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資深藝人曾志偉的兒子曾國祥,近日傳出可能因昔日支持過香港雨傘運動,使他被迫退出中國大陸的綜藝節目《我就是演員》。 據港媒報導,曾國祥執導的電影《少年的你》,今年在中、港各大電影頒獎禮中屢獲殊榮,也讓金馬影后周冬雨連奪金像獎、金雞獎后座,成為三金影后,更將代表香港角逐明年奧斯卡最佳國際影片,揚名海外。 曾國祥成為炙手可熱的導演後,被中國綜藝節目《我就是演員》相中,力邀他與影星章子怡及《延禧攻略》監製於正等一同擔任節目的考核官。 不過,《我就是演員》第3季於12月12日釋出的預告中,只看到章子怡、於正兩位導師評論演員表現,晚間首播也未見曾國祥的身影。有網路消息指,曾國祥沒有通過廣電審查,還有大陸網民質疑他是因為2014年支持過香港佔中運動,還與當時的女友、現為太太的王敏奕到金鐘支援佔中行動,因而被小粉紅貼上「港獨」。 已錄內容全刪除 曾國祥在微博貼文澄清稱,他退出該節目是因防疫與行程跟《我就是演員》的錄影有衝突,「因為工作原因要往返多地,鑒於目前防疫情況,我的行程會與《我就是演員》的錄製需求有所衝突。」 曾國祥還解釋,為了節目整體的連貫性和賽制有效性,故在與節目組溝通後決定刪除已錄製的內容,後續他也不會再參與該節目錄影。 他宣布退齣節目後,仍有大量大陸網民對其窮追不捨:「請發出你的政治立場,給大家看看你的那顆中國心!」曾國祥的微博及相冊均已清空,只餘一則解釋貼文,也禁止網民留言評論。 不過曾國祥上月28日還在廈門與周冬雨及易祥千璽等劇組一同出席第33屆中國電影金雞獎。《我就是演員》導演吳彤也在微博嘆「難!」,沒有做任何解釋,是否因政治因素出局,令觀眾好奇。 事實上,曾國祥獲得殊榮的電影《少年的你》,題材本身具足抗爭性,飾演老師的女主角周冬雨在第一幕戲的對白「This used to be our playground. This was our playground. This is our playground」向學生教授英文的三個時態,之後電影倒敘其高中時代在校園被欺凌的苦況,讓香港觀眾聯想香港已經不是以前的「樂園」,以及有「光復」之必要。 而男主角易祥千璽為周冬雨報仇後被捕入獄時對她說:「只有你贏了,我才不算輸。」有網民指,這恰似香港抗爭者不惜冒險最終入獄的理念。
香港眾志本是香港的一個民主派政黨,成員赫赫有名,包括羅冠聰、黃之鋒及周庭等等人,其宗旨原本為「推動香港民主自決」,儘管該組織再三否認「自決」有「港獨」含意,但港府不接受,在2018年拒絕周庭參與立法會補選。嗣後,該組織將宗旨改為較務實的「推動香港民主與進步價值」。直到今年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後,將「分裂國家」、「勾結外國勢力」等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狀,幾名主要成員紛紛退出,最後宣布解散。 其實,黃之鋒、周庭等等人是不是「港獨」?對中共根本一點都不重要,當它說你是的時候,主張香港自決與推動香港獨立就是同一件事;如果需要的話,「推動香港民主與進步價值」也是「港獨」;同理,「推動真普選」,甚至「沒有赤忱擁戴基本法」,也都會是香港人主張「港獨」的罪狀。 中共認為黃之鋒、周庭等等人是「港獨」,是因為此時此刻的共產黨有政治需要。君不見當黃之鋒、周庭入獄,羅冠聰流亡之後,香港的街頭抗爭運動已經瀕臨瓦解;透過這樣的殺雞儆猴,也恫嚇香港其他的少年英雄,抗爭是要付出代價的,這代價會高到讓任何人都難以承受。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本月11日被依港版《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名遭到起訴,甚而以鐵鏈鎖腰鎖手這種押解重刑犯的方式公開示眾。如果說,逮捕黃之鋒、周庭等人是共產黨為壓制香港去年一整年的日益蓬勃街頭抗爭運動;那關押黎智英這位擁有目前香港最重要反對派媒體老闆,正是為了要形塑香港的言論寒蟬,進一步切斷香港民主運動的國際連結。 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的罪狀包括:支付民主派人士在日本《經濟新聞》宣傳「為了自由,與香港同在」的廣告費用、會見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與美國參議員鼓勵制裁中國香港,甚至包括在推特關注蔡英文與黎智英等等人……台灣人聽了覺得可笑,但對中共與港府而言,總不能用「追求香港民主運動」將他安上罪名;安個「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用「漢奸」起訴黎智英,還能鼓動境內的民族情緒。 