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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港47人案 14人遭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5月30日裁定14人罪成。這是中共實施港區國安法壓制異議分子以來,香港針對泛民人士最大案件做出的重要判決。人權團體批評,這是對民主政治進程與法治的徹底蔑視。 綜合媒體報導,這是香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這場審判未設陪審團,法官則是從香港當局領導人親自挑選的一群法官中選出的。 由於裁決結果備受關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30日早上6時許,即有數十位市民排隊等候旁聽,事實上,有一些市民從前一晚即開始排隊,而美國、英國與歐洲的外交官也都出席旁聽。 法院周圍則是戒備森嚴,還有數十名警察與警車巡邏。警方還派出裝甲車「劍齒虎」停泊於法院外。每輛駛入法院的車輛,均需由警員帶警犬繞車搜索,另有警員詳細檢查車底等位置。 涉案的47人中,有31名被告在審訊過程中認罪,以及有16人否認控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法官裁定劉偉聰與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名成立,其中有4人是前立法會議員。法官將另外擇期宣布刑期。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罪行,刑期從3年到終身監禁不等。 這起案件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與泛民人士提出,有47名被告,當局依國安法控告他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企圖藉由操控投票,使其取得立法會35席或以上,從而有足夠票數否決港府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政府停擺。 他們在2020年7月11至12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並爭取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數議席,以否決政府議案,逼港府回應「反送中」運動所提出的「五大訴求」。 「五大訴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對示威的「暴動」定性、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就「反送中」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立即實行「真雙普選」。 戴耀廷也提出「攬炒十步曲」,包括無差別否決政府撥款。根據基本法,財政預算案若兩次遭否決,特首就要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若再否決預算案,特首就得辭職。 人權觀察:對民主法治徹底蔑視 針對香港法院裁定14人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發聲明指,這是對民主政治進程與法治的徹底蔑視,所有香港人期望的只是有機會自由地選出他們的政府,無論中國政府及其精心挑選的香港法院怎麼說,民主都不是罪行。 「人權觀察」中國部代理主任王松蓮在聲明中指出,北京曾承諾給予香港人普選權,因此應該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公然剝奪香港法律與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港泛民47人「35+初選」案完成舉證 11月底結案陳辭

遭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派「35+初選」案,其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陸續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審理,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8月28日完成作供。案件暫定11月27日起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辭,其後法官可能作出裁決。 綜合媒體報導,「35+初選」案共有47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試圖操控投票,尋求爭取35席或以上的立法會席次,從而有足夠的票數否決財政預算案,使行政長官辭職,政府停擺。 這47名被告包括: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大批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梁國雄、楊岳橋、區諾軒、胡志偉、毛孟靜、范國威和郭家麒等。 這起案件2021年3月起審理,期間有31人認罪,16人否認控罪。高院早前進行舉證審理,28日由最後一名自辯人、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完成作供。在庭上自辯4天的余慧明表示,絕不同意控方指她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法官將案件暫定押後至11月27日待雙方作結案陳辭,料需時兩三周。按法律程序,法官可在結案陳辭後作出裁決。 涉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案源於泛民主派2020年7月11至12日舉行由選民投票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以爭取立法會過半議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的所有政策,恐違反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1年1月,警方拘捕50多名初選案的泛民領軍人物,其後當局依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各人。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不設陪審團。 港區國安法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

泛民35+初選部分被告盼速判刑 認罪減刑恐成港區國安法常態

涉違港區國安法的泛民「35+」初選案尚未開審,但已有29人表明會認罪,其中3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表示希望儘早安排求情及判刑。同樣涉違國安法的「黎智英案」的多數被告,此前也全部認罪。分析指,國安法案件屬政治案,基於刑期和經濟考量,估計以認罪換取減刑會成為同類個案的常態。 泛民「35+」初選案於2020年7月進行,旨在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數一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該初選案得到近61萬名選民投票,但事後遭當局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多名組織者和參與者,起訴47人,其中29人先後表明會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大律師楊岳橋等5人。這5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訊,代表楊岳橋和另2名公民黨前議員的辯方大律師表示,3人希望能儘快求情和判刑。 另一宗主要的國安法案件涉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遭當局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8月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時,他和三家相關公司皆否認控罪,但控方確認其餘8名被告全部認罪。 梁頌恆:未審先囚對被告構成壓力 美國之音報導,香港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相信,前述兩宗主要的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多數被告均選擇認罪,與審訊不設陪審團有很大關係。 梁頌恆說:「國安法的案子有幾個重要現象。首先是由指定法官審理,而且不設陪審團。面對香港目前的政治情況,國安法案件到底是否一般司法案件,是否可以憑著法理去抗辯,大家心裡清楚。」 他說,民主派初選案的被告未經審訊而被羈押超過一年半,非常不合理,「一個人長時間被單獨囚禁,每天只對著一道鐵欄三道牆壁,其實是相當折磨人的,對意志和精神造成的壓力是相當大。『未審先囚』不是文明社會應該看到的現象。既然還沒審訊,你又怎麼知道被告一定會坐牢呢?」 被告若認罪 刑期或扣減三分之一 他說,香港的法制容許被告因認罪獲得減刑,一般約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 梁頌恆相信,港區國安法被告選擇認罪會成為常態。他說,「你會發現,當局就很多案件會申請不披露內容,也就是媒體的禁制令。這意味著,就算我選擇打官司,我能透過官司去表達的訊息也十分有限。最後成本付出了,卻看不到潛在回報。」 林彥邦:律師費開支非常高 香港獨立記者林彥邦則相信,黎智英案和「35+」初選案的47名被告紛紛認罪,既有刑期因素,也涉及經濟考量。 林彥邦認為,這些被告已估計勝訴機率非常小,「在法院繼續把程序走完,主要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觀點在法院說出來,作為歷史紀錄,但是如果堅持這樣做,自己坐牢的時間到底有多長,這是誰也說不準。還有,如果法庭程序很長的話,律師費的開支也是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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