较真,提了管辖权、证据、公开审理这些基础问题。法院更干脆,直接把这些定义为“辩护意见”,然后以此为由: 剥夺了律师的出庭权。 这逻辑闭环了:被害人必须同意检方,律师质疑就是捣乱,捣乱就别来了。齐活。 所以你看,有时候,“被害人”这顶帽子,是你想摘都摘不掉的。你明明没觉得疼,有人非按着你说: 你疼,你必须疼! 第三幕,舟山中院。 九旬老母何英,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要给儿子林军丞辩护。儿子被控敲诈勒索,说是跟舟山首富和海航讨债讨成了敲诈。老太太不信。 法院规格挺高,常务副院长亲自坐镇。一开始也挺客气,法官同意老太太当辩护人,口头也答应了可以复制案卷。 老太太心里刚热乎一下,没想到院长王良军发话了: “不允许复制,只能在阅卷室查看。” 法条上白纸黑字写着,亲友辩护人“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关键就在这“经法院许可”五个字。 解释权,看来牢牢掌握在院长手里。 于是,九旬老太太,得在十五天(扣除周末只有十来天)的庭前准备期里,每天跑到法院,一个字一个字地手抄堆积如山的案卷: 这哪是辩护?这是对老太太进行体能极限测试。 法律给了权利,现实砌了堵墙。这墙不高,但对一个90岁的老人来说,就是天堑。最终辩护效果如何?大概率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你看,法院可以让你辩,也可以让你辩不成: 手段多得是,总有一款适合你。 第四幕,视角拉到更宏观的律师群体。 安徽蚌埠司法局灵机一动,给律师们发了个专属“健康码”。以后,律师事务所出函,必须带二维码。法院、检察院、公安一看: 蚌埠律师,请出示您的二维码。没有码,对不起,您的业务我们不受理。 美其名曰,“压实律所管理责任,减少私自收案收费”。 这码,仿佛成了律师执业的紧箍咒。以前是认章不认人,现在是认码不认人。万一系统抽风,或者信息录入稍有差池,律师们就得在办事窗口前,体验一把“码到成功”或“码上失败”的刺激。 下一步,是不是要搞律师执业行程码、大数据轨迹追踪?想想都带感。 最后一幕,必须得提提“刑辩不过山海关”的新注脚。 辽宁阜新,退休法官刘学慧被控“滥用职权”。二十年前,他递交审委会后,按院领导指示给一个重病犯人办了取保候审。如今,领导隐身了,他成了背锅侠。 辩护律师李进、杜明怀想调取当年的关键卷宗,法院说: “没有必要。” 开庭时,律师想发言,刚说几句,法官就开始警告。李进律师讲了十分钟,一次训诫,直接被请出法庭。下午,杜明怀律师更惨,五分钟内,八次警告,一次训诫,也被请出去了。 辩护席空了。法官问被告人刘学慧:“你是自己再请律师,还是我们给你指派法援?” 这效率,啧啧。 律师的作用,在这里被压缩到了极致——大概就是来证明一下“我们开庭了,有律师在场(过)”。 刘学慧想喊:“我要我的律师!” 但声音,可能飘不出那个“没有必要”调取证据的法庭。 把这些碎片拼起来看,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法律条文写得越来越细,程序规定越来越全,但实践中,那句“我审故我在”的潜台词,似乎总能压倒一切。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有时像个巨大的黑洞,把本该属于公民的权利悄无声息地吸进去。 南阳的毕法官还在等回复;温州的王建东被迫“同意”;舟山的老母亲仍在手抄;蚌埠的律师预备扫码;阜新的刘学慧面对空席…他们都在各自的剧本里挣扎。 这出戏演到最后,主角光环似乎只打在那个高高在上的“我审”之上。至于其他人?无论是想说话的律师,喊冤的家属,还是试图自证清白的被告,剧本给他们的最终指令往往异常清晰: 你辩故你滚。 法槌落下,有时宣告正义,有时,也像重重关上的门。门外的人,看着门里模糊的光影,心里五味杂陈。至于那杆叫“公平”的秤,秤砣可能早就被锁进某个保险柜了,毕竟,当存在感依赖于审判的绝对权威时,异议的声音,自然就成了必须清除的噪音。 古老的铁门变成了如今更精密的玻璃墙,看似透明,却更难逾越。开锁和关门的手法确实越来越艺术化了,但最终指向的目的地,好像从未改变。然而,铁屋子纵然造得再精巧,密不透风,那偶然从门缝里泄露出来的光,或是几个清醒者绝望的呐喊,也足以让外面的人窥见几分内里的景象。毕法官的奔走,何老太的抄写,被逐律师的背影,还有那七百位证人的发声…… 这些并非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它们是刻痕,是印记。 当“我审故我在”成为一种傲慢的宣告,“你辩故你滚”成为一种粗暴的驱逐时,总有人会记得,总有眼睛在看着。或许今日的力量对比悬殊,公道看似遥遥无期,但正如黑夜里无法完全禁绝星光,至少,三月的这些喧嚣与被压制的喧嚣,让我们听到了沉默被打破的声音,哪怕微弱,哪怕艰涩。至于那杆叫“公平”的秤,它或许蒙尘,或许被藏匿,但总有人记得它应有的模样,并在寻找让它重见天日的机会。 写于2025年3月31日
11月13日中午,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周家法庭庭长郝剑,被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吴某仁刺杀身亡。16日,据双城区公安分局通报,吴某仁供认,因不服离婚判决,酒后持尖刀将郝某刺伤致死。 据财新网报导,目击者潘先生称,行凶男子50多岁。被杀害的法官当时刚开完庭,吴某仁将其拽进收发室后,二人发生争执。潘先生进屋后看到,吴某仁手持剔骨刀,法官已被捅伤。潘先生将受伤法官搀扶到其他房间后欲打电话报警,“电话还没有打出去,就发现人已经不行了;往医院送的时候,他已经无法行走了。” 11月16日消息,嫌疑人吴某仁已被警方逮捕。 上游新闻报导指,吴某仁哈尔滨双城区人。2020年7月8日,吴男被妻子起诉离婚,由周家街道法庭庭长郝剑负责审理,9月17日一审判决二人离婚。吴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期间多次找到郝剑对财产分割部分提出异议,并索要法庭留存的其住所房产证。 案发当天中午,吴男从家中携带一把刀,再次找到郝剑索要房产证未果后,掏出事先准备的刀,一刀刺中郝某胸部。 有网民评论说,看看当初审判的是否公平,不能因为被杀就一了百了,还原事情真相才能让百姓信服。 此前,大陆曾发生过多起法官遇刺、遇害事件。 2010年6月1日,湖南永州邮政储蓄支行守护押运队队长朱军用冲锋枪扫射法庭,当场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伤。朱军与前妻离婚为财产分割闹上法庭,认为法院判决不公。 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女法官马彩云突遭持钢珠枪的两人的射击,其丈夫也受伤。凶犯之一系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两人已在枪击马彩云之后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