黃之鋒沒有主張「港獨」卻「被港獨」,黎智英不是「漢奸」卻「被漢奸」,重點都不是在於他們做了什麼,而在於他們的主張與共產黨的統治結構相扞格,踩到了共產黨的痛處。他們一定要被制裁,一定要被關押,也一定會被重判,唯有如此才能阻斷其他人有樣學樣。許多人還期盼屆時審判黎智英會成為港版的美麗島大審,激勵香港的民主化,這真是低估了中國共產黨這個進化的獨裁者了!既然這個政權都可以因為你關注蔡英文臉書而列為罪狀,它怎麼會為了自己的顏面而讓黎智英等等人有公開公正的審判? 這是一個沒有原則,沒有底線,除了讓共產黨千秋萬載永續執政,也沒有信仰的政權;數十年的演變下來,它唯一做的是透過不斷地分化、滲透及顛覆,來達到自己的增生。比起香港,台灣該慶幸的是,我們從未落到它的手裡,共產黨從沒統治過這個地方。保持戒慎恐懼,維繫自己的獨立自主與生活方式,這才是這一代台灣人該為子孫守住的承諾。 (全文轉自上報)
如果有人告訴你,我家裡最近堆滿了現金,真的很煩惱。我想大多數人第一反應是這肯定是家裡有礦的人凡爾賽矯情的套路,這種煩惱誰不想要? 事實上,你真的不想要。 特首林鄭月娥近日在接受香港國際財經台(HKIBC)訪問,被問到美國的制裁是否給她生活帶來不便時,她說因為制裁被銀行銷了戶,政府支給她薪水完全是現金——「我是每天使用現金,買所有東西,我有大量現金在家」。 大部分中國人就算把工資全部換成毛票,估計也不足以自豪。但是林鄭作為特首,年薪高達521萬港元(合66.8萬美元),平均每月43.4萬港元。這個工資是目前全球政壇第二高薪(第一是新加坡李顯龍,年薪170萬美元),要知道牛鼻轟轟的美國總統,年薪也不過40萬美元。每個月把這個數字換成現金堆在家裡,確實是可以達到「堆積如山」這樣的效果。 曾經我們只能在電視上看見各種現代和珅,因為懼怕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被發現而到處藏錢、甚至燒壞點鈔機的壯舉,沒想到一個正常領工資的港府幹部,也有這樣的時候。 雖然數錢數到手軟是大部分如我們這種沒有出息、喝瓶酸奶都要舔乾淨蓋子的人的夢想,但事實上在如今電子結算、無線支付的時代,這會成為一種生活的酷刑。當你想買一個愛馬仕,明明瀟洒的揮一揮信用卡就可以完成,現在卻必須像個逛菜市場的大媽,帶著個足以裝下幾十萬現金的袋子;想買個車買個房,只能動用銀行運鈔車一次性付款——活脫脫當年山西煤老闆消費的既視感。估計少不了被見慣大世面的導購小姐姐鄙視——你大陸來的吧?不是的,我是特首…… 這個畫面太違和了。 其實可以想像,只能現金交易對於個人的日常消費、轉賬、理財、保險、結算甚至旅遊等等都會帶來極大的麻煩。在一個金融高度發達的社會裡,沒有銀行賬戶實際上意味著完全和現代金融的各項功能脫鉤。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不管林鄭使用的手機是蘋果還是安卓,除了通話以外的大部分功能她都用不完整——因為她無法掛靠任何支付功能。任何需要通過網銀結算的活動,小到買票、網購,大到投資、理財,都沒法參與……即便將來林鄭退休想走出香港的話,很可能會發現哪兒都去不成——絕大部分國家都有現金入境的限制。她在家裡堆滿的錢,沒有去處的情況下,可能比廢紙還麻煩——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啊。 當然,也不是沒有別的出路。同樣境遇的香港警隊一哥鄧炳強,曾向滙豐銀行、中銀國際貸款購置花園豪宅,被銀行取消戶頭後,硬氣的鄧炳強幹脆也不裝模作樣貸什麼鳥款了,直接用現金一次還清這筆貸款——實力都是逼出來的啊。 香港作為曾經的國際金融中心,那麼多中資銀行,面對因為美帝制裁而生活受到影響的愛國幹部,居然表示無能為力,和外資銀行一道隔岸觀火甚至落井下石,這真是應了我們愛說的那句話——竟無一人是男兒哇。 當然這其實也不能怪銀行。我們知道控制了全球80%以上的跨境支付的金融機構間金融信息傳遞系統——「SWIFT」實際上是一個基於美元交易的跨境金融系統。截至2019年12月,SWIFT數據顯示,美元在全球貿易中的比重為42.2%,幾乎等於歐元、英鎊和日元的總和。美元這樣的絕對主導地位成為美國實施金融制裁的有力工具。