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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12 港人案審結 一名屬獲通知稱當事人已認罪

12名港人涉嫌偷渡台灣,遭中國當局拘捕逾4個月後,28日下午其中10人於深圳鹽田法院開審,當天晚間6時半法院於官網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判決,並稱有部分政府代表、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家屬當晚在記者會上要求中國當局不要再以「擇期宣判」拖延釋放他們的時間,並聲明審訊過程是不折不扣的「秘密審訊」。

一片丹心向華強

近日,台灣「陸委會」向媒體爆出,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向台灣「移民署」提出「依親居留」申請,作為建制派商界人物,這一舉動立馬引爆對岸輿論。 那麼,誰是向華強? 如果你是周星馳的影迷,或者對全盛時期的港片略有了解,都應該對《賭俠》《賭聖》系列裡面一個不苟言笑、非常炫酷的金牌龍套有很深印象——龍五。 「龍五」這個角色之所以不同凡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的扮演者——向華強的特殊背景。他在商界的身份是影視大亨、電影公司中國星集團老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港片的黃金時期,他旗下公司出品的電影數百部,壟斷娛樂界半壁江山。但他更為人津津樂道的身份卻是香港赫赫有名的黑幫「新義安」的龍頭。 說起向華強的家世,那寫一本書可能都不夠。向華強的父親——向前,廣東陸豐人,曾經是國民黨軍統傳奇戴笠的得意門生。在抗戰期間被軍統派往香港潛伏,從事抗日活動。舊時香港魚龍混雜,自滿清遺留下來的民間社團很多,其中1921年用「義安工商總會」名義註冊的「義安社」就是其中佼佼者。向前利用義安社發展勢力,逐漸成為龍頭。向前自稱「太平山義安堂」堂主,屬於當時同樣是軍統領導下的「洪門忠義會」(即影視劇中常說的「十四K」)一支,由於勢力範圍主要在九龍地區,人稱「九龍皇帝」。 抗戰勝利後,向前又相繼在香港創立太平山體育會、義安公司、新安公司等,成為此後道上鼎鼎大名的組織——新義安,為其軍統身份作掩護。由於成績顯著,向前被台灣方面授予少將軍銜。1953年,向前被港府盯上,被指涉嫌參加三合會及非法政治組織,遭驅逐出境,遷居台灣,直到1975年病逝。因為父親這層背景,向華強還曾參與1978年拍攝的台灣陸軍軍教片《黃埔軍魂》演出。 向前育有9子4女,被逐後,新義安由其長子向華炎負責。到上世紀80年代鼎盛時期,新義安的會員人數保守估計多達10萬,成為名副其實的第一社團,聲名顯赫。我們熟悉的電影《古惑仔》系列,其中的陳浩南這個角色,原型就是新義安中號稱「灣仔之虎」的陳耀興。但香港警方隨即針對新義安展開了為期數年的掃黑行動,向華炎1987年被捕,雖然兩年後獲釋,但日趨低調,隨後社團事務實際上由其弟向華波、向華強負責。 在新形勢下各種社團幫會紛紛進行企業化轉型的過程中,向氏家族領導下的新義安也不例外,除了傳統的幫會領域,也大步向飲食、娛樂、地產、貿易等方向轉型。尤其是在1997年之後,更趨低調,幫會頭面人物皆以商界身份立足。向華強就是在這個時候先後成了永盛電影公司、中國新電影公司。鼎盛時期周潤發、周星馳、劉德華、李連杰都是旗下藝人,風頭一時無兩。連杜琪峰這樣的大導演其實也為其打工,拍攝了諸多黑社會題材的經典電影——對向華強來說,拍電影是不是真的賺錢不要緊,要緊的是身份的轉變。 我們都知道上世紀90年代周星馳曾經申請移民加拿大,結果被以被懷疑是黑社會成員而屢屢遭拒。此後星爺不服氣,開始了漫長的上訴之路,最後甚至把官司打到了加拿大最高法院,可仍被駁回。個中和向氏家族的糾葛,恐怕三言兩語難以言道。 向華強的兩任妻子也都不是普通人。前任丁佩,上世紀70年代台灣女星。也是出身名門,她的舅爺是張學良,外公是北洋時代的北京警察局局長。丁佩最著名的情人就是李小龍——這個功夫巨星死亡的那天,就是在丁佩家中。 現任陳嵐可能就更廣為人知,她是台灣人,也是向氏娛樂事業的實際掌門人。在香港娛樂界說一不二。劉德華、張柏芝等人事業低谷之時,都是她出手脫困。2014年一篇網文《為什麼這麼多人黑周星馳》,其中提到星爺申請移民被拒,主要是因拍向華強的戲替人洗黑錢……陳嵐認為這篇為星爺洗白的文章順手卻抹黑了向氏,大發雷霆,限期要求星爺解釋。星爺戰戰兢兢,不敢回應。 在香港社會的轉變中,向華強也敏銳的察覺到了今時不同往日,積極投石問路。今年還曾經和成龍等諸位藝人聯名公開力挺港版新法。夫人陳嵐還專門出面發文譴責「反送中」「暴行令人髮指」,要求港府快點立法禁止蒙面。向華強的兒子向佐則擔任了「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這跟另一豪門霍家如出一轍。 連在道上大名鼎鼎的澳門「崩牙駒」,在遭到美國制裁之後,發表聲明反駁時,都不忘在身後放上國旗助威。 道上人物齊表丹心的大環境下,向華強卻突然提出移民台灣的申請,不免令人浮想聯翩。根據台灣陸委會消息,向氏父子今年9月初以商務履約入境,在台期間向「移民署」提起「依親居留」申請。從實際情況上來說,向華強父親、妻子、兒媳皆為台灣背景,其「依親居留」也說得過去。但到底是嘴上誠實,還是身體誠實,顯然讓台灣方面也顯然頗感棘手。只能放出風聲「不是申請,就會讓你過」…… 在詭異的2020年,無數跌宕起伏的故事都才開了個頭。有道是:忠孝兩全張學良、一片丹心向華強。 (全文轉自作者臉書)

