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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今日香港明顯比新加坡衰 海外人才不會再來

香港人才流失之際,獅城新加坡為爭取人才推出5年工作簽證。香港特首李家超多次表示,會在10月的施政報告中推出吸引全球頂尖人才匯聚香港的措施。專家表示,今天的香港明顯比新加坡衰,「大家都懂選擇」,海外人士不會再來。 港2021年逾700名金融專才遷往新加坡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人才近年流失嚴重,主要涉及金融與資訊科技人士。招聘公司華德士(Robert Walters)指出,去年有700多名金融業專才從香港搬至新加坡。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7月向會員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近7成基金管理公司表示,招聘外籍人士來港工作「極為困難」或「困難」;超過3成受訪公司表示,已將部分甚至全部職位從香港轉至海外的其他辦事處;97%受訪公司認為,與其他各地通關是重拾香港競爭力、提升香港對人才吸引力的關鍵。 遲遲未通關 趕走國際人才 特首李家超將於10月發表施政報告,推出吸引人才的措施。港媒《星島日報》報導,李家超為制訂一套「搶人才」計劃,已要求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軍,並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主打擬定人才計劃的大框架。 經濟師羅家聰在網台D100節目上表示,大約十多年前,海外人才未必太傾向於前往新加坡,當時「香港環境比較好,大陸又蒸蒸日上,那時的人可能覺得香港的前景好過新加坡。新加坡獨裁,自由又有限制」,但十多年過後,香港急轉直下,「由好過他(新加坡)少少,到現在好明顯比他衰,大家都懂選擇。」 羅家聰評論指,港府之前的《施政報告》都有吸引人才的措施,但「都不是做到很多事出來」,而今香港的大環境、大氣候,讓海外人士都不會再來。 英國《金融時報》今年5月報導,法興銀行位於香港的亞太區總部已與新加坡政府達成協議,允許該公司將至少12名在香港的銀行家遷至新加坡,形容是在港員工「急於逃避中國領土嚴格的大流行限制」。另外,美國銀行、摩根大通和花旗銀行,都有從香港調動僱員到新加坡。

不服查車牌被定罪 港新聞工作者上訴 法官押後裁決

香港首位因查車牌被定罪的新聞工作者、香港電台前外判(外包)編導蔡玉玲,因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以釐清涉及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的查冊工具,是否符合香港法律精神。案件周一(29日)審理,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於3個月內頒下書面判詞。 蔡玉玲2020年為製作7.21元朗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一周年電視特輯《7-21誰主真相》,兩度透過車牌查冊尋找事發時疑似運送木棍等武器的汽車車主,讓觀眾了解事發時的更多細節,節目播出後引起社會極大迴響,但同時也被警方控告她查冊時做出兩項虛假陳述。 去年4月,她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判罰港幣6,000元,成為首位因查車牌被定罪的新聞工作者。蔡玉玲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周一進行聆訊。 過去數十年新聞界都有車牌查冊 美國之音報導,代表律政司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表示,車牌查冊網上申請表,清楚列明3個查冊資料用途選項:「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和「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申請表必須勾選「聲明屬實」字句,沒有含糊的地方,認為上訴人填表時勾選「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但車牌查冊資料用於新聞報導,明顯不屬於「交通與運輸有關的事宜」。 代表蔡玉玲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則提出多項爭議,包括:本案中申報車牌查冊用途為「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是否屬於「虛假陳述」;以及必須考慮被告是否「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 陳政龍指出,政府2011年向立法會提及,2010年度近半的車牌查冊申請中,約2萬多宗未訂明用途,當中有數千宗申請是由傳媒提出,過去數十年都是這樣運作。 陳政龍表示,本案作出車牌查冊背景,是蔡玉玲發現7.21元朗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當日疑有人使用涉案車輛運送武器,車輛有可能被用作犯罪工具,由於涉及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的用途,所以本案車牌查冊與交通及運輸有關,亦有合理原因確認車主身分。 陳政龍表示,法庭不應太狹隘地定義「交通及運輸有關」的定義,因此本案並非「虛假陳述」。但原審裁判官當時一刀切地認為任何傳媒車牌查冊,都不包括在「交通及運輸」相關事宜。 陳政龍補充,蔡玉玲作為記者,希望報導有關車輛在路上的用途,她是否能夠肯定相關目的「與交通及運輸」無關?他又質疑律政司的邏輯有誤,如果查冊的目的只能用於「交通與運輸相關」,而律政司為本案進行查冊取得的證書作為呈堂證物,也應該屬於違法行為。 蔡玉玲冀上訴為新聞自由盡一點力 盼新聞界不失去查冊的資料來源 上訴聆訊結束後,蔡玉玲在高等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案件已進入上訴及司法程序,她不會評論勝算如何,留待法官裁決。她又表示,自己以平常心面對這次上訴,堅持做自己認為應該做及可以做的事情。 蔡玉玲表示,提出上訴並不是為她自己被定罪,主要是為整件事情的性質,希望透過這次上訴,為香港的新聞業界及新聞自由盡一點力。 蔡玉玲表示,各類的查冊都是新聞報導相當重要的資料來源,過去幾十年來,香港的新聞記者使用車牌查冊做了很多有價值,以及有關公眾知情權的報導,包括「高官偷步買車」,以及一些不當使用車輛作非法行為的報導,她不希望新聞界失去查冊的資料來源。

