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申请离港赴美 遭法官拒绝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多项罪名而被起诉,虽然获得保释但不准离开香港。黎智英周五(12日)向高等法院申请暂时撤消禁止离境命令,但遭法官拒绝。

综合港媒报导,黎智英12日早上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离港赴美,他的代表律师邓乐勤表示,黎智英在香港连系强,持有上市公司,其家人也都在香港生活,万一黎弃保潜逃会令个人及商业的声誉毁于一旦。

不过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最后仍拒绝黎智英的申请,并表示将会择日颁布书面理由。

今年4月,警方逮捕了黎智英等15名泛民主派人士,指他们涉嫌参与非法集结。

黎智英被控4项罪名,其中的一项集结罪,是去年8月31日“反送中”运动支持者发起的“831为香港罪人祈祷”游行。这次游行未获警方同意,但有大批市民参加,当天黎智英走在最前面。

游行结束后,入夜多区爆发严重警民冲突,其中以太子地铁站流血事件最为激烈。

黎智英还被控涉嫌恐吓他人。2017年6月4日,黎智英在维多利亚园参加“六四”烛光晚会时,因不满某报记者追访而喝斥对方,其后有人报警求助,警方列为刑事恐吓案处理。

黎智英早前获准以港币7000元交保外出,期间不得离境。他上月22日到高等法院本欲申请撤销其离境禁令,其后搁置至今。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