港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再遭拘捕 案件明年3月審理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林卓廷12月28日早晨再度被捕,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審理),法官押後案件至明年3月9日提訊。對林卓廷進行上門拘捕的廉政公署(ICAC,簡稱廉署)指稱,林卓廷於去年12月至今年7月間涉嫌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一名正接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涉披露「7.21元朗事件」受查警員身份 綜合媒體報導,目前是民主黨副主席的林卓廷被廉署起訴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的罪名,他28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法官批准他以港幣2,000元保釋,押後案件至明年3月9日再訊,期間不可離港。  林卓廷表示,廉署所指的受調查人是「7.21元朗事件」發生期間擔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的游乃強。 林卓廷28日早上約11時獲准離開廉署總部。他表示,廉署指控他披露廉署的調查,案情主要涉及他曾質疑警方委任「7.21元朗事件」一案的主嫌(一名警司)主理該襲擊事件的調查,他當時公開質疑該警司是廉署「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嫌疑人。 林卓廷說,廉署現在指控他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但該條所述之罪行僅針對任何人披露《防止賄賂條例》下廉署的調查工作,而他只指出該名警司因涉及警黑勾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根本不是《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下所指稱的罪行。 林卓廷吁廉署莫成律政司長橡皮圖章 曾擔任過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批評,廉署已經淪為律政司,成為打壓所有異見者的政治工具,「我在此呼籲廉署人員毋忘初衷,不要成為政權打壓異己的工具,不要成為(律政司長)鄭若驊的橡皮圖章。」 據《立場新聞》,民建聯成員大律師馬恩國1月曾表示,林卓廷曾「疑似披露負責調查『721元朗事件』的警司游乃強正受廉署調查」,指此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 違反該法恐面臨罰款2萬元港幣及監禁1年懲罰。 香港警方針對「7.21元朗事件」在今年8月26日以暴動罪拘捕13人,其中包括遭白衣人攻擊受傷、一直要求徹查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案件定於2021年1月5日審理,而林卓庭被法院裁定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等。 從「原告變被告」的林卓廷,在被捕翌日(8月27日)獲得保釋時,還公開表示港警講再多謊言也無法扭轉警方與黑道勾結的事實,吁港人團結對抗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專制政權。 去年7月21日,一批身穿黑衣的「反送中」運動支持者在新界元朗聚集,晚間與另一批白衣人士發生衝突,後來有白衣人在元朗地鐵站攻擊黑衣抗爭者,此為「7.21元朗事件」。