大三罷期間遭警擊中腹部 港青遭裁定3項罪成還押

香港2019年爆發反送中運動,人稱「熊仔餅」的周柏均在「大三罷」期間、手無寸鐵情況下,遭警員開槍擊中腹部。他與另一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等3罪。法官周一(29日)裁定兩人3項罪名全成立。有傳媒人質疑法官將被告定罪是否達到「毫無合理疑點」。 綜合媒體報導,開槍的交通警獲法庭頒令匿名,以「警員A」(下稱A)代表。審訊時,辯方指A的證供不可信,譬如他在庭上示範的拔槍動作與實際動作不符。但法官裁決稱,拔槍事發突然,警員須即時觀察判斷,辯方事隔兩年後要求警員逐格解釋案發片段的心理及動作,是「吹毛求疵」及「不切實際」。法官認為,A的證供與案發片段吻合,當時他以「搶槍罪」拘捕首名被告周柏均,顯示事件並非事後堆砌,接納警員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兩名被告手無寸鐵 呈堂片段顯示,案發當日A突然拔槍指向白衣男,嘗試上前制服該男,2人互相糾纏,其後周柏均上前遭到A射擊,之後A再開2槍,但沒有射中人。其後A將周柏均制服,地上有血跡。當時走近現場的鬍子鍵(次被告)也遭另一警員制服,而片中的白衣男則逃逸無蹤。 法官裁決稱,雖然2名被告手無寸鐵,但案發現場人士明顯仇視警員,例如,A稱聽到有人叫「唔好畀佢走」(不要讓他離開),並被稱呼為「狗」,A遭2名被告等人「前後夾擊」毆打,周「加入戰團」,其揚手無論是否如同控方指稱的「搶槍」,或如辯方所說的「撥搶」,都使A無法保護自己,他用配槍是別無它法及正當執行職務。2名被告故意阻撓A正當執行職務,阻差辦公罪成。 對於被指企圖搶劫警槍,2名被告無作供解釋,法官裁定他們企圖搶劫罪成。 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法官稱,A宣布拘捕周,並為他鎖上索帶,屬於合法羈押。辯方指,周柏均當時或神智不清,但法官認為他中槍倒地後能回答在場拍攝的記者的提問,卻不理會警員,辯方說法不成立,裁定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 綜上,法官裁定2人全部罪成,撤銷保釋,即時還押,案件押至10月10日求情及判刑,並只批准被告等候索取背景報告,而非辯方一開始要求的同時為周索取醫療報告,及為胡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傳媒人質疑 傳媒人林彥邦的網上新聞平台「ReNews」刊登文章,質疑法官的判決是否符合所謂的「毫無合理疑點」。文章指出,判詞絕大部分的篇幅是,反駁辯方質疑A的誠信和證供不可信的問題,並接納赤手空拳的「熊仔餅」等人仍可嚴重傷害他人。法官全盤否定辯方提及「搶槍」的動作是「撥搶」,及所謂「搶犯」是想救一名被A用手扭住的男子,認為法庭的結論幾乎是因應控方及警員指控「熊仔餅」等人搶槍而做。 另一傳媒人曾志豪也在其網台節目上指出,2016年中國新年期間,旺角發生警民衝突時,一名警員遭人以木卡板撞跌,另一警員見狀向天鳴槍示警,當時警員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比此案更大,然而A當天都沒有鳴槍示警,而是直接開槍打周。 「全港大三罷」期間開槍 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全港大三罷」,亦有人呼籲「黎明行動」,在清晨設置路障堵塞各區交通樞紐。當天早上,警方在西灣河清場時,一名交通警在未有預警之下,近距離對手無寸鐵的21歲學生周柏均連開3槍,其中一發子彈擊中其腹部。周一度情況危殆,後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警槍及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脫。 周柏均早前表示,中槍令他失去右腎和三分一的肝臟,脊髓裂開一半,日後會有後遺症及痛症。他多次因腸臟和其它痛症入院,腸沾黏發作時無法進食,食物、葯、水都會吐出來,且每次入院都須禁食4至6日,加上平日也不能進食太多,體重從58公斤掉到47公斤。

