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辅警与多名官员发生关系 被网友编成段子热传

近日,一条 ” 江苏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敲诈获刑 ” 的消息在网络广为流传,引发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根据2020年12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法院公开的一审判决书中显示,江苏90后女辅警许某因性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共计370余万元获刑13年。3月12日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表示,灌南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根据(2020)苏 0724 刑初 166 号判决书中显示,该案的被告人许某1994 年出生,江苏灌云县人,原系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的辅警。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许某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中包括灌云县和连云港市的多名公安系统公职人员,根据法院经过梳理后认定的人员名单有: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4 年 5 月至 8 月,与时任灌云县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6 年 6 月至 7 月,与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6 年 9 月至 12 月,与时任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7 年 5 月至 6 月,与时任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7 年 7 月至 8 月,与时任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某(此人曾在2016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期间与许某发生过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被索要了20万)。

许某与上述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向他们索要了人民币共计372.6 万元。

2020年12月29日,灌南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 372.6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 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 372.6 万元。

此事件近日经过多家中国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很多网民的讨论,大部分网友对于判决书中的“敲诈勒索”一词表示怀疑。

@天之商8:这几个大老爷们,把一个年轻女辅警睡了,人家向他们要钱时,没有拿刀也没有拿枪,就是用言语吓唬一下,他们多的给一百多万,少的也有十万。说这是敲诈勒索吧,为何给钱时也不报警?现在案发了,几个大老爷们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被受害人”。这样看来“施害人”更惨,被人睡了,收的钱也没了,还罚了500万,又要坐牢13年。

@鲍鹏山:这个女辅警睡的,第一,全是公职人员;第二,全是与自己职业有关的上级。不奇怪吗?如果只是为了敲诈,她怎么不睡一个当地民营企业家呢?所以说不定不是她睡人,而是人家睡了她。

@牧猪人2019:有钱的老板潜规则女下属,一般会把钱给足,因为法律面前老板也只是一介布衣。这些所长们可不一样,让他们拿个一百万出来都还是会肉疼的,所以一般都是画个饼先,比如许诺临时工转正之类的。可能这姑娘损失了8年青春只换来一堆空头支票,所以就催款了,这一催欠款,就成了“勒索”。

还有网友将京剧苏三起解中的歌词改成了段子,在网络热传。

许艳离了灌南县,

将身来在大牢前,

未曾开言我心好惨,

过往的网友听我言:

县里官人睡了个遍,

三百万获刑十三年,

纵使小女再不堪,

官人哪来恁多买肉钱?!

这件案子在网络上持续的发酵,很多网友都在网络抨击所谓的“中共官僚主义”。3月12日,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灌云”发布了一篇《舆情回复》,内容称:“备受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该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3月12日晚,灌南县法院发布了关于许某“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称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因为撤回判决书的行为并不常见,这下又有很多网友调侃道:“这事情一曝光法院就忙着撤判决删文章,是不是查出来了那些领导都是自愿给的呀?”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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