12名港人案28日下午視訊受審 法院稱旁聽名額已滿

12名港人8月底遭中國當局以涉嫌偷渡被拘捕,其中10人在28日下午以視訊方式於深圳鹽田法院受審,據港媒報導,法院外圍已築起兩尺高路障,並有裝甲車及警力戒備。由於法院公開庭審日程上未見案件排程,香港電台記者致電詢問後,法院人員回應表示,有關案件依法公開庭審,可以旁聽,但旁聽名額已滿。

黎智英獲保釋一天後 港府緊急上訴要將其再度羈押

香港高等法院12月23日批准還柙數日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回家。這也是首次有《香港國安法》罪名被告獲准保釋。而在一天後,香港律政司就向終審法庭提出緊急上訴,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但暫時並沒有聆訊日期。 據《蘋果日報》報導,港府律政司在24日正式提交上訴文件,標明「緊急」(URGENT)字樣。律政司同時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另外,律政司還要求終審法院進行緊急聆訊,包括在公眾假期開庭。不過,目前聆訊日期尚未公布。 法廣報導稱,73歲的黎智英此前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他以多重條件保釋。律政司代表即庭申請重要法律論點證明書,以便上訴至終審法院,同時引用條例要求暫時維持還柙現狀,但李法官拒絕受理。 據美國之音報導,黎智英的保釋條件相當苛刻。法庭要求他交付保釋金1000萬元港幣,還要有3人擔保,每人各繳擔保金10萬港元。法院還要求黎智英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住處。 法庭還規定,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不可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訪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節目;不可在網上和社交媒體等發表文章和發布信息。黎智英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三次。法庭宣布,黎智英的案件將於明年4月16日開庭審理。 據港媒報導,黎智英獲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後,他為香港民主發聲的推特帳號星期四(24日 )已經停用,所有文章消失。他的友人強調,黎智英不會逃亡,就算要付出自由的代價都不會走。 黎智英此次獲保釋之前至少兩次被拒絕保釋。黎智英12月11日被加控違反港版國安法,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他12日出庭提訊被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保釋。黎智英12月初因「欺詐罪」被港警羈押,當時也被拒絕保釋。