香港疫情單日新增再度破萬 外界憂收緊防疫

香港疫情近期再度飆升,港單日新增確診時隔五個多月再次破萬。香港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9月1日下午通報,截至當天零時,香港本地新增3091例核酸檢測確診和7251例經核酸複檢的快速抗原測試陽性;新增244例境外輸入病例。全天共新增10586例確診,新增11例死亡。 綜合媒體報導,政府專家顧問劉宇隆向媒體表示,變種病毒株Omicron BA.4或BA.5的個案比例達到八至九成時,疫情才會見頂,屆時新增確診個案估計介於1.4萬至2萬宗。 他表示,由於疫情高峰未過,政府不能一下子放寬防疫措施,但因疫情造成百業蕭條,政府也不應輕易地收緊防疫限制,否則就是「走回頭路」。他亦認為新學年不應該暫停面授課堂。 上周日,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BA.4和BA.5已成為本地主流病毒,佔整體病例的50.5%;接下來單日破萬例將是預期中的事,期望市民配合政府多項防疫措施。 港府為加強防疫,宣布28日零時起,所有出席8人以上宴會者須於進入宴會處所24小時前進行快篩,且出示陰性結果;如持有48小時內獲得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也可進入。 港人憂當局再收緊社交距離政策 COVID-19疫情爆發2年多來,香港陸續出現五波較嚴重的疫情,最後一波於年初爆發,3月見頂後才逐步緩和,但近期單日確診又從3,000例激增至9,000例,令港人憂慮當局再收緊社交距離政策,而當局最擔心的是,確診者大幅增加,佔據公立醫院床位,造成系統癱瘓,無法收治其他病人。 一些立法會議員也十分擔心港府再度收緊防疫措施。《星島日報》周一引述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說,疫情翻來覆去,像一套重複上演的「鬧劇」。針對港府憂慮疫情造成醫療系統癱瘓,她建議醫院為確診者進行網上會診、由專人送葯到住家,以及加強公民營醫院合作治療等。 香港大學微生學系臨床助理教授薛達在社交平台撰文表示,目前確診的反彈不會是最後一波的疫情,提出目前應在醫療機構採取全面的空氣傳播預防措施,以及保護易受感染的免疫功能患者,再配合藥物,減低病毒的嚴重程度。 《明報》上周的社評指出,市民對2年多來的嚴苛防疫感到厭倦,復常之路在港已經開啟,不應輕易走回頭路。 