只要美國決心制裁某個國家或者機構,可以直接切斷該金融機構與美元跨境結算系統(CHIPS)的連接,從而使其無法進行任何與美元相關的交易。任何一家銀行事實上都無法承受這種制裁。 可能有人會說,那可以以家人的名義開戶嘛。這就天真了。美帝可惡之處就是不講武德,制裁株連直系親屬,老公老婆兒女皆在影響之列——這是林鄭兒子放棄在美讀博的學業,被迫返回的根本原因。不僅如此,如果有哪位朋友想幫你的忙,一旦被查實,也將被連帶制裁…… 林鄭當初被制裁的時候,曾經不屑一顧的說,自己既無在美資產,也無需要去美國,不會擔心。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一名前官員本納(Jeremy Paner)曾經對媒體說,外界往往低估美國制裁的效力,認為自己在美國沒有資產就不受影響。事實上由於美元霸權下全球金融的關聯,你就算不擔心美帝,萬惡的美帝卻時時刻刻影響你吶。 上周林鄭在宣讀完今年的《施政報告》後,有媒體搞了個民調,現時市民的不滿率高達64%,創下1999年來的最負面的民調。但她強硬的表示:「我已經重拾信心,從前的我回來了。」「遭到美國的無理制裁是非常光榮的。這是一種榮譽。」 在接受《南華早報》採訪的時候,她說:「我不感到內疚,我做錯了什麼?」 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稱之為「林鄭之問」。美帝於12月7日在新的制裁名單上又追加了重磅的一長串名單——這已經是美帝針對涉港法案的第三批名單,但可能還不是最後一批。不僅如此,國會還於同日又一次全票通過新的涉港法案,對港人赴美提供「臨時保護身份」,大大降低了港人在美合法拘留和獲得工作許可的門檻。大洋彼岸的英國,也在以史無前例的5分鐘1本的速度,加速批發港人BNO(海外國民)護照。 所以「林鄭之問」,也許會成為一個長期揮之不去、沒有答案的夢魘。 (全文轉自作者臉書)
多家港媒11日報導,警方決定加控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12日開庭。主審法官在聆聽完訴訟詳情後,押後案件至明年4月16日審訊,黎智英繼續被收押。黎智英的辯方律師認為押後期太長表示反對。 據蘋果日報報導,12日早上8時,黎智英離開荔枝角收押所,遭鐵鏈纏腰鎖手押解,被送上囚車後押往到西九龍法院提訊。 法院門口有許多人到場聲援表達抗議。經常參與抗爭運動的王婆婆、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黎智英長子黎見恩、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等人都到場聲援。 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提訊 該案件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指定的國安法法官之一、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他正是先前處理黎智英被指控欺詐罪的主審法官,本月稍早他拒絕了黎智英的保釋要求。 上午11時半,黎智英出庭並聆聽法庭傳譯讀出控罪詳情後,表示明白。裁判官指示黎可坐下應訊,黎點頭示意後坐下。之後,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提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相關推特帳號,內有逾千個訊息及評語。 控方引用國安法第42(3) 條及港區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案例,反對黎智英保釋。法庭現正處理相關申請。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律師鄧樂勤表示,押後時段太長,建議只押後一個月。 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 控方指控黎智英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港版國安法第29(4)條。條文規定,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及壹傳媒兩名高層本月初被控詐欺,涉嫌租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時違反租約條件。 雖然詐欺罪並非國安法控罪,但案件仍由蘇惠德審理,開庭後僅黎智英一人不獲保釋,須收押至明年4月再訊。黎將於15日就欺詐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現在突然被控國安法控罪,且急趕在12日開庭,恐令其獲保釋的難度增加。