彭博:香港法院是北京權力最後一道審查關卡

香港壹傳媒黎智英周三(23日)以1000萬保釋候審。美國彭博社在法院批准保釋前發表評論文章,形容香港法院是北京權力最後一道審查關卡,因為香港法院對於黎智英案的處理態度將反映香港法治在過去半年的轉變程度。 彭博社23日這篇文章開頭簡短介紹了黎智英的生平:從12歲那年黎智英逃離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到香港並在一家制衣廠工作。在1989年天安門廣場鎮壓後開始成立支持民主價值的傳媒集團,是批評中國政府的評論家之一。 文章中介紹香港在過去數十年享有中國沒有的自由,如今港人卻會因發表「被視為威脅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見解」而面臨被起訴,違反中國在1997年主權移交時的承諾。 如今在港區國安法面前,法院正面臨兩套截然不同的法律體系,一套以保護中國共產黨權力為準,另一套則是當時英國留下來普通法是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的法治原則先行。 彭博社在文章還形容中國政府不但加強控制行政機關,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亦於11月剝奪四名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而這項舉動完全沒經香港司法系統審議,卻能夠直接讓港府執行,最終引起民主派議員總辭。 報導稱,中國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11月公然的宣稱香港需要司法改革,又稱「愛國」應成為先於民主、人權、自由的核心價值,顯示中國政府正試圖收緊香港的司法權。 中國官媒還屢屢批評香港法官的裁決,例如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今年8月獲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後,裁判官何俊堯便遭建制派陣營不停的攻擊。 文章引述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助理教授劉冬舒指,中國共產黨與西方民主國家對司法制度的觀點不同,因為中國共產黨認為司法是政府的工具,理應為政治服務。所以中國共產黨仍然擔心香港的司法獨立會阻礙他們控制香港。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亞洲法律研究中心執行董事郭湯姆(Thomas Kellogg)稱,中國人大取消四名民主派議員事件衝擊司法獨立,「有許多法官作出裁決前都會先自我審查,深怕北京不喜歡他的裁決」。 政治立場不同已成為一種「犯罪」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宣稱,港區國安法只會影響「極少人」。但據彭博社整理的資料顯示,至今40名遭香港警方以港區國安法拘捕的人士中,只有1人涉嫌干犯暴力行為,約四分之三的拘留是出於政治言論。 其中還包括建議外國政府制裁香港政府,或者在Facebook評論,抗議歌曲或在公共場合展示的橫幅廣告上重複被視為贊成獨立的口號。也有因金融犯罪而受到牽連,包括為示威者提供群眾資金。 文章指出,在中國,警察、檢控當局和法院都聽命於中國共產黨,涉嫌侵犯「中國國家安全」的人大多都在未審的情況下遭長期關押。 文章稱,現行的香港司法制度存在一小部分獨立,去年被捕的逾1萬名涉及反送中抗爭的人士中,有800多人的司法程序已完成,當中約一半罪名成立,警方另外撤銷逾2,300人的控罪,另有5,000多人繼續保釋,部分人接受警司警誡後結案,然而《港區國安法》內容卻類似中國法律中定義含糊的政治罪行,可讓政權濫用法律去關押香港的人民。 文章引述德國柏林墨卡托中國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曾林(Max Zenglein)認為,香港的制度框架毫無疑問已受破壞,亦失去對國際的吸引力,「香港已不再是亞洲國際都會,只是中國最國際化的城市」。

為防泛民派影響特首選舉 港媒曝北京將有大動作

近日陸續有多個港媒報導,為了防止泛民派左右2022年的香港特首選舉,北京當局正考慮改變香港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其中包括取消泛民區議員資格,以及廢除香港區議會在選舉委員會所佔的117名委員。 綜合媒體報導,目前正在北京舉行的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審視區議會的憲制角色。建制派人士透露,人大常委會可能會討論香港選舉委員會1,200名選委的組成問題,包括區議會所佔的117席改由其他人士擔任。 人大擬拔區議會117位選委成員 香港特首是由1,200人組成的選委會選出,而這些選委是由不同界別的選民選出,其中區議員代表互選117席,立法會議員佔70席。 由於泛民去年在區議會選舉中大勝,奪得392席,佔全部452席的多數。因此當區議員互選選委時,將出現117席被泛民全拿的情況,加上立法會及其他功能組別產生的選委,將使泛民選委總數有望超過400席,甚至500席,足以左右2022年的特首選舉。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自22日起在北京舉行五天,預料26日結束,屆時不排除有相關的重大宣布。 北京或出招DQ議員 再由港府委任其他人出任 還有港媒引述至少兩名建制派消息人士稱,北京或將列明區議員須宣誓,屆時或有大量泛民區議員被指未能符合宣誓內容,即真心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而被DQ(取消資格)。其後北京或指明不會補選有關的DQ議席,直接由港府委任地區人士出任議員填補空缺。 此外,親港府的建制派還建議北京方面取消立法會超級議席選舉,以削弱泛民區議員的權力。 立法會現有的70個議席中有5個是由區議員代表產生,其選舉程序是區議員先互相提名候選人,然後以全港作為單一選區,選民一人一票,以得票比例方式選出5人。 由於這是大選區,而投票市民眾多,使當選議員極具代表性,因此俗稱超級議席。在歷屆選舉中,泛民協議的候選人一向取得3席,建制派取得2席,泛民佔有優勢。