愛國愛港者誤信當局宣傳 投資大灣區卻買到爛尾樓

港府鼓勵市民到大灣區投資,導致一批自稱「愛國愛港」者陷入「爛尾樓」圈套。周二(23日),20多名苦主前往申訴專員公署拉橫幅,控訴當局未監管境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活動,導致市民受騙,且向警方、政府部門求助都無果。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20多名苦主在申訴專員公署門外拉起橫幅,上面寫著「政府呼籲港人大灣區投資,集體被騙懇請證監會徹查」,投訴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令大批市民受騙,聲稱合共被詐騙至少4千萬。 有線新聞報導,中山置業事件關注組主席葉小姐表示,在政府鼓勵市民前往大灣區置業、居住、工作下,一群人以團體方式購買,結果樓盤「爛尾」,報警求助還被警方以跨境騙案為由拒絕立案。 葉小姐認為,買家因聽信政府宣傳而上當受騙,「現在有問題,政府應該幫我們直述北京,向中央政府表達,幫助我們。」 香港01報導則指,另一苦主梁小姐花費300萬投資位於石岐、名為「亞洲廣場」的中山樓盤,該樓盤2018年起發售,但目前仍停滯不前。梁小姐在港報警,也遭警署以跨境騙案非其範圍為由,拒絕受理。 她表示,大灣區「爛尾樓」與近期東南亞「賣豬仔」詐騙案,同屬跨境騙案,以及消委會早前已建議加強規管香港的境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活動,港府不僅未監管「隔山買牛」,更大肆宣傳大灣區。他們後來還發現,不少地產代理都是無牌的,令其受害。 一名自稱「愛國愛港」的陳小姐,2017年在中山置業,最後也是換來「爛尾樓」的苦果。 報導說,陳小姐向中聯辦、港府、政黨及立法會議員求助,得到的答覆都只是會將案件轉介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而該局回復稱,「我們都不能做些甚麼」,只能協助將相關信件轉交給中央。 陳小姐批評,「政府不可以如此將責任推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並希望港府向中央轉達有關問題,協助他們討回賠償。 針對「爛尾樓」的請願及投訴,申訴專員公署稱,會按一般程序先評審投訴是否屬於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以及是否有表面證據足供該署展開調查,約需10至15個工作天。 粵港澳大灣區簡稱「大灣區」,包括:香港、澳門、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等多個廣東省相鄰城市。

港大質疑紀錄片《春,又見香港》是中國大外宣

港大「中國傳媒研究計劃」近日披露,紀錄片《春,又見香港》疑為中國試圖篡改歷史的大外宣。該計畫負責研究的學者直言,該片充滿騙局,凸顯中國攪局下電影產業的亂象。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轄下的「中國傳媒研究計劃」以「Telling China』s Story, Poorly」研究文章指出,長約25分鐘的紀錄片《春,又見香港》(Spring, Seeing Hong Kong Again)將中國描述為幫助香港從政治亂象和新冠疫情中復原的「仁慈統治者」,而非獨裁壓迫者。 明褒中國、暗貶民主 文章指,該片邀請多名身分不明的民眾受訪,盛讚中國人才濟濟、「粵港澳大灣區」計劃造就香港繁榮,說的幾乎都是明褒中國、暗貶民主的內容,並批評2019年「反送中」運動對他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便等。 該電影今年6月在《GlobeNewswire》刊登新聞稿稱,《春,又見香港》在法國康城電影節(Cannes Film Festival)引起熱議,在「Prague Film Festival」榮獲「最佳紀錄片」獎項。 影片未說明製作公司 製作班底也難以查找 香港大學的「中國傳媒研究計劃」指,這部電影最有趣的是,其演出和製作人員名單幾乎無法辦認是否真有其人。該片不僅未說明製作公司,製作班底也是難以查找的「外國姓名」人士,即使確有其人,也被當事人「割席」,否認參與。 例如,電影新聞稿稱,電影由生活在中國多年的法國導演李佛瑞(Benoit Lelievre)執導,但對方曾在個人Facebook表示,他雖定居中國多年,但2019年離開後未曾再到中國,後來更暗中刪除「領英」(LinkedIn)網站上自己與該片宣傳品的合照。被指擔任顧問的中國導演金華青,也否認參與制作該片。 付費安排於「康城電影市場展」放映 報導說,《春,又見香港》從未在法國康城電影節放映,而是在付費後就可獲得安排放映的「康城電影市場展」(Cannes Marché du Films)出現。 另有中國紀錄片導演告訴「中國傳媒研究計劃」,中國獨立電影人在製作政治敏感的電影后,有時會轉為為國家部門拍攝影片,「有時這是為了錢,有時是因為這些題目有趣。」 法國新聞網站Slate指出,雖然無法完全認定這部紀錄片背後有中國政府的運作,但種種疑點足以判定中方為了改善形象,在電影製作上大灑幣。「中國傳媒研究計劃」主任班志遠(David Bandurski)直言,《春,又見香港》充滿騙局,凸顯的是中國攪局下電影產業的亂象。

