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移英港人拿不回强积金 港官说法挨批在误导人

移英港人能否取回退休保障的强制性公积金(MPF),存在著不确定性。港官近日称,移英港人无法以“永久离港”为由取回强积金是“误解”。有人权组织认为,港官的说法是“误导”,提倡英国与加拿大政府应向香港的公积金信托公司施压。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4月24日在FB发文称,该局局长许正宇近日与英国外交部印太事务国务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会面时,强调《基本法》23条的根本目标是,保障香港居民权利及自由,以及期待跟英国企业合作等,更形容移英港人未能取回其MPF供款是“误解”,强调港府不承认BNO护照,因此港人不能以BNO或任何与其相关的签证作为“永久离港”证明来提早领取MPF供款。

许正宇对MPF的前述说法,引来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批评。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罗杰斯认为,许正宇是在“误导”,如果真的只是“误解”,香港积金局只要修订指引,接纳BNO身分及相关签证作为“永久离港”的证明就能解决。他认为,英国及加拿大应该向汇丰、永明及宏利等当地的强积金信托公司施压。

不过,他也承认英加两国均无法例能左右这些公司的商业决定,“相信无任何政府能够迫使商业机构作任何决定,但我认为政府、国会、传媒及消费者应共同施压,这些公司可能会感受到声誉受威胁,从而使他们作不同方向的决定。”

在香港从事保险及基金行业的Jeff(化名)表示,“永久离港”与“移民”两个定义不尽相同,例如在港工作多年的外国人离港,就会以“永久离港”原因申请取回强积金。

Jeff解释港府的逻辑是,如果以“移民”为由,申请因“永久离港”而欲取回强积金,须提供相关的移民文件,由积金局判断是否永久离港及提早取回强积金。

对于罗杰斯呼吁英加两国倡议香港的基金公司不用遵守香港积金局的指引,Jeff认为难以实行,“始终各大机构的身分只是强积金信托公司,若要一间信托公司不跟随当地的规则、法例或指引,基本上就是叫他们不要在那个地方做生意,所以我认为(这提议)比较困难。”

Jeff建议先抱观望态度,视首批在2021年移居英国的港人入籍后,能否取回MPF再下判断。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