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10月5日于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宣判,法官裁定其罪行属「情节重大」,重判监禁10年。这也是黄之锋继「民主派初选47人案」后,第二度因涉及国安法案件遭判重刑。
上个月刚满 30 岁的黄之锋,自 2020 年底起便因多起示威案件入狱,至今已被羁押服刑近 6年。他原本正因「47人案」服刑,预计最快可于2027年1月获释出狱。然而,检方于 2025 年在狱中对其追加指控勾结外国势力罪名,法官谭耀豪宣读判决理由时指出,黄之锋在本案中处于核心前线,以 13 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量其及早认罪扣减3年,最终判囚10年。预料黄之锋须服刑至2036年前后才能出狱,届时恐已年届40岁。
庭审期间,黄之锋闻判后神情平静、低头笔记,旁听席则传出阵阵啜泣声。港府与国安处随后对法庭重判表示欢迎。
国际特赦组织等海外人权团体则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批评港府在当事人即将刑满之际反复动用国安法追加重罪,手法残酷,反映司法制度已被彻底武器化以压制政治异见。
从14岁发起反国教运动至今,黄之锋这位曾登上国际《时代》杂志封面的学运领袖,其整个青年时代都将在高墙与铁窗中度过。 外界普遍认为,昔日的东方之珠,如今已经完全中共化,民主早已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