中槍港生曾志健「正在流亡」 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去年10月1日遭港警開槍擊中受傷的學生曾志健被控襲警及暴動。案件12月22日再次在區域法院提訊,但他未如期出庭,香港法庭向他發出拘捕令。曾志健是今年10月進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遭到拒絕的四人之一。有消息說,曾志健與他人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 綜合媒體報導,控方據警方資料指,曾志健自10月24日向警方報到後便失去蹤影。警方兩日前到過被告報稱的地址,但沒有找到他。案件22日再次在區域法院審理時,曾志健沒有出庭,法庭向他發出拘捕令。 同案另一名被告香港理工大博士生邱宏達亦被控暴動,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2日再訊,以便與控方商討事項,獲法官接納。 「曾志健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 同一天,幫助流亡海外港人的英國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透過臉書代曾志健發表聲明說,他與戰友曾在10月27日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求助,「他們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 聲明強調,為了抵抗極權而做的所謂罪行,任何刑罰都不應被接受,「認罪和坐牢都不應出現在我們的選擇之中」,他們一定會找方法繼續奮鬥下去。 港媒:曾志健曾進入美領館遭拒 根據英文《南華早報》22日報導,曾志健以視訊方式接受該報採訪,但對方未透露身在何處,而報導也沒有說明曾志健沒有出庭的原因。 曾志健受訪時證實,他於10月27日與另三人進入美駐港領館尋求庇護遭到拒絕,令他感覺「從天堂走向地獄」,當時他十分擔心被當局以港區國安法起訴。 他們四人原擬與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於當天早上進入美領館,但鍾翰林當天遭到警方逮捕,以致他們一度放棄計劃。其後他們與某方通話受到鼓勵,讓他們不要放棄計劃,於是他們進入美領館,但館方在一個小時後表示不能幫助他們,要求他們離去。 曾志健回憶說,他們試圖進入美領館的前一天,曾與美領館職員溝通,獲得的訊息是館方會「開門」給他們。 肩膀附近中槍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與行刑無異」 今年19歲的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灣參加反送中抗爭時與防暴員警發生衝突,期間他試圖反抗及攻擊防暴員警時,遭對方開槍射中左胸。其後他被起訴襲警及暴動罪。 對於曾志健被槍擊受傷,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去年指稱,傷者涉嫌襲警被捕,警方會作調查,再決定是否落案,認為警員因感到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威脅而開槍是「合理、合法、合乎指引」。 中槍學生曾志健展示他的槍傷。(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隨即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警方不必要將武力升級,使用足以致命的實彈,批評該名警員近距離開槍,似攻擊多於自衛,加上每名警員的防禦和攻擊裝備十足,質疑是否有必要使用實彈。 曾志健是肩膀附近位置中槍,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質疑警方為何不以次級武力向非致命部位開槍,批評香港警員的行徑「與行刑無異」。