在2016年因在宣誓風波而失去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在周六(12日)早上透過網上訪問向港媒表示,「他目前人在美國華盛頓,計劃申請政治庇護」。梁頌恆呼籲美國政府應該改變對香港的制裁方案,改對香港的金融重點打擊,並給予1997年後出生的沒有BNO護照的港人一個庇護地方。 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12日早上透過網上訪問表示,「他目前人在美國華盛頓,計劃申請庇護」。 梁頌恆稱,自從9月底出獄後,在住所和法院附近多次遭人跟蹤,不清楚對方的身分,但認為是「不好的訊號」,因此覺得留港並不安全。 梁頌恆還稱,「美方因為港區國安法而制裁中國和香港官員的做法,難以阻止兩地出現的政治打壓,美方可以考慮其他方法,比如對香港金融系統作出制裁」。 同時,他呼籲美方主動提供「救生艇計劃」,給予生於1997年以後、沒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年輕人申請庇護。梁頌恆還表示,他已在美國成立團隊,會進行相關遊說工作。 避風驛臉書轉述梁頌恆聲明 避風驛臉書(Facebook)專頁11日晚間以聯合創辦人鄭文傑、黃台仰、梁繼平、林榮基名義,發表聲明。 聲明轉述梁頌恆說法稱,他因為政治見解,先被不當剝奪議員資格及選舉權利,隨後的報復及打壓接踵而來,讓他以非政治的名義破產及入獄,並在港區國安法下受到政治警察的跟蹤滋擾。 聲明表示,面對嚴厲的政治迫害,梁頌恆決定在美國尋求庇護,他並相信,庇護是延續香港民主理念的新起點。並強調,任何政權均不得以種族、宗教、國籍、社會團體、或政治見解等理由而任意以法律等手段迫害人民,否則國際社會應予以人道保護。 聲明還指出,目前,梁頌恆的身體狀況無恙,起居飲食均已得到基本照應,避風驛將繼續跟進梁頌恆及其他手足的相關情況,適時更新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聲明:前立法會議員 梁頌恆先生 留美尋求庇護】 本會 早前接獲 前立法會議員 梁頌恆先生 通知, 於 2020年11月30日離開香港, 翌日抵達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 梁先生指因為其政治見解, 先被不當剝奪議員資格及選舉權利,… 由 Haven Assistance 避風驛發佈於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曾因主張「香港不是中國」失去議員資格 梁頌恆和游蕙禎是主張香港民族自決的參政組織「青年新政」核心人物,兩人於2016年9月當選立法會議員,卻因宣誓時加插內容和披上主張「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條等,被法庭裁定宣誓無效,失去議員資格。 兩人之後在立法會抗爭,卻因為在立法會大樓非法集結而被起訴,最終入獄4周。 梁頌恆出獄後,因為沒有向立法會歸還薪資津貼,被立法會方面向法院聲請宣告他破產,案件至今尚未結束。
10日凌晨2時許,香港尖沙咀發生車禍。一輛限量版蘭博基尼跑車在理工大學附近行駛突然失控,撞毀分隔道路的鐵欄並沖向對面車道。該車司機疑似逃逸不知去向,由於這款跑車全球僅有250輛,因此引發外界關注。 據香港01報導,這輛跑車今天凌晨沿漆咸道南上橋往公主道行駛,在途至理工大學對面時,突然失控先撞毀分隔來回線的鐵欄,繼而衝過對麵線,全車翻滾數圈後,最終停在對麵線橫在路中,一度冒煙,其他駕駛人士代為報案。救援人員接報趕至到場,發現車上空無一人,司機疑似逃逸。警方正調查事件。 據媒體現場拍攝的視頻看出,該輛跑車配上一個自訂車牌「CAR V」,翻查資料,該車牌以7,000元成交。該車的車身嚴重損毀,安全氣囊彈出,右邊車輪直接脫離車身滑落路邊。現場消息稱,有目擊者發現跑車失事後,司機自行爬出,負傷自行逃去,不知去向。 根據車輛外貌資料顯示,肇事跑車為蘭博基尼Huracan LP 610-4 AVIO,全球限量250輛,香港配額15輛,車價由480萬起。撞毀跑車司機位車門上印有「L63」標誌,代表創建於1963年的蘭博基尼品牌,而「L」及「63」中間紅白綠圖型,為隸屬義大利空軍戰機的軍徽。