人權觀察:香港47名涉35+初選案人士遭不公審判

香港高等法院8月初推翻媒體不得報導國安法案件的裁決後,更多關於國安法案件的細節逐漸公之於眾。媒體披露,2021年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泛民人士,有29人有意認罪以獲減刑;而含法律學者戴耀廷在內的5名被告,被指控為「組織者」,最高可面臨無期徒刑。 2020年7月參與或組織民主派「35+」初選的47名民主派人士,均遭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美國之音報導,在高等法院解除媒體報導禁令後,有媒體披露其中29名被告有意認罪以獲減刑,通常認罪可縮短三分之一刑期。 報導指,有5名被告遭指控為「組織者」,最高可面臨無期徒刑的重判。這5人分別是:法律學者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區議員趙家賢、鍾錦麟和社運人士吳政亨。 控方提出139頁的案情撮要,重點集中於47名被告的書面和口頭髮言、籌款和選舉協調等工作,指控他們要「癱瘓港府運作」。 人權觀察組織指,該案全案拘捕及審理程序的許多方面,均有違國際正當程序標準。 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表示,「香港迄今最大的國安法案件雖以法律語言為包裝,實際上是中國政府無情扼殺香港民主運動的手段之一……和平社運活動竟面臨終身監禁的真實威脅,顯見北京公然蔑視民主政治程序與法治。」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至少有100多人受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長期扣押,不得保釋。 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港區國安法規定,若公開審判可能「泄漏國家秘密」,可以對被告人進行秘密審判。當局以涉密為由禁止媒體報導,致使公眾無法了解此類案件的審理過程是否遵守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則。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去年9月因拒絕國安處要求,不願提供該組織內部資料而被捕。當局指控他們違反了港區國安法,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鄒幸彤向法庭申請放寬交付審判程序報導限制,但遭裁判法官羅德泉拒絕。鄒幸彤轉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複核。高等法院8月初判鄒幸彤勝訴,下令批准放寬媒體報導國安法案件的限制,使更多關於國安法案件的細節逐漸公之於眾。 報導說,在美國、香港等適用普通法的國家和地區,普遍存在陪審團制度。但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示該案不設陪審團。 此外,港區國安法拒絕讓被告人獲得保釋的權利,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本案47名被告遭警方監控後大多遭到長期關押,時間超過一年。 人權觀察組織指,港區國安法不論罪行輕重性質,一律不許保釋,有違普通法無罪推定和准許保釋的原則,表示一名曾代理此案的香港大律師憂心指出,長期羈押可能讓被告「減少動力抗辯」,從而寧願儘快認罪。

