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47名泛民人士
涉违港区国安法的泛民“35+”初选案尚未开审,但已有29人表明会认罪,其中3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表示希望尽早安排求情及判刑。同样涉违国安法的“黎智英案”的多数被告,此前也全部认罪。分析指,国安法案件属政治案,基于刑期和经济考量,估计以认罪换取减刑会成为同类个案的常态。 泛民“35+”初选案于2020年7月进行,旨在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争取立法会选举过半数一席,以否决政府议案。 该初选案得到近61万名选民投票,但事后遭当局以违反港区国安法为由拘捕多名组织者和参与者,起诉47人,其中29人先后表明会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大律师杨岳桥等5人。这5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讯,代表杨岳桥和另2名公民党前议员的辩方大律师表示,3人希望能尽快求情和判刑。 另一宗主要的国安法案件涉及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他遭当局指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8月进行案件管理聆讯时,他和三家相关公司皆否认控罪,但控方确认其馀8名被告全部认罪。 梁颂恒:未审先囚对被告构成压力 美国之音报导,香港前本土派立法会议员梁颂恒相信,前述两宗主要的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多数被告均选择认罪,与审讯不设陪审团有很大关系。 梁颂恒说:“国安法的案子有几个重要现象。首先是由指定法官审理,而且不设陪审团。面对香港目前的政治情况,国安法案件到底是否一般司法案件,是否可以凭著法理去抗辩,大家心里清楚。” 他说,民主派初选案的被告未经审讯而被羁押超过一年半,非常不合理,“一个人长时间被单独囚禁,每天只对著一道铁栏三道墙壁,其实是相当折磨人的,对意志和精神造成的压力是相当大。‘未审先囚’不是文明社会应该看到的现象。既然还没审讯,你又怎么知道被告一定会坐牢呢?” 被告若认罪 刑期或扣减三分之一 他说,香港的法制容许被告因认罪获得减刑,一般约可扣减三分之一刑期。 梁颂恒相信,港区国安法被告选择认罪会成为常态。他说,“你会发现,当局就很多案件会申请不披露内容,也就是媒体的禁制令。这意味著,就算我选择打官司,我能透过官司去表达的讯息也十分有限。最后成本付出了,却看不到潜在回报。” 林彦邦:律师费开支非常高 香港独立记者林彦邦则相信,黎智英案和“35+”初选案的47名被告纷纷认罪,既有刑期因素,也涉及经济考量。 林彦邦认为,这些被告已估计胜诉机率非常小,“在法院继续把程序走完,主要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观点在法院说出来,作为历史纪录,但是如果坚持这样做,自己坐牢的时间到底有多长,这是谁也说不准。还有,如果法庭程序很长的话,律师费的开支也是非常高。”
香港高等法院8月初推翻媒体不得报导国安法案件的裁决后,更多关于国安法案件的细节逐渐公之于众。媒体披露,2021年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47名泛民人士,有29人有意认罪以获减刑;而含法律学者戴耀廷在内的5名被告,被指控为“组织者”,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 2020年7月参与或组织民主派“35+”初选的47名民主派人士,均遭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美国之音报导,在高等法院解除媒体报导禁令后,有媒体披露其中29名被告有意认罪以获减刑,通常认罪可缩短三分之一刑期。 报导指,有5名被告遭指控为“组织者”,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的重判。这5人分别是:法律学者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区议员赵家贤、锺锦麟和社运人士吴政亨。 控方提出139页的案情撮要,重点集中于47名被告的书面和口头发言、筹款和选举协调等工作,指控他们要“瘫痪港府运作”。 人权观察组织指,该案全案拘捕及审理程序的许多方面,均有违国际正当程序标准。 人权观察中国部高级研究员王松莲表示,“香港迄今最大的国安法案件虽以法律语言为包装,实际上是中国政府无情扼杀香港民主运动的手段之一……和平社运活动竟面临终身监禁的真实威胁,显见北京公然蔑视民主政治程序与法治。” 港区国安法生效后,至少有100多人受到违反国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长期扣押,不得保释。 涉及国安法的案件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不设陪审团。港区国安法规定,若公开审判可能“泄漏国家秘密”,可以对被告人进行秘密审判。当局以涉密为由禁止媒体报导,致使公众无法了解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是否遵守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则。 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去年9月因拒绝国安处要求,不愿提供该组织内部资料而被捕。当局指控他们违反了港区国安法,涉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邹幸彤向法庭申请放宽交付审判程序报导限制,但遭裁判法官罗德泉拒绝。邹幸彤转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复核。高等法院8月初判邹幸彤胜诉,下令批准放宽媒体报导国安法案件的限制,使更多关于国安法案件的细节逐渐公之于众。 报导说,在美国、香港等适用普通法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陪审团制度。但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示该案不设陪审团。 此外,港区国安法拒绝让被告人获得保释的权利,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本案47名被告遭警方监控后大多遭到长期关押,时间超过一年。 人权观察组织指,港区国安法不论罪行轻重性质,一律不许保释,有违普通法无罪推定和准许保释的原则,表示一名曾代理此案的香港大律师忧心指出,长期羁押可能让被告“减少动力抗辩”,从而宁愿尽快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