美國國會眾議院12月7日通過《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將為受到政治壓迫的香港人士提供庇護。法案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等待表決,有可能在本屆國會議期結束前最後一刻在參眾兩院通過。 據美國之音報導,根據編號H.R.8428《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美國政府將為目前已持簽證在美國,但返回香港可能面臨政治迫害的香港人提供「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法案還將加速處理為逃離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赴美難民申請程序,並將此類別申請排除在美國每年整體難民接收人數限制之外。 此外,即使美國撤銷部分或全部香港的經貿特殊地位待遇,法案將在移民政策類別上將香港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移民申請。法案同時將推動國際合作,特別是鼓勵理念相近的盟國為受到北京壓迫的香港人提供庇護。 民主黨聯邦眾議員馬林諾夫斯基(Rep. Tom Malinowski, D-NJ)是這部法案的共同發起人之一。他在7日院會發言時表示,這是為受到迫害的香港人提供庇護是一項人道主義行動。「但實際上其意義遠遠超出人道主義行動。這是阻止中國破壞香港的最佳方式。」 在眾議院通過該項法案前,前香港眾志三子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近日被法院以「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被判處入獄7至13個半月,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詐欺罪不準保釋,還押至明年4月。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首席共和黨成員麥考爾(Rep. Michael McCaul, R-TX)在致詞時提到這些打壓動作正是敦促美國儘快採取行動的催化劑。 儘管在眾議院成功過關,法案接下來還必須在聖誕節假期休會前,也就是12月18日之前獲得參議院表決通過,才能正式送交白宮等待總統簽署生效。 就目前參議院議程而言,法案要在趕在年底休會前獲得參議院通關,難度依然不小。 包括佛州參議員盧比奧、新澤西州參議員梅嫩德斯等多名兩党參議員表示會全力支持法案。
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早前被指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12月2日被判入獄10個月,法院當時拒絕周庭保釋,周庭轉向高等法院申請,以便就刑期複核上訴,但9日再遭拒絕。 據法廣報導,周庭由香港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9日再次出庭申請保釋。報導稱,此次出庭周庭比上次判刑時顯得較為精神,開庭前坐在犯人欄與律師商談幾句時,雙手合十,略顯忐忑,亦不時望向公眾席,與庭內支持者眼神交流。但她在被拒保釋後,神情獃滯。 周庭透過律師表示,對申請保釋被拒感到很遺憾及失望,並透露她現時仍未能完全適應監獄生活,身體狀態欠佳。據報,她還呼籲公眾繼續關注其他在囚人士及抗爭人士。 據立場新聞報導,散庭後,多人在法院等待囚車,但車閘外設有鐵馬並有警員駐守,阻止市民接近囚車,每當有囚車出來,他們也會向囚車用力揮手。多名警員在高院囚車出入口位置戒備,亦有警員背有各色警告旗幟,包括警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紫色旗。 至於與周庭在同一日被判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前主席林朗彥也就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3人被指在去年6月的反送中運動中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周庭被判入獄10個月;黃之鋒林朗彥分別被判入獄13.5個月和7個月。