「35+初選」案將宣判 陪審團「清零」

據法新社報導,針對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2020年「35+初選」而被控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日前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發出證書,指示稱,根據國安法46條賦予的權力,該案件無須在設有陪審團的情況下,由3名法官審理。這意味著判決結果將由中央定奪。 據報道,不設陪審團的理由是案件具有「涉及外國因素」丶設立陪審團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風險,並要保障陪審員及家人的人身安全等。 這次審判將是香港第二起沒有陪審團的國安法案件。去年7月, 香港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宣判。24歲被告唐英傑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被判九年監禁。  中共當局對「35+初選」的指控 「35+初選」案也被外界稱為「47人案」(又稱「民主派初選案」),是香港歷史上首宗涉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 據香港官方消息,針對「民主派初選案」,香港警方提供的案情有414段,長139頁,指眾被告舉辦及參與初選以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繼而否決財政預算案以癱瘓港府運作,實現戴耀廷提倡的「攬炒」計劃。 控方指戴耀廷丶區諾軒丶趙家賢丶鍾錦麟和吳政亨5人為初選「主要組織者」。 案情指,各出席者明知國安法將會或經已落實,仍標籤中央政府為「獨裁政權」,散播對中共丶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恐懼丶散播提倡將香港分離中國的思想,包括「攬炒」丶「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案情續指,出席初選論壇者,提倡三大戰線,包括「國際戰線」,推動外國對特首及主要官員的制裁,呼籲外國政府反對《國安法》立法;「街頭戰線」,煽動市民「抗爭」,宣揚「和勇不分」和將示威者/暴徒稱為「前線手足」;「議會戰線」,決心和準備好於議會進行抗爭,阻財政預算案通過,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案情還稱,被告「以民主之名」正當化他們的聲明和行為。   黃之鋒等29人認罪 2021年2月底,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民主派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去年3月1日首度提堂,期間共經歷7次提堂丶6次提訊日,終在今年7月全數交付高等法院審判。日前,裁判官羅德泉解除本案的交付程序報導限制,這表示從去年7月至今,各被告的答辯意向得以公開為外界所知。 據《獨立媒體》報導形容庭上被告蒼老丶消瘦的不少。各人以自己方式「認罪」和「不認罪」,期間不忘展現純真丶幽默個性。有人說:「我沒有心情打沒有意義的官司。我認丶我認丶我爭著認。」有人說:「這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是歷史的印記,我同意所有案情。」有人以普通話說:「我認罪,我知錯了。」也有人高喊:「同意劇情!」讓被告欄內又響起了笑聲。 該「47人案」中有29人選擇認罪:戴耀廷丶區諾軒丶趙家賢丶鍾錦麟丶袁嘉蔚丶梁晃維丶徐子見丶岑子傑丶毛孟靜丶馮達浚丶劉澤鋒丶黃之鋒丶譚文豪丶李嘉達丶譚得志丶胡志偉丶朱凱廸丶張可森丶黃子悅丶尹兆堅丶郭家麒丶吳敏兒丶譚凱邦丶劉頴匡丶楊岳橋丶范國威丶呂智恆丶岑敖暉和王百羽 18人選擇不認罪:鄭達鴻丶楊雪盈丶彭卓棋丶何啟明丶劉偉聰丶黃碧雲丶施德來丶伍健偉丶何桂藍丶陳志全丶鄒家成丶林卓廷丶梁國雄丶林景楠丶柯耀林丶李予信丶余慧明及吳政亨 獲准保釋的有13人:鄭達鴻丶楊雪盈丶劉偉聰丶呂智恆丶林景楠丶彭卓棋丶何啟明丶黃碧雲丶施德來丶柯耀林丶李予信丶陳志全及黃子悅。 現正被羈押的被告有34人,其中32人已羈押超過17個月。   什麼是「35+初選」 為了迎接2020年9月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的換屆選舉,7月11至12日,香港民主派進行立法會選舉的初選,這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第一場公民投票。引起民間高度關注。 自「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民主派在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取得壓倒性勝利。民主派支持者希望民主派能乘著這股氣勢,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同樣的大勝,獲得過半數席位(即超過35席,坊間俗稱「35+」)從而向特區政府施加更大壓力,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簡單地說就是,香港有著不同的黨派,各黨派有著各自的計劃與目標。但為了能夠阻止親共派控制香港立法,所有的香港民主派與本土派決定團結起來,達成共識,並在互相協調中,通過初選獲得足夠的名額,爭取在立法會選舉中奪得半數以上的席位。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丶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丶民主黨的趙家賢丶新民主同盟的鍾錦麟和初選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等5人為初選「主要組織者」。 民主派的團結與創意引起中共當局的恐慌,中聯辦發聲明稱:「反對派正在策動非法初選,破壞選舉公平,涉嫌觸犯國安法」。香港警方也以「電腦懷疑殘留警員資料」為由,上門搜查主辦初選的「香港民意研究所」。 據初選之前的媒體評論稱,泛民主陣營同意進行協調初選,來打破歷史上民主派從未能在議會中議席過半的紀錄。同時展現香港民意逼國際向北京施壓。 泛民主陣營的號召獲得了民意的支持,儘管官方一再威脅與打壓,至投票日,全港逾60萬人到約250個服務站投票,遠超主辦方原先預估的17萬人。 7月13日,初選公布了結果,戴耀庭指超過60萬市民投票是「香港人在國安法威脅下再創奇蹟」。 但7月3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因新冠毒病疫情(COVID-19)影響公眾安全,原定9月6日的立法會投票推後一年再舉行。 2021年2月28日,香港警方正式採取行動,參與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主派人士遭大規模拘捕,其中47人均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正式起訴。包括仍然在囚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遭收押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丶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等。 港警的作為遭到國際輿論的強烈譴責,有評論稱,這是中共當局為了確保立法會緊跟中央,而實施的民主陣營「清零」行動。    

