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资本外流 港拟对中国官员严格执行反洗钱调查

香港财库局根据跨政府组织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的建议,对“打击洗钱条例”做出修订,包括将中国官员纳入需要更严格的客户尽职审查的外地政治人物(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 PEPs)类别,意味著香港未来将对中国官员的银行帐户交易做出更严格的反洗钱调查。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拟加强防止中国官员利用香港隐藏非法财富,财库局正在依据FATF的建议提出“打击洗钱条例”修正案,加强对反洗钱法规的遵守。与此同时,中国当局也对官员和企业主管的贪腐采取日益强硬的立场;统计显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上台后执行的反腐扫贪行动,已经使150多万名党政官员中箭落马。

FATF是制订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国际标准的跨政府组织,成员包括全球39个主要经济体。在审查香港2019年的洗钱控制成果时,FATF曾批评香港并未遵守相关国际标准,并下令香港对来自中国的PEPs进行更严格的尽职调查。

所谓“PEP”,是根据国际准则及本地监管制订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内的规定,认可机构须对所有客户进行尽职审查,对“PEP”客户要展开高强度的尽职审查及核实辨识身份。“PEP”定义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长、高级官员、资深从政者及国企行政要员等。根据香港现行做法,PEP并不包括中国官员。

港拟纳中国官员为“外地政治人物”

财库局的有关谘询已于1月结束。根据谘询文件,在“政治人物”部份中,FATF指出涉及“另一国家”的陈述,同样适用于另一属土或司法管辖区,建议将“打击洗钱条例”中对外地政治人物的定义,由“中国以外的政治人物”,修订为“香港以外”,以采取更严格的客户尽职审查规定,并建议适用于前政治人物。

《金融时报》引述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李显能(Alan Linning)指出,该修正案表明PEP尽职调查要求日后同样适用于中国官员,银行和律师行将必须将来自中国的所有PEP视为高风险客户。

有机构估计,每年在香港洗钱的金额多来自中国大陆或澳门的犯罪收益,从2002年至2011年,来自中国大陆的非法资金流出达到1.08万亿美元,其中香港是最大的接受地。

中国一直对资本外流非常关注,包括2016年煞停透过银联卡缴付香港保费,以堵截中国民众透过投保香港的巨额寿险走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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