香港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早前在丹麥宣布流亡海外,因許涉及幾宗案件,仍在保釋期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則先不點名批判其棄保潛逃,先對其作出政治批判,如甚麼「有理想但受其煽動犯法的年輕人」,再於12月6日星期日的同一日之內,先在說會「嚴肅跟進事件,調查是否有虛假聲明」、「眾籌有否違法」、「可能會被控以新罪行」。 然後同一晚警察又回應,指「正循涉嫌違反《國安法》及洗黑錢方向追查」,包括「通緝和凍結戶口,目前凍結了85萬港元」。而涉及的銀行,先凍結了許智峰及其家人的戶口,及後於星期日晚(6日)解封其家人,及其部份戶口,然後又於7日再接到警察通知,再凍結其本人與家人的戶口。從這次許智峰案的處理手法,即反映香港的銀行戶口,隨時可以由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凍結,而且不但涉及本人,更是「誅三族」,說明存放在香港的財產,隨時會受到政治罪名牽連,而一夜間化為烏有,令人擔心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還有甚麼的可信性? 連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也在星期日的訪問之中,回應指「未有證據顯示許智峰干犯《國安法》」;問題就來了,為何許智峰會突然犯了《國安法》呢?為何在許智峰外訪之前,警方完全沒有提及?如果有,為何早前不作拘捕,而要容許其外訪上機?為何在許智峰離港,再宣布流亡,甚至要凍結其戶口之後,才突然要宣布其犯了《國安法》?其理由是甚麼?其表面證據是甚麼?還是警方隨口說一句懷疑,就可以隨便凍結他人以至其家人的戶口,去誅連三族? 同樣道理,許智峰早前透過眾籌去打官司,根據其本人在海外的回應,指所有款項均交由其代表律師的戶口去處理,而從未涉及其家人的戶口,而警方亦未能提供任何回應與反駁,去指控許智峰說謊;問題來了,如果警方一早掌握了這些「證據」,為何竟然秘而不宣?對一位已有多條控罪在身的議員,竟不提出檢控?為何要其宣布流亡之後,才突然宣布「調查」?是因為明知當事人不會再回港面對,因此只要撥污水,就永遠都洗不清了嗎?因此隨便就可以凍結人全家的戶口了嗎? 從鄧炳強本人的訪問,已可以清楚見到這些執法部門的思維方式,完全就是中共在大陸的作風,即先確立要定對方罪,然後就瘋狂找理由──除了棄保潛逃以外,還有甚麼呢?啊,許智峰之前有做過眾籌,因此就可以誣告洗黑錢!至於錢在誰的戶口?是在律師的戶口?還是在私人戶口?還是在家人的戶口?不知道,總之先指控與「調查」了再算;因此「可能被控以新罪行」! 有甚麼罪行可以隨便調查與誣告?就是「涉嫌」違反《國安法》了,不但是許本人違反,連其家人都突然變成「違反」,至於如何違反?違反了甚麼?即使前言不對後語,又如何?有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的回應:「個別事件不作評論」。 然後到了7日下午,警方國安處又出來「澄清」,指凍結戶口是「眾籌案」而非《國安法》,而許智峰在「離港後」的言論,包括「擴展國際線」,指「相信是代表爭取制裁」,而「有表面證據懷疑對方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免害國家安全罪」云云──原來說出「國際線」三字,就代表了「爭取制裁」,然後就可以伸延至「違法」,這種邏輯跳躍的隨便指控,還不是莫須有?更何況許智峰已選擇移居海外,其言論更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所發表,再次說明特區政府侵犯他國主權,以及位於他國人士的言論自由,可謂笑話之極! 陳同佳疑在台灣殺人,特區政府就說不能「侵犯」自己認為同屬中國的台灣的司法管轄權,不能對陳同佳繩之於法;但反過來許智峰在他國的司法管轄權內,談及「國際線」,就可以無限上綱,變成「相信代表爭取制裁」,然後就已經犯了《國安法》!殺人就不理,口未講卻已經塞言論入他人把口,再「以思想入罪」,這是多麼令人震驚的「法治」啊!