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8孩铁链女案结案判决 6人入狱

轰动一时的中国徐州8孩铁链女案经法院审理,终于有了结论并宣判,判决“铁链女”丈夫董志民虐待及非法拘禁罪名成立,处有期徒刑9年,其馀5人因拐卖妇女罪,判有期徒刑8年至11年不等。

据央视新闻报导,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7日作出判决。

判决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

判决认定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8年6个月和8年,并处罚金。

另外的三名涉案人徐某东、李某玲及刘某柱因情节较轻及超过追诉时效,未被起诉。

徐州8孩案于2022年初曝光,网路广传的影片显示,一名受害女子被人颈锁铁链,更生下8个孩子,引发舆论沸腾,纷指全案疑涉及人口拐卖、虐待及超生等。

之后江苏省官方公布徐州8孩案的调查结果,确定“铁链女”就是“小花梅”。

央视报导指出,小花梅早于1998年初被时立忠、桑合妞以治病为由,拐骗她离开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来到江苏省东海县,两人并以人民币(下同)5000元的价格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

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小花梅并收留,另以3000元卖给霍永渠、霍福得。

霍永渠、霍福得又把小花梅带至徐州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带小花梅至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痴笑、目光呆滞。

1999年两人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又先后生育7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明显。

其间董志民仅于2013年上半年带小花梅到邻县乡镇医院门诊开药治疗,之后未再送医。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还拘禁小花梅,并以“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

报导表示,期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饶本东表示,董志民收买被他人拐卖的小花梅,涉嫌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因收买被拐妇女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而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过了5年不再追诉。

因董志民及徐某东收买被拐卖妇女犯罪行为超过了5年的追诉时效期限,不符合报请核准追诉条件,依法不再追诉。

此外,1998年起参与拐卖小花梅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均超过20年追诉时效期限,但只追诉5人,因该5人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另外2人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小、情节较轻,未予报请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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