12港人案 喬映瑜刑滿移交香港警方 鄧棨然仍服刑中

「12港人案」中被中國法院判決組織偷越邊境罪成的喬映瑜,周一(22日)刑期屆滿後被送返香港,轉交香港警方跟進其涉及的其他案件。 綜合媒體報導,喬映瑜2020年初涉及上水製造炸彈案被通緝,周一返港後被帶到天水圍警署接受調查。 2020年8月23日,12名支持「反送中」運動的港青試圖搭船逃往台灣,但在中國大陸水域遭廣東海警拘補。其中10名被捕者同年底在深圳法院分別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不等,而喬映瑜和鄧棨然因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判監2年及3年。另2名未成年者獲不起訴並已移送香港。 有報導稱,鄧棨然仍在深圳服刑。 其餘8人去年在大陸服刑期滿後,已被送交香港警方跟進處理其他案,包括: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李宇軒是該案中較受外界關注的,因其為被視為港獨組織的「香港故事」成員。 今年5月,李宇軒在高等法庭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院押後至9月中再訊,屆時可能判決刑期。 其他被告返港後均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今年7月中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獲准以110萬元保釋 另外,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周一獲准保釋外出,保釋條件包括:繳付港幣110萬元現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灣仔警署報到3次、遵守凌晨12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以及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或行為等。 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及李卓人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9月14日再訊。何俊仁早前涉及4宗遊行集會案,總刑期為18個月,7月已服刑完畢。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 黃之鋒等29人認罪

香港民主派兩年前發起的初選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件前日在法院再次進行聆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解除報道限制,並由首次提訊日當天生效。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耀廷在內29名被告認罪。 綜合港媒報導,47名泛民人士因涉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認罪的29人,已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另外18人不認罪,案件也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他們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前記者何桂藍及吳政亨等。 2020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由選民參與投票,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泛民代表,並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數一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政權罪。 當局其後起訴被捕的47人,罪名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據報導,高等法院最快明年中才會審訊這起案件,預期各被告還會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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