黎智英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月陸續被控涉嫌欺詐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連續被拒絕保釋。他於23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審,警方以運送最高級別囚犯的「鐵甲威龍」囚車將他送至法庭,並在高等法院外部署約20名警員。案件經過近一整天的陳辭,法官批准黎保釋,需居家候審。 綜合媒體報導,黎智英的律師稱,若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黎願意在保釋期間留在住所、不使用社交媒體、不作相關評論,並會使用電子儀器監察其動向。由港區國安法指定的法官李運騰批准黎以現金1000萬港幣保釋外出。 控方在法官批准保釋後,隨即表示有意申請向終審法院上訴,引用《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要求法官下令維持羈押黎智英。 73歲的黎智英出庭時,其親友與同事到庭旁聽支持,包括: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律師何俊仁、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長毛」梁國雄、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人。黎步入法庭後向與他揮手打招呼的親友做出心型手勢。 黎坐「鐵甲威龍」囚車赴法庭 法院開庭之前,大約早上9時,法庭外的警力便開始增多,共有四輛警車及兩輛便衣私家車戒備,如臨大敵。約半小時後的9時30分,押解黎智英的「鐵甲威龍」囚車駛入高等法院,警方在高等法院外駐守了大約20名警員。 到場聲援的社運人士「王婆婆」手持標語、高喊「國安法違憲」,一度坐在高等法院囚車出入口,後遭警方抬到行人路上。  此前數日,黎智英於18日被轉到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該監獄專門收容重犯,普遍囚禁被判終身監禁或刑期12年或以上的甲級囚犯。 黎智英本月3日被指違反工業邨用地租賃條款,涉嫌欺詐罪,當天保釋候審被拒,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他在還柙期間又被追加起訴「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持續未獲保釋,並遭下令還柙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香港迄今包括黎智英有四人遭起訴港區國安法罪名,均被當庭收押。其中有兩人向高院申請保釋都遭法官李運騰拒絕,包括7月1日涉騎摩托車撞向警察的唐英傑,以及被指煽動港獨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 台官員:被審判的不是黎智英 而是中共及港府 與香港鄰近的台灣近日有多名政要及重量級人物聲援黎智英,包括:新北市長侯友宜、交通部長林佳龍、前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監察院長陳菊等。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當人民不認為這個統治有正當性時,統治者沒有信心又不願意改革,才會在世界眾目睽睽下以羞辱方式對待一個訴求自由民主的鬥士,以言入罪,未審先囚。今日中共跟香港政府審判黎智英,但同時也讓世界審判中共這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權,以及中共控制的港府。 曾為國民黨大掌柜的劉泰英說,黎智英被捕會引起全世界對中國政府的反感,可能又會對中國更加戒備,包括非貿易的制裁手段,比如資金凍結;他個人很尊敬黎智英的勇氣,在惡劣的環境下沒有逃跑,而是留下來堅持理念。

前香港立法委員羅冠聰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周一(12月21日),流亡英國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決定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並在個人臉書主頁發文證實。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21日在臉書發文說,「冬至是一家人喜慶地聚會的日子,準備迎接寒流到來。來到2020年的香港,對很多人而言,能夠與家人團聚已是奢侈」。城內被囚禁的、城外流浪異鄉的,無不惦念著團聚的時光,以及在「正常」日子的點滴。 羅冠聰還稱,假若我再不行動,我就只能成為一個沒有護照、身份的人,在經歷「一連串思想掙扎後」,決定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Asylum Seeking),成為流散在全球各地的其中一位香港人。 香港警方依據港區國安法在7月31日正式通緝羅冠聰等6名「逃往海外的亂港分子」。羅冠聰在文中表示,日後若要續領香港特區護照,便必須進入中國大使館辦理手續,與「自動送中」無異。 羅冠聰是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前香港立法會議員。中國政府稱,香港眾志為「港獨」組織。該組織在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前宣布解散。 黃之鋒、周庭等 香港眾志前核心成員因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在12月2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被判入獄,刑期7到13個月不等,當中黃之鋒的刑期最長。 羅冠聰曾在《衛報》的周一客座評論中表示,「我之所以選擇英國而不是美國,是想在歐洲敲響警鐘,意識到北京帶來的危險」。他還稱,「美國已對此存在跨黨派的一致,而英國和歐盟仍有很多人視北京為潛在的戰略合作夥伴」。 羅冠聰在臉書帖文的最後表示:「無論身在何方,我永遠都不會放棄香港人的身份,也會為這個代表著意志、勇敢、追求自由的身份而自豪」。還補充稱,「我們(香港人)仍不能熄滅內心的火光。希望在世界各地的手足都在冬至平安,凝聚成更重要的力量,守護著香港的文化、價值」。 羅冠聰申請庇護的新聞發出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22日的記者會上回應,稱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出於政治目的包庇違法犯罪分子」,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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