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美國因不滿港府取消4名反對派議員資格,12月7日宣布制裁14名中國副國級領導人,這些人將面臨金融制裁、資產凍結,他們及直系親屬未來也會被禁止入境美國。據悉,恐怖分子及國際毒梟等頭號罪犯都受到同級別的制裁。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明指,這波制裁是對從事「無恥行徑」的中國官員進行究責。 綜合媒體報導,這次被美國財政部制裁的14名中國官員都是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分別是:蔡達峰、曹建明、陳竺、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艾力更·依明巴海、吉炳軒、沈躍躍、萬鄂湘、王晨、王東明、武維華、張春賢。 這些人與此前被制裁的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同屬副國級官員,是中國公務員體系中第二高級別的領導幹部。副國級與正國級官員合稱為「黨和國家領導人」。 此波制裁與恐怖分子、國際毒梟等同級別 依據美國的制裁措施,由這14名中國高官直接或間接在美國持有的房產和權益,都會被凍結,並須上報至財政部的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他們與其直系親屬未來也將被禁止入境美國。他們將無法使用信用卡,也沒有銀行敢為他們開戶,失去全球的美元交易能力。若有金融機構、銀行與這些受制裁者交易,同樣會面臨美國制裁。據悉,恐怖分子及國際毒梟等頭號罪犯都受到同級別的制裁。 此前彭博社爆料稱,新一輪制裁名單包括中共第7號領導人、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甚至是中共第3號領導人、中國全國人大委員長兼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戰書也將入列,不過這兩人並未在這一波公布的制裁名單內。 蓬佩奧:究責中國官員無恥行徑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明表示,北京不斷破壞香港民主程序,使香港立法會名存實亡,淪為不再具有任何有意義反對派勢力的「橡皮圖章」,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行為,就是破壞香港民主的行徑之一。 蓬佩奧指出,北京完全不顧其在《中英聯合聲明》之下的國際承諾,而該文件在聯合國登記在案。 蓬佩奧表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無異議通過國安法,讓北京得以不斷地使用該法扼殺異見,逮捕抗議北京壓迫政策的人士,美國國務院為此對從事「無恥行徑」(brazen acts)的中國官員進行究責,美方再次敦促北京,遵守國際承諾並傾聽已發聲譴責其作為的他國聲音。 對於美國祭出新一波制裁,中國稍早前重申其慣有的立場,表明中國一直堅決反對並強烈譴責美方藉香港問題干涉中國內政,對中方人員進行「所謂制裁」。 美國從去年以來,已多次對中港官員祭出制裁,對象包括新疆官員陳全國、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十多名中港高官。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Robert O’Brien)11月曾警告,美國不排除進一步對參與損害香港自由的人員施加制裁。 針對美國的制裁,中國曾在8月出台反制措施,宣布制裁美國參議員盧比奧等「涉港問題表現惡劣」之11人。這些議員都是美國國會中的對華強硬派。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1月決議對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增加「愛國」規定,訂立「不愛國就DQ(撤銷資格)」標準,港府隨即宣布4名泛民主派議員被撤職,從而導致19名反對派議員集體總辭抗議,使香港立法會淪為幾乎只剩親北京建制派聲音的「橡皮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